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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暖化趨勢與節能減碳策略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全球暖化趨勢與節能減碳策略

一、全球暖化(global warming)

目前全球環境問題最受人矚目的首推 「溫室效應與全球暖化」現象 。根據 科學家的研究觀察,全球溫度上升,主要是人類活動排放過多的溫室氣體,使大 氣層吸收過多的幅射熱能,導致溫室效應增強的結果(IPCC,2007)。

IPCC 的報告,二氧化碳是影響最大的溫室氣體之一,二氧化碳對全球暖化 的貢獻度佔 64%,而二氧化碳產生是因人類使用過多的化石能源(陳維新 2010),

二氧化碳的濃度從工業革命前的 280ppm 快速增加到目前的 380ppm,(邱淑慧譯,

2007;蕭富元,2007a;顧洋,2008;IPCC,2007。據 IPCC(2007)推估,到了 2030

年會增加到 550ppm,2100 年還可能增加到 970ppm,目前全球平均溫度的變化,

幾乎和二氧化碳含量的變化同步上升,如圖 2-1(臺灣環境保護聯盟,2008;

UNEP,2007)(行政院經濟部能源局,2007),「節能減碳」成為降低全球暖化最 直接的做法(周芝嬿,2010)。

圖 2-1 二氧化碳濃度與全球平均溫度上升之情形

資料來源:http://maps.grida.no/go/searchFree/q/climate%20NEAR%20change/page/5

二、全球暖化的影響與異常天候

IPCC在2007年評估報告指出:地球持續在暖化,而且以每十年增加0.2℃,

在2100年將會上升1.4~5.8℃,全球暖化會在未來帶給人類更多破紀錄的溫度,將 來會有更多的熱浪、乾旱、動物試圖遷移到較冷的區域而導致物種滅絕,但適合 生存的棲地將越來越少 (環境資訊網,2011)。

IPCC (1996) 認為全球暖化將使南北兩極冰山融化、造成海平面上升(2100 年海平面上升98cm)、動植物的生長季節、生長區改變動植物族群減少樹木開花 季節提早、昆蟲蔓延、減少生物多樣性、沙漠化)等的現象都會增加。從人類本 身來說,氣候變化加劇了天然災害的頻率,像是旱災、水災及蟲災等,並且影響

2009 )。

異常狀況在世界各地陸續出現,且有發生頻率增加、強度增強的現象:2006 年美國、歐洲、中國均出現超過40℃的酷熱氣候(葉欣誠,2006;引自莊淑臻 2009),北極圈中出現前所未見的打雷及閃電現象,以及從未出現的鮭魚與燕子;

中國的雹暴、美國超級颶風及緬甸的熱帶氣旋、水旱災或森林火災不斷。2011年,

澳洲出現百年難見的大水,除了30人喪生之外經濟損失慘重,巴西暴雨土石流造 成800∼1,000多人喪生,斯里蘭卡有36萬人因洪水無家可歸,2009年12月北半球 中緯度地區暴雪肆虐,冰封大地,包括中國、韓國、美國與歐洲許多國家都創下 低溫與降雪量紀錄,全球各地更有多人凍死,波利維亞的低溫造數千~百萬動物 死亡(謝雯凱,2011)。中國、日本、南韓甚至台灣都出現數十年來最低溫,全球 的氣候亂象,影響交通運輸甚至全球的煤炭、糧食價格(洪德生,2011)。這些難 以預料的環境災難,使得人類蒙受了大量的傷亡以及經濟損失。

臺灣地區極端天候發生頻率也有明顯增加。全球暖化導致海平面持續上升,

海岸線會以500倍速度入侵陸地,增加沿海陸地淹水機會,減少陸地使用面積,

亦會對淺海養殖業生態產生衝擊;臺灣海平面10年上升超過3公分,為全球最快 (林明瑞,2010)。柯佳吟(2011)指出植物生理時鐘大亂,陽明山上櫻花盛開時間 難掌握,影響與採花相關的生物鍊。另外2009年八月的莫拉克風災,2009年10月 怪颱芭瑪,2010年凡那比颱風為200年僅見,北高雄淹水破4項紀錄 (林明瑞,

2010)。

三、全球暖化因應的略策

全球為了避免持續遭受氣候暖化的威脅,因此聯合國環境及發展委員會 (UNCED) 於1992年召開地球高峰會議,簽署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針對

「人為溫室氣體」排放做出全球性管制,(工業技術研究院,2008a)。因應的兩 項主要策略是減緩和調適。「減緩」是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或把它吸收貯存,以 降低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調適」則是指發展可以降低全球暖化負面影響,

甚至開發其正面效益的方法(顧洋,2008)。另外又為了能確實執行碳減量,1997 年149個國家在日本簽署「京都議定書」,規範38個國家及歐盟(即所謂附件B國 家),以個別或共同的方式控制人為排放之溫室氣體數量以期減少溫室效應對全 球環境所造成的影響。(台灣因應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資訊網,2011) ;「京都議 定書」明定針對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

全氟碳化物(PFCs)及六氟化硫(SF6)等六種氣體進行削減,各會員國經過八年的時 間協議,先進國家一致抑制溫室氣體排放決心下,終於在2005年京都議定書正式 生效 (羅新衡、高紹惠,2007)。京都議定書內容如下:

(一) 締約國的分類與規範:京都議定書第一期約定各國承諾時間為:2008年至2012 年。並明定各類締約國的規範;第一類為「已開發國家」,必須減量並提供經 濟援助及技術轉移。第二類為「東歐經濟轉型國家」,必須減量。第三類為「發 展中國家」,於第一承諾期間並無減量義務。

(二) 減量規定:要求上述第一類與第二類締約國必須在2008-2012年間將溫室氣體 中CO2、CH4、N2O排放量降至1990年(管制基準年)水準平均再減5.2%,而 HFCs、PFCs與SF6管制基準年為1995年。

(三) 生效條件:1.至少55個締約方批准。2.第一類與第二類的締約國,1990年二氧 化碳排放量須至少占全體排放總量之55%。兩項門檻皆通過後,京都議定書才 能於其後第90天開始生效。

(四) 管制氣體:主要管制6種溫室氣體: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 (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其中以CO2 為主要對象。

(五) 減量策略:採取「全球總量抑制,國家個別目標」策略,其有:

1. 共同執行(JI):國家與國家間可以組成像集團方式,採取有的國家削減、有 的國家增加的策略在總體上達到目標。

2. 清潔發展機制(CDM):由公約中列為已開發國家提供資金或技術給開發 中國家,進行溫室氣體減量計畫。

3.排放交易(ET):京都議定書公約列為已開發之國家間互相交換、有限度的買 賣排放減量。

京都議定書主要是限制二氧化碳的排放,對各國的能源及產業結構造成直接 衝集除了會影響國家的經濟發展還會損及國際競爭力,因此各國政府紛紛優先推 動國家整體策略之調整,由各級政府責任之分工再至各部門調整政策措施 (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2006);目前國際上所指溫室氣體的抑制排放目標,大多是針對二 氧化碳來進行(羅新衡、高紹惠,2007)。表2-2為各國溫室氣體減量方法。

表 2-2 各國溫室氣體減量方法 國家 相關措施

日本 節約能源、自願減量計劃、能源效率標竿計劃、提升天然氣使用、利 用再生能源等使用。各國清潔發展機制、提升天然氣使用、2010核能 發電電佔比15%。

美國 能源之星標章計劃、氣候領袖計劃、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協定、潔淨能 源方案、各項減量技術之研發、鼓勵產業參與京都機制、發展第四代 核電設備。

英國 氣候變化稅、氣候變化協定、信託基金、交通100年計劃、2010年再 生能源發電提升至10%。2002年4月開始進行國內碳交易,2005年歐盟 使用相同的碳排放交易制度,電力市場與天然氣市場自由化。

德國 新車節油標章、低耗能建築、自願性減量協定、補貼及低利融資補助 技術研發。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及促進節約能源。2010年再生能源發電 容量占比12.5%,2020則少至20%。

新加 坡

能源查核、能源標章、大眾運輸系統、潔淨與能源效率技術研發。2012 年天然氣發電占總發電量60%,推動天然汽車輛等。推動民間碳交易、

亞洲碳稅、亞洲碳交易。

韓國 能源查核計劃、擴大自願減量協議、 擴大天然氣使用、促進再生能 源市場需求。主辦CDM計劃與規範實施國內排放交易。2015年核能發 電占比46%。

中國 節約能源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發展新能源及再生能源。推動西部 天然氣往東運輸計劃,2020年高核電裝置容量提升至4%。

引自環保小百科 綜觀各國減緩全球暖化及呼應京都議定書的要求,大致幾點重點策略如 下:(1)節約能源使用,(2)提高能源使用率及加強能源效率管理,(3)使用低碳能 源,(4)使用再生能源,(5)加強節能減碳新技術的研發及應用,包括:使用CO2

之吸收、貯存、中和技術,(6)產業、能源結構調整及價格策略配合,(7)推動節能 減碳教育、宣導及獎勵。而上述各國的重要策略就是以「節能減碳」為主軸,因 而「全球暖化」議題就轉而成「節能減碳」議題 (周芝嬿,2010) 。

臺灣雖不是附件中規範的國家,但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驚人以及深為地球村 的成員,臺灣能源依存度過高;以2009年為例,進口能源占總供給量99.3%,自 產能源僅占總供給量0.7%;而進口能源中化石燃料占91.2%(經濟部能源局,

2010)。 (2)就二氧化碳排放量而言,在2006年燃燒化石燃料產生的二氧化碳的 總量達2.65億公噸,占台灣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74%。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世界 0.96%,排第22名;人均排放量更高居世界第16名。(李涵茵,2006;張靜安,

2008;蕭富元,2007a;傅惠筠,2007);其中使用能源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就占 臺灣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74%(梁啟源,2008)。引自周芝嬿,2010),需要積極 因應京都議定書的規範研擬對策 (傅惠筠,2007),進行二氧化碳減量工作,不 但是盡地球公民責任的表現,也可避免我國遭遇經濟衝擊及可能受到制裁的壓力 (陳聖芳,2011)。

政府的能源發展策略從 2005 年全國能源會議探討議題中,主要有:(1)

穩定能源供應;(2)提高能源效率;(3)開放能源事業;(4)重視環保安全;

(5)加強研究發展;(6)推動教育宣導。其中在推動教育宣導政策方面,內容 涵蓋以下三點:(1)普及各級學校能源教育,培養學生正確的能源觀念及節約 能源習慣,以提高學生的能源素養;(2)培養能源經濟、能源科技與能源管理 等方面之專業人才;(3)推展社會能源教育,充實能源資訊,以增進全民對開 源節流之共識(經濟部能源局,2005)。從教育宣導策略中,以培養能源相關專 業人才方面來看,最適合於大學以上之教育體系進行,但除了培育專業人之外,

還要加強大學生確的能源素養,應付於生活中的能源及環境問題才是徹底解決之 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