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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獻中所見之治則

第三章 由出土文獻看診法與治則

第二節 出土文獻中所見之治則

37 胊,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認為是「呴」的假借字,呴與同,亦與欨同,《說文‧

欠部》:「欨,吹也」,《難經‧二十二難》:「氣主呴之,血主濡之」與此相似;馬繼興說 通「煦」,有溫暖、溫潤之意;高大倫認為讀「句」,意為彎曲、屈曲。茲從整理小組的釋字。

見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北京:文物出版 社,2001年),釋文頁244;馬繼興:〈張家山漢簡《脈書》中的五種古醫籍〉,《中醫雜誌》

第5期(1990年),頁46;高大倫:《張家山漢簡《脈書》校釋》(成都:成都出版社,1992年),

頁99。

38 《說文‧斤部》:「斲,斫也。」,又曰:「斫,擊也。」(漢)許慎撰、(宋)徐鉉校定:

《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頁300、299。

39 憂,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認為是「擾」的假借字;高大倫釋「憂」為「疾」;馬 繼興說通「懮」,形容強烈疼痛伴隨心悸不安的症狀。茲從整理小組的釋字。見張家山二四七 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

頁244;馬繼興:〈張家山漢簡《脈書》中的五種古醫籍〉,《中醫雜誌》第5期(1990年),

頁46;高大倫:《張家山漢簡《脈書》校釋》(成都:成都出版社,1992年),頁99。

40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頁244。

第三章 由出土文獻看診法與治則 肢末端,手指十,足趾十。見(漢)許慎撰、(宋)徐鉉校定:《說文解字》,頁179;張家山 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釋文頁244。

42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頁244。

43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釋文頁149-150。

44 同上,釋文頁150。 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釋文頁244;高大倫:《張家山漢簡《脈書》校釋》(成 都:成都出版社,1992年),頁95;孟蓬生:〈張家山漢簡字義札記〉,《古籍整理研究學刊》

第5期(2004年9月),頁3;何有祖:〈張家山漢簡釋文與注釋商補〉(簡帛研究網,2004年12 月),網址:http://www.jianbo.org/admin3/html/heyouzhu07.htm。

47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謂「洫」疑讀為「恤」,從《說文》釋為「收」。但「洫」

本有「虛」意,《管子‧小稱》:「滿者洫之,虛者實之」,尹知章注曰:「洫,虛也」,此 處作「洫」於意可通,不必另作他解。上述引文見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

實之,諍(靜)則侍(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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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乃養生基本原則,可「實四肢而虛五臟」,有益健康,《呂氏春秋‧盡數》:

「流水不腐,戶樞不蠹,動也。形氣亦然,形不動則精不流,精不流則氣鬱」,

運動則精氣流通,疾患不生,《十問》中也說:「動亓(其)四支(肢)而移去 其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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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能去疾。因此乘車食肉的富貴之人,春秋一定要運動以瀉氣,否則 將脈爛而肉死。一般治則為:脈若過度滿溢則需瀉泄,若空虛則需補實,而保持 在調和通暢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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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素問‧五常政大論》所說:「養之和之,靜以待時,

謹守其氣,無使傾移,其形乃彰,生氣以長」。

「脈盈而洫之,虛而實之」在《脈法》中也有相近的描述:

治病者取有徐(餘)而益不足,故氣上而不下,則視有過之脈,當環而久

(灸)之。病甚而上於環二寸益為一久(灸)。氣壹上壹下,當(郄)

與胕(跗)之脈而(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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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三部九候論》曰:「實則瀉之,虛則補之」;《靈樞‧經脈》也反覆提 到:「盛則瀉之,虛則補之」,都是「取有餘而益不足」的原則。因此當氣逆上 而不下時,看哪一條脈異常,就在那條脈上用灸法治療;病勢嚴重的患者,可以 再多增加一處施用灸法的部位。氣如果一下上行一下下行,就在膝膕窩或肘窩處 使用砭法治療。

平常的狀況,氣應該下沈,《脈法》曰:

以眽(脈)法明教下,眽(脈)亦聽(聖)人之所貴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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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者,

頁244;(唐)尹知章注、(清)戴望校正:《管子校正》,收入《新編諸子集成》,第4版(臺 北:世界書局,1983年)。

48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頁243。

49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釋文頁150。

50 「諍(靜)則侍(待)之」句,馬繼興譯為:「診脈時要平心靜氣地耐心等待體察脈象」;高 大倫譯為:「脈象應時常保持在平靜的狀態」。見馬氏著:〈張家山漢簡《脈書》中的五種古 醫籍(續)〉,《中醫雜誌》第6期(1990年),頁51;高氏著:《張家山漢簡《脈書》校釋》

(成都:成都出版社,1992年),頁96。

51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頁244。

52 乙本無「以脈法明教下」句,「脈亦聖人之所貴殹(也)」乙本作:「夫脈者,聖人之所貴殹」,

今從甲本。

第三章 由出土文獻看診法與治則 黃帝內經素問》,頁123。

56 《素問‧至真要大論》:「氣上衝胷,喘不能久立。」同上,頁180。 122。

60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釋文頁30。

61 同上,釋文頁31。

62 甘肅省博物館、武威縣文化館編:《武威漢代醫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75年),摹本、

釋文、注釋頁4。

63 張延昌:《武威漢代醫簡注解》(北京:中醫古籍出版社,2006年),頁118-119。張氏說「莞」

假為「脘」,將該字屬下讀,但「胃脘」為習見詞,故此處將脘歸為上讀。 足”〉,收入陳建明主編:《湖南省博物館館刊》第2期(長沙:岳麓書社,2005年),頁48-60。

65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頁285。

至於使用砭法的原則是:

用(砭)啟脈者必如式。癰穜(腫)有農(膿),稱其小大而為之(砭)。

(砭)有四害,一曰農(膿)深而(砭)淺,胃(謂)之不遝;二曰 農(膿)淺而(砭)深,胃之泰(太)過;三曰農(膿)大而(砭)

小,胃(謂)之澰(斂),澰(斂)者惡不畢;四曰農(膿)小而(砭)

大,胃(謂)之泛,泛者傷良肉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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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砭法刺破血脈治療癰腫的時候,必須要依照癰腫的大小深淺施行,否則就會 有四種遺害。一是膿深而砭淺,砭刺的效果沒有到達病所,這叫不及;二是膿淺 而砭深,砭刺過深而傷害了內部組織,這叫太過;三是膿大而砭小,砭刺的範圍 過小而無法排除全部的污穢,這叫收斂;四是膿小而砭大,砭刺的範圍過大而傷 害了正常的肌肉,這叫泛濫。這裡的砭法類似《周禮》中瘍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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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性質,以砭刺癰 腫來達到治療的效果,砭刺的對象是血脈,與用針刺經絡不同,作用類似《靈樞‧

九針十二原》中「末如劍鋒,以取大膿」的鈹針。此處治則與《靈樞‧官針篇》

所論:「疾淺鍼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癰。病深鍼淺,病氣不瀉,反為大膿。病 小鍼大,氣瀉太甚,疾必為害。病大鍼小,氣不泄瀉,亦復為敗。失鍼之宜,大 者瀉,小者不移。」兩相不悖。

觀察化膿情況的辦法是:

農(膿)多而深者,上黑而大;農(膿)少而深者,上黑而小;農(膿)

多而淺者,上白而大;農(膿)少而淺者,上白而小,此不可不察殹。有 農(膿)者不可久(灸)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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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膿者不可灸」的原則,在《靈樞‧玉版》也說:「故其已成膿血者,其唯砭 石鈹鋒之所取也。」

如果診病時發現患者有病的地方不只一處,《脈法》中說:

66 同上,頁244。

67 《周禮‧天官冢宰‧瘍醫》:「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劀殺之齊。」

68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頁245。

第三章 由出土文獻看診法與治則

治病之法,視先發者而治之。數脈俱發病,則擇其甚者而先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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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發病先後或病情輕重來決定治療順序,而《內經》中更廣泛到注意標本、有餘、

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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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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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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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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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因素來決定治療的先後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