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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獻中所見之診法

第三章 由出土文獻看診法與治則

第一節 出土文獻中所見之診法

在《黃帝內經》中,將人身分為上部天、中部人、下部地,每部又三分天地 人,合九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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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論病;同時也記載了寸口與人迎對比診脈法

5

及寸口診脈法

6

。較《內

1 栗山茂久著,陳信宏譯:《身體的語言:從中西文化看身體之謎》(臺北:究竟出版社,2001 年),頁61,以下凡引本書,均簡稱《身體的語言》。

2 兩種傳本以乙本保存的文字較完整,故以下凡稱《陰陽脈死候》者皆以乙本為基礎。據甲本補入 或訂正的文字於註解記明。

3 兩種傳本以乙本保存的文字較完整,故以下凡稱《脈法》者皆以乙本為基礎。據甲本補入或訂正 的文字於註解記明。又,《陰陽脈死候》(乙本)、《六痛》、《脈法》(乙本)三本古佚醫籍 皆收錄於張家山《脈書》中,為方便指稱,茲從馬繼興訂名:《陰陽脈死候》(乙本)相當《脈 書》的第49~53簡、《六痛》相當《脈書》的第54~56簡、《脈法》(乙本)相當《脈書》的第 56~66簡。參氏著:〈張家山漢簡《脈書》中的五種古醫籍〉,《中醫雜誌》第5期(1990年),

頁44-47。

4 《素問‧三部九候論》:「上部天,兩額之動脈;上部地,兩頰之動脈;上部人,耳前之動脈。

中部天,手太陰也;中部地,手陽明也;中部人,手少陰也。下部天,足厥陰也;下部地,足少 陰也;下部人,足太陰也。」九處各有其候。見(唐)王冰注、(宋)林億等新校正:《重廣補 註黃帝內經素問》,第4版,景印國立中央圖書館珍藏明朝嘉靖年顧從德重雕版(新店:國立中 國醫藥研究所,1989年),頁49。

5 如《靈樞‧禁服》:「寸口主中,人迎主外,兩者相應,俱往俱來,若引繩大小齊等,春夏人迎 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名曰平人。」見(唐)王冰注:《黃帝素問靈樞經》,收入《諸子

經》晚出的《難經》則曰:「十二經皆有動脈,獨取寸口,以決五藏六府死生吉

集成補編》冊4(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寸口,指兩手橈骨內側動脈。人迎,在喉 結旁兩側頸動脈搏動處。

6 如《素問‧平人氣象論》:「欲知寸口太過與不及,寸口之脈中手短者,曰頭痛。寸口脈中手長 者,曰足脛痛。寸口脈中手促上擊者,曰肩背痛。寸口脈沈而堅者,曰病在中。寸口脈浮而盛者,

曰病在外。」見(唐)王冰注、(宋)林億等新校正:《重廣補註黃帝內經素問》,頁42。

7 見舊題(秦)越人撰、(明)王九思集錄:《難經集注‧一難》,上海涵芬樓影印佚存叢書本(臺 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9年)。《難經》以關骨(橈骨莖突)為界,關前名「寸脈」,關後名

「尺脈」,已經與今日所見之脈診方法極為相似。

8 《脈法》的脈象並沒有與具體病症相連,我們未必能將這些描述完全等同於傳世文獻中的滑脈、

澀脈等描述。不過這裡為了指稱方便,仍舊以「脈象」稱呼之。

9 原為「相脈之道,左□□□□□案(按)之,右手直踝而簟之」(見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 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頁245)。「簟」

字整理小組疑為「簞」字之訛,讀作「彈」。

《內經》古診法後的再發現〉,《甘肅中醫學院學報》第7卷第4期(1990年10月),頁10-12。

10 《素問‧脈要精微論》:「診法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 調匀,氣血未亂,故乃可診有過之脈。」王冰注:「過,謂異於常候也。」見(唐)王冰注、

(宋)林億等新校正:《重廣補註黃帝內經素問》,頁38。

11 「視當」兩字釋文原作「當視」,審竹簡圖版應作「視當」為正。釋文見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 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頁245;竹簡圖版見頁80,第65簡。

12 同上,頁245。

13 此處的「動脈」並非Artery,而是指在體表可以觸摸到脈搏動的部位。

第三章 由出土文獻看診法與治則 甚也。」(見(明)張介賓:《張氏類經圖翼‧卷十七》(臺北:新文豐出版社,1976年))

原本微動的脈,可能因疾而動甚,《脈書》所謂「他脈靜,此獨(動),則主病」應是指這 樣的情況。也因此後面才緊接著論述經常而動的脈,跟平常微動的脈區分。

15 「其餘謹視當脈之過」的「過」,或有學者譯為「經過」,整句譯為「至於情他情況,則應仔 細觀察有關經脈所經過之處」,如魏啟鵬、胡翔驊:《馬王堆漢墓醫書校釋(壹)》(成都:

成都出版社,1992年),頁40;高大倫:《張家山漢簡《脈書》校釋》(成都:成都出版社,

1992年),頁106。但何謂觀察經脈所經過之處呢?審《脈法》未將脈象與症狀相連,而只是「論 有過之脈」,知道某條經脈異於常候生病了,但具體症狀得「視當脈之過」,看哪一條脈生病,

則會有其相應所主的病候,如《陰陽十一脈灸經》記載若足少陰之脈有病,則可能「悒悒如亂,

坐而起則目如無見,心如懸,病饑,氣不足,善怒……」等等。如此解釋較為清楚,馬繼興 主此說,見氏著:《馬王堆古醫書考釋》,頁298。

16 《史記‧扁鵲倉公列傳》中,記載一則扁鵲與齊桓侯的醫案,桓侯病淺時不信扁鵲語,等到病 入骨髓後才「使人召扁鵲,扁鵲已逃去。桓侯遂死。」不醫難治並非醫德的問題,而是提醒醫 者量力而為,患者更要在病淺之日儘速救治。見(漢)司馬遷:《史記》(台北:鼎文書局,

1984年),頁2793。

17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釋文頁5。

凡三陽,天氣殹(也),其病唯折骨列(裂)膚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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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陽病只有骨折和肌膚碎裂才是死徵,《足臂》曰:「陽病折骨,絕筋,而無陰 病,不死」,就算陽病骨折筋斷,如不見陰病,仍可醫治。《足臂》記載另一條 陽病死徵:

陽病北(背)如流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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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如流湯」正是後世所謂「亡陽」的徵候,《靈樞‧經脈》:「六陽氣絕則陰 與陽相離,離則腠理發泄,絕汗乃出,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就記載陽氣絕 造成汗出的情況。相對而言病若生於三陰難醫,《陰陽脈死候》曰:

凡三陰,地氣殹,死脈殹,腐臧(臟)闌(爛)腸而主殺。陰病而亂,則 不過十日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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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陰病如果錯綜出現,患者不到十天就會死亡,這是因三陰病可令臟腑腐爛。三 陰死脈在《足臂》中有相同的記載:「三陰之病亂,【不】過十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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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陰病 若與某些病症同時出現,也是死症,《足臂》在三陰病亂後緊接著說:「煩心,

有(又)腹張(脹),死。不得臥,有(又)煩心,死。唐(溏)【泄】恒出,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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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陰陽》足太陰脈條下「其所產病」所記:「獨心煩死;【心痛與】腹 張(脹),死;不能食,者〈耆〉臥,強吹(欠),此三者同則死;唐(溏)泄 死;水與閉同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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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此外,《足臂》、《陰陽》也都在足厥陰脈條下記載 死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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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陰陽》說:「有陽【脈】與之俱病,可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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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足臂》「三陰

19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釋文頁21。本段文字乙本缺損,故 從甲本。

20 同上,釋文頁5。

21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頁243。

22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釋文頁5。

23 同上。

24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頁241。

25 《足臂》:「足(厥)陰(脈)……其病:病脞〈〉瘦(搔),多弱(溺),耆(嗜)

飲。足柎(跗)穜(腫),疾畀(痹)。……皆有此五病者,有(又)煩心,死。」見馬王堆 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釋文頁5。《陰陽》:「【足】(厥)陰 之脈……其所產病:熱中,(癃),穨(),扁(偏)山(疝),為五病。五病有而心煩 死,勿治殹。」見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

頁241。

26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頁241。

第三章 由出土文獻看診法與治則 古醫書考釋》(長沙: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2年),頁308。

30 馬繼興釋「齊」為「瘠」之通假字。同上,頁308。

節者,則爪枯毛折,毛折者,則毛先死。

志先死 五陰氣俱絕則目系轉,轉則目運,目運者,為志先死,

志先死,則遠一日半死矣。

兩相對照下,我們可以看見《陰陽脈死候》雖然沒有將死徵與經脈臟腑聯繫,但 已將個別的徵候與整體結合,如:看到患者唇反人中盈,則知全身肌肉都要敗壞;

見其齦瘠齒長,則知全身骨頭都要敗壞。若五種死徵都出現,患者必死無疑,因 此當其中一徵出現時就要儘速救治。這是直接由病候來判斷死症。

上面提到的數種診法都是從醫者的角度出發,或探按、或觀察,而《六痛》

則記載患者本身的主訴:

夫骨者柱殹,筋者束殹,血者濡殹,脈者瀆殹,肉者附殹,氣者胊(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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殹,故骨痛如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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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痛如束,血痛如浞,脈痛如流,肉痛如浮,氣(動)

則憂(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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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支撐身體,筋束縛身體,血潤澤身體,脈如同身體的溝渠,肉附著於身,氣是 人體的呼吸。因此骨痛就像被刀斧砍劈,筋痛就像被捆綁束縛,血痛就像為水浸 漬,脈痛如水流淌,肉痛的感覺似乎漂浮在外,氣動則擾亂不安。這些是由患者 的自體感、自我描述來判斷病症所在,與前面醫者用他體感,或是觀察病症而做 判斷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