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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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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前言

日治時期,臺灣作為日本殖民地,長期在總督府的特殊統治體制之下備受壓 迫。為了抗議總督府的行政專權,臺灣社會發起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以追求臺灣地 方自治。儘管這個運動並沒有成功,但顯示了臺灣社會對於地方自治的渴望,特 別是省級地方自治與人民的參政權利。二戰期間,開羅會議召開之後,國民政府 開始著手規劃接收臺灣,最後決定以「復省」的名義將臺灣劃入國民政府復原計 畫中的特殊光復區之一,採取單獨派遣大員統一接收臺灣。1二戰結束後,臺灣社 會對於前來接收的「祖國」抱有高度的期待,因此當國民政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 公署作為統治臺灣的基礎後,來自各界的批評始終不斷。引起爭議的原因在於行 政長官兼任警備總司令,這種軍政集中於一人和行政專制的設計與日治時期的總 督府制度具有高度相似性,大幅限縮臺灣人參政的想像,加上陳儀政府自接收臺 灣以來的一連串高壓統治,都讓臺灣人對於行政長官公署不滿的情緒持續累積,

要求改成省政府制度的聲音也越來越強烈,導致1947 年爆發二二八事件。2 二二八事件的發生,讓國民政府意識到行政長官公署制度的存在不利國民政 府統治臺灣,決定將臺灣依照中國大陸各省制度,成立臺灣省政府。1947 年國民 政府派遣魏道明擔任第一任臺灣省主席,5 月 16 日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 代表陳儀向魏道明辦理移交,至此宣告撤銷行政長官公署,臺灣省政府正式成立。

3臺灣省參議會議員韓石泉也針對臺灣省政府的成立發表評論:4

1 鄭梓,〈戰後台灣行政體系的接收與重建─以行政長官公署為中心之分析〉,《臺灣史論文精選》

(臺北:玉山社,1996),頁 248。

2 鄭梓,〈戰後台灣行政體系的接收與重建─以行政長官公署為中心之分析〉,頁 254。

3 〈魏道明宣布新政〉,《中央日報》,1947 年 05 月 17 日,第二版。

4 韓石泉原著;韓良俊編註,《六十回憶─韓石泉醫師自傳》(臺北縣:望春風文化,2009),頁 201-202;夏良業,〈魏道明與臺灣省政改革(1947-1948)〉(臺北:臺灣師範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論 文,2009),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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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省政府和長官公署一樣嗎?省政改了,長官換掉了,戒嚴解除了,軍事 管制撤銷了,二二八處理欲再寬大,省民一部分已經登進了,貿易局廢止 了,專賣局改組了,工廠一部分開放民營了,欲收購業戶餘糧以解決民食 了,要組織工程隊以進行建設解決失業了,縣市長的民選立法程序完成後 就要實施了,算起來省政府確有很多和長官公署不同的地方,請大家重新 起來,協助推進,趕快建設臺灣。

韓石泉的反應,表現了社會認為臺灣省政府有別於行政長官公署的現象,過去研 究亦認為臺灣依照訓政時期的省政府制度成立省政府是宣告臺灣改制完成,進入 省政府委員時代。5

然而,臺灣改制不久,1947 年 12 月 25 日中央政府宣布行憲。在憲政體制 的架構下,訓政時期的省政府制度面臨正當性不足情況,在中央一直未公布〈省 縣自治通則〉的狀況下,中國各省與臺灣仍然繼續適用省政府制度。之後,隨著 國民黨在國共內戰趨於頹勢,臺灣可能成為中華民國最後的基地,讓臺灣地位不 可同日而語,1949 年臺灣再度面臨兩個重要轉折。1949 年初,中央指派陳誠接 替魏道明成為臺灣省主席並兼任警備總司令,臺灣再次進入行政首長掌握軍政權 力的時期。同年12 月,中央政府為了取得美國的支持,通過由吳國楨接任臺灣 省主席的人事命令,中央政府並於 12 月底遷往臺灣,形成中央與臺灣省共處一 地的現象。

探究戰後初期臺灣要求「改制」的原因,主要是為了限制行政長官公署專權 以及讓臺灣脫離「特殊」統治的地位。就此而言,觀察臺灣從1945 年至 1949 年 的變化,不禁讓人對臺灣「改制」的論點產生疑惑:如果 1947 年臺灣即已改制 完成,軍政與民政分立,那麼1949 年陳誠與吳國楨是基於什麼基礎同時擔任臺 灣軍政首長?這種狀況下,與行政長官公署時期又有何不同?對臺灣省的權力結 構又發生什麼影響?中央政府遷臺後,臺灣突然從中國的一省變成中華民國政府

5 鄭梓,〈戰後臺灣的接收與重建─重行政長官公署到臺灣省政府〉,《戰後初期的臺灣(1945-1960s)》(臺北:國史館,2015),頁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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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統治的大部分領土,臺灣既是中央也是地方,同時承載兩個行政體系,臺灣 省政府與中央的關係又是如何變化?

從臺灣省級政府權力結構轉變的歷程而言,大致可以將臺灣從 1945 年到 1953 年分成四個時期,分別為接收期、改制期、擴張期與衝突期。接收期是 1945-1947 年行政長官公署時期,確立了臺灣特殊統治地位。改制期為 1945-1947 年 5 月臺 灣省政府成立至1949 年魏道明卸任,宣告臺灣進入一般省政時代。擴張期為 1949 年陳誠擔任省主席期間,代表臺灣再度進入行政首長兼任軍職的特殊時期。衝突 期為1949 年 12 月吳國楨就任省主席至其 1953 下臺為止,呈現臺灣省與中央同 處一地的矛盾。本論文主要目的是重新檢視臺灣省級政府在這四個時期權力結構 的變化,並探討臺灣省級政府與中央政府、縣市政府和民意機構的關係。

從這個方向而言,本論文欲處理以下四個層面的問題:首先,了解特殊統治 時期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以及改制後臺灣省政府的權力架構及兩者的差異。在這 個問題上可以再細分「改制」在制度上與現實的差距?改制是否有達到限制權力 的效果?釐清這些問題將可說明何以中央遷臺後,臺灣省有足夠的權力與中央維 持牽制關係的重要關鍵。其次,陳誠時期如何強化臺灣省政府權力?中央政府遷 臺後,如何整頓與重建和省的關係?再者,吳國楨任內臺灣省政府如何與中央維 持平衡?中央如何逐步收回臺灣省政府的權力?最後,了解蔣介石對臺灣省主席 的影響與斡旋過程,呈現蔣介石意志在其中的展現。

本論文主要以臺灣省級政府作為切入點,探討中央遷臺前後,臺灣省級政府 在這四個時期權力結構轉變的意義,重新檢視過去認為臺灣省政府在中央遷臺後 逐漸弱化的論述,如此將能更全面的掌握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中央與臺灣省的關 係。本論文企圖反映臺灣省政府一方面作為協助者的角色,是中央穩定臺灣統治 的重要基礎;另一方面,則是臺灣省地方自治單位的最高機構,展現其統治臺灣 的積極性。同時從分析陳誠與吳國楨任內臺灣省政府的權力變化,突顯這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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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的人治色彩,以及蔣介石的意志先行於制度的特色。這也可以說明為什麼在 制度未變動的狀態下,臺灣省與中央能長期維持平衡的關係。在時間斷限上,以 1945 年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開始,歷經 1947 年改制與 1949 年中央遷臺,

並止於1953 年吳國楨離職。這是因為吳國楨之後的臺灣省主席與中央之間不再 有強烈的摩擦,顯示臺灣省政府對中央的威脅性相當程度的減弱,代表臺灣政局 逐漸穩定後,中央不再需要仰賴省政府的協助,逐步取得治理臺灣的主導權,省 政府的作用逐漸走向形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