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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對學生分類的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教師對學生分類的相關研究

前兩節的文獻中探討分類意義、功能與教師對學生分類的原因,在本節中,

將整理國內外過去曾做過的研究,從教師對學生分類的型態與脈絡情境中看待對 學生的分類。

壹、教師對學生的分類類型

Hargreaves 、 Hester 與 Mellor 在1975年《教室中的偏差》(Deviance in Classrooms)著作主張,教師將學生「分類」是達到熟悉他們的重要部分,教師

按照對該情境的定義來做選擇性的認知並解釋學生行為。根據與學生進一步的互 動以及對他們的重複認知,發展出對個別學生的某種概念,同時根據他們支持其 情境定義的程度來評價、分類與標示學生(李錦旭譯,1987)。因此 Hargreaves

(1977)集結過去學者所提出的模式理論,依分類概念的「發展」提出綜合模式

(combined model),此模式的六階段在以下做說明。

第一階段-刻板印象配對(stereotype-matching)階段:

教師與學生首次碰面,對學生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教師會以過去與該學生相 似的形象為基準,對學生進行初步的配對,達成分類的目的。例如教師在接一個 新的班級時,導師會依學生的外顯特質作為根據,如沉默寡言、或活潑好動的學 生,以自己既有的刻板印象,快速的將學生做簡單的分類。

第二階段-典型配對(typical-matching)階段:

對學生經過簡略區分後,隨著時間的累積,與學生有較多的相處,對學生較 為熟稔後,教師會依據過去經驗,對某些類型存有的既定意象或想法,即所謂的

「典型他人」(typical others),與之前對學生的分類進行異同處的比較。例如 教師會依過去帶班的經驗,了解新生學生應該會有的懵懂、無知與不安的感覺,

但如果有個學生每到下課或放學時間,就常有學長、姐相找或聚集,導師就會對 該學生更加留意與觀察。

第三階段-同儕配對(peer-matching)階段:

這個時期,教師會拿任教學生的同儕間與分類的學生相互比較,透過相對性 再進行分類。例如,同個班級的學生,教師會發現特別調皮、愛講話的學生,或 是安靜默默聽課的學生等,依所在班級而異。對同一個學生在不同群體中,本來 突出的特質可能會被其他更為突出的同儕所取代,此時原本被老師分類的類型就 會有所改變,如一個總是代表班上參加校內100公尺田徑競賽的學生,換到體育 班去後,會發現他可能變成是班上跑速中後的學生,如此一來,原本的優勢因為 在不同群體中,將不會被發現或放大檢視,所以這個階段的配對會隨群體同儕屬 性不同,教師的類型分配也會不同。

第四階段-理想配對(ideal-matching)階段:

相處時間夠久之後,分類者會形塑出「理想他人」(ideal other)的特徵與

條件。這時候分類者會將被分類者與理想他人做比較,在此階段所形塑出的分類 也是最主要的模式,因為此時的分類不僅只有描述(descriptive),更增添好壞 評價的(evaluative)性質。所以教師心中會有「好學生」的定義與價值,教師會 以此概念為標準來衡量學生,若教師認為好學生須具備尊師重道的條件,那麼教 師將依此基準來判斷每位學生是否有達到好學生的標準,在此階段中的分類,因 為並未達到理想他人評價的標準,所以可能被「解除分類」(de-typed)後進行

「再分類」(re-typed)。

第五階段-磨合組建階段:

經過長時間一連串互動的過程與不斷的推敲、臆測,分類漸漸會呈現穩定的 狀況。在這個階段的分類較為複雜,因為不只包含一群特徵表象而已,可能蘊含 了學生的動機、努力程度、社經地位背景與人際關係等,脫離情緒的脈絡或自我 主觀的感覺,讓學生不再是個體,而是透過這些抽象特徵相互組合,並與其他類 型相互連接。

第六階段-穩定階段:

此階段的分類架構已存於分類者心中趨於穩定,當遇到相仿的人、事、時、

地、物時,這個架構藉由互動過程中自然回應給這個類型該有的反應,因理解對 方的行為。因此教師在面對多樣性的學生時,便能快速直觀的回應,而不用再次 回想這個學生的分類,因為穩定的分類架構已了然於心,能立即做出詮釋與回饋。

透過 Hargreaves 的綜合模式當中,可了解教師對學生的分類並非固著不 變,且改變的主因來自於時間接觸的越長就了解越清楚,以及情境脈絡的差異性 也會改變分類的傾向,雖然最後會達穩定,但是否真是依此模式推進?雖仍未達 現場研究的證實,但仍提供一個可行的方向。

另外, Schutz 在論及知識獲得的歷程時,曾多次提到分類的概念,而此經

驗也常出現在教師面對學生的時候,教師往往根據自己過去的經驗將學生做分 類,例如就智商可論聰慧者或愚笨者;就行為表現可分乖順者或搗蛋者;就家長 社經地位背景可說中高階層學生或低下階層學生。以 Schutz 的術語來說,這些 類型化的結果,稱為「人物理念類型」(personal ideal type):也就是透過想像 的他人理念類型,這個他人正表達、展現自己,或是已經利用某種特定形式,表 達他自己(Schutz, 1967: 187)。如 Rist(1970)的研究指出,教師心中已有「理 想類型」的學生形象,且會依據與學生階層有關的因素,對學生進行分類。 Keddie

(1971)發現在英國一所綜合中學的教師們,常依據社會階級與編班的結果的不 同,進行學生的分類,依其界定學生的成功或失敗。 Sharp 和 Green(1975)

對三所國小所做的觀察研究得知,教師主要分類在於對學生的教室控制多於學生 的學習結果,以「忙碌」與否把學生分類,忙碌的學生是正常的,反之不正常,

因為不忙碌的學生無法了解老師的上課內容與要求,而被視為愚蠢。在劉雲杉

(2005)的著作中,也不乏教師對學生分類的印記,例如教師會依學生的成績做 分類,或是依學生的家庭背景,依學生要不要升學做區隔等。

在國內曾做過的研究有,從孫敏芝(1985)的研究結果知道:教師大致將學 生分兩類,分別是「低期望學生」與「高期望學生」,對低期望生的看法是:容 易分心、精神散漫、字跡潦草;認為高期望生是:聰慧、專心致志、學習意願高、

能力強、學習習慣良好等。在王美文(1996)的研究中,以國小補校教師為對象,

結果發現教師對學生的分類為:「認真型」、「尊重老師型」、「愛來不來型」、「不 懂事型」、「熱心型」、「支持型」與「冷漠型」。在研究中可清楚了解教師對學生 的分類是簡單的,而且具有情境脈絡的,依不同狀況對學生做分類,對於補校學 生的學習態度、出席率與做人處事是教師首重的,比起學業成就和能力更受到教 師重視,因此「學生是否認真」成為教師分類學生的依準。李莉菁(2002)則以 國小教師為對象得到的結果為,教師大致上會依學生的學業成績、學生行為表 現,以及學生家長的特性來做分類,其中學業成績的類別有「學業成績差型」、「學 業成績普通型」、「學業成績好型」,行為表現的類別有「行為表現不好型」、「行

為表現好型」,學生家長特性的類別有「家長信任度低的學生」、「家長信任度高 的學生」、「家長態度冷漠的學生」。李昆翰(2003)從研究結果知曉教師對學生 的分類,特別著重在兩個面向:學業和行為表現,其中隱藏著對學生性別與階級 的差異,以及「班級本位」與「功利主義」的思維。由「順從性」及「可教性」

兩個主軸交織而成。學生根據「順從性」可分為「助力型」、「阻力型」、「安分型」

三類;依照「可教性」,學生可分為「可教性高」與「可教性低」兩種類型,由 此形成六種不同的學生類型。

由上述過去國、內外所做的研究可以知道,教師對學生所做的分類,大約有 以下幾種依據:從學生的原生背景屬性,即出生、父母的身分與職業、家庭的背 景與階級,到學生的學習能力與學業成就表現,再到學生行為表現管理上的分 類,最後是學生的性格差異。而且可能隨著環境有所不同,藉由 Kelly 蒐集格 子的技術(a repertory grid technique)中了解,當老師在辦公室裡談論學生時,

教師所使用的一套分類,似乎是不同於課堂中對學生的分類(李錦旭譯,1987),

可知分類並非固定不變的。一如 Blackledge 及 Hunt 所言,教師必須擁有一個 分類系統(a system of categories),而這個系統可以進行編檔保存,在於方便日 後對學生的行為與行動可以被解釋及納入這個系統中。研究中可發現「學生的能 力或成就」這個分類準則,似乎是教師最常使用的一種歸因,如「聰明的」或「愚 笨的」等。一旦對學生進行分類後,強制的區隔化即是一種嚴格的控制(李錦旭 譯,1987),不管教師對學生的分類,是來自教師的刻板印象或教師的自我經驗,

這種因分類所引起有關對學生的期望,無形間就會形塑成教師不同的對待方式。

如同互動論者主張,重要的是對萬事萬物的「知覺」,而非事物在客觀上的意義。

貳、透過情境脈絡看分類類型

教師因為自己的信念、價值觀或個人經驗等因素,且受其文化脈絡與師生關 係影響所致,產生對學生有其「區辨」、「歸類」的歷程,因此以下將透過情境上 的描述觀察教師分類的類型。

在 Rist(1970)的研究中發現,教師在教室座位與對學生的反應上有分類,

(1)分配教室的座位,且坐在「前面」的學生「學習較為聰慧」,但坐在「後 面」被教師視為「學習較遲緩」的學生,(2)老師對學生的反應與指導不同,

較為聰慧的學生,受到教師的讚美比較多,老師教導的時間比較長;然而,較遲 緩的學生,受到較少的指導,且常需要做些與秩序管理有關的事情,在功課和行

較為聰慧的學生,受到教師的讚美比較多,老師教導的時間比較長;然而,較遲 緩的學生,受到較少的指導,且常需要做些與秩序管理有關的事情,在功課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