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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創投的趨力

在文檔中 公益創投模式建構之研究 (頁 53-66)

第二章 公益創投發展軌跡

第二節 公益創投的趨力

公益創投發展背景,多數與財政預算和經濟趨緩有關(OECD netFWD, 2014)。

七零年代以降,當冷戰(cold war)的威脅逐漸隨著蘇聯的瓦解而消失,歐陸與 美國等標榜自由主義的西方陣營,開始因經濟問題出現資本主義的危機。在歐陸 方面,經濟成長衰退導致失業率逐漸攀升,復以政府稅收減少,無法應付龐大的 社會福利需求,產生嚴重社會問題(OECD, 1999; Borzaga & Santuari, 2003);而美 國也因為政府投入大社會計畫(Great Society programs),造成聯邦預算逐年出現 赤字,影響經濟發展甚鉅(Kerlin, 2006)。面對日趨嚴峻的社經困境,八零年代以 後以新右派著稱的雷根(Ronald Reagan)和柴契爾(Margaret Thatcher)政府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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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一連串的經濟改革,企圖透過促進勞動與投資意願、精簡行政體系、減少福利 支出等做法,落實新公共管理政策,改善福利國家尾大不掉的弊病,帶領國家走 出經濟困境,遂引發社會企業概念浮現。

新右派的崛起與冷戰結束,不僅鞏固民主理念的根基,也帶動了全球資本市 場的蓬勃和自由競爭風潮。然而,經濟的成長和新興市場的出現,並不意味邁向 更美好的明日。社會福利縮減使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生存受到挑戰,連帶 也弱化解決社會問題功能與角色,當資本市場所隱藏的風險和腐敗逐漸顯露出來,

影響所及是廣大的就業族群,如近年連動債券所引發出的金融海嘯,與希臘和西 班牙的債務問題,不僅顯現出資本市場的脆弱性,全球產業外移風潮盛行,高失 業率已然成為各國所面臨的共同挑戰。全球政經局勢劇烈變遷,大力推升社會企 業在西方國家重要性,更燃起一把燎原火,逐漸向亞洲蔓延。鑑於歐美國家社會 企業發展經驗,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中國大陸與台灣,始重視社會企業 所扮演角色與功能。而今,隨著社會企業多元發展,已不再侷限解決問題政策工 具,轉而蛻變成一股新興思潮,核心精神關注於如何帶動產業創新與再造,進而 具體創造社會價值,達成永續發展願景,公益創投則進一步成為促發社會企業之 活水。

公益創投發展與社會企業問題息息相關。在政府財政問題與捐贈型態改變的 牽引下,有兩股趨力引導公益創投發展,包含政府補助的問題產生推力,以及新 捐贈者(new donor)所產生的吸引力(鄭勝分、劉育欣,2015)。兩股力量拉扯 結果,逐漸呈現一種動態的現象,政府從傳統補助走向投資,捐贈者或投資人從 純獲利或純社會端,走向具社會影響力的領域,形成兩項重要關鍵。第一,為滿 足社區需求與降低失業率的希望,激發各國思考如何藉公益創投政策立法促進社 會企業發展,形成補助到投資趨勢;第二,在政府補助遞減情況下,非營利組織 為求獲取資源,而嘗試發展社會企業(Dees, 1998),並與新捐贈者(Salamon, 2005;

Wagner, 2002)合作,促使捐贈者開始思考如何透過投資,從傳統「給魚吃」的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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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移轉概念,轉變成藉創新捐贈達到「授人以漁」目的。以下從「補助到投資」、

「捐贈到投資」分別說明。

壹、 從補助到投資

政府補助雖立意良善,但不幸的是,並未真正達到授人以漁目標。政府或非 營利組織,皆希望透過社會企業達到授人以漁目標,然而結果卻未必如預期。政 府補助雖可供舒緩社會企業財務壓力,同時也產生依賴與干預問題,且弱化社會 企業與社區的連結關係(Borzaga & Defourny, 2001: 363-365; 官有垣、王仕圖,

2010)。若進一步探究,政府補助雖提供適時的金援,卻無法真正協助社會企業 建構經營能力,明顯與政策目標相違。倘不幸面臨補助抽離或遞減,社會企業是 否有能力承擔市場挑戰?以及,是否能持續促進弱勢就業機會或創造社會價值?

皆為政府補助的核心問題。

為解決政府補助失靈問題,各國開始思索如何建立社會企業支持系統,諸如 優先採購、稅賦優惠或培訓育成等,但也未能改善社會企業經營困境。檢視主要 問題在於,政府補助未能真正切中社會企業困境核心,更重要的是,政府補助並 非來自市場評價結果,這意謂政府補助僅能舒緩社會企業財務壓力,卻未能形成 直接的獎懲機制,透過回饋促進社會企業競爭力,致使補助遞減或退場後,社會 企業依舊面臨資金壓力;另一方面,支持系統也無力應付各類組織型態社會企業,

往往發生顧此失彼問題,而產生種種限制。以下部分將分析政府補助失靈、支持 系統不足與政策導入公益創投的問題,以理清從補助到投資的理路。

一、 政府補助失靈

政府補助與非營利組織發展社會企業息息相關(鄭勝分、劉育欣,2013)。

隨著契約國家(contract state)發展趨勢,非營利組織不再單純是資源分配者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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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而被賦予更多憲政責任,故對非營利組織的補助,成為提供多元公共服務,

維持合法性基礎重要策略。然而,政府常久以來的補助,不僅易因公共課責而衍 生行政干預,甚者產生資源依賴問題,而危及自主價值(Salamon, 1995: 103-105)。

當政府因經濟衰退而面臨財政短絀困境,無力再負擔對非營利組織的預算,但一 方面希望維持服務提供,另一方面卻又無力負擔日漸高漲的費用,形成惡性循環,

對習於仰賴政府補助的非營利組而言,衝擊甚鉅(OECD, 1999)。基於財政問題,

促使非營利組織希望師法企業,藉商業活動維持財務穩定與自主性,進以支撐社 會使命,使非營利組織超越單一社會目標組織結構,轉型為具備雙重底線目標的 組織型態,遂成社會企業浮現關鍵因素(Kerlin, 2006)。在非營利組織發展社會企 業趨勢下,公共政策從傳統對非營利組織的補助,開始轉向支持社會企業發展,

期待在有限的財源下,逐步撤離政府對非營利組織保護傘,並具體減少發展社會 企業營運負擔,真正達到授人以漁目標,而不再是資源依賴對象,故政府補助成 為支持社會企業發展重要基石。

各國政府補助社會企業經驗。例如,英國曾提供多達 180 萬英鎊撥款,希望 協助各地發展單位運用,也嘗試提出資金與社會企業,協助其與私營單位開展共 同投資(林怡君,2007);芬蘭於 2003 頒布社會企業法案(Act on Social Enterprises),

希望透過補貼弱勢就業者薪資,減少社會企業營運負擔(Galera & Borzaga, 2009);

南韓為減少社會企業的財務缺失,政府或其他公立機構幾乎提供各類津貼補助措 施(金戴久、趙顯株,2013),尤其「社會企業促進法」(Social Enterprise Promotion Act)於 2006 施行後,於 2010 年宣布第一次促進計畫,其中重要施政方向,在 於拓展社會企業資金與補貼管道;香港政府設立種子基金計劃, 第三部門可就 業務申請最高 200 萬港元資助,而款項以非經常撥款形式發放,用作支付業務初 期的非經營開支和首年的營運開支,另提供創業資金予社會企業,以利推行地區 防貧紓困工作(李志輝、黃少健,2007)。除資金外,一些國家如英國、新加坡、

南韓和中國大陸,也陸續推動社會企業培訓相關的支持系統,以強化社會企業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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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導向,設立中介組織提供諮詢、育成和輔導等服務(鄭勝分、劉育欣,2013)。

台灣方面,政府相關部會過去陸續推出社會企業政策,如勞政體系於2011 年12月成立臨時性編組「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希望透過對經常門補助彌補社 會企業產能,協助經濟型就業開發方案轉型社會企業,減少資源依賴情況(林三 貴,2010);台北市政府勞動力發展處於2011年,在「臺北市補助辦理身心障礙 者就業促進服務實施辦法」增列「其他」乙項,鼓勵庇護工場轉型社會企業15, 並於2014年度將社會企業正式增列補助項目。對於非營利組織的補助,不僅顯現 我國開始重視社會企業發展,也意識到其所面臨的資金壓力。

各國政府基於授人以漁目標對社會企業補助,但檢視成效並不如預期。政府 補助雖是及時雨,卻無助促使社會企業脫離財務困境。例如,英國著名的推動社 會企業組織Social Enterprise UK(SEUK)調查結果16發現有48%的社會企業仍存 在資金不足問題,是一般中小企業的兩倍(24%);芬蘭社會企業未因補助而獲 得實質上發展,截至2006年僅69間企業登記為社會企業,顯現政府補助缺乏實質 誘因,促進社會企業發展的力道相當薄弱(Pättiniemi, 2008);香港方面,陳錦棠、

黎家偉(2013)對社會企業所進行調查,發現若扣除政府相關經費補助,有一半 社會企業面臨虧損;南韓也發現補助限制公共部門的發展,而社會企業對政府補 助的依賴,也可能導致道德風險(金戴久、趙顯株,2013);至於我國目前社會 企業發展成效仍相對有限(施淑惠,2013),探究可能原因在於傾向補助與就業 導向,並未發展有助創業興利之願景。顯現政府補助並未達預期效益。

15 2013 年社會企業方案資助單位,包含喜憨兒麵膳坊、喜憨兒烘焙餐廳、勝利全家便利商店台 大二活店、康有清潔服務與陽光汽車美容連鎖店。

16 SEUK 以社會企業會員與其他相關組織社會企業會員為對象,以電話訪談(telephone interviews)

與線上調查(online survey)方式進行調查。在電話訪談中,以隨機方式挑選社會企業,共計完 成 650 間社會企業電話訪談,線上調查部分,共計有 228 份有效樣本。詳細資料可參考:

http://www.socialenterprise.org.uk/uploads/files/2013/07/the_peoples_business.pdf。查詢日期 201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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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社會企業支持系統的問題

為解決社會企業普遍資金窘困問題,各國相繼提出支持系統,希望突破社會 企業發展限制(鄭勝分、劉育欣,2013)。例如英國於 2012 年所通過的「公共服

為解決社會企業普遍資金窘困問題,各國相繼提出支持系統,希望突破社會 企業發展限制(鄭勝分、劉育欣,2013)。例如英國於 2012 年所通過的「公共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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