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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保工作相關實務現況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兒保工作相關實務現況

本研究以兒保實務流程呈現服務內容,並說明社工服務內容所涵蓋之實務面 向,最後探討我國針對兒保工作相關研究之現況。

一、兒保工作實務流程

個案工作是兒保社工工作主要的實務方法,也整合了兒保工作的實踐與實務 的價值信念(Brittain & Hunt, 2004)。近年來,因應法規與制度的許多變革(圖 2-2-1),進而影響兒保社工的實務流程。

圖 2-2-1:兒保實務流程相關法規與制度變革期程(研究者自行整理繪圖)

依循上節的服務目標與內涵,可以看見兒保社工實務現場的工作流程(參見 附錄一),研究者依據相關文獻及兒少法規內容整理將實務流程分為兩大階段、

八個步驟,涵蓋其服務內容說明如下(全國法規資料庫,2015;鄭麗珍總校閱,

2011;衛生福利部,2013;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2016;Brittain & Hunt,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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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兒保案件成案確認 1. 接案

通報來源多元,分為責任通報(compulsory reporting)及一般通報(non-compulsory reporting),包含社政、教育、司法、醫療等單位與一般民眾,可 依「兒童少年受虐待暨被疏忽研判指標」做為通報原則,需於 24 小時內通 報。於接獲通報案件後,依據兒權法第 53 條第 3 項規定通報案件應於 24 小 時內進行分級分類處理,並填寫「分級分類評估表」。先分級再分類,依是 否涉及同法第 56 條情事分級為第 1、2 級,再依通報事由、行為人與兒童及 少年之關係、其他通報資訊及案件特性等進行分類,分為第一、二或三類,

應於受案後 24 小時內指派社工員進行調查處理。若狀況嚴重應直接分級為 第 1 級辦理,並直接派案社工處理。

2. 受案後安全評估

安全評估(safety assessment)係指評估各項風險因素組合所對兒少造成 之傷害程度。社工應在接獲特定案件類型通報後,第一次家訪即對兒少進行 安全性評估,需使用安全評估工具「SDM 安全評估表」,輔以「兒童少年受 虐待暨被疏忽研判指標簡明版表格」、「兒童及少年受虐待暨被疏忽危機診斷 表」為研判依據,並以當面訪視到兒少本人為原則。此階段確認兒少安全問 題,並收集相關資料,以評估是否需要緊急服務及其風險因素。

3. 調查評估

包含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與家庭評估。除確認兒少本身需求外,

亦須將家庭成員及家庭生態納入評估,瞭解其內外在助阻力、風險因素、支 持系統情形等。針對第 1 級案件,需於自受理案件後起算,並以「日曆天」

計算 4 日內完成調查評估與報告,而第 2 級案件於 30 日內完成調查報告,

倘尚未能於規定時間內確認通報事由是否成立,得敘明理由於 10 日內再繳 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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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的服務:兒保案件處遇計畫 4. 家庭處遇計畫

依據安全評估工具評估危險因素與保護能力、安全對策,以前項因素決 定安全評估結果,家庭是否有緊急需求,並擬定安全計畫。兒權法第 64 條 規定應於 3 個月內填具「家庭功能評估表」,並根據評估結果擬定對兒少家 庭之處遇計畫,其計畫分為「家庭維繫」(family preservation services)與「家 庭重整」(family reunification services),填寫「個案處遇計畫表」,可邀請家 庭相關成員或機構組織共同討論及擬定,以形成服務共識,並依目標分為短、

中、長期計畫。

5. 處遇服務

針對受虐者、施虐者及其家庭處遇可包括家庭整體功能評估、風險評估、

治療性服務、施予強制性親職教育等其他依家庭評估結果所提供支持性或補 充性服務。若兒少有緊急安置需求,需於受理通報 72 小時內提出調查報告,

並持續進行安置評估,每次聲請繼續安置以 3 個月為限,安置期間應按個案 進展做成兒少照顧輔導報告,期滿前 15 日內完成延長安置必要性之評估,

期滿前 7 日向法院聲請延長安置。

6. 家庭評估

在接案後家庭評估工作持續定期進行,與家庭成員及服務網絡共同檢視 服務流程及成效,並依據個案狀況而適時調整處遇計畫。至少每 3 個月須進 行家庭評估,於系統填寫「處遇計畫執行摘要表」及「工作(服務)紀錄表」, 並至少每六個月召開 1 次成效評估會議,以利定期評估確認達成次目標及行 動任務的進度。依兒權法第 65 條,兒少安置兩年以上,評估其家庭功能不 全或無法返家者,應提出長期輔導計畫,如永久安置計畫、長期安置計畫、

自立生活計畫或出養等。

7.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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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服務評估確認兒少受虐原因消失、家庭功能改善、遷居他地或個案死 亡等,符合各機構之結案指標,則進行結案評估。結案評估採多專業聯合評 估方式,需包括兒少家庭風險降低情形、進案原因改善情形、處遇目標達成 程度、對家庭現有的功能進行評估、是否有替代性的監護安排等,或視其需 求轉介其他非保護性服務方案,並完成結案紀錄。

8. 追蹤輔導

當兒少安置期限已滿或離開安置體系,依兒權法第 59 條及第 62 條仍應繼續 予以追蹤輔導一年,確認兒少返家後能獲得家庭適當照顧,並予以關懷與協 助。

兒保案件的特殊性包含公權力的執行、獨立告訴的責任、強制性服務、案主 非自願性、服務有時限性和風險性、強調專業科際整合及介入期程無法事先確定 等(李佩玲,2009),加上受到兒保法規與制度明定期限的規範,致使社工的工 作期程與處遇進度都進入了系統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系統管理則以系統自動列管 逾期評估報告及工作紀錄,而行政管理則透過督導、主管或管考單位協助管理社 工服務個案的工作情形。

除了工作本質的特殊性外,因應服務而產生的行政工作也是工作量的一環,

基礎表單即包含分級分類評估表、調查評估報告、SDM 評估表、兒少受虐待暨 被疏忽危機診斷表、個案處遇計畫表、家庭功能評估表、處遇計畫執行摘要表、

工作紀錄表等,若加上處遇相關表單如緊安評估表、延長安置評估報告、轉介單 等高達十餘種,因應法規和制度而產生的行政工作,卻也造成了兒保社工更沈重 的工作負荷。

二、兒保工作實務面向

從上述實務流程可見,社工於不同階段有不同的工作任務及被範定的工作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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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這些服務輸送的實務內容即涵括了七個不同面向,分別為:個案處遇服務、

內在心理感受、專業關係、專業價值、網絡互動、組織行政及專業精進,說明如 下:

(一)個案處遇服務:

保護性業務社工實務經驗之個案處遇服務包含處遇服務之範疇和深度、個案 管理成效、資源運用影響服務成效、處遇目標之確定及處遇技巧運用(沈慶鴻,

2009),個案量亦為影響處遇服務之重要因素(王佩甄,2011;陳晉杰,2003;

郭俊明、葉玉如,2010;張秀鴛、林資芮,2012)。

(二)內在心理

兒保社工在實務經驗裡,有其本身內在心理感受,在面對案主感受方面,會 想要滿足案主需求、避免與案主衝突、面對案主之抗拒心理(沈慶鴻,2009;黃 明玉,2008);在工作本身感受方面,不允許自己在工作上犯錯之心理、自我能 力和服務之信心、對工作環境之安全性感受(周清玉、曾冠鈞,2011;黃彥宜,

2009)、對工作之成就感(周清玉、曾冠鈞,2011)及責任感(曾華源、白倩如、

李仰慈,2010)。

(三)專業關係

社工與案主間為專業助人關係,社工需保持與案主界線區隔、社工專業能力 之肯定、同理案主處境(沈慶鴻,2009)、與案主間關係角色衝突、案主對社工 之感受亦影響之間關係及服務(王珮甄,2011;周嘉鈴,2014;鄭麗珍總校閱,

2011);而社工與督導間專業關係,督導給予社工指導與支持是最有正向幫助的,

督導角色與社工間關係對社工實務經驗有很大影響(黃明玉,2008;張秀鴛、林 資芮,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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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專業價值

兒保社工於實務經驗裡,大多認同社會工作專業價值並以其進行實務價值抉 擇,如:秉持中立客觀價值、接納原則,實務上仍會遇到價值難題,並受到自我 主觀價值影響(徐芊慧,2003)。實務經驗裡需瞭解社工於助人行為中之價值涉 入及價值選擇傾向,並以案主最佳利益為考量。

(五)網絡互動

在 兒 保 工 作 中 以 兒 童 最 佳 利 益 理 念 下 , 常 出 現 合 作 關 係 (Willumsen &

Skivenes, 2005)。兒保工作需與許多單位網絡合作,並與不同專業一同分工合作、

溝通協調(王珮甄,2011;嚴祥鸞,2010),各網絡單位須有效發揮功能且彼此 相互理解信任(王秀燕,2012;周嘉鈴,2014),避免通報無法精準、無法掌握 黃金時間,進而影響個案服務品質。

(六)組織行政

組織行政安排為工作上分派、單位之間分案原則、專業人力分工分派制度(曾 華源、白倩如、李仰慈,2010),而行政支持則會影響社工對工作之投入意願(沈 慶鴻,2009)。組織制度規範包含值班制度、行政體系範定社工需依法行政、對 社工人身安全之措施規劃(周嘉鈴,2014),組織行政包含行政支持、行政安排、

制度規範。

(七)專業精進

兒保工作或其他保護性業務,實務上多半與非自願性案主工作,惟現有教育 課程顯少教導此部分實務技巧及專業知能(彭懷真,2007),或者社工常因工作 忙碌無時間參與課程訓練(周清玉、曾冠鈞,2011)及課程訓用不合一(曾華源、

白倩如、李仰慈,2010),而社工之能力及訓練是否充足亦會影響社工本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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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劉雅雲,2001),顯見專業精進對於社工之重要性。

三、兒保相關實務研究

延續上段兒保社工實務面向的探討,我國對兒保領域的研究狀況又是如何呢?

值得我們進一步關心。兒保領域一直是社會工作專業長期耕耘的領域,亦是許多 研究的焦點。研究者整理國內兒保領域相關文獻,依據研究主題、研究目的、研 究方法、研究結果及實務經驗面向等部分整理如附錄二。發現以下研究趨勢:

值得我們進一步關心。兒保領域一直是社會工作專業長期耕耘的領域,亦是許多 研究的焦點。研究者整理國內兒保領域相關文獻,依據研究主題、研究目的、研 究方法、研究結果及實務經驗面向等部分整理如附錄二。發現以下研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