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各國語言政策
壹、前言
在全球化的趨勢中,各國都必須制定不同的語言政策以因應世界多元化的腳 步。大部分的國家原先以英語為溝通、交流,順應交通和貿易的往來頻繁,而隨 著中國大陸的崛起,全球也掀起一股學習中文的熱潮。由於各國的語言有其歷史 淵源,更配合現實環境的需求量身打造各國的語言課程,因此,了解各國語言政 策是語言學習的開端。茲就部分較廣為人知實施多語言政策的國家分述之。
貳、美國的語言政策和課程
美國是屬移民的國家,也是各族群的大熔爐,因此語言種類相當多元,相較 之下,原住民的語言則成為失落的語言。以下概述美國的語言歷史淵源、語言政 策及語言課程規定:
一、語言歷史背景
1900 年代美國大部分移民來自歐洲,1990 年代後移民人口主要來自南美洲 和亞洲,另外尚有殖民時期被擄的非自願性移民。由於移民的歷史久遠,使美國 的語言態樣更多元化,如:非洲、西班牙語、法語、南島語……等語言。即使移
民人數眾多,仍以英語為主流,部分族群的語言私下運作,少數族群的語言則逐 漸沒落或向英語靠攏(李勤岸,2002)。
二、語言政策
1968 年美國總統簽署雙語教育法案,對新移民和原住民採過渡性雙語政策,
將英語作為第二語言,待熟習英語後,英語便成為第一語言,最後英語成為新移 民的唯一語言。其後,美國最高法院於 1974 年通過修補雙語教育方案,並持續 注意雙語教學的議題(葉德明,2009)。美國新移民爭取雙語教育的過程中,聯 邦法院也認為基本人權應受到平等的尊重,不應剝奪任何人的自由權,因此,憲 法對個人選擇語言的保障應延伸至所有人包含新移民,以免違反人權。
美國對於原住民語言一開始是利用強制性的英語教育來教化原住民,後來受 到相當程度的批評,聯邦政府因而轉變態度,保護原住民語言,並推廣原住民語 和英語的雙語運動,以保障個人選擇語言的自由和權利,如:夏威夷訂定當地的 原住民語為官方語言。
1980 年代美國議員開始推崇英語獨尊運動,更提出「英語修正案」,希望英 語成為唯一官方語言,避免新移民不學英語而使英語沒落,因此,至 2000 年有 20 州規定英語為該州的官方語言(李勤岸,2002)。雖然美國並無明文規定英語 為官方語言,透過隱而不顯的語言政策使英語成為美國共同的語言。各州和最高 法院也不斷上演雙語政策和英語獨尊的語言拉鋸戰,一方面維護英語的實際地位 使英語成為各州州語,另一方面卻高喊語言為個人的自由選擇權,即使如此,英 語仍成為美國的共同通用語言。
三、語言課程規劃
英語為美國各族群的通用語言。隨著全球化的趨勢,美國政府對國中小語言 課程進行全面性的改革。為因應地球村的頻繁交流,美國的語言課程種類增加,
由於西語系的新興國家成為美國投資標的,加上美國西語人口眾多,因此學習西
語的人日益增加。根據 1996 年美國外語教育委員會(ACTFL)統計,學習西語的人 佔全美學習第二語言人數的 64.5%、法語 22.3%、德語 6.1%、拉丁語 3.5%,其餘 語言種類各不到 1%。近年美國與亞太貿易交流的機會大增,因此選修中文和日語 的人亦不在少數。美國第二語言學習人口比例穩定成長,小學學習第二語言人口 數每年以 10%成長,約有 1/3 的學校開設以西班牙語為主的語言課程,表示民眾 對於第二語言學習的重要性更加重視,政府也配合社會的需求廣設語言課程,並 提升第二語言教學的品質。
有鑑於語言課程的需求量大增,美國政府更要求語言教學的質量,因此對於 課程進行改革,列點概述之:
(一)教學法的改變
以往語言課程常使用的「翻譯法」和「聽說法」,過於重視知識性的 演練和講解,以致於學生難以將習得的語言知識活用於日常生活。近年來推行「交 際法」(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希望語言教學能融入學生的生活 環境,著重於溝通交流的實用能力,能夠懂得適時適地的與人交際,因此,教師 提供自然、真實的語言情境,讓學生主動且有目的的使用語言與人溝通(廖曉青,
2008)。因應各學生的需要,教師需運用多種教學法達成教學目標,但不同的教 學法各有利弊,教師可視情況斟酌應用。
(二)教學評量的標準化
美國政府為了評測語言教學的成果,制訂科學化且系統化的評量標 準,除了明定教學目標的標準,還將學生語文能力進行階段性的分級。除此之外,
尚有利用面談的方式確認學生的口語能力,但不同的評鑑方式需有專業人員的培 訓,較為費時耗力(彭偉強,2002)。
(三)課程時間與方式的規劃
安排語言課程的時間規劃亦有改變,有以母語為英語的強化班和浸入
式雙語課程讓學生有較長的時間能接觸語言。教師使用英語或其他語言授課,使 學生能浸入在語言的環境中,學習成果亦更為顯著(葉德明,2009)。但是,第 二語言教學種類較多的複合式教學在師資、學生人數和課程安排尚有不足之處
(陳美如,2009),因此,第二語言課程合班授課的情形較多,對於不同年級、
不同教材的學生,教師需付出更多的心力。教師也必須在學生有一定程度的自學 能力後,輪流使用不同教材授課。若欲培養學生第二語言交際的能力,學習的時 間需至少完整的四年以上,因此國、高中至大學更應做好課程銜接的規劃。除此 之外,許多學校也提供學生國外留學和旅遊的協助,以激發學生學習語言的興 趣,增加其對語言的積極性。
(四)教師專業的提升
政府除了要求課程和評量標準的改革,也希望教師本身語言文化的知 識背景豐厚,並提昇自身的教學技巧與教學方法,因此,教師的專業成長備受政 府和專業團體的重視與支持。教師的專業提昇需透過持續的進修研習以及透過教 學媒體的輔助,使教師的教學品質更具效能,對於學生的學習也將更有幫助(彭 偉強,2002;廖曉青,2007)。
由上述情況可知,美國語言歷史淵源造成語言種類的多元性。政府對於語言 課程的規劃以及教師專業的發展更具靈活性,課程安排從強化式、浸入式教學再 至推廣國外遊學,多元化的語言課程種類與評鑑方式,以及開放性的多語課程選 擇權,都顯示美國政府對於多語課程的重視與支持。
參、加拿大英法雙語政策和課程
加拿大因其英、法殖民的歷史背景,造成英、法雙語政策的並行。加拿大屬 於多重種族且移民式的國家,國內有各種不同的文化、宗教和文化背景的人口,
因此語言的發展更為多元化。以下概述加拿大的語言歷史淵源、語言政策及語言
課程規定:
一、語言歷史
十六、十七世紀時期,法國與英國各自於加拿大建立勢力範圍。十八世紀的 七年之戰,英國戰勝法國,加拿大原屬法國管轄的區域歸屬於英國,英國因而採 同化政策並鼓勵英國移民。其後,由於美國尋求加拿大的支持,反對英國統治,
迫使英國對加拿大改採包容政策,此為英、法雙語政策的源頭。
二、雙語政策
雙語政策經英國國會於 1791 年通過的「憲法法案」及 1840 年的「統一法案」
的實施後,英國政府採行的英、法雙語政策對於英語的重視,造成法語人口極大 的反彈。因此,1867 由英國國會通過的「英屬北美法案」明定,英語和法語皆可 成為母語,使加拿大成為英、法雙元制,但雙語政策所滋生的問題頻傳,法語區 的少數民族不斷被打壓(李憲榮,2002)。
直至二十世紀,雙語政策所產生的問題日益嚴重。因此,聯邦政府在 1969 年訂立官方語言政策,並通過「官方語言法案」,立法保障加拿大各省區英法語 少數族群的語言權益。該法案明示英語和法語皆為官方語言,享有平等的地位和 權利。由於部分省份的反彈和 1982 年「人權法案」的出現,聯邦政府積極修改
「官方語言法案」的內容,將語言選擇權私人化並增加有限制的「工作語言權」,
使人民在不同場合能自由選擇使用英語和法語,且能受到使用語言的平等待遇
(洪惟仁,2002)。
以上關於語言的法案施行後,1991 年加拿大普查結果顯示全國有 85%使用英 語或法語。魁北克省大部分的居民講法語,英語人口僅佔 10%;其他省份大部分 人口講英語,講法語人口僅佔 5%,全國有 83%的人口講英文(駐加拿大代表處文 化組,2002)。因此,加拿大講英語及法語人口嚴重失衡,而且加拿大雙語政策 所面臨的挑戰首先是聯邦政策,聯邦政府無法統一各省語言的規定,亦無力使語
言政策達到一致性。
此外,移民和多元文化政策,以及非英法語系少數民族的權利都造成國家的 統一和族群間的和諧有相當程度的困難。因此,英語和法語雖皆為加拿大的官方 語言,卻難以達到雙贏的局面,恐怕仍得犧牲少數族群的權利,以達成語言使用 大致和諧及平等狀態。
三、語言課程規劃
加拿大政府針對主流語言爭議情形,採取幾種不同的措施。在英語區的省廣 設法語課程,在法語區則鼓勵英語教學。以法語為主的沉浸式雙語教育
(Immersion Model of Bilingual Education)為例,共分為三時期:
(一)早期法語沉浸式教學(early French immersion)
從幼稚園或小學一、二年級即開始以 80%法語和 20%英語授課。
(二)中期法語沉浸式教學(mid French immersion)
(二)中期法語沉浸式教學(mid French imm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