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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創新商業模式(Business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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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創新商業模式(Business Model)

一、定義

「商業模式」(Business Model)一詞最早出現在 1970 年代的電腦科學雜誌 上,是用來描寫資料與流程之間的關連與結構(Konczal,1975),之後隨著電 子商務的興起,多數新公司開始用不同以往的方式來經營事業,且為了與原先的 事業做出區隔,開始大量使用商業模式一詞,各家學者也開始對於商業模式的定 義提出了看法。

Timmers(1998)認為商業模式是針對電子商務而言,為物流、服務流和資訊 流構成的一個系統。商業模式可用來說明企業和客戶、供應商上下游之間的關係,

以及進行商業活動時所產生的物流、資訊流、服務流的變化,此外還包含各參與 者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各參與者的潛在利益、企業收益來源以及面對顧客時的 產品行銷策略(圖2)。

Mahadevan (2000)將 Timmers(1998)的服務流與資訊流整合,並獨立出 收益流的概念,提出商業模式是混合買方與合作夥伴的價值流、收益流與物流;

Applegate (2001) 認為商業模式是對於複雜經營的描述;Rappa (2004)定 義商業模式為公司維持其營運的方法,並指出商業模式能清楚指出公司如何產生 收益以及位於價值鏈上的位置。

Magretta(1998) 認為商業模式就像是一個具有邏輯性的故事般,使企業思考 如何為顧客創造價值,並使企業維持運作的一套設計與想法;Linder & Cantrell

(2000)認為商業模式是組織創造價值的核心邏輯。

Chesbrough & Rosenbloom(2002)則認為商業模式是把科技的潛在價值轉 為顧客價值的一連串過程,依序為價值定位、市場區隔、價值鏈、成本與收益、

價值網絡和競爭策略;Johnson , Christensen & Kagermann(2008)定義商業模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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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顧客價值主張、利潤公式、關鍵資源、關鍵流程等四個互相連動的要素所組成,

透過要素共同協作的結果為顧客創造價值。

圖 2:Timmers(1998)提出商業模式之組成要素 資料來源:Timmers(1998);本研究繪製

綜合以上所述,可以知道商業模式是能夠表現出管理層面最核心的思考方式,

也可以描述出各種經濟上的參與者與成本收益來源,以及公司維持其營運的方法,

並清楚指出公司該如何產生收益以及位於價值鏈上的位置,該怎麼掌握競爭優勢 以及達到超額利潤的方式,除此之外,商業模式也不僅是以獲利為基礎的思考,

更是由各種互相連動的要素所組成,透過要素共同協作的結果,來為顧客創造價 值的深度思考。

探討完商業模式的定義後,接著要了解商業模式是由哪些要素所組成,由於 Hamel(2000)對於商業模式組成要素的看法,清楚具體且影響後續商業模式相 關研究深遠,因此特別對於Hamel 提出的構面做深入的探討。

企業提供的產 品、服務和資

訊流

產品⾏銷策略

參與者和其代 表的⾓⾊

參與者 潛在利益 企業

收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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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el(2000)認為商業模式包含核心策略(Core Strategy)、策略性資源

(Strategic Resources)、顧客介面(Customer Interface)和價值網絡(Value Network)

等四大構面,透過構面連結其中次要素,最後再以顧客介面、核心策略、策略性 資源及價值網絡等四大因子進行整體策略的評估,而要素間的創新也會影響企業 的經營策略與營運績效(圖3)。

以下分別說明Hamel 所提出的構面與要素所表達的意涵。

1. 顧客介面

指企業如何接觸顧客的方式,包含四種次要素:

(1) 履行與支援(Fulfillment & Support):

企業使用何種管道、提供何種形式的客戶支援以及何種水準的服務 來接觸顧客。

(2) 資訊與洞察力(Information & Insight):

圖 3:Hamel 商業模式架構

資料來源:Hamel(2000),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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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從顧客端獲取的資訊而改善企業自身,以及從資訊中得到啟發 的洞察力。

(3) 關係動態(Relationship & Dynamics):

意指企業與顧客互動的本質,例如忠誠度、互動關係等等。

(4) 價格結構(Pricing Structure):

產品或服務的定價模式與收費方式。

2. 核心策略

指企業選擇如何競爭的一套方法,它是源自於願景所產生的目標以及達 成組織目標的一連串價值活動,透過清楚的目標及長遠的遠景聚焦,加上對 資源的配置與累積,業務方向的規劃,組織架構與作業流程的設計等策略,

創造出競爭對手無法輕易模仿的產品或服務,進而形成競爭優勢(Porter , 1985)。核心策略包含三種次要素:

(1) 事業使命(Business Mission):

指策略的整體目標,包含價值主張(Value Proposition)、策略意 圖(Strategic Intent),大膽的目標(Big , Hairy , Audacious Goals),

目的(Purpose)以及整體績效目標(Overall Performance Objectives)等 意涵,從企業的事業使命,即可瞭解企業的業務方向及其衡量績效的標 準(Hamel , 2000)。

(2) 產品及市場範圍(Product & Market):

描述企業如何界定自身產品的營運範疇,包含競爭之目標市場,該 選擇地理區隔或是產品區隔等等。

(3) 差異化基礎(Basis for Different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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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取得競爭優勢的方式上,除了單純地取得較低的成本外,當 企業提供顧客有價值的獨特之處,與競爭者間產生差異,能使企業在同 類型的商品間取得更高的價格,或因為顧客的忠誠度而維持較好的銷售 表現(Porter , 1985)。

3. 策略性資源:

企業的「資源」與「能力」不僅是企業長期發展的策略基礎,更是企業 獲利的主要來源(Grant , 1991)。包含三種次要素:

(1) 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ies):

一家企業擁有的知識,包含技能(skills)與獨特的能力(unique capabilities)(Hamel , 2000)。

(2) 策略性資產(Strategic Assets):

意指企業所擁有的資產,非指專業技術(know-how)。策略性資產包 含品牌(brands)、專利權(patents)、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專利標準 (proprietary standards)、顧客資料(customer data),及其他稀少、有價值 的東西(Hamel , 2000)。

(3) 核心流程(Core Processes):

指企業實際運作的方式,企業將投入轉變為產出,所用的方法與例 行流程;核心流程是活動(activities),不是「資產」(assets)或「技能」

(skills)(Hamel , 2000)。

4. 價值網路:

企業與其他周圍的各種機構合作,能夠獲得互補與強化企業現有資源的 作用,包含三種次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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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應商(Suppliers):

供應鏈上游,提供原物料、技術等等支援。

(2) 合作夥伴(Partners):

互補品與解決方案的提供者。

(3) 聯盟(Coalitions):

相較合作夥伴更為密切的關係,彼此互相承擔風險與分享報酬。

二、Osterwalder & Pigneur商業模式的組成要素

Osterwalder & Pigneur(2012)整合上述各家學說,在其著作「獲利世代」

中,將商業模式定義為描述企業或組織如何創造、傳遞及獲取價值的手段與方法,

包含九大要素,有「價值主張」(Value proposition)、「目標客層」(Customer Segments)、「通路」(Channels)、「顧客關係」(Customers Relationship)、

「收益流」(Revenue Streams)、「關鍵資源」(Key Resources)、「關鍵活動」

(Key Activities)、「關鍵合作夥伴」(Key Partnerships)以及「成本結構」(Cost Structure)等九大要素,而這九大要素又可再區分成三大部分,以價值主張為核 心,兩邊分別為「客戶與收入」及「己方活動與成本」,客戶與收入包含目標客 層、通路、顧客關係以及收益流,己方活動與成本則包含關鍵資源、活動、合作 夥伴以及成本結構。

以下分別針對此九大要素,進行仔細的說明:

1. 價值主張(Value Proposition):

價值主張指的是顧客找上這間公司,而不找別家公司的原因。企業 針對特定目標客層希望解決的問題,將獨特的價值元素組合,所創造出 具有價值的整套產品或服務,也就是說價值主張是一個公司提供給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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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套利益。常用的價值元素包含新穎、效能、客製化、設計、降低成 本、可及性、易使用性等等,而價值可能是和數量有關,例如較低的價 格或較快的服務速度,也可能和品質有關,例如符合大眾趨勢的設計、

前所未有的服務體驗等等,故價值元素的選擇是看企業提供給顧客的價 值為何來作組合。

價值主張強調企業必須思考顧客想要向我方尋求的價值是什麼,以 及顧客為什麼會選擇我方,同時也要思考我方能提供給顧客的利益為何。

當價值主張未在市場上出現時,它代表的可能是一個新的破壞性產品,

反之若價值主張和現今的產品或服務相似時,那它可能是在產品性質或 屬性上做出差異化。

2. 目標客層(Customer Segments):

目標客層定義為一個企業鎖定為目標,要接觸或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群體,強調企業要去思考為誰創造價值以及誰是最重要的顧客。顧客是 所有商業模式的「心臟」,因此為了使顧客滿意,企業或組織通常將顧 客分成數個客層,每個客層裡的顧客都有共同的需求、行為或其他屬性,

決策者要先確定哪些顧客要放在什麼客層、忽視哪些客層,再根據特定 客層的需求來設計商業模式。常見的目標客層分類形式有大眾市場、利 基市場、區隔化市場、多元化市場及多邊市場等等。而顧客群要能被獨 立成不同的單一客層有以下條件:

(1)企業能提供不同的服務、配銷通路及顧客關係,

(2)獲利性與其他群體不同,

(3)願意為產品或服務的不同面向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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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路(Channels):

通路指的是企業如何和目標客層溝通、接觸、以傳達我方正在提供 其所需要的價值,以及將該價值主張傳遞給顧客的途徑。而通路作為企 業與顧客連結的點,通常有以下功能:(1)提高顧客對企業的產品和 服務的認知;(2)協助顧客評估企業提供的價值主張;(3)讓顧客得 以購買特定的產品和服務;(4)將企業的價值主張傳遞給顧客;(5)

為顧客提供售後服務。通路有五個不同的階段及每個階段必須思考的問 題:

(1)認知:如何提高顧客對本公司產品與服務的認知?

(2)評估:如何協助顧客評估本公司的價值主張?

(3)購買:如何讓顧客購買特定的產品與服務?

(4)傳遞:如何將本公司的價值主張傳達給顧客?

(5)售後:如何提供顧客售後服務?

每種通路都可以涵蓋部分或全部的階段(表2),通常能將通路分 成直接通路與間接通路,也可以區分成自有通路和合夥通路,自有通路 可以是直接的,例如銷售人員或網站,也能是間接的,例如自有零售商 店。合夥通路則屬於間接通路,有各式各樣不同的選擇,例如批發商銷

每種通路都可以涵蓋部分或全部的階段(表2),通常能將通路分 成直接通路與間接通路,也可以區分成自有通路和合夥通路,自有通路 可以是直接的,例如銷售人員或網站,也能是間接的,例如自有零售商 店。合夥通路則屬於間接通路,有各式各樣不同的選擇,例如批發商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