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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緒論

本章旨在說明此研究的性質,內容共分為五節;第一節為前言;第二節為研 究目的與研究問題;第三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第四節為名詞界定;第五節為研 究重要性。將各節詳述如下:

第一節 前言

教育部 (2012) 認為培養高度競爭力的人才,具備三個面向的能力,第一:要 有厚實的人文與科學素養;第二:良好的專業能力 (是一種謀生的能力) ;第三:

要有多元的軟實力,包含了語言、溝通、創意、領導力、團體合作及主動學習等 此三面向能力。因此,在教育面上,上述所提到的重要能力的培養不再只是透過 考試來進行知識灌輸,而是學生的學習能力,必須具備探究、思辨與論證的能力,

進而啟迪學生的創新與創造力。

21 世紀各國教育改革的趨勢,政府在教育改革提升國民素質與國家競爭力,

教育應是學生為主體,以生活經驗為重心,培養國民所需的基本需求 (闕月清,

2008) 。世界趨勢不斷改變,不斷積極的朝向多元化的發展,為了迎接知識經濟的 來臨,知識是經由不斷的精進、整合以及應用的,進而達到教育的目標。為因應 時代新趨勢以及新需求,融入許多學者的新思維,透過改變來改善教學品質達到 成效,教育部 (2012) 提出學校教育需重塑全人的健康價值,增加國民健康素養與 落實學校體育教學。

掌慶維 (2005) 提出過去一般體育課讓人印象是偏向於工具導向與技術導 向,僅重視運動技術的動作輕忽學習者,同時忽略學習者主動學習機會、遊戲理 解與動作經驗。傳統教學體育教師對球類擴展到其他運動項目,著重在技能傳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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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學設計、實施與評量,對技能獲得重視的傾向 (闕月清、蔡宗達,2003) 。體 育教學給人僅是將技能分解基本單元,實際操作繁多、解釋或是說明能免則免,

甚至師生之間,「一番比手畫腳,一樣葫蘆照做」 (許義雄,2003) 。因此,在這 樣的體育學習情境下,學習技能的脈絡情境是空虛的且被切割的,此種方式的體 育動作練習對學生而言是意義不大的 (闕月清、廖智倩,2011) 。為了使學生能在 體育教學中學習成為獨立建構的學習者,必須要能「理解」所要解決的情境,學 習者對內容與問題情境的知覺、思考與行動,由學習者獨立發展解決,培養學習 者學習「如何學習」的能力 (掌慶維,2005) 。

近年,各種體育教學方法盛多。從傳統體育教學到創意體育教學 (葉憲清,

1998) 、樂趣化體育教學、Mosston 教學光譜以及,在教育研究者的任務下,目的 則在於提升教學品質學生的學習效果、運動教育模式 (Sport Education Model) 以 及理解式球類教學 (Teaching Games for Understanding) 等已被廣泛應用於歐洲、美 國、澳洲、紐西蘭、香港、大陸以及新加坡等國家,是許多擁有高評價的國家,

更是球類體育教學的新趨勢。國際的體育課程與體育教學研究的思潮發展,將焦 點放在學習者的身上 (掌慶維,2005) 。

我國體育教學課程中,體育應該開放在的情境中,賦予學習者更多的想法與 思考空間,使得學習者能自主的學習、公開討論以及創新活動內容,享受運動的 樂趣 (許義雄,2003) ,進而培養運動樂趣、提高運動的參與及強化國民體能等等,

長期以來是我國各級學校體育努力的目標,在社會變遷以及多元社會的趨勢下,

講究批判思考與解決問題的思考能力。

「遊戲」是自古以來是兒童生活的重心,遊戲可以使兒童盡情展現他們純真 以及天性,更可以透過遊戲展現他們內心世界。教育家福祿貝爾 (Frisdrich Froebel) 強調兒童時期的遊戲意義,在兒童的遊戲生活是人類的基本行為,德國哲學家席 勒 (Freidrich Schiller) 指出,遊戲則是經由生活,為跨越各個文化的領域所綜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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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為,並說「人只有在世人的時候,才遊戲;也只有在遊戲的時候,才是人。」

(許義雄,2003) 。

Piaget (1962) 曾提出:遊戲的功能需和兒童所發展的功能與認知發展的各個階 段的問題相互聯結,兒童將會從遊戲中自我培養智慧與運思的方式以及所有認知 的能力。Piaget 也因此提出:成人唯有透過兒童在遊戲世界的理解,可看清楚兒童 智性活動的結果。

理解式球類教學 (Teaching Games for Understanding, TGFU) 是國際公認的 新趨勢,在許多國家是受到高評價的,此教學法起源於 1960 年初期,在英國羅浮 堡大學 (Loughborough University) 幾位教授 Wade, Worthington 與 Wigmore 發 展出「透過遊戲與比賽進行教學」、「要求學習者如何進行思考」,此理念為 Bunker 與 Thorpe 開啟了體育教學的新趨勢。理解式球類教學並非只是單一的教學模式,

各國學者將模式修正與簡化,如 Griffin, Mitchell 與 Oslin (1997) 發展「戰術遊戲 模式」(Tactical Game Model, TGM) 的遊戲活動, Kirk 與 MacPhil (2002) 是從情 境理論修正以及發展 TGFU 的模式,目的是能讓學習者貼近觀點,且臺灣體育教 師對遊戲中心取向有高度興趣,希望能夠深入瞭解此種教學的設計方法,可豐富 與提升學生的高品質。

理解式球類教學法的理論基礎是建構主義,Thorpe 與 Bunker (1982) 提倡理 解式球類教學法,是一種認知取向的球類教學法,以學生為主體,而重視學生的 自主學習和個別學習差異,注重結構性與系統化之間的概念連結,進而透過教師 引導思考,建構學生的知識,強調學習者思考與解決問題 (闕月清、蔡宗達、黃志 成,2008) 。學習者在球類遊戲學習中的「理解」,將戰術概念教給學生之外,是 透過遊戲進行的動作經驗作反思探究 (掌慶維,2007) 。理解是體育課程的本質,

可提升比賽表現,而為提升學習者概念,學習者需要透過比賽來做出做決定的過 程,教師也可以透過鼓勵比賽賞識以及身體技能的發展,並由比賽中了解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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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學習經驗是變成更好的決定者與更能勝任更好的比賽者,能使學生透過比賽 引起動機與獲得更多的獎勵 (Griffin & Patton, 2005) 。學生在獲得經驗是從建立學 習者開始,促進有意義的學習以及增進概念的理解,學習者在學習體育課程過程 當中,增加學習者本身的學習動機、增加學習的樂趣以及思考創造力。

Paul, Philip 與 Forrest (2006) 指出理解式球類教學課程開始前是透過一個簡 單的遊戲與比賽開始,在戰術與戰略的問題來構成一個修正比賽的環境,學習者 從在比賽情境的環境下,認識瞭解運動比賽戰術特點以及規則,使得學習者瞭解 必須如何得分、如何攻擊與如何防守的概念,進而讓學習者對戰術有所瞭解。經 由教師的引導,培養做決定能力「做什麼?」及「學習到什麼?」,透過做決定的 能力進行思考以及理解。理解式球類教學的「理解」,是指「在」或「透過」參與 球類遊戲比賽情境行動中,學習者能透過理解需使用哪種球類遊戲的戰術、策略 與技能,並且該如何組織,用解決球類情境所遭遇到的問題,而「理解」僅屬於 學習者自己而非他人。理解式球類教學打破傳統式的教學,不只是單向的聽從教 師的說明或是刻板的單一技能練習,而是讓學生能夠從遊戲或是比賽中思考必須 如何進行遊戲或是體會比賽是如何運用戰術或戰略。

個人認知歷程包含類比、演繹推理與問題解決,通常以「思考」表示意圖且 審慎的反思心智活動,使學習者進而面對複雜的問題,幫助個人有效的解決問題 推理思考不僅是問題歷程中一部分,幫助學習者的問題情境知識,透過推理思考 的運用,讓學習者釐清問題情境,找出各種可能影響問題發展因素,進一步推理 因素與因素間的關係,達到學習者目標較佳的途徑,進而達到有效解決問題的目 的。

隨著近年理解式球類教學開始從體育界發展,有許多相關的研究著重在學生 成效以及效果,理解式球類教學與傳統取向教學這兩種教學之間學生的學習效果 的差異 (黃志成,2004;游淑霞,2006) ,有部分研究強調理解式球類教學與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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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取向教學的差異 (邱奕銓,2005;蔡宗達,2004;鄭金昌、張紅玉、盛世慧,

2011) ,網牆性運動項目研究者黃志成 (2004) 及龔雅慈 (2007) 是以羽球為研究 運動項目;吳其達 (2007) 以排球為研究項目;為研究運動項目為桌球 (姚宗呈,

2007;許如億,2012) 。理解式球類相關研究較少有網牆性以及桌球運動項目方面,

且多以學生成效以及球員訓練成效為主,本研究則以理解式桌球教學以學生經驗 看學生觀點為研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