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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台大實驗林租地造林政策發展回顧與困境

第二節 台大實驗林契約林地利用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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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台大實驗林契約林地利用現況

承上所述,日據時期曾編定 4 次實驗林經營計畫(施業案),確立林班分界 及保管竹林經營權,實際執行作業則著重對天然林進行擇優伐採。台大實驗林管 理機構成立之後,於 1960 年利用航測,配合地面樣區調查之資料,編訂依序為 第 5 期的經營計畫,之後數十年間,為使經營能配合實際與需要,達成實驗林發 展之目標,依據「森林法」及「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之規定,配合生態保育 觀念之倡行,以及森林生態系經營原則,陸續編定依序為第 6~9 期之經營計畫,

第 9 期經營計畫期限自 2008 年 7 月起,至 2018 年 6 月止。期間為符合社會期許,

修改組織章程強化經營宗旨,為「教學實習」、「學術研究」、「資源保育」及「示 範經營」。

實驗林位處台灣中部南投縣境,由於氣候溫潤林相完整,海拔由低至高分佈 有楠榕林帶、楠櫧林帶、櫟林帶、鐵杉、雲杉林帶及冷杉林帶。依照地形及天然 界線劃分為 42 個林班,分屬溪頭、清水溝、水里、內茅埔、和社及對高岳等 6 個營林區管理,面積依據 2007 年 6 月的土地豋記資料顯示,約為 32,786 公頃,

實驗林位居濁水溪之上游,地勢上南高北低,海拔高低差約達 3,700 公尺,南北 長卻僅 37 公里,坡度陡峻,國土保安之功能不容忽視,如下圖 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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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台大實驗林轄區圖

資料來源: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2008:103。

實驗林之林地,分類為保安林、保護林、水源涵養林、生產林、森林遊樂林、

契約林地,以及公設用地等,各類土地的利用現況,如下表 13 所示。自 1927 年日據時期即已設立之土砂捍止保安林,位於和社營林區第 32 至 42 林班沙里仙 溪,海拔自 1,200 至 3,952 公尺林相良好,是實驗林高山生態教學實習及試驗研 究最佳場所,亦發揮水土保持之重要社會公益功能,面積約 6,301 公頃(依據 1993 年 12 月 8 日辦理林地登記測量完成面積計算)。由於對高岳營林區已於 1999 年移交實驗林管理,遂使生產林面積由 8,481 公頃增加為 10,894 公頃;水源涵 養林因增列溪頭營林區 175 公頃天然林,以及對高岳營林區之天然林 2,159 公頃,

面積增為 3,466 公頃;溪頭自然教育園區之天然林與人工林,扣除 175 公頃之水 源涵養林以外,其餘均編為森林遊樂林計 1,323 公頃;另由於轄內居民交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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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型態 面積(公頃) 百分比(%) 備註 苗圃 5 0.02 溪頭及和社苗圃 合計 32,786.00 100 依據林地登記資料 資料來源: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2008:

20。

截至 2007 年 6 月底止,已登記之林地資料顯示,實驗林管轄之國有林地面 積約為 32,786 公頃,以和社區最大,以溪頭區最小,兩者面積相差超過 5 倍,

如下表 13 所示。因近年來交通動線及車輛發達,林地管理設施日趨完善,各營 林區之大小似有調整之必要。至各林班登記之國有林地面積,地政機關登記總筆 數為 4,079 筆,分屬於 34 個段別(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 處,2008:12)。

【表 14】 2007 年台大實驗林各營林區已登記之林地面積 營林區 林班 面積(公頃) 百分比(%) 溪頭 1~6 2349.97 7.2 清水溝 7~12 3876.26 11.8 水里 13~19 3333.9 10.2 內茅埔 20~24 4797.23 14.6 和社 25~27、30、32~42 12558.09 38.3 對高岳 28、29、31 5870.47 17.9 合計 42 32785.93 100 資料來源: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2008:12。

由於林農強烈要求放領,1989 年林管處為配合政府政策,乃對較不具影響 國土保安、教學、研究,且受惠人數最多之農宅地,辦理國有林地解除約 206 公頃(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2008:16)。因自 2008 起接續三年辦理國土復育計畫,收回契約林農有意願繳回契約林地(顏愛靜等:

2010:54),故現有現有契約林地面積為 5,153 公頃,約占該實驗林面積的 16.8

%,詳如表 15 所示。

【表 15】 契約林地筆數及面積統計表(面積單位:公頃)

營 林 區 保 管 竹 林 保 育 竹 林 合 作 造 林 合 計 筆 數 面 積 筆 數 面 積 筆 數 面 積 筆 數 面 積 溪 頭 175 423 291 252 22 31 488 706 清 水 溝 558 891 343 368 143 219 1044 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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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里 205 516 157 154 1,035 675 1397 1345 內 茅 埔 --- ---- 196 394 1,019 797 1,215 1191 和 社 --- ---- 57 57 1,117 550 1,174 607 對 高 岳 --- ---- 33 5 414 181 447 186 合 計 938 1,830 1,077 1,230 3,750 2,453 5,765 5,513 資料來源: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2010:6。

本研究主要探討的對象,是台大實驗林契約林地,實驗林現有契約林地計三 種,分別為「保管竹林」、「保育竹林」,及「合作造林」,另外對高岳營林區內尚 有約 2 公頃之暫准貸地12。由於契約林地零星分布於實驗林各處,故對實驗林之 經營有密不可分之關係。

其中保管竹林僅分佈於溪頭、清水溝、水里等三營林區,共有 2,006 公頃,

以種植竹類為主,有 1,995 公頃,但仍有極少數林地栽種其他作物,如林木、果 樹、茶、檳榔等,其土地利用狀況詳如表 16 所示。

【表 16】 保管竹林地上物面積統計

營林區 作物種類(公頃) 面積

孟宗竹 桂竹 麻竹 林木 果樹 茶 檳榔 小計 溪頭 222 61 147 1 0 2 0 433 清水溝 162 252 572 3 0 0 1 990 水里 17 110 452 0 3 0 0 582 合計 401 423 1171 4 3 2 1 2005 資料來源: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2010:6。

再者,保育竹林共有 1,492 公頃,亦以種植竹類為主,有 1,473 公頃,但仍 有極少數林地栽種其他作物,如雜作、梅樹、茶、檳榔等,其土地利用狀況詳 如表 17 所示。

12 「貸地」,為對高岳營林區內之宅地。1989 年林管處奉政府指示,辦理農地及宅地解除放領 作業,解除林地約 216 公頃。林務局代管對高岳營林區期間,林務局與林農訂有契約之「暫准貸 地」有 61 筆,於 1999 年對高岳營林區移回實驗林之後,林管處報台大同意後,亦以「暫准貸地」

續約,面積約 1.85 公頃(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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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所述,根據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所彙整之資訊13, 可以發現台大實驗林契約林地上,保育竹林與保管竹林地,主要仍然以種植竹木 為主,種植雜作、梅樹、茶和檳榔的比例很低,但在合作造林契約林地上,超過 得種植一定比例森林特產物的違規利用情形,則明顯偏高,其中以種植果樹、茶 樹和檳榔最為普遍。

13 經本研究發現,台大實驗林管理處(2010)管理契約林地所公布之資料,契約林地面積共有 5,513 公頃,但是同份公佈之資料,細分三種契約林地之面積後,契約林地面積卻變成 5,516 公頃,

且保管竹林地面積從 1,830 公頃,變成 2,005 公頃;保育竹林地面積從 1,230 公頃,變成 1,492 公 頃;而合作造林地面積從 2,453 公頃,變成 2,019 公頃,於同份文件中,顯然契約林地面積數值 有所出入,管理單位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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