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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符號與消費

符號學研究由 Saussure 提出,意在處理表義活動 (signification) 的過程。緣自於 語言學,是一門研究符號和符號運作的學問,因此其研究領域除了符號及整個符號 系統以外,還包括符號運作所依存之文化。符號學研究的重點在於符號如何透過特 定的連結方式傳達訊息,並關心其連結方式所反映出來的權力結構與社會意識型 態。符號 (sign) 是意義在語言中的基本載具,由兩項元素組成:意符和意指。其間 的關係是由文化的成規所規定的,而且這層關係必須被特定的詮釋社群所學習接 受。符號所傳達的意義,包括外延與內涵兩個層次,但 Saussure 分析的符號指的是 所謂的明示義,也就是符號明顯的意義,對於符號所隱含的社會文化意涵並未做進 一步的說明(陳慧玲,2002,頁 69)。符號的內涵整理如表 2-4:

表 2-4 符號的內涵與延伸意義

符號(sign) 意符(signifier):泛指符號的物理

元素,如:字、形象、聲音。

意指(signified):在一個語言符碼 系統中,特定物理符號所引發的 心理概念。

外延意義(denotative meaning):指符號在使 用與組合的過程中,所表達或 引發的連結 印象或圖像(image),亦即符號明顯而直 接表達的意義。

內涵意義(connotative meaning):指涉的是與 符號連結之物的相關意義。

研究者整理,資料來源陳慧玲,2002,青少女流行音樂團體之研究:形象、身體文化與情慾流動

頁 69-70。

Barthes 運用 Saussure 的結構主義語言模型:意符/意指=符號的程式,再加 上第二層次的意涵 (signification) 。屬於初級意涵的符號 (sign) 成了次級意涵的意 符 (signifier) 。之後又以指示 (denotation) 取代初級意涵,以暗示 (connotation) 取 代次級意涵。在第二層級的意涵或暗示中,「神話」(myth) 被製造出來以供消費(張 君玫,2001,頁 38)。

Storey 指出 Campell 以浪漫主義 (Romanticism) 的觀點分析文化消費,認為現代 享樂主義 (modern hedonism) 的目的:在客體與實踐的意義中尋求快樂。消費文化 產品與其說是在產品獲得滿足,不如說由聯想的意義來建構自我幻想的經驗,從中 得到歡愉。消費的本質活動並非實質的選擇、購買或使用,而是一種由產品形象所 造成的,想像中的歡愉追求,「真實」 (real) 消費主要是此一「精神的」 (mentalistic) 享樂主義的結果。期待與幻滅的循環,驅動了消費慾望。要了解現代文化消費的本 質,必先了解期待經驗與實際經驗之間持續不斷的相互作用,以及力求拉近兩者差 距的深刻想望(張君玫,2001,頁 18-21)。消費循環如圖 2-2:

圖 2-2 消費的循環

資料來源:張君玫,2001,文化消費與日常生活,頁 21。

Bourdieu 與 Baudrillard 認為消費及符號象徵在消費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一 個社會與文化的歷程,而不僅僅是一種純粹的經濟活動。Baudrillard 認為在生產體 系中,產製者將感情、文化、知識…等,整編為商品,以利銷售(王湘涵,2006,

頁 1)。在符號消費的時代,物品的生命形式與消費歷程產生了極大的轉變,先由 最單純的物品形式 (object form)、到商品形式 (commodity form) 、最後演變成具有 象徵意義的符號形式 (sign form) 。單純的物品形式主要植基於物品的理性使用和 功能效用上,在於滿足人類基本的需求;商品形式的物品則是資本主義運作下的產 物,能夠創造經濟的交換價值;而符號形式的商品,物品以某種符號和訊息的姿態 呈現,具有意義傳遞、塑造氛圍、界定關係、告知主體、建議行為等功能。被消費 的不是物品,而是個人對於物品的需求或物品所帶來的樂趣,是消費的抽象符碼 (code) 所帶來的意義。Baudrillard 主張在「符號消費」的社會裡,消費者消費的對 象不再是純粹的物品,而是對物品所涵蓋之符號意涵進行消費。文化消費消費者所 消費的物品,是經營者或創作者透過符號傳達之理念與情感或商品 (熊敏君,2005,

頁 29)。

星野克美在「符號社會的消費」一書中提及,在成熟化的經濟中,消費活動的 進行,是以差異性的符號價值為對象,而不是商品固有的物的價值(黃恆正,1988,

頁 21)。青木貞茂也認為,作為符號的商品結構,可被定義為「意符」和「意涵」

的統一體系。商品的價值就是商品具有的意義=「意涵」。使用價值依以往的常識 來講,是分明可見的產品表面意義(外延層次),另一方面,象徵的價值則是不足 獲取、被隱蔽的產品內在意義(內涵層次)。在符號化的產品價值作用下,「象徵

價值」擠身到外延層次而取代了「使用價值」,產生了產品結構之逆轉變化:產品 的變貌,基於如上價值結構的轉換,可以說是人們對產品的認識,有了一百八十度 的大轉變;以標語的方式來表達,可以說是從「使用價值」到「象徵價值」(黃恆 正,1988,頁 67),表示如圖 2-3。

圖 2-3 產品的使用價值

資料來源:黃恆正,1988,符號社會的消費,頁 67。

由於物品本身不等於符號。物品經由加工的過程鑲嵌進文化系統中,沾染上文 化意義後,才能變成符號。這類的工作不是經濟部門的傳統工作者(如生產線上的 工人、組織管理人員等)能夠勝任的,因為使物品成為符號的加工過程,其工作性 質基本上與提高產能及產量無關,而是與意義的詮釋息息相關。想要創造物品的符 號價值,必須先瞭解哪些文化意義是可欲的符號,然後才能以涵義化的方式將這些 慾望符號轉嫁到物品身上。最擅長為事物追尋意義、創造意義、賦予意義的,非文 化工作者莫屬,包括作家、畫家、音樂家、攝影師、建築師、設計師、表演工作者、

傳播媒體工作人員…等。這些人成為文化經濟中所謂的文化中介者 (cultural intermediaries) 。文化中介者「在提高消費方面扮演積極的角色,賦予產品與服務 特定的意義及『生活風格』,而消費者會跟隨認同」(du Gay et al., 1997,頁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