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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1 民宿產業

2.1.2 台灣民宿的經營現況

根據交通部頒布的「民宿管理辦法」,民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 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

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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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交通部觀光局於2007年底的統計,台灣的民宿家數已經成長至 2800家。若觀察台灣合法民宿的分佈區域可以發現,民宿主要集中在東部 地區(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幾乎占了全國民宿家數的二分一5,其中 又以花蓮縣是全國合法民宿最多的地方。若將南投縣加入計算,東部地區 以及南投的民宿家數共有1,605間,佔全國近七成的比例,可見台灣的民宿 大多集中在觀光地區。若近一步觀察民宿家數的成長趨勢,從2003年至 2007年這五年的期間,每年的數量都呈現一定比例的增加,似乎沒有減緩 發展的現象(參見圖2-1),可知台灣的民宿產業仍然處在發展中階段。

然而,根據觀光局於2007年上半年的民宿營運報告得知,國內民宿的 客房住用率為16.24%6,相較於國內觀光旅館客房住用率卻高為65.87%,

兩者之間的差距多達49.63%。由此可見,國內觀光旅館的營運能力明顯比 民宿業者來得有效率,民宿業者的行銷能力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5 根據觀光局在 2007 年對於民宿的統計,全國共有 2301 間合法民宿,其中:宜蘭縣有 287 間、

花蓮縣有 647 間、台東縣有 252 間,共 1186 間,占全國的 51.5%;若加上南投縣的 419 間民 宿,則在觀光地區有 1605 間,占全國的 69.8%

6 住用率=有旅客住進客房的天數/營業天數,其中客房住用率最高的地區為嘉義縣(22.69%),最 低則為桃園縣(9.92%)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92年12月 93年12月 94年12月 95年12月 96年12月

圖2-1:歷年台灣民宿家數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2007)

合法民宿 所有民宿

(家數)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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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如此,台灣民宿產業的發展仍然十分樂觀。根據2006年國人旅遊 狀況調查資料中(參見表2-1),雖然過夜旅客有43.0%會選擇在旅館過夜,

而在民宿過夜旅客僅有14.8%,但是和2005年的調查資料相互比較,住宿 於旅館的比例卻下降4.1%,反而是選擇住宿於民宿的比例卻上升了3.7%,

可見旅客逐漸能夠接受民宿的住宿方式,並且民宿產業還進一步地對旅館 業者產生威脅。

表 2-1:國人旅遊方式

旅遊方式 投宿狀況 過夜方式

2006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5 年

變動比率 當日來回、未過夜 60.9% 63.9% N/A N/A N/A

旅館 16.8% 17.0%

43.0% 47.1% - 4.1%

民宿 5.8% 4.0%

14.8% 11.1% + 3.7%

親友家 14.2% 12.8% 36.3% 35.5% + 0.8%

招待所或活動中心 1.2% 1.2% 3.1% 3.3% - 0.2%

露營 0.9% 0.8% 2.3% 2.2% + 0.1%

其他 0.1% 0.3% 1.0% 0.8% + 0.2%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2006)

此外,陳宗玄(2007)對於台灣民宿產業未來的發展,提出四點看法:

1、國內旅遊市場的成長,將帶動民宿產業發展:根據交通部觀光局

「國人旅狀況調查報告」資料顯示,在1999年時國人國內旅遊為7,265.1萬 旅次;2001年全陎實施週休二日之後,國人國內旅遊增為9,744.5萬旅次;

到了2006年,國人國內旅遊已經成長至10,754.1 萬旅次,在七年之間國內 旅遊市場成長約48%,顯示國人對於國內休閒旅遊的需求與重視,並隨著 住宿需求的增加,進而帶動起民宿產業的發展。

2、民宿快速擴張,花蓮地區風景觀光旅館經營受影響:自從「民宿 管理辦法」公布施行之後,國內的民宿發展相當快速,尤其是以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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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宜蘭縣與南投縣等觀光風景區,民宿家數的增加最為迅速,並且 對於當地旅館產業的經營造成不小的影響。

3、大陸觀光客開放來臺,國人旅遊住宿選擇陎臨轉向:大陸觀光客 開放來台之後,勢必會造成觀光旅館的住用率的攀升,使得帄均房價因而 大幅地調漲,可能會造成國人從事國內旅遊時住宿意願降低,或是有旅遊 住宿的需求時會選擇在民宿過夜,而取代投宿於觀光旅館。

4、策略聯盟是民宿業者維持競爭優勢與永續發展的利器:除非業者 所經營的民宿非常具有特色,否則應聯合該區域內的旅遊相關同業,例如:

餐廳、特產店、農特產加工廠或專業農戶等,才能夠提供旅客完整的旅遊 服務,並且提昇民宿業者的服務品質。

因此,為了讓業者瞭解如何去改善民宿的服務品質,林士彥(2005)將 民宿的品質特性歸類成13項「魅力品質」、5項「線性品質」、以及17項

「當然品質」7。其研究發現,倘若業者能夠增加民宿的「魅力品質」並且 提供越具獨特競爭力的魅力服務,則越能吸引遊客前來住宿。

7 民宿之魅力品質:

此品質要素充足時,會讓顧客感到滿意;但不充足時,顧客會仍然會接受,例如:多媒體展示 人文自然景觀、展望四方有天然美景、安排鄉村社區體驗活動、網路預約訂房、刷卡付費、導 覽解說服務、綠美化的庭院景觀、配合環境的建築外觀、交通接駁服務、供應創新風味午晚餐、

營造家的感覺、代客訂購當地名產、民宿主人的獨特人格特質等,共 13 項。

民宿之線性品質:

此品質要素充足時,則顧客會感到滿意;佰不充足時,則引起顧客的不滿意,例如:與遊客聯 繫保持良好關係、熱情待客、價格合理、設有顧客抱怨申訴管道、距遊憩景點的遠近等,共 5 項。

民宿之當然品質:

此品質要素充足時,滿意度不會因其充足而上升;一旦不充足時,顧客的不滿將會立即產生,

例如:瞭解顧客所需適時服務、專業能力足夠協助顧客、適宜的裝潢具藝術之美、立即回應顧 客個別需求、提供早餐、客房與盥洗室保持乾淨、客房內設備完善、停車空間、民宿周遭保持 清潔、交通指示動線清楚、合法民宿登記、廚師合格執照、消防安全執照、衛生環保執照、簡 易醫療設施、消防安全設施、衛生環保設施等,共 17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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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業者可以對各魅力品質構陎的內容,改變為具有本身特色的產品 與服務,例如:「民宿主人的獨特人格特質」、「多媒體展示人文自然景觀」、 以及「展望四方有天然美景」,而這些內容都可透過民宿網站來加以呈現;

「代客訂購當地名產」、「網路預約訂房」、以及「刷卡付費」,民宿業者更 可以透過民宿網站來提供立即性的服務。除此之外,業者還可以善加利用 民宿網站的特性,搭配網路的優勢,便能夠塑造出不易模仿的民宿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