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防救災體系
第一節 初期應變機制概念
本節初期應變概念將分長期照顧機構與醫療院所進行初步說明避難原則、應 變概念與步驟等。
4-1-1 長期照顧等相關機構的初期應變概念
提供市民基本社會安全和福利是政府的責任,而我們社會中最親 密、最脆弱的組織成員即是散諸在安養院、療養院及長期照護機構之收 容者。這些機構雖隸屬不同局(處)或組織團體,但是它們必須針對各 局(處)的安全規定提出各項準備計畫,完成緊急應變準備。對於各收 容機構如何準備避難計畫,美國崔森郡(Chatham County)崔森緊急應變 管理局(Chatham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提供一套統一而專業 的指導手冊,因為手冊內容可滿足基本意外事故要求,廣受崔森郡各安 養院、療養院及長期照護機構使用,成為崔森郡專業避難計畫之標準版 本,其內容如下32:
一、目的
對於長期照護等相關機構進行任何緊急應變狀況,必須全部或 一部分避難時,在避難發展過程中各項資訊、指令及程序等細節,
應提出指導計畫,這計畫必須包含過程中最重要的員工角色和責 任。員工在角色扮演上必須被教育,必須實施訓練和檢討以確認計 畫是可行的,而且計畫必須包括所有設備需要支援時的估算。
二、行動準則
32 CHATHAM COUNTY NURSING HOME & ASSISTED CARE FACILITY EVACUATION PLANNING GUIDE, May 2006. http://www.chathamemergency.org/
(一)確定計畫啟動資格者,不是只有人的名字。
(二)當主要資格者不在時,確定計畫啟動代理人,不是只有人的 名字。
(三)定義計畫如何被啟動。
(四)界定每個行動要求及每個完成階段(如員工通報、可用資源 和設備進入、收容者準備措施以及重要收容者供給項目等)。
三、確認備援地點
(一)確認可代理或接收之場所。
(二)確認手上有與代理或接收場所簽署之委任文件,如協議備忘 錄或合約。
(三)說明避難過程中,保證代理或接收場所仍可運作使用。
(四)說明決定避難收容人到代理或接收場所之通知及場所確認過 程。
四、資源/避難
(一)確認從居室或樓層移動收容者可供使用之資源或設備,包括 未在營運使用之昇降機。
(二)確認設備貯存位置並確保該區域有明顯標示於避難時可供員 工使用。
(三)說明員工如何使用設備。
(四)說明員工使用設備訓練方案。
(五)限定設備所在位置之庫存方案。
五、對外運送資源
(一)指出已確認之運送資源。
(二)當需要運送資源至代理或接收場所時,可提出已簽署委任之 協議備忘錄或合約等文件。
(三)提出可維持協議更新之方法。
(四)如果有需要,列出經確認可使用之第二或代理運送資源項目。
(五)確保運送資源能符合收容者所需,如平躺式站立架(supine)、
輪椅(wheelchair)、甦醒球(ambulatory)、維生器材(life support,)等。
(六)擬訂方案重複評估收確保收容者對特殊運送器具需求。
(七)規定收容者運送需求被確認之方式包括各部門照護計畫,並 說明如何讓資訊更新。
六、收容者避難目的地
(一)列出收容者己決定避難之目的地,如其他療養院、醫院或親 友住家。
(二)說明決定方案,是否目的地具有對個個收容者照護需求之特 性。
(三)說明何處可以維持這些資訊並保持更新。
七、追蹤收容者目的地或到達地點
(一)說明追蹤每一位收容者至目的地之所有過程。
(二)列出誰(不只是姓名)負責追蹤收容者到達他們所在目的地。
(三)提出通知收容者或他們決定運送所在目的地緊急聯絡方案之 操作說明。
(四)在要求避難之狀況解除時,提出可確保收容者井然有序回到 原來機構相關程序之書面資料。
八、通知家屬及負責團體
(一)規定收容者避難之緊急聯絡程序。
(二)對於自己無法說話之收容者,擬訂情境方案,說明分配照護 之員工數及操作過程。
(三)規定人員(不只是姓名)負責這項通知工作。
(四)說明這項通知程序所有記錄過程,如地點(where)、原因
(why)、通知(how)、時間(when)等。
(五)規定人員(不只是姓名)負責這項記錄工作。
(六)說明完成通知家屬和緊急連絡之追蹤過程。
九、通知政府機關
(一)規定將避難行動依程序通知管理權機關。
(二)確認避難行動亦會通知其他地方單位,如崔森緊急應變管理 局(Chatham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人權視察員
(Ombudsman)等並列出電話號碼。
(三)確認人員(不只是姓名)負責這項通知工作。
十、避難確認
(一)說明如何查證居室已完成避難,如在門上掛上牌子或貼上記 號。
(二)說明居室內員工訓練和避難引導演練方案。
(三)確認以何種方式可確保機構內所有員工知道此避難疏導方案。
(四)確保這方案每年被納入機構教育方針。
(五)規定以何種方式可讓消防局和相關機關在第一時間知道此方 案並有所回應。
十一、運送紀錄和支援
(一)說明藥物管理紀錄(Medication Administration Records)和 醫療紀錄(medical records)之運送程序。
(二)說明在運送和地點變更過程中如何保持紀錄的機密性。
(三)說明對於特殊收容者所使用特殊治療器具如何確保其運送 供應無虞。
(四)規定特殊收容者之藥物(最少 5 天供應量)運送至接收收 容者場所之運送方案。
(五)確認特殊收容者之管制藥物(最少 3 天供應量)運送至接 收收容者場所之運送方案。
(六)列出管制藥物所在位置之接收紀錄、全部計量、運送人及 接收人簽名等程序資料。
(七)確認如何讓上述資料可以更新並且如何維持這些資料,包 括各部門照護計畫。
4-1-2 醫療院所的初期應變概念
醫院有許多部門,如手術室和 ICU 雖然是醫院內單元房室之醫療活 動空間,但基於作業安全和感染管控,此活動空間一直是獨立和封閉的,
可是一旦發生火災躺在手術枱上、ICU 內病患要怎麼辦?請求支援?要 找哪些單位、哪些人支援?這些人衝進來,室內潔淨度、無菌環境如何
維持?為避免上述情況發生,本研究認為醫院相關部門必須有自己的應 變計畫及應變作業架構,由於相關作業程序涉及醫療行為,此部分不在 本研究討論範圍,但是整個計畫擬訂過程必須由醫院相關部門、防火管 理人、公設消防單位共同研商討論,並經過實際演練後再予以修正,始 能定出合理可行之應變方案。以臺大醫院為例,院方在規劃手術室避難 演練時將 1 樓急診室作為重症或手術中病患之垂直疏散區域,雖然考量 手術室內前室區有二座緊急昇降梯可直通急診室,而此區域平常作業上 經常接送、轉送重症病患,對於環境及作業程序較為熟悉,且急診室與 醫院大門使用不同出入口,安排轉院時救護車動線不受影響等種種有利 因素,但遺憾的是,急診室外圍是消防人員救災活動空間,1 樓急診室與 4 樓手術室雖然相差三個樓層,但經由消防人員射水搶救後,1 樓仍有火 煙侵入及消防用水流入,迫使急診室內病患亦需進行水平疏散,因此,
依據手術室與急診室相對位置及空間特性,並參酌火場實際救災情形,
臺大醫院急診室不適合作為手術室重症或手術中病患之垂直疏散區域,
經討論後醫院重新修定手術室疏散計畫。本研究認為醫院,尤其是大型 醫院應將各部門依照其業務屬性及空間區劃特性,劃分不同區塊,定訂 區域應變計畫,以區塊管理模式整合全院應變計畫,而非目前一套應變 計畫,以放諸四海皆準模式,要求各部門統一適用。
醫院平時在內部作業上各部門都有分機電話,在緊急事件處理上也 有一定的流程和聯絡方式。但是在應變作業上,各項工作均採臨時編組 或功能編組方式,且有些醫院為了讓一套計畫適用各類災情,讓指揮架 構更具彈性,應變組織更為靈活,在編組運作上往往打破原有部門建置,
將人力統籌分配運用,僅管醫院會將這些編組任務之負責科室、負責人、
分機電話、PHS 簡碼等聯絡方式列入緊急應變計畫內,但僅只有參與編 組演練的人才知道相關訊息,對於未參與者卻毫無所悉,尤其是手術室,
特別是大型醫院手術室。手術排程常常滿檔,而手術室員工常被列在應 變任務編組之外,更遑論參加應變演練。因此,醫院內所有人員,包括 醫護人員、清潔人員及外包廠商等,均必須熟悉災害突發狀況時應採取 之各項緊急應變程序與動作,為達此目的,醫護人員及其它工作人員之 安全教育訓練乃成為一切防範災害與緊急應變之根本。
一、初期應變訓練內容
醫院所有員工參與消防安全訓練是格外重要的,而且是法令明 定必須執行事項,美國於 1974 年健康與安全工作行動、1999 年健 康與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及 2006 年防火安全法令中均明定醫院員工 必須參與消防安全訓練,必須讓所有員工瞭解火災事件中需要做什 麼,經由防火安全程序操作過程,期使在實際火場中能有效發揮功 能。而對於那些工作上需要直接照顧病患或事故發生時需協助病患 避難的員工,所需接受的訓練較其他員工為多且頻繁,其訓練依場 所特性應有之基本型式包括33:
(一)預估並考量火災發生之危險性。
(二)說明緊急應變程序。
(三)考量工作活動內容並說明員工職務及職責。
最近事件中,如2008 年 1 月 2 日發生在英國倫敦皇家馬斯登醫 院(London’s Royal Marsden Hospital)火災,即證明一個緊急避難 作為如何採取正確行動,事前良好的員工訓練是必需的。
二、避難原則
二、避難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