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分數的意義及課程地位分析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分數的意義及課程地位分析

第二節 分數的意義及課程地位分析

一、分數的意義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於透過「繪本故事情境」融入國小三年級分數概念的教學活 動,探究學童在此過程的學習成效、學習保留效果與學習情形;因此本節先從分數 的起源,其次是分數的重要性、分數的意涵,接著是兒童分數概念發展來探討分數 的意義。

(一)分數的起源

對史前人類的社會而言,自然數之概念使用已足夠;但當人類之間往來日趨 頻繁,隨之增加的交易與分配使自然數已不敷使用,遂逐漸發展出分數的概念(趙 文敏,1985)。

18 是用來命名等分割出來的量。 Freudenthal(1983)認為分數起源於「分割」一個物 件的活動記錄與結果,分數可以表現物件分割真實的情形。而國內的學者甯自強

19

容易產生混淆的一個關鍵課程。而九年一貫數學領域課程綱要中也特別指出,學生 在小學畢業前,要能熟練小數與分數的四則計算(教育部,2003)。再者,九年一貫 課程綱要中亦提到,國小階段的數學內容中,「有理數」是小學的核心課程之一,

也是小學教育中,最有挑戰性的教學主題(教育部,2005)。並且,「有理數」教學 的困難,主要在於它牽涉兩種非常不同的表徵形式-分數與小數;學生較缺乏有理 數的前置經驗,而且日常生活中的有理數情境也比較少。至於分數的形式,是學生 首次碰到兩整數並置的約定,一方面分數計算的熟練,仰賴整數的精熟,另一方面 整數計算的經驗,有時反而會造成有理數學習的錯誤(教育部,2008)。由此可見,

「分數」對於小學生而言,是一個既複雜且重要的概念,其發展是學童未來學習許 多概念與技能的基礎與關鍵(李曉莉,1997),會深深影響後續的數學發展(林碧珍,

1990),故可見其重要性之端倪。

此外,過去也有許多研究(楊瑞智,2000;詹婉華,2003;Nabors, 2003)指出,

學童學習「分數」概念時,會產生許多困難。而李彥典(2008)與顏淑如(2008)的研 究也都呼應這樣的觀點,並且發現:國小三年級學童對「等分」概念以及「單位量」

概念普遍存在學習困難。因此,若能從學童在初學分數之時,即透過不同管道去詮 釋分數的相關概念,進而促進學童對於分數概念的理解應是可行之道。

然而,從 97 年九年一貫數學領域之課程發展來看,關於「分數」概念,小學 階段二年級學童所學習的是「分裝與平分」的概念;三年級學童則是學習「單位分 數」、「初步認識分數」、「同分母分數的比較與加減」的概念;至於四年級學童,

則開始學習「真分數、假分數、帶分數間的轉換」「同分母分數的比較與加減」、

「非帶分數的整數倍」、「等值分數」與「簡單異分母分數的大小比較」「用平分 理解整數相除的意義」等概念。

由此看來,三年級學童所學分數的相關概念,是分數的啟蒙;而分數概念包含 很多的子概念,如:等分概念、單位量概念、單位分數概念…等,這些子概念又可 分為「連續量」與「離散量」兩種不同的情境。所以學童在學習分數時,雖然花了

20

很多的時間來學習,學習成效卻不彰。無論國內外的研究報告都指出學童學習分數 是困難的(林福來、黃敏晃、呂玉琴,1996;蔡職鴻、劉曼麗,2012;Cramer, Post,

& delMas, 2002)。尤其對剛接觸分數的三年級學童來說,「分數符號」是非常抽象 的符號,而且是學童學習的全新概念。此時如果學童沒有建立清楚且正確的分數概 琴,2008;林碧珍,1990;楊瑞智,2000;Behr, Harel, Post & Lesh,1992;Behr, Lesh, Post & Silver, 1983)對於分數的意義,多主張分數具有多重的意義。研究者茲綜合 彙整如下表 2-2-1 所示:

Behr, Harel, Post & Lesh

21

點所代表的數值;5.比的意義:是兩個集合(離散量)或兩個量(連續量)的比較結果;

6.運算子的意義:可視為是一種操作或函數。

林碧珍(1990)將分數的意義分成五種:1.部分/全體模式(全部區域的部分區域);

2.子集合/集合模式(集合中的部分集合);3.數線模式(數線上的一個數值);4.商模 式(兩個整數相除的結果);5.比值模式(兩個集合或兩個度量相比的結果)。

楊瑞智(2000)將分數的意義分成七種:1.部分/全體(連續量);2.子集合/集合 (離散量);3.乘法運算元;4.整數除法的結果(亦即商);5.一個數/數線上的一點;

6.比值(含速率、密度);7.機率。

Behr, Harel, Post & Lesh(1992)亦認為分數的意義有五種建構:1.部分/全體;

2.比;3.運算;4.整數除法的結果(亦即商);5.測量。

Behr, Lesh, Post & Silver (1983)認為分數的意義包括:1.測量;2.比(含速率、

密度);3.商;4.線性坐標(數線上的點);5.小數;6.運算。

綜上所述,研究者認同多位學者所主張的,分數具有多重的意義。學者們普 遍認為,分數的意義包括:1.部份/全體;2. 子集合/集合;3.數(數線上的一個數);

4.比值(含速率、密度);5. 商(整數除法的結果)。而上述這些分數的意義,亦鋪陳 在小學各階段的數學課程之中(葉乃丰,2007)。其中「部份/全體」與「子集合/集 合」是在國小教材中最先出現的分數意義,所以對國小三年級學童而言,分數有此 兩種意義,茲說明如下:

1.部分/全體的意義

部分/全體的意義是將一個連續的整體(連續量情境)加以等分後的幾部分。

連續量是指物品須經過人為的切割,才能得到的分數量或小數量,如一條蛋糕、

一個披薩…等(呂玉琴,2008)。例如:小瑛把一條長方形蛋糕平分成 5 份,取其 中的 2 份是幾條蛋糕﹖可以透過具體操作或圖像表徵,找到部分與全體兩個量之 間的關係,且此部分與全體關係的掌握是分數概念是分數意義的主要內涵,即由 此一分數上的意義衍生了其他四個分數的意義。有許多學者(Behr et al.,1992;

22

Kieren, 1993; Streefland,1991)認為「部分-全體」之有意義的建構,是分數概念學 習成熟的中心,而「部分-全體」的分數意義必需要能與平分的建構作有效的連 結,才是有效的分數學習。學童一旦不能掌握分數的部分/整體之關係,就會失 去概念性的理解來支撐所學。而且對於之後的分數學習,學童就很容易靠強記死 背來解題,等時間一久就易遺忘或混淆,接著便會產生一連串的錯誤或迷思概念 (蔡職鴻、劉曼麗,2012)。

2.子集合/集合的意義

子集合/集合的意義是將一集合(離散量情境)加以等分組後的幾組。離散量 是指物品不須經過人為的切割,透過一個一個的分配,即能得到的分數量或小數 量,如一盒鉛筆有 12 枝、1 箱有 6 瓶礦泉水…等。例如:一包糖果有 10 顆,小 銘吃掉 3 顆,是吃掉幾包糖果﹖由於分數必須在等分的前提下才有意義,因此假 設此處所指之離散物具有相同大小和性質。

國小學童對於分數概念的理解會影響未來數學學習的關鍵與發展(林碧珍,

1990;李曉莉,1997)。但由於現在國小階段分數已有多種複雜的意義,可見學童 在分數概念的學習上有諸多的困難(呂玉琴,1991)。因此,在分數啟蒙教學階段「部 分-整體」關係的意義中,如果未能建立良好的「單位量」概念,學童在其他分數 意義的「基準量」概念發展也會因此產生困難(魏麗枝、游自達,2007)。

(四)兒童分數概念的發展

瑞士心理學家 Piaget 指出學童的認知發展順序是漸進的。他以其所主張之兒童 認知發展理論,設計活動以研究兒童對分數概念的發展,結果發現,從知覺的部分

-整體關係和操作的細分之間有很大的差別。且 Piaget, Inhelder 與 Szeminska(1960) 曾對 3 至 8 歲兒童的分數概念發展過程做一系列的研究,研究結果有以下發現:(引 自李彥典,2008)

1.四歲到四歲半的兒童,對於要將一個物品分成兩半感到很困難,在分割之前,沒 有預先設想的計畫或基模(Schema),對於不同形狀的分割,則以長方形較容易,

23

圓形次之,正方形較難。此階段之最大特徵是缺乏部分和全體之間的關係,不會 發現到他所接觸的部分是另一個比較大的全體中所含的一部份。

2.四到六歲的兒童對於有規則的、小範圍的物品具有分為兩半的能力。但如果原來 的整體大小增加,那麼分成一半的能力便會延緩。此時期的兒童尚無法將物品分 成相等的三份,在分割圖形時亦是利用長方形比較容易解決。

3.六到七歲的兒童已能成功地將物品平分成三等份,而不必利用嘗試錯誤的方法,

但對於操作的了解,仍處於具體的層次。例如:分餅,在此階段的兒童具有整體性 的保留概念,因此能了解各個分割塊數所得之總量與整個餅是一樣的。

4.十歲左右的兒童會實施六等分的分法。他會先以三等分法分一個餅,再將此三塊 餅用二分法再分一次。

Piaget, Inhelder 與 Szeminska(1960)的研究亦發現兒童在了解分數運算之前,

必須具備下列七個子概念:

1.必須有一個可以除盡的全體才有分數的思考。

2.一個分數包含各部份的限定數,分配東西時,各部份必須與接受者相對應。

3.子分割活動中,全體必須被全部分完,沒有餘數。

4.全體被切割成各部份的數與切割數間,有一個固定的關係。

5.分數的概念是指分割後的每一部份都是相等的。

6.當兒童操作了再細分的部分概念時,他們了解到此細分的部份是全體的一部份,

同時此一細分的部份本身也是一可再細分的全體。

7.因為部分的總和等於全體,其全體始終保持不變。

綜合上述文獻,分數是源於「分割」一個物件的活動記錄與結果,所以分數是 用來命名等分割出來的量(Freudenthal,1983);且分數對於學童來說,是一個既複 雜又重要的概念,其發展是學童未來學習許多概念與技能的基礎與關鍵(李曉莉,

1997),會深深影響後續的數學發展(林碧珍,1990);有學者(Behr et al.,1992; Kieren, 1993; Streefland,1991)認為「部分-全體」之有意義的建構,是分數概念學習成熟的

24

中心,而學童對於「部分-全體」的分數意義必需要能與平分的建構作有效的連結,

才是有效的分數學習;Piaget, Inhelder 與 Szeminska(1960)的研究發現,十歲左右 的兒童會實施六等分的分法,他會先以三等分法分一個餅,再將此三塊餅用二分法 再分一次,可見國小三年級學童正處於此階段。

二、國小三年級分數的課程地位分析

由於本研究是以小學三年級學童作為探究的對象,因此,本段將針對小學三 年級所涉及的分數概念內涵進行探討。首先,102 學年度的九年一貫課程綱把原本 92 課綱二年級的「分數」細目,在 97 課綱中移到三年級,並與三年級的「分數」

細目內容合併。茲將內容整理如下:

表 2-2-2 數學領域 92 課綱和 97 課綱在國小二、三年級分數的分年細目修正對照表

表 2-2-2 數學領域 92 課綱和 97 課綱在國小二、三年級分數的分年細目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