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六、建構我國分裝場應變指揮體系
6.2 國內公部門及分裝場燃爆現場應變
6.2.2 分裝場燃爆應變指揮體系的架構與運作
目前國內分裝場燃爆緊急應變體系主要有下列二種:
1. 防火管理制度
分裝場依其規模按消防法規定設置防火管理人負責制定消防防護計畫,
規劃防災相關事項。尤其因部分分裝場經常日夜運作,故有關交接班之時段 應妥為規劃,便能在災時確實執行救災應變工作。平時應對於消防安全設備 善盡維護管理,遇有增建、改建、修繕施工時,應另定消防防護計畫,以監 督施工單位用火、用電情形。嚴格煙火管制及動火許可之監督管理;以及避 免用電不慎所引燃,此外並應嚴格控管斷電後之復電,以確實防止火災發生,
並制定防範縱火相關措施。另於該場所應設置位置圖、逃生避難圖及平面圖,
且至少1 次 / 月自行檢查防火避難設施,如有檢出缺失,應立即改善。而平
時即應對新進人員實施必要之防災應變教育訓練,且應實施4 小 時 / 次 / 半
年以上之滅火、通報及避難逃生訓練,並應事先通報當地消防隊。
2. 緊急應變計畫書
因LPG設施洩漏、燃爆可能危及公共安全,故政府及社會各界亦日益重 視分裝場及其鄰近工廠聚集區整體緊急應變能力。依我國「勞動檢查法」第 26條及「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規定,每日處理能力達1000㎡以 上之分裝場為丙類(高壓氣體容器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在向勞動檢查機構
申請審查暨檢查時必須檢附緊急應變計畫書(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ERP )。因此,國內分裝場在為求設施與營運安全的考量下,緊急應變計 畫除是依法必要訂定外,最重要的是協助業者重新審視分裝場內可能發生的 LPG洩漏、燃爆等事故及可緊急動員搶救的應變能力,充分運用分裝場內、
外所有可使用的人力與資源防範或降低潛藏的災害、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
分裝場在研擬緊急應變計畫時,對於應變架構、人員編組及職責等應按 各家實際的組織規模及場區周遭環境而定,以利真實應變時能有效執行搶救 和疏散。計畫內容除目的、組織架構、編組功能、人員職責、聯繫通報、應 變作業流程說明、避難疏散、復原及修訂時機外,應包括支援系統、搶救及 救護器材、安全防護器具、訓練及情境模擬演練等。業者可參考我國經濟部 工業局出版之「緊急應變應用技術手冊」或各國公部門出版的相關法規如
OSHA 、 NIOSH 、EPA等資料,亦有坊間出版的緊急應變相關書籍等。通 常分裝場之緊急應變作業流程與組織架構概如下述:
(1) 緊急應變作業流程 : 分裝場除平時準備及緊急應變演練和災後調查外,
應依評估事故時可能危害影響之程度,以不同之災害情境其嚴重性大 小相對於其緊急處理應變之足夠能力與救援需求?考慮實際可能災害 情境與場內外應變通報的時機相互配合,而將緊急應變規劃分為三個 階段,擬訂緊急應變的運作流程。並依災情擴大而調整分裝場內應變
相對地提昇。因應三個應變階段影響範圍、投入人力的不同,分裝場 及地方政府亦各有不同的職責及工作要領,各階段之職責及工作,分 述如下:
(2) 第一階段應變:分裝場內屬危險性工作場所區域,發生小量 LPG 洩漏 或小火災,經由現場設置之可燃性氣體偵測器偵測到或作業人員目擊
察覺到並經確認已發生 LPG 洩漏或火災。目擊者或現場其他作業人員 立即以電話或親自向現場值班主管報告下列資料:A.報告人姓名B.事 發時間、場所及相關設備位置C.事故型態及發現經過D.目前災害情境 及嚴重性E.目前處理情形。再由值班主管擔任應變指揮官,負責指揮 及執行救災工作,判斷係該班輪班人員或該部門人員可控制之災害。
並視當時現場實際需要可於分裝場之辦公室內設緊急應變指揮中心,
依第一階段應變計畫指揮搶救作業。事後由值班主管將詳細事故報告 工安主管。
A. 搶救作業組:場內現場作業人員於發現洩漏時,立即實施緊急遮斷、
止洩及搶修,以及關閉電源。如發生小型火災時,立即使用滅火器及消 防栓自初期行滅火,並啟動儲槽撒水冷卻系統。
B. 聯繫通報組:場內之業務、總務或其他行政人員於接獲災訊時,應即 確認自動警報廣播已放送訊息,並即通報消防隊及場長且協助止洩、滅 火。
C. 警戒避難組:必要時,場內之業務人員應先行採取管制非救援人車進 入。
D. 緊急應變指揮中心應置備之設備器材及資料如下表 41:
A. 後勤支援組:復原及補強作業執行、資料和機具車輛之調配。鋼瓶搬 離現場及必要時配合消防隊撲滅火災等救援作業。
B. 聯繫通報組:緊急連絡消防單位通報災情。統一對外說明災情。狀況 通報、現場通信系統之建立與搶修。
C. 搶救作業組:消防隊主導火場撲滅、搶救受傷人員及送醫。台電工程 救險人員實施附近區域線路斷電,以及災後復電。分裝場之工務人員則 執行止漏、場區內電源拆除、滅火救援及提交物質安全資料表
(MSDS )于消防及環保單位參考,並適時向指揮官報告處理狀況及相 關建議。必要時於入夜前架設緊急照明設備,以及災後場區內電源復原。
D. 警戒避難組:應變指揮官決定疏散行動後,由分裝場之業務人員先於 場內實施人員疏散、避難引導並重複廣播,確認非搶救人員均已避離場 區。外援之警、義警人員則於場外引導並管制人員、交通安全及引導消 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就位及進出。
E. 醫療救護組:由救護車待命,如有傷亡則由隨車醫護人員對傷者執行
急救照顧,後送救醫過程先告訴醫院傷患情形。
3. 第三階段應變:分裝場內之火災可能擴及場外或已對場外造成影響,或本 場已無法控制,需完全仰賴外部單位支援。其工作要領係後續的救災工作及 應變組織運作,由縣市消防局局長或大隊長擔任應變總指揮官並通報當地 縣市政府災害防救中心,必要時由縣市政府於場區外臨時成立現場災害防 救指揮中心。若現場災情持續擴大而判斷救援已無法控制或將可能危及救援 人員時,則由應變總指揮官參酌現場消防、救援單位指揮官之意見決定下達 場內救援人員立即疏散,確定所有人已完成疏散行動後,由災害防救中心 總指揮官指揮後續救災,並向災害防救中心總指揮官建議請求警察及國軍
單位協助鄰近區域人、車疏散到安全區域。
A. 搶救作業組:消防單位主導火災現場撲滅。 2. 搶救受傷人員及送醫。
3. 鄰近場區之電源遮斷。救援作業。狀況通報、現場通信系統之建立與 搶修。復原及補強作業執行。復原及補強資料調配。復原及補強機具車 輛之調配。協助火災現場撲滅。協助消防隊〈車〉救援作業。鄰近場區 之電源遮斷。架設緊急照明設備。災後場區內外電源復原。
B. 聯繫通報組:緊急連絡醫院並通報災情。
C. 警戒避難組:警政單位實施災區範圍劃定與場外交通管制,並引導鄰 近場區之人車疏散避難,以及救援人、車進出。
D. 指揮部:由當地縣市政府成立救災指揮中心,統一指揮、協調、聯繫 救災。並由現場應變總指揮隨時確認災狀,統一指揮、管制小組行動。
如預估災情可能擴大,立即決定適當保護程度及避免危險。且由應變副 指揮官統一對外說明災情。
E. 醫療救護組:成立緊急救護站待命,如有傷亡則由隨車醫護人員對傷 者執行急救照顧,後送救醫過程先告訴醫院傷患情形。
F. 後勤支援組:配合環保單位實施災後環境復原。
4. 平時∕演練∕災後階段:其工作要領係在平時無災情下,推演災害情境及 擴散模式,規劃通訊編訓、急救人員送訓及建立醫護救援資訊,以及規劃實 施救援編組及緊急應變演練。同時,檢討救援能力並建立外援單位、人力、器 材、聯繫方式等資訊。採購消防設備裝機、維修消防設備及救災器材,以及災 後調查、資料蒐集、紀錄、檢討災因並提改善建議。
因各家分裝場的組織規模不同,故在擬定緊急應變計畫時就應視實際情 況考量應變架構、職責及人員編組,始能落實。故在計畫編擬時,原則上應
先推演LPG洩漏、燃爆情境模式,視可能採取的應變行為及職責,以決定應 變組織及各成員的任務。同時,考量夜間輪值人員較日間為少,相對的應變
能力也較為薄弱,當LPG洩漏或小火災時可能僅需部份人員既可控制,但若 是較大燃爆或連續爆炸時,則須全員投入救災,故應分別擬訂合適日、夜間 及因應不同階段災況時,實際可運用的人力其及技術專長後予以編組的應變 架構,並確定其權責及所有平時所配備之應變措施都已列入各組織職責中,
如救護組成員以受過急救訓練者為宜,搶救隊則以具有維修LPG設施經驗者 為主。並於平日多集合演練以熟悉搶救及消防設備的使用,災時方能依災況 靈活調度及發揮應有的功用。另外,除分裝場員工之應變編組外,同時亦應 評估場外支援單位之編組及支援能力,如鄰廠、附近工業區、消防隊及政府 相關單位之支援或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