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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兩岸南海海上聯合救援機制 之構想與策略

如前所述兩岸海上聯合搜救之議題與政治意識之關聯性不高,是屬人道救援 之層次,2012 年之兩岸海上聯合演練的成功進行及合作模式,對於海峽兩岸海上 搜救合作機制進行了一次完整的檢驗,提升了雙方海上搜救部門緊急應變能力,

除有助於保障臺灣海峽兩岸直航及臺灣周邊海上船舶交通安全外,也為海運經貿 的拓展,奠定了厚實的基礎,並也提供了兩岸建構可行的「南海合作救援機制」

之具體預案。

第一節 南海地理環境暨主權概述

南海,國際上稱為「南中國海」(South China Sea),南北長達 1,800 餘公里,

東西相距 900 多公里,海域面積達 360 多萬平方公里,約等於渤海、黃海和東海 總面積的 3 倍,平均水深約為 1,212 米,最深處為中部的深海平原,達 5,567 米左 右,散佈約 200 個上下大小不等的島、嶼、灘、礁,依其位置劃分為東沙群島、

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是一東北西南走向的半封閉海。

南海為世界第三大陸緣海,僅次於珊瑚海和阿拉伯海。其東北以臺灣海峽鄰 接東海,東以巴士海峽鄰接太平洋,東南以巴拉巴克海峽(Balabac Strait)鄰接蘇 祿海(Sulu Sea),西南則依序與麻六甲海峽(Strait of Malacca)、巽他海峽(Sunda Strait)、龍目海峽(Lombok Strait)及望家錫海峽(Makassar Strait)鄰接印度洋。

因此,「南海」所指即「南中國海(South China Sea)」,因為居中國大陸南側而 得名46。(圖 4-1-1)

最北之東沙群島,二次大戰期間雖曾被日軍佔領,但日軍投降後一直為我政 府有效的管理。西沙群島位南海西北部,目前為中國大陸管制。中沙群島在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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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扼東北亞與東南亞之太平洋、印度洋間之海上交通要衝,連接亞、非、

歐三洲之國際通商要道,為太平洋經麻六甲海峽進出印度洋所必經之地,海域蘊 藏油氣資源,在經濟、航行與戰略上均有特殊的重要性。

圖 4-1-1:南海諸島位置圖47

壹、我國固有之疆域

中國歷史數千年來外患多來自西北的遊牧民族,因此歷朝注重陸防較忽視海 防,清朝未年受西方列強侵略之影響逐漸體會海洋之重要,因而建立北洋水師,

然因清廷腐敗積弱,甲午之役北洋水師全軍覆沒(謝台喜,2011)。根據中國史 料記載,中國對南海諸島的歷史有廣泛的記載,南海諸島在秦代為人所發現,命 名為漲海崎頭及珊瑚州,自漢朝開始,漢武帝元封元年(西元前 110 年)於海南 設珠崖(今海南三亞市)及儋耳(今海南儋州市)兩郡。宋朝之後,稱這些島嶼 為千里長沙及萬里石塘,唐朝到宋朝,在現今與越南存有爭議的甘泉島建有房舍。

宋仁宗年間(西元 1045 年)王師曾被派至西沙諸島駐守。因此各個朝代都有其對

47 內政部公布南海諸島位置圖,2014 年 2 月 6 日,取自:http://maritimeinfo.moi.gov.tw/

marineweb/Layout_C2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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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南中國海所有主權之主張48

依內政部海域資訊專區所述從史冊記載,南海一直以來是福建、廣東、海南 島、臺灣漁民就近前往活動、捕撈,藉以維生的場所,更經此遍及南洋各國。明 清時期,更以實際行政或軍事作為宣示主權,如明代鄭和奉派率艦七下南海,此 後尚有費信、馬歡、尹慶、王景宏、楊信,以及清代王嘉隆、張人駿、李準等均 曾奉派前往南海,平抑海盜或外力49

追溯我國政府對南海擁有主權的記載文獻,1935 年中華民國政府水陸地圖審 查委員會編印《中國南海各島嶼圖》,詳細標明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各 島礁的具體名稱。1946 年 10 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派出「中業號」、「永興號」、

「太平號」以及「中建號」等四艘軍艦,由指揮官林遵、姚汝鈺率領,內政及陸 海空各部代表,會同海軍在廣州出發,前往西沙、南沙進駐接收。為紀念各軍艦 接收該島,分別將該島改名,並立「固我南疆」等之石碑以確立主權。1947 年中 華民國內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全部島礁沙灘名稱共 159 個,並公布施行,藉以彰顯我國政府在南海地區行使國家主權之具體事實50

其中南沙太平島及中洲礁為南沙群島中面積最大,太平島古稱「黃山馬礁」

位於南沙群島西北部,面積 0.45 平方公里,距高雄 860 浬,到西沙永興島機場 110 浬,距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最近距離各約 200、280 和 330 浬,距前美軍駐菲 律賓蘇比克灣基地約 440 浬,太平島為南沙群島中惟一有淡水的島,是漁民南海 漁撈支援基地,設有醫院、氣象觀測站、衛星電訊通訊、雷達監控等通訊設備。

1956 年改編為「南沙守備區」,並派陸戰隊擔任守備任務。1999 年軍管區司令部 兼海岸巡防司令部派兵力接防太平島,隔年 2 月海巡署成立,改由海巡署海岸巡 防總局派兵力駐守,並成立「南巡局南沙指揮部」,島上海巡人員目前約有百餘 人(戴志揚,2012)。2006 年 12 月在棧橋碼頭旁整建完成 L 型簡易碼頭,2007 年 12 月興建完成簡易機場可供 C-130 運輸機起降,並陸續完成島上之太陽能光電 系統建置、作戰工事修築工程等,大幅提升島上獨立防衛作戰之能力。因此,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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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南海諸島及其周遭水域係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 水域,其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不容置疑。(圖 4-1-2)

圖 4-1-2:1947 年中華民國內政部公布南海諸島位置圖51

貮、南海海權爭議

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之相關爭議

全球 3/4 以上人口,80%以上的國家首都、人口超過一百萬的 100 多個世界大 都市,大多數都集中在距離海洋不到 1000 千米的瀕海地區,大部分國際貿易地區 都在瀕海地區產生(翁明賢,2005:22)。二千多年前的古羅馬哲學家西塞羅就 說:「誰控制了海洋,誰就控制了世界」,而幾百年來,葡萄牙、西班牙、荷蘭、

英國乃至今天的美國在世界上的優勢力量都是以海權為基礎的。阿爾弗雷德•馬漢

(Alfred Thayer Mahan,1840-1914)是美國歷史學家、海軍軍官,他的海權思想仍 然深深影響著美國和世界許多政治家和軍事家。他發現人類在海上的機動性超過 了陸地,在研究了大英帝國長期稱霸世界的歷史後,於 1890 年出版了《制海權對

51 1947 年 中 華 民 國 內 政 部 公 布 南 海 諸 島 位 置 圖 , 2014 年 2 月 7 日 , 取 自 : http://maritimeinfo.moi.gov.tw/marineweb/img/南海 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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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影響》一書,提出了「海洋中心」說(翁明賢,2005:22)。馬漢認為「商 船隊是海上軍事力量的基礎;海上力量決定國家力量,誰能有效控制海洋,誰就 能成為世界強國;要控制海洋,就要有強大的海軍和足夠的海軍基地,以確保對 世界重要戰略海道的控制」。馬漢也被後人公認為是海權論的鼻祖52,直至今天強 大的海權仍是美國全球戰略的基礎。

1994 年 11 月生效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主權國家可以沿著本國領 海基線劃出不超過 200 浬的專屬經濟區,和不超過 350 浬的大陸架,如果邊界有 島嶼則從島嶼基線劃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994)。一些環南海國家中有不少 相鄰不到 100 浬,彼此的海上劃界問題,公約並没有明確規定,因而引起國家之 間的海洋權益爭端。由於沿海國海洋管轄的擴大,相鄰國家的大陸架、專屬經濟 區域捕魚區均需要重新劃定界線,據統計,在全世界這種需要重新劃界的海域大 約有 400 多處。在這些地區,如果資源尚稱貧瘠尚罷,一旦潛在資源豐富,尤其 海底油氣資源儲量豐富,爭端就非常嚴峻(翁明賢,2005:28)。而南海除有豐 富之漁業資源外而其海底即屬於蘊藏大量之油氣及礦產,致周邊國家,依聯合國 海洋法公約第 121 條規定,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島嶼,可 以同陸地領土一樣擁有自己的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不能維持人 類居住或經濟生活的岩礁,也能劃出自己的領海和毗連區,但不能擁有大陸架和 專屬經濟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994)。

南海位於東南亞的中心位置,雖然大多是不可居住的島礁(包含暗沙、暗灘 等共有 300 餘個),卻提供了往來中東與亞洲之間船隻的主要航線,同時也是軍 事的據點與海外的補給點,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可作為劃定基線的基點這 項規定,無疑提高了島嶼自身的價值,只要擁有島嶼(岩礁)就擁有了海域,因 此南海也成為一個主要戰略與安全的位置,區域衝突或爭端迭起,譬如近年的台、

日、中三方的釣魚台主權爭議,日韓之間的獨島主權爭議及南海主權之爭等。

2008 年後半期迄今,南海島嶼主權與海洋權益爭端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2009 年 5 月 13 日前南亞國家各自依規定向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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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申請劃界的依據。其中越南與馬來西亞提出的外大陸礁層界線,遭菲律賓與鄰 國的反對,致使南海主張出現新層次的爭議。長期以來,越南、菲律賓等南海周 邊國家一直沒有停止對中國南海主權的侵蝕活動,2012 年大陸與菲律賓在黃岩島 發生多次對峙以來,爭端至今尚未完全化解。而越南武裝巡邏艇也在 2012 年 3 月 份兩度接近南沙太平島,並向臺灣海巡警艇鳴槍挑釁,這些事情都讓複雜多變的 南海衝突升溫到有史以來的最高點(戴志掦,2012)。目前亞太區域領土(海)

爭議,在東北亞方面聚焦於釣魚台列嶼及東海油氣田、北方四島、獨島及專屬經 濟海域劃界等。此外中國運用海軍主戰艦艇如「遼寧號」航母艦隊南海航訓和各 類公務船舶,於南海宣示主權及對進入該海域作業之他國船舶進行驅離等作為,

更於 2012 年 6 月 22 日在海南省設立三沙市,結合海空軍兵力前進部署,顯示其 南海政策漸轉向有效管理。

換言之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於 1982 年 12 月 10 日在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通過以來,南海

換言之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於 1982 年 12 月 10 日在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通過以來,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