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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拼湊而成之嫌,認為其缺乏文學價值或是研究困難22。然而文體的選擇必有其 措意,則志怪小說的撰寫必定是張華價值觀的另一鏡像。若能專就《博物志》研 究取得某程度上的成果,也能補足張華形象缺失的一環。
《博物志》儘管歷來評價不一,甚至貶多於褒,卻不影響它的流傳,儼然形 成「博物志」的書寫傳統23。「志怪」作為中古小說的文體統稱之一,在小說觀 念尚未完全發展的年代,此統稱還存在著繼續細分的可能。基於對志怪小說的認 識,本研究希望能根據《博物志》開拓出「博物書寫」的探討空間。特別是《博 物志》在這類志怪小說中,承先啟後,其繼承與開創都具備文體的探討價值。
筆者嘗試藉由《博物志》為研究支點,由中國的古典文獻書寫中,探尋中國 文化對「物」的本有定義,在中古獨特的時代氛圍及文體表現下,所呈顯的博物 觀,並以面對西方的物質文化研究浪潮。有鑒於此,唯有回到催生出作品的時代 語境、魏晉時人的思維觀念中進行探索,才能讀出此書的底層意蘊,及背後促其 發展的宇宙觀。緣此,寫作本文預期能解決三大問題:
(一)該如何定位《博物志》所反映的博物書寫?博物書寫又是從何發軔?
其具體的書寫模式為何?《博物志》裡又呈現出多少中國博物之學的實況?
(二)博物書寫對於魏晉時期乃至於後來的文學思想、社會文化,帶來何種 影響潛流?魏晉時代又對博物書寫產生何種銘印效果?
(三)《博物志》在志怪小說作品中的承繼與演變,及其文學史上的意義。
第二節 研究範圍及方法
本作以「博物志」、「博物書寫」為題,確立研究的核心範圍,底下將圍繞著 此兩大面向,做延伸探討,以圈限出本研究的總範圍。
一、研究範圍
(一)文本的版本問題
老子:「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在研究任何古籍之前,都必先董理其版本,
方能在穩固的根基上,再進一步。本作的核心文本《博物志》雖經今人范寧校注,
堪稱詳盡,但長久以來,仍存在著版本的爭議。《博物志》的主要版本有二,分
22 如劉葉秋認為:「(《博物志》)這部書可取的內容不多,故事很少,影響也不大;只能在早期 的志怪小說裡聊備一格。」氏著:《魏晉南北朝小說》(臺北:木鐸出版社,1983),頁 43。李劍 國則言:「《博物志》作為小說,不是優秀之作,只因它還記載了一些較好的傳說,尚可差強人意。」
見氏著:《唐前志怪小說史(修訂本)》,頁 265。二人因此對《博物志》所載的部分優秀篇章進 行說解,或追索此書對後來作品的影響,並未深究《博物志》的其他敘事可能。
23 在《博物志》之後,屢有續作,例如﹝宋﹞李石《續博物志》、﹝明﹞董斯張《廣博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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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是明以來「通行本」,以及影寫連江葉氏本的黃丕烈「士禮居本」。這兩種版本 皆為十卷,儘管條目安排、字句連接不同,但條目內容一致。儘管《博物志》曾 有宋本流傳的記錄,但從眾多佚文看來,今本絕非唐宋足本。現就《博物志》的 版本情況,茲製下表24,再行討論:
編 碼
版本名稱 原刻或底本及相關說明
寫本
1 連江葉氏本 清人黃丕烈據此本影寫,收錄於《士 禮居黃氏叢書》,今已亡佚,故是否 真為宋代寫本,學界多有疑義 影寫本
1 清‧黃丕烈《士禮居黃氏叢書》本 根據連江葉氏本影寫,以刻本形式 發行
單刻本
1 明‧賀志同刻本 現存最早單行刻本,明弘治十八年 乙丑(1505A.D.)刊刻
2 日本翻刻本 日本延寶五年(1677A.D.)翻刻嘉 靖辛卯(1531A.D.)刊本
3 朝鮮翻刻本 據賀志同弘治本翻刻
叢書刻本
1 明‧吳琯《古今逸史》本 2 明‧胡文煥《格致叢書》本 3 明‧商浚《稗海》本
4 明‧唐琳《快閣藏書二十種》本 5 清‧汪士漢《秘書二十一種》本 6 清‧《四庫全書》本
7 清‧周心如《紛欣閣叢書》本 附補逸二卷
8 清‧錢熙祚《指海》本 附周、盧注及逸文一卷 輯軼本
1 清‧王謨《重訂漢唐地理書鈔》本 一卷 2 清‧王仁俊《經籍佚文》本 一卷
24 此表繪製參考姜劍雲:《太康文學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3),頁 27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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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
1 宋‧周日用、盧氏注 明清刻本皆附有周、盧注 校本
1 范寧《博物志校證》 底本為秘書二十一種本
由上表可知,《博物志》其現存版本有二,分別為:明以來「通行本」(即《稗 海》本、《古今逸史本》、《秘書二十一種本》),及黃丕烈刻汲古閣舊藏影寫連江 葉氏本的「士禮居刊本」25。「通行本」內文分類成三十八目,「士禮居本」則無 分類。除此之外,兩種版本的內容條目均同,殆出自相同祖本26。
目前可見較完備的注本,當為范寧《博物志校證》。范氏校證以《秘書二十 一種本》為底本,捨棄士禮居刊本,乃因范氏認為士禮居本非如黃丕烈所言是宋 代古本27,故用秘書二十一種為底本校注《博物志》,以黃丕烈《士禮居本博物 志》為校勘而已。
對於范氏的校注,唐久寵於〈范寧博物志校證評論〉28一文即提出質疑。唐 氏認為范寧校證之底本選擇,有失妥當,另著有《博物志校釋》29。王媛參考唐 氏的考證,從版本體例作比較,也認為士禮居本是比通行本更早的本子30。故現 存《博物志》的最早版本,當為影寫連江葉氏本的「士禮居本」。然唐久寵《博 物志校釋》雖以士禮居本為據,對《博物志》全文並無完整的校訂。鑒於目前的 校注本以范寧校本為佳31,范氏校勘、比對之工甚勤,故仍以范寧校證本為首要 參考材料,佐以士禮居本及唐久寵的《博物志校釋》與校證後記作參照,以求不 失其真32。
(二)時代斷限
以《博物志》作為主要研究文本,除了必須考校版本,尚須扣合《博物志》
25 此版本用﹝清﹞黃丕烈輯:《士禮居黃氏叢書》(揚州:廣陵書舍,2010)。
26 參唐久寵:《博物志校釋‧序》(臺北:學生書局,1980),頁 3。
27 相關考證見范寧:〈張華博物志校證後記〉。范氏承認通行本已非南宋刻本,蓋出於士禮居本 而加以分類,書中多有割裂之處。但范氏懷疑黃丕烈刊印的士禮居本也非宋本,遂就附有三十六 門類的通行本作校證底本。﹝晉﹞張華著;范寧校證:《博物志校證》(臺北:明文書局,1981),
頁 164-166。
28 唐久寵:〈范寧博物志校證評論〉,﹝晉﹞張華原編:《博物志》(臺北:金楓出版,1987),頁 254-260。
29 唐久寵:《博物志校釋》。
30 王媛:〈《博物志》的成書、體例與流傳〉,《中國典籍與文化》第 4 期(2006 年)。
31 唐久寵《博物志校釋》,用力甚勤,惜未能對《博物志》全書進行校釋,而部分校釋又失之武 斷,印刷多有誤字,故流傳不及范寧校證來得廣。
32 王國良見到范寧、唐久寵二氏的校釋成果,再佐以他自己的版本考證,也提出類似的范、唐 校釋互參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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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敘事紀錄文體的體例特質,分析其「博物書寫」的特性,以釐清文本如何書 寫,又誌寫何物。故除了確認版本以利文本分析之外,本研究還必須考慮文本形 成的時代背景,看這些外緣的因素如何為文本注入當代的思想與文學性。緣此,
研究時限當以作者張華生活的曹魏、西晉朝之思想文化為主,必要時旁及文學史 意義之「六朝」33,以祈上溯觀念淵源或下追其承衍之便,但整體框架仍以張華 所處之西晉朝為主;文類比對則鎖定同時期的「志怪小說」,以比勘出《博物志》
的博物書寫之特殊性。
(三)比較對象
而無論是對內文進行條目分類的「通行本」,或是號稱複寫宋本的「士禮居 本」,二者的內容敘錄、條目排列,均呈現出「叢殘短語」的特色。這種文字風 格並非《博物志》所專擅,稍早或同時的志怪小說,也同樣具備尺寸短書的行文 模式(詳細內容請參第貳章第三節)。這群中古「短書」受到《山海經》的敘述 模式影響,以記述山川物產、神怪軼聞為長,壯大了「地理博物書寫」的隊伍。
《博物志》在目錄學分類上,歷來被視作《山海經》嫡系,若要檢視《博物 志》的特殊性,並在文籍的演變史上為其作出定位,勢必得先考察《博物志》與
《山海經》一系地理博物體志怪的淵源。故本作預計先就《山海經》之寫作模式 進行溯源分析,在比較同時期同類型的《神異經》、《海內十洲記》等作,以確立
《博物志》特殊之處。
二、研究方法與步驟
作為《博物志》的研究專著,筆者並不打算單從現代敘事學的「小說」角度 論之。因中國古小說與子、史的關係深遠,而當時尚未有明確的文藝小說觀念,
則須考慮的層面便不僅於文藝美學或敘事鋪陳。既為專著研究,文本與作者皆是 本著的重要考究環節,本研究通過文獻精讀,考索文本內容之義,同時配合歷史 學、社會學、宗教神話學的研究輔助,探究中國博物之學的傳統如何體現於《博 物志》一書的書寫之中,以代替西方物質文化式的研究進路。
要有效地對文本文字意蘊進行解讀,除了文本細讀、參考平行文本的書寫模
33 此說參考林文月:〈關於文學史上的指稱與斷代──以六朝為例〉,林氏指出,文學史的斷代 未必與歷史的朝代興亡一致。故言文學史的「六朝文學」,當自漢末建安,歷魏、西晉、南北朝、
隋代,迄於唐初。本文收錄於《語文、情性、義理──中國文學的多層次探討國際學術會議論文 集》(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1996),頁 22。關於此時期的分期方式,尚有歷史研究者的分 期定義,如日人內藤湖南引進西方史學的古代、中世(中古)、近世之歷史三分斷代法,將中國 歷史畫分為:「上古」、「中世」、「近代」。其中「中世」涵括東漢末至唐末,西元三到九世紀末這 段時間。內藤氏針對中國文化的變革進行分期,認為兵燹頻起的中古乃是上古文化的崩解,再重 新熔鑄本國及域外文化,成就新的文化。詳見氏著:《內藤湖南全集》第十卷(東京:筑摩書房,
1969),頁 11-1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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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之外,還必須將文本置回原出的時代裡考慮。為了使研究主題不致發散,以張
式之外,還必須將文本置回原出的時代裡考慮。為了使研究主題不致發散,以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