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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的意涵與功能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分類的意涵與功能

本研究欲探討教師對學生的分類,因此先探討分類的概念,進而分析分類的 特性與功能,以奠定後續研究教師對學生分類的基石。

壹、分類的涵義

王省吾(1989)說「分類」就是「分別異同」,意思就是將性質相同的歸類 在一起,把不同的區隔分開,如此一來可讓我們對於各種事物的領域更加確定。

簡單來說就是把有相同特質或關係歸屬在同一個群體當中,而每個群體的區隔與 差別,都可以說出至少一個與其他群體不同的原因所在。例如在大自然中植物與 動物的分類,或是書籍種類中的文學叢書與科學圖書等分類,各領域中都有屬於 自己的分類群組。從達爾文的演化論觀點「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則提供了關於 分類研究最佳的實證經驗回答,因為他認為生物學上的物種,就是經由選擇性過 程所產生出來的,而分類不正也是一種選擇的過程。

在分類學當中有一個重要的論點,就是強調分類結果的產生,只有「相對性」

的區隔劃分,並沒有絕對的實際存在,因為我們常是藉由分類學中的「對比」尋 求不同的特徵,如此才得以建立與分野有關對象的種類與類型(翟本瑞,1993)。

例如:當我們要知道什麼稱之為「人」、或是「人」有什麼特性時,我們只能藉 由人與其他類型加以比較與區隔,如此才能得到「人」的概念與意象,因為唯有

利用萬物屬性、特徵的不同,才得以讓他人了解什麼樣的形象或定義稱為「人」,

因為人沒有本質只有分類。但也因為有類型學的區分,我們才得以決定事物的本 質與意義。分類目的就如英國生物學家 Huxley 所言:「我人之所以將事物分類 者:所以分其異,類其同,以求區別事物,而便於辨識記憶也」(引自王省吾,

1989:4)。所以在做分門別類的區辨後,不同種類之間也需相互排斥,再將其

「同類」整合歸納為一個大集合,按某個層次或規準排序在我們心中,以作為日 後辨識之用,但因世上萬物無奇不有,故仍需保留分類的空間與彈性。在人類社 會的活動中,透過類型化(typification)與範疇化的作用逐一開展。

貳、人類社會裡的分類思維

為什麼在千變萬化且複雜的社會中,人們總能應付自如並做出反應,隨著時 間、空間的轉變,即使是相同的事情,人們也會隨著經驗與立場角度的不同而產 生變化,人們總是能輕鬆自若察覺其中的異同?這著實令人驚異。 Cassirer 指 出原來分類能力實際上是生物與生俱來的本能(劉述先譯,1959)。張愛卿(2001)

也說道在1956年, Bruner 與 Goodnow 和 Austin 一起完成一項重大的研究計 畫,並以《思維之研究》(A Study of Think)為書名發表研究結果,在書中提到,

人們是通過自己的「類屬」能力來完成這一切。也就是人們會將周圍的人、事、

物等,區分成一定的類別,並根據所屬人、事、物等類別的成員特點,而非它們 自己獨有的特點,來進行對這些人、事、物做出反應。然而個體所探究的並非「發 現」世界上各種事件分類的方式,而是「建立分類的方式」,因為在這樣的分類 過程中,這些相關性的類別能建構成一套「編碼系統」。一旦自己建立了編碼系 統後,人們就可以透過這個系統對所認知的環境,加以分組或組合,它將在人類 的活動歷程中不斷進行持續的變化和重組。再者,人們為了應付不斷變動的社 會,往往只藉由粗略或簡單的分類形式做出反應,而非鉅細靡遺的分別異同,但 對於那些存在於自己所特別關心、在意的部分,人們也能產生「精細」的辨別活 動作用。也就是說人們往往只能喊出使用十幾種常見的顏色名字,如紅、黃、藍

等色彩,可實際上世界可能存有 700 多萬種的顏色,卻不見得能一一被人們給 細認,倘若一旦有其需要性時,人們還是可以區分紅色色塊中「胭脂紅」、「淺粉 紅」或是「灰玫紅」之間的異同。分類上的差異,會直接影響人們對這個社會與 世界的認識,左右著人們行動的決定。假使世界將分類學過度膨脹成為只有一種 的分類時,我們對世界的認識以及對自己的信念也將隨之動搖。

在人類社會的分類活動中,最重要的是「類型化」的過程與歸屬,也就是不 著重人、事、物的獨特性,而是以類型「共同特點」形成知識的過程,得以建構 在日常生活中。因為「類型化」可以辨別共同性的特點,將繁瑣的事物簡化,在 經驗的基礎下,透過認知的綜合,凝聚成一個堅實又穩固的「類型化的範疇」

(Schutz, 1967: 187)。此「類型化」將成為進一步使用的工具,而範疇的學習 與使用,意旨一種最基礎和普遍的「認知」形式,因為人們透過它們與環境相互 協調與共存(張愛卿,2001)。但是社會環境遠比自然世界複雜許多,因人們的 知覺對象是變動的,所以 Berger 和 Luckmann 認為藉由「類型化」的固定意象,

可視為行動者與各式不同類型交往及互動的基礎(鄒理民譯,1991),如此一來,

將可有效地降低環境的複雜性,對於新事物可避免重新認識或重複學習。在這一 系列類型化形塑的過程,我們都可以在兒童學習的發展歷程得以驗證。

由此看來,在教育活動中,教師將學生做分類的結果是「自然而然」產生的 過程,且視教師所需,可以把學生粗略區分成績優異或低成就的學生,但也可以 詳細區別出學生優異表現是著重在語文能力、數理科學或是人文藝術上,如此便 可以省去教師得深入了解學生後,才知道該提供學生什麼協助的摸索期,而且也 可以藉由分類的歷程,尋找學生的最大優勢,以補不足之處。因為分類有個很重 要的價值,就是「認識學生」以及類型化最快速又簡單的方式。

參、分類的特性與功能

Schutz 論及社會學者在建構模式的時候,需符合邏輯一致性的規準、適當 性的規準及主觀性詮釋的規準,同時必須兼具 Weber 所提的因果適當性與意義

適切性的規範,如此才能接近實際社會的全貌(盧嵐蘭譯,1991)。而「分類」

既是社會建構下必然的產物,勢必也服膺著某些規則,其特殊意義將分述如下:

一、易於詮釋

Weber 認為「標準」並不是個規範或是準則,而是透過長期經驗的累積成就 某個邏輯意義上的區隔分類,因此透過分類的過程可以幫助我們依照「經驗」或

「常理」去理解對方行動的意義(盧嵐蘭譯,1991)。因為對另一個人的生活有 所了解與認識,需憑藉著自我的經驗去建構在他人所表現出的行為與活動,而賦 予客觀的意義與價值。例如,一個乖巧不常犯錯的學生,上課趴在桌上睡覺時,

我們可能會猜想這個學生身體不舒服,或是昨天熬夜睡眠不足;但若遇到一個每 節上課都睡覺的學生,當他/她「又」趴在桌上時,我們可能會認為該生平常就 因對課業沒興趣、聽不懂而睡覺,所以這節課又繼續睡覺一定也是如此,而不做 他想。依 Schutz 之見,分類可以形成一種基模,藉由此基模不但可以解釋社會 當中的文化現象,更可說明宇宙萬物,雖可能有些基模不具透明或有其不一致 性,但若以此基模來解釋現實中所遇到的問題仍舊綽綽有餘。因為當我們要詮釋 某個對象或概念時,並不是從無到有,而是先進行「歸類」,透過這一個「先入 為主」的類別出發,從此意象去做解釋與說明(郭諭陵,2004)。

二、化繁為簡

當社會在文化發展到某個程度以後,就不能再按照實存對象的特質來進行個 別認識,而必須運用某種類型化的功能,以便能夠執簡御繁,掌握相異的認知對 象(翟本瑞,1993)。 Bruner 指出類屬的第一個成就是「簡化」,藉由認知「調 適」的過程,減少先前環境的複雜性,避免不斷重複學習的必要性,以達到更大 包容的合適性(宋文里譯,2001)。如 Schutz 所說,「類型化」是一種概念過 程,以類型的「共同性」特點做一個分類的準則,而忽略其人、事、物中個體所 具有的獨特性質或特徵(盧嵐蘭譯,1991)。

三、推敲預測

推測是出自一種功能性的想像,人們可以利用過去曾經所接觸過的人格特質 概推到他人身上,因此我們可能認為厚嘴唇的人較性感,戴眼鏡的人較聰明等印 象,藉由自己的預測進而決定下一步的方向,不至於讓自己像無頭蒼蠅般迷惘。

所以 Bruner 提出分類具有「清晰性」和「預測性」(宋文里譯,2001),可成為 人們對周圍世界的物質或對象賴以確定的途徑(張愛卿,2001),也就是我們可 以把新的東西、事物,加入至原類型中。這是因為分類系統中具有「累積性」,

所以當我們接觸到新奇未見的事物時,人們最直接的反應是依照過往的習慣或經 驗,將其納入至已經既存的分類系統中,讓它變成原系統的一部分,而不必再以 全然未知的態度面對它(翟本瑞,1993)。

四、建立共識

在類型化的過程中,忽略事物的獨特性,著重一致性,利用這些共同的特徵 達成某種趨近同類的結果。 Bruner 指出,一旦自己的意義建立完成後,掌握類 屬的本質與普遍性,涉及判斷、記憶、問題解決、創新思考以及美學等認知操作 時,就能立即被自己的認知理念放置到形式更為完整的範疇系統之中,進而發現 各個變因或意象之間的相互關聯性,經由自己的詮釋與理解,讓類屬的系統變得 更有意義(宋文里譯,2001)。若新的現象不能被納入原有系統之中,或是在原 有系統產生問題與困擾,此時,人們就會對原有分類系統加以檢討,可能會在原

在類型化的過程中,忽略事物的獨特性,著重一致性,利用這些共同的特徵 達成某種趨近同類的結果。 Bruner 指出,一旦自己的意義建立完成後,掌握類 屬的本質與普遍性,涉及判斷、記憶、問題解決、創新思考以及美學等認知操作 時,就能立即被自己的認知理念放置到形式更為完整的範疇系統之中,進而發現 各個變因或意象之間的相互關聯性,經由自己的詮釋與理解,讓類屬的系統變得 更有意義(宋文里譯,2001)。若新的現象不能被納入原有系統之中,或是在原 有系統產生問題與困擾,此時,人們就會對原有分類系統加以檢討,可能會在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