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公視集團曙光轉淡之後的政黨衝突:二○○四到二○○九年
第一節 公民團體與政治怪獸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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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公視集團曙光轉淡之後的政黨衝突:
二○○四到二○○九年
前一章提到,在 1999 年由於民進黨總統競選團隊邀請批判傳播學者撰寫傳 播政策白皮書,讓媒體公共化訴求有獲得落實的機會,但是陳水扁總統勝選後,
朝野政黨並未全力支持公共化理念。到 2004 年 7 月,甫就任的新聞局長林佳龍 表示要發展公共化方案,公視集團也在 2007 年成立,但是該年部分國民黨立委 在未得同黨新聞局同意下凍結公視半數預算,因而在 2008 年 12 月與次 1 月之間 引發部分公視團隊成員以及公民社會的批評。因此,本章將鎖定「公視預算爭議 事件」中的報紙評論,以分析各類社會成員是如何對此事件進行討論。
第一節 公民團體與政治怪獸的抗爭
如前所述,由於民進黨在 2000 年總統大選推出「無線電視民主化」的政見 並獲得勝選,使得公視改革成為可能。然而,也因為執政的民進黨與許多在野黨 人士後續的消極作為,使台視、華視難以公共化。到 2004 年 3 月,陳水扁總統 獲得連任後,當時的新聞局副局長洪瓊娟在次月表示,新聞局向行政院提出市場 機制的政策建議,讓台視和華視都朝民營化發展,因為兩台即使採「一公一民」,
國庫一年都得增加五、六十億的預算。此外,洪瓊娟認為如果從「數位化」考量,
未來廣電有很大的「公共化」空間,似無必要規劃「一公一民」。經建會也認為 這樣的考量很務實,並表示過去會有「一公一民」的考量,是還未考量到數位化 (李順德,2004 年 4 月 29 日)。當時新聞局長黃輝珍甚至在 5 月宣布,將以釋股 方式來處理台視與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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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 2004 年 4 月,由於政府沒有提出公共媒體改革的配套規劃,因此媒體 改造學社、傳播學生鬥陣、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等社運團體發起「媒體要改革,公 民來連署-讓我們催生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的網路連署活動,以抗議新聞局「台 華視私有化」的建議。新任的新聞局長林佳龍在 7 月就任後,指出要發展「具有 民營化活力的公共化方案」,這是指政府預定以二十億元購買台視、華視的股份,
並以三十億元發展無線電視台數位化,未來交由公視董事會統籌台、華視等公共 媒體集團(何榮幸、蔡慧貞,2004 年 6 月 6 日)。另方面,該年 10 月立法院也舉 辦「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草案」公聽會,並透過學者專家、工會代表、立 法委員等成員共同討論無線電視如何公共化與如何保障台視、華視員工的問題。
例如淡江大眾傳播系助理教授魏玓在會中表示他個人與所屬的媒體改造學社都 希望台、華視能同時「公共化」,如果新聞局有其他考量,也應該說明清楚。政 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則透過書面表示意見,他主張當台視、華視公共化,政府應 將非員工民股全部購回。此外,他認為兩台員工的權益應與社會權益及新產權持 有人的權益,取得均衡(《立法院公報》,第 93 卷第 44 期,頁 311, 315)。
然而,以當時的立法院而言,仍有一些國民黨立委質疑新聞局長林佳龍推動 台視、華視公共化的作法。例如 2004 年 9 月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質詢指出,台灣 不缺電視台,也不缺公共電視,加上「民營化」是民進黨過去堅持的立場,因此,
她認為新聞局提案台視、華視公共化,可能是為了實質操控能為自己擴權的公營 事業。此外,黃昭順表示政府過去不願強力介入公視進行政治投資,還任由系統 業者將公視定在第 53 頻道,也大大降低了公視的能見度。她還認為,多了台視 與華視,只是讓可有可無的公視頻道從一個增加到三個,不如把這筆錢集中強化 現有公視的品質(《立法院公報》,第 93 卷第 39 期,頁 652-653)。綜言之,黃昭 順表示政府舉債將達十二兆,兩家公營的無線電視充公後,會使財政雪上加霜,
所以她認為公共化最好的作法就是把公視以外的無線電視台全部改為民營,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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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無線電視業者收取無線電波的租金(《立法院公報》,第 93 卷第 39 期,頁 917-919)。
在 2006 年 1 月 3 日,立法院通過了《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確定了 台視私有化、華視公共化的走向。此外,原住民電視台、客家台與宏觀衛星電視 台則從 2007 年交由公視基金會辦理,這也象徵「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TBS)
正式成立。針對公共電視集團的定位,公視總經理胡元輝在立院接受質詢時表 示,公視是要彌補商業電視的不足,例如商業電視比較不重視教育、文化、弱勢、
生態等新聞,公視要加以重視。此外,公視還透過「公民眾議院」這類節目作為 公共議題的平台(《立法院公報》,第 95 卷第 41 期,頁 188)。另方面,新聞局長 鄭文燦(任期 2006 年 1 月到 2007 年 5 月)2007 年 3 月 19 日在立院接受質詢時指出,
政府必須收購華視的 28%民股,讓公視完全持有華視(《立法院公報》,第 96 卷 第 25 期,頁 359)。不過,華視今日仍有近百分之十四的民股(鄭同僚,2011 年 12 月 22 日)。
總體而言,在陳水扁總統 2004 年獲得連任到 2007 年「公共廣電集團」成立 之間,民進黨政府並未全力落實媒體公共化政策。首先,《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 理條例》並未明定華視民股買回的時間表,政府也未編列相關預算。其次,政府 缺少明確的政策來整合公視集團。最後,無人聞問《公視法》配套修法,包括了 公廣集團的規模、定位、治理等架構問題(魏玓、林麗雲,2012 年)。這種制度的 不周全也埋下了公廣集團危機的伏筆。
就公視董事會選任的面向而言,新聞局長謝志偉(任期 2007 年 5 月到 2008 年 5 月)當時不只未推動公廣集團的法制化,並且在提名公廣集團董監事時也未 事先徵詢董事被提名人的意願,甚至未考量利益迴避的問題,例如有的董事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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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廣集團有業務往來,有的董事甚至公開反對成立公廣集團(魏玓、林麗雲,
2012 年)。
就公視集團預算而言,在 2007 年 11 月 15 日的立法院全院聯席會中,國民 黨立委洪秀柱與江義雄提案在未得同黨新聞局同意下,通過凍結 2008 年度「對 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捐贈」9 億元之二分之一,俟新聞局向教育及文化、預算及 決算兩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立法院公報》,第 96 卷第 81 期,頁 179)。《新新聞週報》的封面故事〈畸形公廣 深陷政治泥沼〉認為,公視的問題 預算遭到立法院凍結,起因是前任新聞局長謝志偉操作公視董事會組成過程過於 粗糙,當時新聞局的作法連一向支持綠營的媒體監督組織都公開批評(汪仁玠,
2008 年 12 月 18 日)。
汪仁玠進一步分析(2008 年 12 月 18 日),這是一場「媒體怪胎 vs 政治怪獸」
的大戰。「媒體怪胎」是指就體制而言,公廣集團根本是虛有其表、貌合神離;「政 治怪獸」則是指公視人事面的問題,亦即公視總經理馮賢賢作風強悍,造成國民 黨立委洪秀柱等人不滿而讓公視預算難以解凍。此外,《財訊》雜誌也有文章指 出馮賢賢在公視內部一直是頭號爭議人物,是歷任總經理被指干預事情最多的一 位,並在內部造成「寒蟬效應」(紀淑芳,2009 年 1 月 1 日)。到了 2008 年 11 月,
立委郭素春、洪秀柱與江義雄提案並且通過凍結 2009 年度「對財團法人公視基 金會捐贈的一半預算,俟新聞局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立法院公報》,第 97 卷第 64 期,頁 199),這些委員宣稱接獲公視員工的 陳情,表示「內部經營」有嚴重問題。
因此, 2008 年 12 月 10 日部分公視經營團隊人員在未獲董事會授權下,在 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刊登聲明,表明了前述公視 200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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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有半數遭立法院凍結的狀況,已經嚴重影響公視日常的營運周轉與節目製 播。此外,公視還指出 2008 年 12 月 9 日立法院在審查公視集團的預算時,通過 公視各台明年執行必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的附加決議。另 方面,立法院更明文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等機關要對 所主管之電視台執行節目製播、審核、監督之責。綜言之,公視基金會認為立委 的決議已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更嚴重侵害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 (公視,2008 年 12 月 10 日)。
在公視發表聲明之後,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記者 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公民團體在 12 月 12 日發起了「民間搶救公視基地」
連署,並且在 2009 年 1 月 1 日大遊行活動,以反對公視「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 可同意始能動支」的附加決議,並且要求立刻將 4.5 億元的公視經費解凍。12其 後,媒體改造學社還在遊行活動後透過聲明稿要求公廣集團必須依照公視法的資 訊公開精神,將公視的業務計畫、基金管理、經費使用、薪資結構等資訊以及和 行政、立法部門等往來公文全部上網公開,並且以最大的誠意與行動解決公廣集 團內部的勞資爭議。13此外,導演王小棣、林靖傑等人發起「政治退出、全民監 督─還給我們一 個乾淨的公共媒體」活動,2009 年 1 月 9 日聚集在自由廣場發 表搶救公視宣言,批評立法院透過凍結公視預算等方式箝制公視的自主(洪秀 瑛,2009 年 1 月 10 日)。到 1 月 14 日,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台灣勞工陣線等團體發起了「公民搶救公視聯盟」,要求政黨及立法院不要插手 公視,以確保公視的獨立自主(陳清芳,2009 年 1 月 14 日)。
在 2009 年 4 月,公視預算解凍。然而,國民黨對公視的仍有許多意見。例 如國民黨立委洪秀柱在 2008 年 12 月 31 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質詢時
12 參見「民間搶救公視基地」網站,網址為http://savetbs.wikidot.com/new-page-name。
13 取自http://twmedia.org/old/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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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公視成立 10 年來用了國家二百多億預算,前 2 年還編了 92 億的特別預算,
預算最後被砍掉一半,這是因為公視毫無執行能力,預算的浪費簡直太不成體 統。此外,洪秀柱認為公視應接受國會的監督(《立法院公報》,第 98 卷第 4 期,
頁 43)。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林益世、張碩文則在 2009 年 1 月 9 日立院黨團協商時,
頁 43)。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林益世、張碩文則在 2009 年 1 月 9 日立院黨團協商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