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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實的呈現:教科書對「白色恐怖」的書寫與教學目標

第二章 白色恐怖的史實與教學資源

第一節 史實的呈現:教科書對「白色恐怖」的書寫與教學目標

普通高中課程綱要為教科書編寫與教師安排教學活動的主要依據,其「課程目標」

即開宗明義「藉由歷史問題的探討,提升歷史思維的能力」、「激發對歷史的興趣,充實 生活的內涵」。進一步在「核心能力」的論述中延伸所謂「歷史思維」即「歷史意識」, 高中歷史教育應超越「歷史記憶」、「過去的意識」等初級階段,學習靈活運用時序觀念、

歷史理解、歷史解釋、史料證據等四項能力。32

在「教材綱要」的「當代台灣」裡提到與「白色恐怖」有關之課程說明,大致上可 分為政治與社會兩部份:

1.政治:從戒嚴到解嚴

與「白色恐怖」較有直接關係的重點部份提到「簡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臺灣 的政治發展,如二二八事件、長期戒嚴、民主化等。」

2.社會:變遷與多元

這部份更直接指出應呈現臺灣的社會變遷與生活型態的改變,其中的說明「戒嚴時 期思想與言論、行為皆受到層層限制,社會表現呈現一元化;解嚴之後,言論自由,社 會開放,日常生活深受影響。可討論解嚴前後社會生活的改變。」33

1990 年代臺灣主體意識逐漸初步得到確立後,歷史教科書的編寫才受到激烈地討

論。過去威權體制下的教科書書寫,國民黨政府掌握歷史敘事的主權,在其霸權下以「我

32 參見普通高中課程綱要,頁 85。(95 課綱版,民國 100 年 6 月 7 日公告) 33 以上參見普通高中課程綱要,頁 91。(95 課綱版,民國 100 年 6 月 7 日公告)

群」的角度書寫所謂的中國史,34對於臺灣歷史的書寫幾乎是空白的。歷史教科書中所

諜」、「叛亂者」為名,鎮壓異己,擴 個子題「1950、1960 年代的政治與 外交」敘述「有限的民主與白色恐怖」

的修正(增加了犯罪的構成要件,必 須「以強暴、脅迫」方式付諸實行),

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視為廣義白色 恐怖的終結。

康熹 在「戒嚴與威權統治」的主題下,解 釋動員戡亂臨時條款與戒嚴令,還通 過檢肅匪諜條例、懲治叛亂條例等配 套法令,以整肅異己,強化黨國一體 的威權統治體制,接著再書寫有關白 色恐怖的敘述:在戒嚴戡亂體制下,

國安局、警備總部、調查局、軍情局 等機構負責搜捕「匪諜」,以防止中 共的滲透顛覆,此舉對國家的安全、

社會的穩定,雖有貢獻,但亦製造許 多冤案,使民眾陷入「匪諜」的恐怖 氛圍中,此即俗稱的「白色恐怖」。 白色恐怖時期發生的冤案眾多,其中 以「雷震案」、「彭明敏事件」最為重 要。

圖 9.15:民國 40、50 年代臺灣 到處可見宣傳檢舉「匪」諜的海 報。

龍騰 在「戒嚴下的政治變遷」主題下,子

則。

各種不同的歷史知識是如何產

是否能達到培養學生的歷史意識之目的?是否能達到課程綱要中「歷史理解」的教學目 的?能夠就一歷史事件進行「設身處地」的認知嗎?38單單從教科書中這樣的文字書寫,

能夠讓學生設身處地認知臺灣民主化的歷史脈絡嗎?恐怕未必可以。在這樣的情況下,

「教師」的角色扮演以及輔助教材的運用,或許是更值得關注的要點。

目前臺灣關於白色恐怖討論的方向,邱月亭將之分類成兩種方式。狹義的討論方向 是將白色恐怖經驗聚焦在五0 年代國際冷戰的一環,主要談及的受難者是參與共產組織 並認同對岸中國的社會主義者及民族主義者;廣義的方向則是以人權的抹殺,將臺灣的 白色恐怖經驗對等在國民黨威權統治時代的暴力非法體制,受難者涵括各種政治主張的 異議份子及冤假錯案下的犧牲者。而爭取白色恐怖重現的意義應走向具體批判國家機器 不當的政治、人權迫害,這也是討論「白色恐怖」最有效的途徑。39

大部分教科書確實能以流暢易懂的文字敘述重現史實,如龍騰版。另外,也有將之 放在冷戰體系下的國際普遍現象的方向來闡述,如翰林版。或是以客觀扼要描述的南一 版、泰宇版與三民版。然而康熹版的歷史解釋卻其他版本尤其不同,「…以防止中共的 滲透顛覆,此舉對國家的安全、社會的穩定,雖有貢獻,但亦製造許多冤案,使民眾陷 入『匪諜』的恐怖氛圍中,此即俗稱的『白色恐怖』。」認為國安局、警備總部、調查 局、軍情局等機構負責搜捕「匪諜」對於社會穩定是有「貢獻」的,這樣的歷史解釋是 否符合人權教育的精神?值得商榷。

人權教育是民主政治發展的基礎,若要培養學生的歷史意識,達到對臺灣民主政治

38 參見普通高中課程綱要,頁 86。(95 課綱版,民國 100 年 6 月 7 日公告)

39 邱月亭,《解嚴後「白色恐怖」紀錄片的創傷敘事與記憶政治》,國立清華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碩士學 位論文,2009,頁 33

發展史之歷史理解的教學目標,只透過歷史教科書的單一教材講述,顯然是相當不足 的。人權價值的鞏固,必須仰賴有系統與長期的努力,不僅在民主與法治的實踐上,更 需要在我們的下一代,種下人權價值的幼苗,才能持續地進行人權價值的扎根和「文化 解嚴」的再造。40

雖然教科書是相當重要的教材依據,但教師與學生才是教學活動中的主體,如何適 當地詮釋教材、運用教材教法、啟發學生批判思考能力並達到情意教學的目標,端賴教 師的專業選擇與判斷,而運用影視教材輔助歷史教學,是相當值得參考的另一種教材教 法。

40 林佳範,〈台灣人權教育政策的發展與問題-從校園“解嚴”說起〉,《臺灣國際法季刊》6 卷 1 期,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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