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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原住民族教育發展歷程與問題

這一節先探討台灣原住民族教育發展歷程共經歷荷蘭據台時期、明鄭清領時 期、日治教化時期與國民治統治時期,因而造成今日語言文化及生活智慧之流失,

再分別從語言文化、家庭及學校三方面,來探究現今原住民族教育問題,試闡述 如下:

一、原住民族教育發展歷程

台灣原住民族群文化多元、多樣,行政院於 2014 年正式核定台灣原住民族為 16 族。原住民族人口 雖僅佔全國總人口數約 2%,但從人類文化多樣性發展來看,

實屬台灣珍貴文化資產之一(張素蓮,2010)。但台灣歷經西方(荷蘭)與東方(日 本與漢人)不同政權的統治,殖民者間語言文化 雖迥然不同,但對原住民族的「同 化」,後者卻是依樣畫葫蘆,有過之而無不及 (李季順,2004)。從數百年之歷史 發展脈絡來看,台灣原住民族教育已從同化融合政策,逐漸走向多元涵化政策,

但原住民族教育在發展過程中始終缺乏主體性 (譚光鼎,2002)。

以下分述幾段原住民族教育發展的歷程,幫助釐清歷史的脈絡:

(一)荷蘭據台時期

王雅玄(1999)研究發現原住民族接受教育應可追溯至 1624 至 1661 年荷蘭 據台時期。在荷蘭殖民統治的 38 年間,台灣隸屬於荷蘭東印度公司,荷蘭占領台 灣主要目的是將台灣作為東亞貿易的據點,以獲取較高的經濟利益。當時台灣的 主要居民為原住民族,一些文獻記載當時的原住民 族人口數量約介於十至二十萬 之間,而漢人則至多僅有十萬民(盛清沂、王詩琅、高樹藩, 1977)。

殖民政府的壓榨行徑不免造成一些反抗活動,讓荷蘭殖民政府思考改弦易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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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上述事件與人口結構的特性,再加上在歐洲曾有基督教征服日耳曼民族的前 例,所以荷蘭政府乃決定透過宗教力量來安撫這些原住民(洪波浪、吳新榮,1980)。 於是傳教士除了擔負教學工作外,並且負責當地的行政與司法事務,因此儘管在 荷蘭時期並未設立正式的地方行政組織與教育行政組織,但是傳教士卻兼具兩者 的功能(姜添輝,2000)。

由此可見,荷蘭據台時期,並不是正式的學校教育,而是意圖藉由宗教教化 力量來安撫原住民族,以獲取更高的經濟利益。此時的教育發展與外在環境有相 當緊密的互動性,亦即教育並非具備超然獨立自主的特性,相反 的受到外在環境 高度的影響,充滿著濃濃的政治的意圖(姜添輝,2000)。

(二)明鄭清領時期

明鄭氏驅逐荷蘭人佔領台灣以為反清復明根據地,前後僅 23 年(1661 至 1683 年),因大量軍事移民,漢人激增以致 經常越界與原住民族發生衝突,因此採恩威 並施的方式設「通事」與原住民族溝通,一方面又以武力討伐不歸順的番社( 匕 朮一.莫耐,2010)。此時期對原住民族的教育大多沿用荷蘭舊制,但因原漢衝突 日深,影響教育政策的推行與發展,亦可說全無原住民族教育政策(溫吉,1999)。

而自 1683 至 1895 年清領時期,將原住民族分為生番與熟番之別,其教化政 策仍是以強制禁令,令其漢化、易風俗、制禮儀、習漢語 ,學童不易理解其中道 理,對學習不感興趣,加上教師有斥責或鞭打情形,因此逃學者眾,然而歷經兩 百年的清領漢化之後,居住於平原丘陵之熟番幾乎已漢化成功 ,唯有山區之原住 民族仍然保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匕朮一.莫耐,2010)。張素蓮(2010)認為明鄭、

滿清等殖民朝代,大都使用同化、馴化為主要統治、管理之手段,無所謂正式教 育體制之政策規劃與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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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治教化時期

自 1895 年迄 1945 年,日治台灣時期長達五十年,對於居住台灣中央山脈及 東部區域的原住民,日治政府「理番」政策的主軸,初期係以「綏撫」為其主要 方式(巴蘇亞.博伊哲努,2006)。牟中原、汪幼絨(1996)的觀點也認為日本殖 民統治者,藉教育內容的區隔,教育資源的分配,灌輸皇民意識形態及日語,欲 將原住民同化為次等日人。李季順(2004)大體上將日治時期的原住民族教育政 策,分為三期:

第一期:為教育開端與奠基期( 1895~1919),此時期利用警政機構協助推行 國語(日語),便於推動政令,教育機構分為兩大系統,一為教育行政單位(學務 部或文教局)所辦理的「蕃人公學校」;一為警政單位(警察本署或警務局)籌辦 的「蕃童教育所」,學校教育有差別之待遇,原住民 族教育屬於最下層。「教化」

的目的在使「蕃人」脫離原來的生活方式,學習日本人的語言、思想與價值觀(巴 蘇亞.博伊哲努,2006)。

第二期:教育確立期(1919~1937),1919 年 3 月頒布「台灣教育令」,採取

「同化主義」的施政方針,以教育台灣人為「忠良臣民」為宗旨,原住民 族教育 一直以來都是以警政單位所管轄之「蕃童教育所」為主,1908 年制定「蕃童教育 標準」以來少有變動,1928 年再度修訂標準,將修業年限提升為四年,強調矯正 弊習、養成良好習慣、國民思想的涵養及培養實科技能與教授日常生活知識等教 育目標,由於以同化為導向且採警政高壓手段強迫入學,因此就學比率非常高,

根據汪知亭(1978)研究指出:「…利用警務的力量強迫或誘導山地同胞入學,所 以 就 學 的 比 率 非 常 的 高 。 據 日 昭 和 十 七 年 的 統 計 , 學 齡 兒 童 就 學 者 達 百 分 之 86.1」。

第三期:皇民化時期(1937~1945),此時期以「皇民化」為目標,日人在太 平洋戰爭之後,兵源日益短缺,遂強徵原住民族勇士前往南洋作戰。巴蘇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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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哲努(2006)研究指出當時日人設立各種訓練所誘使青年入學,施予國民精神、

軍事、體育訓練,並傳授農業技術,以達成「皇民化、戰鬥化、生產化」的要求;

山地區域行政人員更是經常利用青年團與自助會集會,進行精神訓話,鼓勵原住 民族青年組織高砂義勇隊,前往南洋作戰。

由此三階段的教育政策而言,日治時期仍是以教化及皇民化為目的,日人巧 妙利用各種規範與威輔手段,將原住民族的母語、傳統習俗、祭典儀式、生活習 慣等摧毀,開發蕃地也是以自身經濟利益為主,不脫殖民的效 能,甚至讓原住民 族成為了砲灰之下的犧牲者。

(四)國民政府統治時期

自 1945 年台灣光復以來,李季順(2004)認為官方所推行之原住民族階段教 育政策過於美化,現今原住民 族地位與處境,是解嚴之後原住民 族菁英與社會運 動者辛苦努力所換來的成果,因此他將之分為解嚴前之「壓服時期」( 1945~1976)

與「同化時期」(1977~1987)和解嚴後之「自治時期」( 1988 以後)。而依據教育 部(1997)「中華民國原住民教育報告書」,則劃分為三個時期:一、山地平地化 時期(1945~1962);二、融合整體時期(1963~1987);三、開放發展期(1988 以 後)。茲分別概述如下:

第一階段:山地平地化時期(1945~1962),光復初期原住民族教育由民政廳 接管,民國三十八年始由教育廳接辦,根據顏國樑( 1997)研究,初期國民政府 首先將日據時代的蕃童教育所,全部改為國民學校,將山地教育回歸至一般化教 育,促使原住民族社會發展納入國家整體發展體制之內,教育重點在於消除日語,

推行國語,除規定使用國語之外,學校更以最高時數教授國語文,以便宣導政令,

課程也一律使用國立編譯館統一課程內容,實施祖國化內容教學為原則,並加強 山地宣導業務,獎勵山胞由深山移往交通便利地點居住。 黃應貴(2006)也指出 戰後國民政府統治初期雖延續日本殖民政府的政策與方式,但目的上卻更積極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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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平地化」方向進行,以達到整合與同化的目的。

第二階段:融合整體時期(1963~1987),民國五十二年國民政府推動「山地 行政改進方案」,進一步促進原住民 族與一般社會融合,除了仍採平地化目標及保 護扶植精神外,更著重加強國家民族意識,推行國語,傳授技藝等融合工作。民 國六十九年修正「台灣加強山地國民教育辦法」,鼓勵教師前往山地任教,提供山 地生保送師專就讀,提供原住民 族獎學金與升學加分制度,目的即在於提升原住 民族教育水準,使原住民族得以逐步融入台灣整體社會中。其間雖曾改變策略,

著重於文化之融合,但以實際的教育措施而言,原住民 族教育仍以同化為主,融 合為輔,融合只是表象,同化才是實際(譚光鼎 2002)。李季順(2004)在其原 住民族教育「一條鞭」教育體制建構之研究 中也認為,因推動國語結果使原住民 族母語大量流失,同化政策結果造成原住民 族對本族文化認同之迷失。

第三階段:開放發展期(1988 以後),即台灣解除戒嚴令之後,因政治解放,

社會運動崛起,社會風氣逐漸開放,加上多元文化的氛 圍感染,政府在教育政策 方面也有了調整,原住民族的教育才開始有較為明顯的更迭,傳統的原住民族文 化開始受到重視,教育改革型態也漸漸有了多元文化教育的雛型。首先, 教育部 於民國七十七年由原住民族代表、學者專家及行政人員等成立「原住民教育委員 會」,定期規劃研討原住民族教育政策及改進之道(顏國樑 1997)。將原住民族教 育之目標定位為適應現代生活,維護傳統文化。並從民國八十二年起推動「發展 與改進原住民教育五年計劃」,每年編列專款來執行計畫,設立教育優先區,鄉土 文化教學正式列入課程,學校開始實施母語教學,強調多元文化觀點, 原住民族 學校的特色逐漸受到重視。民國八十三年憲法增修條文正式將「山胞」正名為「原 住民」,民國八十五年原住民條款入憲,民國八十七年公布「原住民族教育法」,

象徵推展原住民族教育工作有了法源依據,原住民族的地位與教育從此邁入新的 里程碑。

綜觀而言,原住民族傳統社會型態依種族、部落之不同而有所差異,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