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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福利政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福利政策

顏士程(2011)在其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評析,一文中指出教師、教保員定 位是一個尷尬的問題,林佳龍(2012)也指出幼托整合政策,相關配套措施不夠完備。

顯現出福利政策對公立幼兒園教保員之工作壓力與幸福是具影響力的。然大多數人不 了解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的福利政策所適用之法規為何?與教師適用之相關法 規有何差異,因此研究者先於本節進行法規探討敘述。

一、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適用法規

影響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資格與工作權益之福利政策法規,彙整如表 2-1-1,並分述其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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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之福利政策適用法規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項目 相關法條 增置法條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18 條(2013)

資格 1.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1 條(2013)

2.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 3 條、第 27 條(2011)

3.師資培育法 (2005)

4.師資培育法細則 (2011)

5.幼稚園及托兒所在職人員修習幼稚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 法(2003)

6.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 標準(2012)

甄選方式 1.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 5、第 7 及 第 8 條(2012)

2. 各縣市自行舉辦甄選招考活動,教育部統一命題 薪資

年終獎金及 行政加給

1.教保員之薪資支給基準,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 法(2012)第 12 條。

2. 教保員之調薪基準,則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 法」(2012),第 15 條「考核為甲等則其次學年薪資得提高一級」。

3.年終獎金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2012)第 13

4.行政加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2012)第 13

考核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2012)第 14 條 請假

休假 保險及 退休福利

1.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2012)第 13 條 2. 勞動基準法(2011)

3.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2009)

4. 勞工請假規則(2011)

工作內容 1.教育函(教育部,2012)

2.新北市(2012a)

調校政策 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簡章之注意事項(新北市,201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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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增置法條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2013)第 18 條規定,「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除依第二項 及第三項規定配置教保服務人員外,每園應再增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為此 2012 年 7 月 1 日起由全國縣市地方政府統一進行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活動(郭明旭,

2013),並於當年 8 月 1 日開始以「契約進用」。

(二)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資格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2013)第 21 條之規定,具有表列條件資格者,另需參加各 縣市教育局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2012),所舉辦之甄 選考試,方可進入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擔任教保員之職務。

(三)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甄選方式

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2012),教保員進用甄選 方式以第 5、第 7 及第 8 條之規定方式,需進行公開公正的甄選考試活動,方可進入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擔任教保員一職。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甄選雖是由各縣市 教育局負責辦理,但命題方式是由教育部統一命題,筆試時間為全國同一日進行,再 由縣市進行複試甄選,通過初、複試後方可進入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擔任教保員一職,

其程序宛如國家公務人員考試。

(四) 薪資、行政加給

公立幼兒園教保員薪資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2012)

第 12 條規定辦理,「薪級分 1~15 級」,除年資外,考核成績對薪級有重大影響,因 若考核成績非甲等,依照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2012)第 15 條規定薪資留原薪級。所以只有考核為甲等時,次一學年之薪資方能加 1 千元。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兼任行政工作,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 考核及待遇辦法(2012)第 13 條中之規定「教保員兼任組長,其主管職務加給比照公 立各級學校校長暨教師兼任主管人員主管職務加給支給標準表辦理,其薪資為第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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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第十級者,以相當委任第五職等支給」,所以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之教保員,若兼 任園主任之加給為 3 千元。

(五) 考核規定

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2012)第 14 條規定,「契 約進用人員應接受考核,分為平時、年終、專案考核三種」,也就是公立學校附設幼 兒園教保員一年基本上至少應接受三次考核,分別為「平時考核分別於每年 11 月及 3 月辦理,年終考核應於每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專案考核則在契約進用人員有重大違 失情事、違反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受刑事處分或事、病假合計超過 28 日時才會辦理。依據第 18 條規定「考核小組置委員五人至九人,其中至少應包括 幼兒園園長或學校校長、幼兒家長代表一人、契約進用人員代表一人及掌理人事業務 之主管。」,教師或園主任列為教保員考核委員之一。

(六)休假、請假、保險、退休福利規定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的福利依照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 遇辦法(2012)第 13 條規定,依勞動基準法(2011)及相關規定辦理,包含勞動基準 法施行細則 (2009)、勞工請假規則(2011),這即是說明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 員,請事病假均需扣薪資,只有在工作滿一年後才開始有 7 天特休假。教保員之保險 及退休福利制度,均採勞工保險制度辦理。

(七)工作內容

教育函(教育部,2012)之釋義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所增置的教保員,是為免影 響園主任之其班級的教保服務品質,其主要工作任務為協助園主任,非擔任班級之教 保服務人員,因此與其他公、私立幼兒園教保員有所不同。新北市(2012a)甄選簡章 中載明,凡經甄選錄取分發者,不得拒絕幼兒園所安排之兼任職務,如導師、行政工 作及協助校務工作等。然沒有任何一條法規詳細或明確的說明其工作內容,各縣市政 府教育局也未詳細規定,導致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工作內容曖昧不清的現況(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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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旭,2013),在此情況下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的工作,多由所處幼兒園園主 任或教師安排,因此其工作內容會因幼兒園班級數、園主任及教師的意見產生極大差 異。

(八)調校規定

謝育貞(2010)以網路調查發現,網友覺得「組成溫馨美滿的家庭」最容易讓人 覺得有幸福感,它是網友幸福定義排名第一的選項。這表示家庭生活情感對人們是非 常重要的,但在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簡章之注意事項皆載明「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 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 4 條第 4 項規定,本辦法薪資支給,以採計簽訂契 約同一園(校)之工作年資為限。爰此,錄取契約進用教保員無介聘及調校機制,若 需調校需重新參加甄選。」(新北市,2012b)之規定,不管任何因素皆不能調校。

二、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適用之福利政策差異

此部分將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之福利政策差異,彙整如表 2-1-2,並 分述其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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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2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福利政策之差異比較

福利政策 教師 教保員

基本資格 具教師證 專科以上幼保相關科系

進用辦法 教師法(2013)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 待遇辦法(2012)

筆試 試題來源

由各縣市自行命題 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薪資 大學畢業

1. 第 1 年(190 級)起薪 本俸、學術研究費、導師費 21775+20130+4000=45905 元 2. 最高薪級(625 級)

47080+31320+4000=82400

1. 第 1 年(第 1 級)起薪 薪資、教保費

34155+900=35055 元 2. 第 15 級(最高薪級)

45155+900=46055 元 工作內容 教保+園務行政 教保+園務行政+其他 休假 每年事假 7 日(免扣薪資)

病假 28 日(免扣薪資)

1.事病假均扣薪資

2.滿一年後,方有 7 天特休假 寒暑假 有(寒假 21 天、暑假 2 個月) 無(且需全日上班)

調動 可(家庭因素可加更多分數) 不可 考核 1.與國小教師同一考評會

2.有考核獎金

(考核甲等:一個月)

1. 家長、園主任、教師均列為 考評委員

2. 無考核獎金

3. 考核甲等,次年薪資方可升級

退休、保險 公保 勞工保險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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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資格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師依規定需大學畢業,並具有教師證(「幼兒教育及照顧 法」,2013),方可參與教師甄試。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只需具備專科以上學 歷及教保員資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2013)即可參與甄選考試。相較之下公立 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資格較為寬鬆。

(二)進用方式及試題來源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是經全國統一命題,再分縣市招考甄選進入公立學校 附設幼兒園,其程序宛如國家公務人員考試,但卻是依勞工基準法採約聘僱制度,在 幼兒園內與教師一樣負責幼兒教學與保育工作,亦受教師法(2013)約束,卻又不適 用教師法,甚至是編制或非編制內人員都有爭議,導致公立教保員「公務員不公務員」、

「教師不教師」、「勞工不勞工」之尷尬身分(郭明旭,2013)。

(三)薪資

進入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服務的第一年,正式老師起薪就比契約進用的教保員多 了一萬元,教保員在年年考核都是甲等情況下,從第 1 級升到第 15 級,也就是在年資 15 年時,薪水已到最高點,可支領的薪資約為 4.6 萬元,同樣 15 年正式資深老師可達 近 8.2 萬元的薪水,差距約為 3.6 萬元。

教保員兼任行政工作,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2012)第 13 條中之規定,教師兼任園主任其職務加給為 5 千元,,教保員兼任園主

(2012)第 13 條中之規定,教師兼任園主任其職務加給為 5 千元,,教保員兼任園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