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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與緬甸的經貿關係

第四章 中印在緬甸的經貿角逐

第二節 印度與緬甸的經貿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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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63 Cork and wood manufactures (excluding furniture)

0.1 0.5 0.2 0.5 資料來源: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 (SITC) numbers

UN Comtrade Database.筆者參考繪製而成。

中國從 1988 年軍政府執政以來,在緬甸具有優勢,但隨著緬甸於 1997 年 7 月 23 日加入東南亞國協後,加強了與包括泰國、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在內的東協 成員國的經貿關係。近來,隨著緬甸政局的改變,緬甸與韓國和印度的經貿關係 也在取得進展。在這種情況下,上述國家的商品不斷湧入緬甸市場,搶占了部分 原本屬於中國的市場佔有率,對中國商品未來在緬甸市場的絕對優勢構成了威 脅,但中國得以憑藉其成本低廉的優勢,維持其在緬甸市場之市佔率。

第二節 印度與緬甸的經貿關係

一、在區域層次的經貿作為 (一)印度─東協

印度自 1991 年提出東向政策後,全面加強與東協國家的合作,同時與緬甸 關係亦開始改善;1992 年與東協建立雙邊關係,成為部門別(sectoral)對話夥 伴,至 1995 年晉升為全面對話夥伴關係。2002 年於柬埔寨首都金邊(Phnom Penh)舉行「東協-印度高峰會」,首開印度、東協元首級對話機制,自此成為 例行性年度會議,至 2011 年已舉辦 9 屆,雙邊關係與合作成果日趨重要。85

基於經濟發展潛力與前景,雙方為促進更多加強貿易、投資的機會,於 2003 年第二屆東協-印度高峰會中簽署《東協-印度全面性經濟合作架構協定》

(ASEAN-India Framework Agreement on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其最終目標-建立一個包括貨品、服務及投資等 FTA 的「東協-

85 參考東協官方網站:http://www.aseansec.org/25487.htm;最後瀏覽日期:2012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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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區域性貿易投資區」(ASEAN-India Regional Trade and Investment

Area)。在歷經六年談判之後,東協與印度於 2009 年 8 月 13 日簽署《東協-

印度貨品貿易協定》(ASEAN-India Trade in Goods Agreement),並已於 2010 年 生效,成為涵蓋人口 18 億、GDP 合計 2 兆 7,500 億的全球最大自由貿易區之 一。此自由貿易區將消除逾九成商品的關稅,包括棕櫚油(原油及煉油)、咖啡、

紅茶與胡椒等;最快在 2016 年將先有超過 4,000 種商品關稅降至為零。

而透過東協-印度對話夥伴關係,印度參與許多東協主導的諮詢性會議和 對話合作機制,其中與緬甸有關者包含「湄公河—恆河合作組織」(Mekong-Ganga Cooperation),以及《孟-印-緬-斯-泰經濟合作組織架構協定》(Framework Agreement on the BIMST-EC Free Trade Area)等有助於加強區域內對話及整合的 會議或組織。

(二) 「湄公河—恆河合作組織」(Mekong-Ganga Cooperation)

為避免印度的「東向政策」受阻,印度在總理 Vajpayee 於 1998 年執政後,

設法強化與東南亞的地緣聯繫。例如,湄公河雖未流經印度,但它仍利用與緬甸 接壤的關係,在 2000 年積極倡導並與泰國、緬甸、越南、寮國、柬埔寨等國共 同成立「恆河-湄公河組織」,從而讓其有機會參與「大湄公河流域開發計畫」

(Great MekongSub-region, GMS),並以此作為擴大與東協國家合作的突破點。86

「湄公河—恆河合作組織」的成立是印度和湄公河下游五國(緬甸、泰國、

柬埔寨、寮國、越南)外交安全戰略考慮和經濟利益驅使下的產物;也是印度為 加速推行「東向政策」、與東協國家拉緊關係和加強合作採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 由於中國主導的「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獲得了亞洲開發銀行的資助。在

86 許瑛,「三國博弈大湄公河流域主導權印日合作牽制中國」,東方瞭望月刊,2004 年,

http://threegorgesprobe.org/gb/print.cfm?ContentID=10349,最後瀏覽日期:2010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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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年發展,在交通、能源、電信、旅遊、人力資源開發和貿易等方面皆與中 南半島國家擴大合作,印度必須有所回應。而對緬甸等國家而言,加強與印度的 合作可以制衡中國在該地區的絕對優勢,維持一種平衡;且印度的崛起亦將提供 更大的市場和各項援助。

印度在「湄公河—恆河合作組織」中特別重視交通上的合作,希望建成一條 從印度通往中南半島的跨區域、跨國公路。2002年4月印度、緬甸和泰國三國達 成共識,修築印度德穆到泰國美索的公路。公路計劃分三期修築、總長1360公里、

投資7億美元;2003年完成了聯合勘察,2004年初動工,但直到目前,公路建設 因為緬甸資金缺乏、印緬邊境毒品交易和走私貿易猖獗、印度東北部分裂勢力叛 亂等問題一度擱置,尚未全線貫通。87

「湄公河—恆河合作組織」的成立很大原因是與對抗中國在該區影響力的產 物,但在成效上卻不如預期,首先,「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在成立的10年時間 裡,獲得了亞洲開發銀行融資的20億美元資助,「湄公河—恆河合作組織」自成 立至今,幾乎沒有得到國際資金的支持。其次,印度許多與各國的的合作項目是 在雙邊協議下執行的,而非通過「湄公河—恆河組織」這個多邊架構,也使的該 組織徒具形式。

(三) 「孟-印-緬-斯-泰經濟合作組織」(BIMST-EC Free Trade Area)

孟印緬斯泰經濟合作組織(Bay of Bengal Initiative on Multi-Sectoral Technical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BIMSTEC)又稱為「環孟加拉灣多領域經濟技術合 作組織」,成立於 1997 年。創始會員國是孟加拉國、印度、緬甸、斯裏蘭卡、泰 國,2003 年,尼泊爾、不丹加入。該組織的主要目標是在各成員國自身的經濟

87 鄧藍,「湄公河—恒河合作倡議:十年發展與前景展望」,東南亞研究,第 4 期(2010 年),頁 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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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力及優勢的基礎上實現區域內的經濟、貿易及技術協作;合作領域包括貿易與 投資、技術、交通、通訊、能源、旅遊和漁業等方面,以推動環孟加拉灣國家的 經貿合作,促進成員國之間的經濟發展。在貿易與投資方面,重點發展領域是紡 織服裝、藥品醫藥、寶石首飾、花卉園藝、食品加工、汽車工業,以及另配件、

橡膠、茶葉、咖啡、葉子和香料。該組織 2004 年開始談判自由貿易協定。88

從印度的長期戰略看,印度非常重視緬甸的戰略地位,不會放棄緬甸,只要 中緬關係持續穩定發展,印度就會參與到這一地區的合作中來,從而最終達到它 進入東南亞和中國市場的目的,從上述的「湄公河—恆河合作組織」、「孟-印-

緬-斯-泰經濟合作組織」等的建立,都可以看出中印間競逐的戰略意涵。

二、印度─緬甸間的經貿作為

(一)印度─緬甸經貿發展

在印度對緬政策轉向至 21 世紀間,印度緬甸兩國先於 1993 年簽署了「邊境 貿易協定」,1997 年印度執行該協定並開放邊境三個口岸,同年雙方簽署關於印 度援助緬甸修建塔莫─卡勒瓦(Tamu-Kalewa)的合約。1998 年 3 月 29 日,印度向 緬甸提供 1000 萬美元貸款。該筆貸款將用於緬甸從印度進口鐵路機車等設備。

同年 4 月 25 日,印緬兩國又簽署了在農業及相關產業進行合作的備忘錄。1999 年 2 月,印度向緬甸製造業投資 450 萬美元。

2000 年 11 月 17 日,印度再次向緬甸提供 1500 萬美元借貸,該筆貸款將用 於緬甸從印度進口機電設備。印度政府耗資約合 2200 萬美元在緬甸西北邊境地 區修建了一條長達 160 公里的公路,即德穆─葛勒瓦公路,印度外交部長辛格稱 其為「友誼高速公路」。該公路是緬印邊境地區的重要交通樞紐,它將印度同緬

88參見維基百科(Wikipedia)有關“BIMSTEC”條目,http://en.wikipedia.org/wiki/BIMSTEC,2010 年 1 月 25 日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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甸緊緊地連接在一起。沿著該公路繼續前行,可到達緬甸商業、文化中心、緬甸 第二大城市曼德勒。該公路已於 2001 年 2 月 13 日正式通車,將大大促進緬甸西 北邊境地區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以及緬印雙邊經貿往來。2003 年 1 月,印度同意 向緬甸提供 2500 萬美元的貸款,並承諾進一步發展兩國在私營經濟方面的合 作。2004 年 7 月,印緬兩國正式簽署了印度向緬甸貸款 5700 萬美元,用於改造 從仰光到曼德勒的鐵路的協議,其中包括印度的一家國有公司將提供價值 2800 萬美元的機車和其他設備。2004 年 10 月,印緬兩國簽署了《促進兩國貿易投資 協議》。2006 年 3 月,印度總統卡拉姆訪問緬甸表示願協助緬甸實兌深水港建設,

並盡快建成印─緬─泰公路,以利於「湄公河─恆河合作組織」下的進一步合作,

但成效仍極為緩慢。

表 4-4 為邁入 21 世紀後,印度與緬甸雙邊貿易額的增長趨勢,在印緬關係 改善後,由於緬甸具有豐富的天然資源,印度努力嘗試強化雙邊的經貿關係,雙 方貿易逐年成長,但進展速度與中國相較仍有限。2003 年印度副總統訪問仰光 並發布印緬雙方年度貿易額將在 2006 年達到 10 億美元,但卻沒發生。2004 年 到 2005 年,該年度雙方貿易額為 5.19 億美元;2005 到 2006 年度,雙方貿易額 為 6.36 億美元;2006 年到 2007 年度為 9.23 億美元;即使 2007 年到 2008 年度 亦僅達 9.94 億美元。相較於中緬貿易額的成長幅度,印緬間的貿易額成長緩慢 在於下列幾項因素:

一、印度資本家、投資者對於緬甸的銀行體系缺乏信心,並對該國金融秩序有所 顧慮。由於緬甸軍政府長期獨裁,全國社會、經濟體系均置於其掌控,貪汙、賄 賂盛行,法律形同虛設,對於印度投資者風險過大。

二、印度進口大量緬甸初級加工產品,如稻米、豆類或木材,但印度出口至緬甸

2000-2001 2001-2002 2002-2003

出口 進口 貿易值 出口 進口 貿易值 出口 進口 貿易值 2003-2004 2004-2005 2005-2006

出口 進口 貿易值 出口 進口 貿易值 出口 進口 貿易值 緬

89.64 409.0 1

498.65 113.1 9

405.91 519.1 110.7 525.9 6

636.66 2006-2007 2007-2008 2008-2009

出口 進口 貿易值 出口 進口 貿易值 出口 進口 貿易值

923.09 185.8 2 2009-2010 2010-2011

出口 進口 貿易值 出口 進口 貿易值

筆者自行製表 參考資料來源:Government of India, Ministry of Commerce &

Industry Department of Commerce,http://commerce.nic.in/eidb/Defaul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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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2 2000 年至 2011 年印度對緬甸之進出口貿易額樹狀圖

筆者自行製表 參考資料來源:Government of India, Ministry of Commerce &

Industry Department of Commerce,http://commerce.nic.in/eidb/Default.asp

除了中國因素,經濟利益亦是驅使印度與緬甸關係密切的重要因素之一。緬 甸 2011 年總出口估計為 95 億美元,印度佔其中的 20.8%,為緬甸的第二大出口 市場(緬甸的最大出口市場為泰國 38.3%,中國 12.9%,排第三)。此外,印度是 緬甸的第四大貿易夥伴,排在泰國、中國和新加坡之後。印度三分之一的豆類和 五分之一的木材來自緬甸。而且,豆類和木製品佔緬甸向印度出口總額 97.5%。

除了中國因素,經濟利益亦是驅使印度與緬甸關係密切的重要因素之一。緬 甸 2011 年總出口估計為 95 億美元,印度佔其中的 20.8%,為緬甸的第二大出口 市場(緬甸的最大出口市場為泰國 38.3%,中國 12.9%,排第三)。此外,印度是 緬甸的第四大貿易夥伴,排在泰國、中國和新加坡之後。印度三分之一的豆類和 五分之一的木材來自緬甸。而且,豆類和木製品佔緬甸向印度出口總額 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