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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A.D.)
六十九歲
位,華不從;
四月,梁王彤、趙 王倫矯詔廢賈后 為庶人,張華、裴 頠皆遇害,賈謐及 黨與數十人皆伏 誅;
華二子同時遇 害,韙子興過江 後,為丞相掾,太 子舍人。
子韙及閰纘勸華 遜位,華不從;
四月,梁王彤、趙 王倫矯詔廢賈 后,張華、裴頠皆 遇害,賈謐及黨與 數十人,皆伏誅。
頠等同日遇害。
由繫年比較表追索,《博物志》的殺青年代仍未可知,因《博物志》並未提及任 何成書資訊,故若強硬地的制定出成書年代,反倒不妥。且由通行本卷四「積油」
條,可知《博物志》的收錄最晚至武帝泰始年間,廖、姜二氏的繫年,大致雷同,
年分差距不大,姜亮夫認為茂先於武帝咸寧三年奏《博物志》於帝324,廖蔚卿 先生則持保留態度,並不硬性定出具體成書時間。但由兩人的繫年,可以看出茂 先大致的仕宦經歷,證實他博物問政的可能,以及書寫《博物志》的時代需求。
第二節 《博物志》體例分析
「博物君子」兼重口耳傳聞和典墳知識來源,而又與志怪小說的成書方式按 合,則可思考《博物志》的成書是否反映了作者張華的知識來源,以及其體裁選 擇的義涵。
由上一節的考核可知,張華所處的魏晉朝,因門第制度而重人物品鑑及文學 才幹,造成士人對博物學有了政治謀劃及為文用典的迫切需求。茂先以博物參政,
其志怪著作《博物志》則反映出他的博物見解,乃一時代之產物。由作者和作品 的關聯分析,或可抽繹出全書的體例安排及措意,有助於理解《博物志》書寫產 生的背景及動機。
究竟《博物志》是本甚麼樣的作品?為何被寫成殘叢小語的體式?與前述之 思想背景有何關聯?底下就書寫形制、創作動機逐步分析。
324 姜亮夫認為,張華的創作巔峰當在中年,但在參與伐吳之役後,深為國家重臣的他,必不暇 搜奇尋怪,而《博物志》的寫成,應在整理記籍、專職藝文之際,故定在此年。見氏著:《張華 年譜》,頁 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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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美與異。在這個志人、志怪小說互相影響的時代裡,志怪小說也有此習染。
故《博物志》除了蒐羅怪奇傳說之外,還收錄了一些近乎志人小說的片段,例如:
太丘長陳寔,寔子鴻臚卿紀,紀子司空羣,羣子泰,四世於漢、魏二朝[並]
有重名,而其德漸[漸]小減328,故時人為其語曰:「公慚卿,卿慚長。」
(卷六,頁 72)
在時人的取笑間,簡筆勾劃出當時對名士威德的評價,側面補充了陳寔家族漸衰 的變遷。這類志人言語、家世記述,於《博物志》並不多見。《博物志》對於當 世知名人物的敘述,還是以知識補充的態度,取可供記憶的小片段故事記錄,人 物的言談風貌、機智、個性,並非記述的目的。但受到時風影響,偶一為之。有 關人事,《博物志》泰半引自他書 329,這可能是因為張華無法眼見耳聞,故抄引 他書,以填補知識空缺,且這類名士風流也非全書要旨。
在當時重視言語捷悟的風氣底下,博學多聞以積聚知識,是當時知識分子的 必要手段,即便是怪力亂神之語,也能成為展示文化資本的資源。文學優博既是 文化資本的展現,反映在文獻上,便是志怪、志人這類的短書勃興。
然志怪與志人雖在魏晉南北朝相互影響,「志怪」的淵源卻較「志人」來得 悠遠330。「志怪」之名始見於《莊子‧逍遙遊》,此名之始,雖不限於文體,但 卻帶有「記異」的特質,所誌之「怪」便是鵬鳥異於尋常的棲性,以及超越一般 常數,巨大的身體、廣博的環境。這種「非常」的物事,構成「志怪」大書特書 的內容。可以說魏晉對於人物的特殊品賞,也和志怪喜愛非常事物的性格有關。
而志人與志怪的交互作用,也能在志人小說裡找到若干佐證,例如《世說新 語‧德行》:「王朗每以識度推華歆。歆蠟日嘗集子姪燕飲,王亦學之。有人向張 華說此事,張曰:「王之學華,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遠。」331這是《世說 新語》少數關於張華的記述之一。有人向張華提起此事,除了請益他對於王朗的 看法,可能還借重茂先對於古代祭禮的博物式理解,以此判斷王朗行徑是否中禮。
足見茂先的「博物」聲名及性格,有益於聚集這類奇特的傳聞,擴張他的博物資 料庫。在張華的博物資料庫中,「人物」賞鑑也是極重要的一項。魏晉因九品官 人法加上清談之風,特重人物的鑑賞,茂先雖不熱中於玄談,卻也對人物的評賞 獨具隻眼。表現於博物書寫中,即是部分近似志人的人物事跡記述。
然而異於志人小說的書寫,人物的風度與言行,並非《博物志》的主要興趣,
328 據《魏志‧陳泰傳》注引《博物記》補。
329 唐久寵:《博物志校釋‧序》,頁 16。
330 「志人」的筆法雖古已有之,但此名卻遲至民國魯迅《中國小說史略》方定。
331 《世說新語》,頁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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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其體裁最鮮明的特色「怪」,《博物志》著力於開發出人物特異於常之處。在《博 物志》的博物書寫裡,也隱括了一些人物事例332,但基於志怪文體的選擇,書 中並不進行人物評貶。
(二)小說家或雜家?
《博物志》記載了許多亡佚的、專業的甚至是偶然得到的生冷知識,加上張 華博物君子的箭垛人物形象,成為後代類書、校箋者喜愛引用的寶典,無形中也 帶有類書的功能。
現知最早的「類書」,當為魏文帝詔編的《皇覽》,類屬「雜家」333。這部「使 諸儒撰集經傳,隨類相從,凡千餘篇」的大書,內容不避鬼神變異之事,以求廣 博地收羅知識,書寫體制則盡量簡短,叢集的形制,頗類志怪小說。然而這類作 品,其氾濫無涯的編纂,靠著「隨類相從」而有序。摘編資料一開始是為帝王節 省讀書時間,後成為書寫參考而服務,對於所記的物事,並無判斷和試誤的探究 欲望,也無創作之意;作為書抄摘要,必須仔細標明引書條目,「分類」、「摘編」、
「註明出處」,成為類書最顯著的特色334。然而《博物志》的體制雖簡短,嗜奇 愛博,卻有針對「怪奇」事類而作的明確目的,書寫內容或得自街談巷議,或取 古傳說加工,都經過一番削刪、潤飾,而未必條條註明出處,直須靠文字敘述取 信。這些使《博物志》更近似小說,而非創作參考的類書。
在書志分類中,《博物志》在「雜家」與「小說家」之間來回,可見歷代書 目家對於《博物志》一書,存在著分歧的歸類意見。以《隋志》為例,《博物志》
被置於子部雜家,同見於此分類的作品還有《呂氏春秋》、《淮南子》、《傅子》、《皇 覽》、《類苑》、《高僧傳》等。在《隋志》子部十四家中,雜家的劃分標準為:
雜者,兼儒、墨之道,通眾家之意,以見王者之化,無所不冠者也。古者,
司史歷記前言往行,禍福存亡之道。然則雜者,蓋出史官之職也。放者為 之,不求其本,材少而多學,言非而博,是以雜錯漫羨,而無所指歸。335 可知《隋志》的歸類標準,在於這類作品往往不專於某家思想,而帶有「兼通」
的個性,除了帶有古史的記言述事性格,還與王者興亡禍福之道有關。但這類作 品因為混通各家思想,不專精的結果,往往使得文字駁雜,而難求指歸。
至於小說家的題旨,《隋志》則認定作:
332 例如卷七「徐偃王」、卷八「孔子東遊」等,詳見本章後續分析及本研究卷末之條目附表。
333 《皇覽》的編著者為劉卲尚著有《人物志》一書,對人物進行品第分類,同屬雜家書。
334 參考李劍國 2012 年於臺大「文獻學專題:書目‧類書」課程講義。
335 《隋書‧經籍志》,頁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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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者,街說巷語之說也。《傳》載輿人之誦,《詩》美詢于芻蕘。古者聖 人在上,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而庶人謗。孟春,
徇木鐸以求歌謠,巡省觀人詩,以知風俗。過則正之,失則改之,道聽塗 説,靡不畢紀。《周官》,誦訓「掌道方志以詔觀事,道方慝以詔辟忌,以 知地俗」;而訓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與其上下之志,誦四方之傳道而 觀衣物」是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336
《隋志》繼承《漢志》的看法,將「小說」定位成「街談巷語」的傳錄,是古代 王政「觀風俗,知薄厚」的遺緒,雖是小道,卻有其存在價值。
比較此兩段評述,可知《隋志》劃分雜家與小說家的依據,當為文本性質,
對於書籍的體裁,並未深入區別,否則具備「知風俗、觀得失」之能的《博物志》, 同樣也蒐羅進「街談巷語」之文,實可編入小說者流。《隋志》的編成在唐貞觀 十年(西元 636 年),去魏晉未遠,對於鬼神記事仍持有莫大興趣和包容。但宋 代以後,儒家理性主義強勢回歸,《博物志》、《神異經》等極類《山海經》的博 物語怪之書,被視作怪力亂神的虛構之作,而劃入志怪小說之林。
與雜家的「子鈔、雜書鈔」體有關,小說家與雜家「殆同出而異名」337,唐 前對於小說的概念尚未成為系統,且《博物志》的博物書寫又與雜記小說《搜神》、
《異苑》體不類同,而雜有逸史、軼聞、神話傳說、藥方、方術、地理等知識,
文學成分不高。然而《博物志》不以史鈔為目標,也沒有成一家之言以言道的追 求,雖廣記方術異說,實為士階層的知識興趣,而有引為談資、致取聲譽甚至是 政治決策的實用可行性。
透過短小的文字篇幅,廣搜舊聞,《博物志》實與雜家者流,有異曲同工之 妙,故《隋志》等書目將之歸於雜家。但雜家的特性在於廣納諸家之言,同條共 貫,而成一家之言338,若根據宋刻本遺存的黃丕烈本《博物志》觀之,不僅沒 有次序相屬的編排,也沒有鎔鑄各家思想的企圖。可以說,《博物志》有若干雜 家「書抄」的記述性質,但其散漫的內容安排,並無成為雜家專書的可能。
且與雜家著作的比較,《博物志》除了卷數較少、大部分的敘述具有文學性,
對相同物事的記載,兩者也往往有不同的呈現。譬如《淮南鴻烈》:「猩猩知往而
對相同物事的記載,兩者也往往有不同的呈現。譬如《淮南鴻烈》:「猩猩知往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