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公共托育中心推動托育公共化理念之觀點

第四章 研究發現

第一節 公共托育中心推動托育公共化理念之觀點

壹、對於托育「公共化」理念差異甚鉅

為了解倡導托育制度之學者、執行公共托育中心業者及使用公共托育中心家長

對於公共托育的看法,從公共托育的由來、制度施行方式及對政府目前推動公共化 看法;從這三個面向了解推動托育公共化理念之觀點情形。

一、婦運推動托育公共化夢想(倡導公托的學者)

實際上公共化相對於「市場化」,將「育兒」責任原本完全由家庭承擔並仰賴 市場提供托育的服務,在政策意識型態或價值取向上移轉成為「公領域」事務。認 為托育應該由政府或至少由政府與家庭共同分擔兒童委外照顧的責任。公共托育政 策主張政府應該投入適當的公資金於兒童托育服務的「供給端」,構築一個優質的 兒童托育環境,以提供免費或平價(affordable)的托育服務供家庭使用,甚至明文 規定,接受公共照顧是所有兒童的權利。且期待由國家建構的托育照顧機構與服務,

能取代家庭與市場成為普遍主義原則,讓所有公民皆能受國家的照顧,以促進社會 公平(台灣大百科全書,2012)。

- 64 -

台灣北、中、南各地的社會運動團體,……他們雖然是不同的團體,但他們卻 大聲的高喊著共同的訴求:「反對教育券加碼,推動幼托公共化」!請願結束之後,

他們也接著開始籌備連署書,希望能憑著大家的力量,推動幼托公共化的夢想!我 當初在幼托整合推動委員會擔任委員時,就是希望幼托制度與機構能夠朝公共化的 方向走。陳水扁總統在 2000 年大選時,所提出的 555 政策,就表示了幼托政策應 該要走向公共化,以減輕家庭的負擔。」……我們在 2004 年 8 月所是提出的公托 政策,所以托育公共化是由許多人與組織像是全國教保人員協會他們也主張就是要 讓全國幼兒公共化要平價普及另一方面也讓幼托人員薪資合理化,讓一般家長可以 使用。而我本身也都從事婦運社區運動,而托育公共化也算是婦運主張之一。(A1:P4)

是啊!是不錯有人拿金磚給你那很子啊,那其他的人呢,因為這是恩給制度不 是普及制度,只有照顧到少數的人。但這事實上是反民主反公平的原則,這個制度 變成是一種運氣好壞的賭注。(A1:P2)

不合理,太低,政府負擔太高,公共托育中心是一種錯置資源打宣傳效果。你 要達到普及效果一個是降低資源,一個是提高效果這樣才有公平性,但就没有宣傳 效果,所以政府就要購地把硬體設備做美才會有宣傳效果。但這樣不合理啊!把納 稅錢給很少的人使用。(A1:P5)

從以上文獻及訪談論述中可以討論出大系統從 2004 年開始從婦女運動推動 托育公共化的夢想,以平價、普及的福利照顧模式來推動期減輕家庭負擔,增加生 育率及婦女就業率。Esping-Andersen(1999)提到瑞典的社會民主模式,主要以普 及式的津貼、高品質的服務來達到中產階級希望的水準,並且保證完全就業與維持 公平正義(Ellingsaeter & Leira, 2006)。事實上公共托育中心的實行反而形成少數 人的恩給制及資源錯置,造成推動托育公共化對於大系統而言只是一個夢想的狀 況。

- 65 -

二、托育公共化僅是另種形式的照顧(執行公托的業者)

為保障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確立幼兒教育及照顧方針,健全幼兒 教育及照顧體系,以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法。定義如下:一、幼兒:指 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人。二、幼兒園:指對幼兒提供教育及照顧服務之機構

(新北市幼兒照顧資源網,2014)。

托育公共化原意是由國家生產良好的照顧服務,並訂定出大多數國民能夠負擔 的起的合理價格,以解決一般照顧服務市場化的各種弊端讓價格、勞動條件、照顧 品質皆合理即可(傅立葉,2003)

我真的開始接觸托育中心是去年七月才開始接觸,………,我跟理事長說:我 以前是做幼兒教育不是托育的。理事長說没關係,幼兒教育與托育只是把年齡往下 拉你就先來試試,………至於托育公共化其實不是那麼的了解應該這樣說。 (B1:P1)

我的想法是可以服務大眾為前題,在有設立公托社區內的民眾較容易被服務到,

一般在公托中心之外的社區較不容易被服務到,我想托育公共化就是不管你是在那 裡居住都能夠享有這項服務。(B2:P1)

從以上文獻、文件及訪談中可討論出中系統的認知是在社區中由公單位設立一 個可以照顧嬰幼兒的單位,方便民眾受托。把之前管理二歲以上幼兒園的照顧模式 往下轉變成對二歲以下嬰幼兒的照顧模式,對於公共化的認知是與幼兒園雷同的照 顧服務。

三、托育公共化是政治遊戲的籌碼(使用公托的家長)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朱立倫今天發表公共托育政策。為幫助年輕媽媽安心工 作或覓職、創造婦女就業機會,朱立倫表示,他當選後將於新北市每一社區設立公 立托育中心,讓民眾每月只需花費 6,000 元,配合社福志工銀行的實施,打造新北 市成為最『友善』的生育城市,讓所有市民『歡喜生、快樂養』(新北市選舉紀錄,

- 66 -

2010)。

我覺得托育公共化就是由政府出資民間辦理的一個政策,我知道這個公共托育 中心是朱市長引用當初與他一同參選的候選人的政見,後來他没選上但政見,卻被 選上的拿出朱市長拿來推動變成他的政策。(C1:P1)

我個人覺得這是候選人跟候選人之間的一項政策,那當然這就是所謂的牛肉

(C1:P3)

從以上的文件與訪談論述中可以清楚看到民主社會主義裡,都以選舉制來解決 政治問題。選舉成為民主主義下重要的產物。使用公托的家長認為政治人物為迎合 選民的需求,提出符合當時人民所需要的政見,透過選舉力量實現政治支票而政見 兌現由當選者的公部門執行之。

四、小結

從托育公共化理念觀點分析中來看倡導公托的學者了解托育公共化的意含,但 業者及家長對此意含模糊不清,甚至未聽過。對於托育公共化理念來看認定不一,

學者堅持公共化需要落實公平正義,但業者認為僅是一種不同的服務方式;而家長 並不清楚政府為何要推動托育公共化,只知這是由公部門所執行的一項政選舉後政 見的兌現。認為會有公共托育中心僅著重於為福利的一種,對於政府推動的原因與 公共化的理念並無了解。可見其,對於托育公共化在理念上的差距甚異。

貳、對於的托育公共化施行方式的看法不一

從文獻與文件中不難發現公單位依循政策目標,期待以提供優質平價的托育服 務,進而能提昇婦女生育率。然而,對於此政策是否能達成此一最終目標呢?目前 各系統間對於托育的施行方式的看法似乎相去甚遠。

一、推動方式背離理想托育政策(倡導公托的學者)

- 67 -

新北市政府,運用現有的閒置空間,如捷運共構回饋空間、學校空餘教室、或 是社區里民活動中心等,再予以活化利用成立公共托育中心。服務對象:兒童與其 法定代理人之ㄧ方需設籍新北市,且其申請收托時,以兒童未滿 2 歲為托收對象。

期望實現,現代父母「歡喜生、快樂養!」的目標。因此提供優質平價的日間托育 和社區親子館「二合一」的服務,希望公共托育中心的成立能鼓勵社區的媽媽多多 生育(新北市訊,2012)。

原本所引進的托育政策,因為國家的政治角力及選舉的關係,無法與私立的幼 教業取得共識,同時又考慮私立業者及員工的工作權,只好把原來的大餅變成目前 的小餅由 0~12 歲的公共政策轉變成 0~2 歲的公托政策。(A1:P1)

我們當初提的是 0~12 歲的公共政策,但政府官員掐頭切尾的變成 0~2 歲的公托政 策,……(A1:P2)

原來的普及政策因經費使用不當轉變成恩給政策,只服務少數人,不符合社會 公平原則。(A1:P1)

對,但我們那時說的是公共托嬰和幼兒園和國小學公托,在國小學校空間內施 行,但我們所推行的政策是這樣說的。(A1:P1)

因為這是恩給制度不是普及制度,只有照顧到少數的人。但這事實上是反民主 反公平的原則,這個制度變成是一種運氣好壞的賭注。(A1:P1)

從文件與訪談中倡導托育公共化學者認為目前所施行的公共托育政策與原來 所提出的政策差異頗大,就推動照顧對象而言,原期待是以 0-12 歲作為規劃考量,

但實際僅作 0-2 歲的照顧(補助年齡層縮短了 10 年),公共托育政策原本期待落實 公平正義原則,提供照顧予每一位需照顧的孩子,不論居住何處,只要是生於台灣 這片土地上的幼兒。但事實上,目前僅新北市與北市少數區域有提供公共托育服務。

或許是選票考量,托育的業務大餅乃需分配給私立托兒所,在場地及政府經費不足

- 68 -

之下,只補助 2 歲以下嬰幼兒,托育場地過度浪費,形成只有少數幸運之人才可享 用的公共托育中心。

二、增設友善社區的親子館(執行公托的業者)

馮燕(1997)所指,托育需求的產生原因,主要來自社會的變遷,以滿足托育 需求的責任,也應由社會承擔,由政府執行,在臺灣托育服務政策的發展上,如何 確立政策目標和方向,將是托育服務政策成功與否的關鍵。

公共托育中心服務項目:提供幼兒日間托育服務,收托時間以每日 8 小時為原 則,並應依需要提供延托服務。有鑑於照顧幼兒時,家長或爺爺奶奶帶孫或社區保 母托育幼兒時,大都只能至公園或一般收費較高之故事屋、親子館等,因此政府積

公共托育中心服務項目:提供幼兒日間托育服務,收托時間以每日 8 小時為原 則,並應依需要提供延托服務。有鑑於照顧幼兒時,家長或爺爺奶奶帶孫或社區保 母托育幼兒時,大都只能至公園或一般收費較高之故事屋、親子館等,因此政府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