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創業者的特質
根據大美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Americana),創業者(entrepreneur)一 詞最早是法國人Richard Cantillon於1755年所提出的,原意指的是十五世紀中歐的 將官,組成軍隊四處遠征探險而藉此圖利,而這些人的基本特質就是承擔風險。其 後,J. S. Mill(1848)則認為創業者,具有指揮(direction)、監督(supervision)、
控制(control)與風險承擔(risk taking)的特質,其中風險承擔的特質,是創業 者與管理者(manager)兩者最主要的差異。韋氏國際辭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1961)給創業者的定義則是:「創業者為經濟事業之組織 者,特別是指具有組織,擁有管理企業並承擔風險的人。」
(一) 創業年齡
Liles(1974)進行創業時間與創業者年齡的研究指出:「創立一家公司的最佳 能力在於二十五歲到三十五歲之間,因為這段時間,學習能力增加很快。但隨著年 齡增長,創業能力會下降,這乃是受到邊際學習能力遞減、成功的受雇生涯以及對 家庭的責任所影響。」
陳耀宗(1984)對台灣青年創業協會的會員所進行的研究發現:「二十七歲之 前,創業者人數隨年齡增加而增加,二十七歲以後,創業者人數則隨年齡增加而減 少,這是因為一般人的創業能力,在二十七歲之前,會隨年齡增加而增強,過了二 十七歲,創業能力又隨年齡增加而減弱。」
Cooper(1973)為科技事業所做的研究,發現創業者年齡大約在二十九至三 十五歲之間。
Hauptman(1986)研究美國科技創業者的特質時,發現平均創業年齡在三十 五歲至三十七歲。
Bruno and Tyebjee(1985)對矽谷高科技創業公司所做的研究,發現創業年 齡平均為三十九歲,並且有52.6%的創業者其年齡介於三十四歲至四十二歲之間。
Ray and Robert(1986)的研究指出:一般創業年齡介於二十五歲與五十五 歲之間;調查結果顯示創業年齡分佈如下:二十歲以下只有0.6%,二十歲至二十 九歲有25%,三十歲至三十九歲有39%,四十歲至四十九歲有24.4%,五十歲以上 有11%。
(二) 教育程度
陳松柏(1982)對早期創業者所做的研究報告顯示:創業者的學歷以高中(職)
(31%)居多,其次為大學(24.1%),再者為專科(23.3%),就此他認為高中(職)
學歷的畢業生較勇於冒創業的風險。
陳耀宗(1984)研究則認為,創業青年的學歷以高中(職)居多,而其次為 大學及專科,但受教育程度愈高者則其創業的機率愈高,至於專科與大學以上程度 並無明顯差別。
Hauptman(1986)其研究結果顯示:一般公司的負責人的學歷並不高,如許 多電子公司創業者並不是碩士或博士,頂多修過一些夜校的管理或財務課程而已;
如生物醫學上的創業者,其學歷就高一點,平均是碩士;而在生物科技上則多半是 博士。
Roberts(1991)其研究結果指出中等教育水準(係指大學學歷)對公司整體績 效有較高程度的助益,而高科技創業相對於其他產業有較高程度的教育水準,一般 而言為碩士學歷,若為生物科技產業則大部分為博士學歷。
Bollinger, Hope, and Utterback(1983)在整理與高科技企業的相關文獻時指 出:創業者大部分具有高教育水準,平均皆具有碩士學位。
Van de Ven(1984)等學者研究指出,美國新成立的企業其創業者均具有高 學歷。
曾耀輝(1987)對國內二十一家高科技企業的創業者所做的研究結果,發現 大多具有碩士學歷。
Ray and Robert(1987)的研究結果顯示:二次大戰後,創業者的中等教育 是高中學歷;1980年代創業者的中等教育是大學學歷;在高科技領域,其教育水 準更高,有的創業者具有企管或某類科學碩士學歷,甚至在電腦或科學領域的創業 者具有博士學位。
Gasse(1982)的研究指出創業者受教育的程度高於一般大眾,且不同產業的 創業者其教育程度亦不同,如高科技產業的創業者平均學歷要比一般產業的創業者 來的高。
(三) 工作經驗
Cooper(1973)對高科技產業所做的研究指出,創業者部分是曾在大公司或 實驗室工作的技術人才。
Billinger, Hope, and Utterback(1983)他們所整理與科技企業有關的文獻時 指出,技術背景出生的創業者,大部分是發展導向,而不是研究導向。
Bruno and Tyebjee(1985)對矽谷179家高科技公司所作的研究發現:
1. 創業前的工作經驗平均是十七年,但其中24%工作經驗少於十年,6%少於 五年。
2. 創業前的管理經驗,有61%是少於十年(其中25%少於五年),並且有8%
的人在相關行業中不具管理經驗。
3. 創業前有85%的人曾在至少五家公司待過,19%的人只在至多二家的公司 待過,而3.5%的人則工作過的公司數在十家以上。
4. 有42%的人從少於400人的公司中跳出來創業,有23%的人則從多於1,000 人的公司跳出來創業。
Van de Ven(1984)等學者亦指出創業者均有工作經驗,特別是在大公司服 務過。
Taylor(1975)的研究也發現:創業者在創業前的管理及人事經驗愈多,欲能 正確判斷資訊價值。
Hisrich and Peters(1989)認為創業者創業前的工作經驗(亦包括管理經驗)
對於所新創事業的成長與成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所創事業與過去所從事的行 業有關時,將有助於資金的取得,且創業經驗對創業者來說亦相當重要,因為創業 者所建立最成功的事業往往不是第一次所創立的事業。
陳芳龍(1988)發現台灣創業者大部分有三年以下的工作經驗。
(四) 家庭背景
Schollhammer and Kuriloff(1979)兩位學者指出創業者一般來自中等或中下 的家庭。
台灣本土研究發現,中等或中下家境的小孩,會有較高的創業動機和創業者精 神。且因為有想要向上翻身的動機,創業機會成本又較上階層者為低,所以會有較 多的創業行為(蕭新煌,1992;張金山,1991;虞邦祥,1999)。
(五) 家長職業
Roberts(1991)依其研究結果認為家庭背景對創業者並沒有直接影響,而是 對創業者的「職業選擇」有影響,並強調創業者係「後天」非「先天」的。且父親 是專業人士,兒子容易感受到其獨立性,進而引發其創業;而母親的職業亦有愈來 愈明顯影響的趨勢。
Hauptman(1986)的研究美國科技事業創業者發現,創業者他們的雙親大多
aspects of personality and motives
外向程度 extraversion 贊同程度 agreeableness
成就需求程度 need for achievement 風險承擔程度 risk taking
獨立渴望程度 desire for independence 核心自我評價
core self-evaluation
內外控 locus of control 自我效能 self-efficacy 認知特性
Cognitive properties
過度自信 overconfidence 代表性 representativeness 直覺(intuition)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一) 人格與動機方面(aspects of personality and motives)
人格與動機是引導人們進行某些行為的基本因素。某些人格與動機提高創業者 自行創業的可能性,是因為這些人格與動機使得創業者在面臨相同情況之下,有異 於常人的表現。因此,即便他們面對相同的機會、擁有相同的技能、資訊及機會成
本,具有某些人格與動機的人將會採取別人所不為的創業行為。早期的研究找出了 五個個性與動機方面特質:外向程度( extraversion)、贊同程度( agreeableness)、
成就需求程度(need for achievement)、風險承擔程度(risk taking)、獨立渴望程 度(desire for independence):
1. 外向程度(extraversion)
Barrick and Mount(1991)認為「外向程度」包含社交(sociability)、武斷
( assertiveness )、 上 進 ( ambition )、 急 躁 ( impetuousness )、 表 達 力
(expressiveness)、群集(gregariousness)、健談(talkativeness)、外向(surgency)
以及暴露(exhibitionism)的特質。
具有這一方面人格特質的人較可能創業。由於創業者在界定別人所未知的創業 機會時,他們總是需要去說服別人(尤其是客戶和員工)相信他所發現的機會是有 價值的。在不確定的情況下,這種說服別人相信他的判斷是正確的能力,仰賴社交、
武斷、主動及群集甚深,而這些都屬於「外向程度」。因此,外向程度使得一個人 更有可能激發別人的熱情與支持,並且增加其創業的可能性(Baron, 2000b)。
2. 贊同程度(agreeableness)
Barrick and Mount(1991)認為「贊同程度」包含友善(friendliness)、社會 依從(social conformity)、屈從(compliance)、彈性(flexibility)、信任傾向(tendency to trust)、合作(cooperativeness)、寬容傾向(tendency to forgive )、容忍
(tolerance)、心軟(softheartedness)以及禮貌(courteousness)的特質。
具有這一方面人格特質的人較不可能創業。創業者使用別人所沒有或不瞭解的 資訊來界定機會並創業。如同 Baron(forthcoming)所說,創業情境中的信號與雜 訊比(signal to noise ration)是非常高的。在創業決策中,要把有價值的資訊從
沒有價值的資訊中分離出來,創業者對於資訊的處理必須抱持極為挑剔的態度。這 樣的態度在多疑且猜忌的天性下,更是增強不少。因為有別於懷疑的信任傾向是「贊 同程度」的一個夠面,高贊同傾向的人較不可能創業。
3. 成就需求程度(need for achievement)
「成就需求程度」是一種動機,引領人們從事活動與任務,這些活動與任務,
攸 關 個 人 對 結 果 的 責 任 ( personal responsibility )、 需 要 個 人 的 付 出 與 技 能
(individual effort and skill)、涉及適度的風險( moderate risk)並能提供明確的回 饋(clear feedback)(Shane et al., forthcoming)。
由於以下幾個理由,成就需求程度高的人較可能創業。第一,創業需要解決異 常(novel)且難以界定(ill-specified)的問題,解決這樣的問題所需的意願與能 力需要面對挑戰的態度導向( orientation),這樣的態度導向是高成就需求程度的人 所具備的特質。(Harper, 1996)。第二,創業涉及目標設定、規劃以及資訊收集,
成就導向的人在規劃、建立未來目標、收集資訊以及學習上,具有強烈的傾向(Miner, 2000)。第三,成就需求產生了將理想付諸實行的奮鬥驅力,提升了一個人長時間 承擔目標導向活動的可能性,使得他在缺乏充分資訊、高度不確定的情況下、歷經 不可避免的失敗、挫折、阻礙依舊能夠堅持到底( Wu, 1989)。其他的研究也發現,
比起經理人,創業者有更高的成就需求程度(Miner et al., 1989)。此外,創業者 的成就需求程度也增加了新創事業所產生的收入金額(Lerner et al., 1995; Miner et
之下獲取利益,尤其當我們對於未來一無所知(Wu, 1989)。因為他們通常不知道 導入新產品到市場時所需資源的種類及數量、不知道要建立哪些生產流程、不知道
之下獲取利益,尤其當我們對於未來一無所知(Wu, 1989)。因為他們通常不知道 導入新產品到市場時所需資源的種類及數量、不知道要建立哪些生產流程、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