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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合作學習的理論基礎

現今合作學習的理論基礎,主要奠基於社會心理學(黃政傑、林佩璇,1996),

以 下 將 分 別 從 社 會 互 賴 論(social inter-dependence) 、 認 知 發 展 論 (cognitive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行為學習論、互動論、以及動機論進行介紹。

一、社會互賴論

完形心理學派創始人考夫卡(Kurt Kafka)提出了「團體動態」的理論,認為小 組是動態的團體,團體的本質是其成員基於共同目標而形成的互賴,這個互賴促 使團體成為一個整體,團體中的任何成員或次一團體的狀態產生改變,將會影響 團體而產生改變(石兆蓮,2002)。

Deutsch(1949)對於競爭與合作的關係進行探討,研究發現合作學習小組,更 能積極的合作、行動分工、注意同伴的表現,小組作品和討論的品質也較高。而 競爭小組的表現並未增加學習的投入和興趣(引自黃政傑、林佩璇,1996,6頁)。

其後Deutsch從目標結構建立合作與競爭的理論,所謂目標結構是指學習者完成預 定目標時的互動形態,他界定了三種目標結構(黃政傑,林佩璇,1996):

(一)合作的目標結構:個人的目標取向努力可以協助他人獲得目標(利人利己)。

(二)競爭的目標結構:個人的目標取向努力會妨礙他人獲得目標(損人利己)。

(三)個人的目標結構:個人的目標取向努力與他人獲得目標無關(利 己 不 利 人)。

在進行合作學習教學之前,教師應先界定學業的目標以及社交技巧的目標,

就同儕互動的觀點來說,合作學習小組能促進彼此的成功,是真正的合作,彼此 互相幫忙和支持的小組,除了促進小組組員間的互動關係和建立個人績效責任 外,更須使組員具有積極的相互依賴感,培養學生合作溝通的社會技巧,並能藉

楊明達、盧秀琴(2004)提出:「合作學習」視「互動」為促進學生學習的主要 途徑;合作學習的互動觀強調師生之間的互動,甚至將教學互動的重點擴大至學 生與學生、教師與教師之間的互動,教學活動是一連串複雜的人際互動過程,同 儕互動是教學系統中尚待進一步開發的寶貴人力資源,是教學活動成功必備的重 要元素。

整體而言,合作學習相當重視同儕互動,並作為整個教學過程中一種十分重 要的資源,它不同於以往傳統教學中,採取較為限制、約束學生的作法,而是把 教學建立在更廣闊的教學視野上,鼓勵同儕之間的合作與互動,藉由同儕的力量 協助學生自我成長及幫助其他同學進步。

合作學習的代表人物Johnson 和 Johnson(1991)曾說過︰「由於教育工作者認 為,學生之間的互動過程是沒有什麼好處的,所以沒有人主張對這種關係加以建 設性的利用,也就不去系統性的訓練學生相互交往所應具備的基本社會技能。」

楊明達、盧秀琴(2004)曾說明:教師在教室中的一切教學行為,都是發生在 學生群體關係的環境中,在教室內,學生之間的關係對於社會化和人格發展都極 具影響力,但是在教室內,同儕互動的重要性往往被忽視,甚至我們在教學時,

還會阻止學生說話、交談、互動,認為學生表現這些行為,就是破壞了秩序。

Johnson, Johnson 和 Hulubec (1990)也說過:「學生之間的關係是兒童認知發 展和社會化所必須具備的條件;與同伴交往的社會互動過程是兒童身心發展和社 會化賴以實現的基本條件。」由這段話可以知道,我們應該適時的允許教室內,

學生自然互動行為的發生,因為這些自然的行為可以促進兒童進行社會化的工作。

二、 認知發展論

(一)維果斯基(Vygotsky)之「近端發展區」(zone of proximal development) Vygotsky(1978)認為知識的形成是個體在社會中互動後,再將外在的 社會互動結構內化到個人的心智基模。

Wertsch, Tulviste 和 Hagstorrn(1996)認為Vygotsky的理論中,兒童心智發 展通常會有兩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屬於心理間(interpsychological)的作用,如與 成人或是同儕之間的社會互動;第二個層次是屬於心理內(intrapsychological)的 作用,從心理間作用轉換成心理內作用的歷程就是內化作用(internalization) (引 自張正仁,2004,頁1)。Vygotsky提出「近端發展區」的概念來說明、解釋社會 活動何以能內化為個體的心理活動,他認為最近發展區是指學童實際的發展層 次(real level of development),與潛在的發展層次(potential level of development) 之間的差距,前者是指個體能夠獨立解決問題的層次,後者則是需要在他人(教 師、同儕中較優秀者)引導或合作下才能解決問題的層次(引自李貞宜,2005,

頁57)。

此外,由於Vygotsky(1978)認為教育的功能,可以透過特殊的社會語言來提 昇學生心智的發展,因此,在學校情境中,師生間和學生間的對話相當重要。

就像合作學習的小組成員任務指派一樣,由小組中不同成員擔任不同學習策略 的任務。教師運用這種合作學習法,可以示範各個不同的角色,幫助學生透過 這種增進學習者相互發展、對話、教導和鷹架的歷程,而促進學習者對所學內 容的確實理解及後設認知運用,而提升學習的成效。

因此,兒童間的合作活動可以增進兒童認知的成長,因為年齡相近的兒童 較可能於彼此的近似發展區運思,兒童在合作團體的行為較個人所能表現的更 有示範作用(劉秀嫚,1998)。

個體自己能力所 達到的認知水準

近端發 展區域

經由專家指 導後個體認 知所能達到 的水準

從Vygotsky的認知發展的觀點來看,其在教學上的應用有二個方向: 一是 教學的最佳效果,發生在「近端發展區」,其二是適時輔導學生是教學的不二 法門(張春興,2001)。

Wood, Bruner 和 Ross(1976)也提出了「鷹架支持」(scaffolding)的譬喻,恰 與Vygotsky相呼應。在此譬喻中,兒童被視為正在營造中的建築物,而其所需要 的鷹架是社會環境,社會環境的發展使兒童能繼續建構新的能力。

(二)皮亞傑(Piaget)之「認知發展理論」

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理論,認為個人在環境中進行合作時,產生了社會認知 上的衝突,進而導出認知不平衡的現象,這一現象會倒過來激發個人認知上的 發展。他認為合作學習情境中,同儕間的互動與溝通所產生的認知不平衡,可 使參與者現存的認知基模更精密、更有效的向外擴展、探索或修正(于富雲,

2001)。

Piaget主張「社會專屬知識」(social arbitrary knowledge),諸如語言、價值、

規則、道德及符號系統等,只有在與他人互動時才可學得,個體內在的運思活 動與外在的合作是一體的兩面,所以在兒童合作的歷程中,鼓勵思考與討論有 助於發展較高層次的認知(劉錫麒,1991)。

Piaget(1985)亦主張認知發展有四個階段:(1)感覺動作期(0-2歲);(2)運思 前期(2-7歲);(3)具體運思期(7-11歲);(4)形式運思期(11歲以後)。

對於障礙的孩子而言,生理年齡與認知發展的階段或許不能呈現完全的正 比,因此進行教學時,應該依據他們的認知發展使用適當的教學策略。

(三)班度拉(Bandura)之「社會學習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

社會認知論為美國十分著名的心理學家Albert Bandura(1986)所提出的,原 源之於學習理論。班度拉在一九七七年的著作《社會學習論》中闡述,學習最 主 要 是 因 個 人 、 環 境 和 行 為 三 者 交 互 影 響 。 這 是 最 初 的 學 習 理 論 , 而 後 Bandura(1997, 2004)結合了行為主義與社會學習之概念,認為行為(behavior)、

認知(cognition)與環境(environment)是三個相互決定的因素,用以解釋個人行 為,演變成後來大家所熟悉的行為模式理論。

溫世頌(2000)表示:人類具有獨立思考與判斷的能力,有時可以不靠直接 的經驗,透過觀察或模仿習得新的事物,也就是個體藉由透過別人相同或類似 行為所得後果的觀察,學到何時該表現此項行為,這就是觀察學習(observational learning)。另一個概念是「楷模學習(modeling)」,係指我們可以透過觀察學習 的方式學習與社會中某個楷模(model)相類似的行為(鄧明宇、李介至、鄭鳳君,

2007)。

Bandura(1977)指出,觀察學習共分成四個階段:

(1)注意階段(attention phase):個體注意到刺激的重要特徵,而後產生學習。

(2)保留階段(retention phase):個體將觀察到的行為,轉譯成自己的語言符 號,並且保留在長期記憶之中。

(3)再生階段(reproduction phase):個體將長期記憶中,觀察到的行為表現出 來。

(4)動機階段(motivation phase):個體表現觀察到的行為,若是受到獎賞,

有助於日後再出現此項行為;若是遭到處罰,便會減少日後此項行為的 出現頻率。

社會學習論所根據的三個主要假設,也適用於班級的教學,這些假設是:

①學習者之認知歷程與決策是學習的重要因素。

②環境、個人因素與行為三者間的互動會影響學習。

③學習的結果是行為的語文符碼與視覺符碼。

對身心障礙兒童而言,社會學習的功用也是相當重要,透過良好楷模的 示範,他們也能學會適當表現行為、培養良好行為。

三、行為學習論

行為學派認為個體的學習是不斷「刺激」與「反應」的結果,代表人物有桑 代克(E. L. Thorndike)和斯金納(B. F. Skinner) (張春興,2001)。以下分述說明之:

(一)桑代克(1949)的聯結論

基本觀點在對學習的實質、學習的過程和學習的規律的認識三方面:

1.對學習實質的認識

學習的實質就在於形成情境與反應之間的聯結。桑代克明確指出:學習 即聯結,心即是人的聯結系統。所謂聯結,是指某種情境(即刺激)僅能喚起 某種反應,而不能引起其他反應。

2.對學習過程的認識

學習的過程就是形成刺激與反應之間聯結的過程,而聯結是通過嘗試與 錯誤的過程建立的。

3.對學習規律的認識

桑代克認為學習有三條主律和五條副律,學習的三條主律是(1)準備律;

(2)效果律;(3)練習律;學習的五條副律是①多重反應原則;②傾向和態度 原則;③選擇性原則;④同化或類化的原則;⑤聯想交替。

(二)斯金納的操作學習論

斯金納(B.F.Skinner)為行為主義學習理論的重要代表人物,提出了以操 作性條件反射為核心的學習理論。操作行為係個體主動對環境操弄的行為或反 應,學習的過程就是形成操作性條件反射的過程(溫世頌,2007)。

Skinner 用增強取代 Thorndike 效果率的獎賞,在操作制約中,若能使個體 反應頻率增強的一切事物及行為,均稱為增強,分為正增強及負增強。正增強 是指當個體表現某一行為之後,得到了酬賞,使個體又再度表現該行為,稱為 正增強作用(positive reinforcement);而負增強是指當個體表現某一行為之後,其

所厭惡的刺激將會終止,於是該項行為會再度出現,稱為負增強作用(negative reinforcement) (王欣宜,2004)。

所以行為學習論是著眼於團體增強物和報酬對學習的影響,假定學習行動 若受到外在報酬的增強,便會反覆出現。提供合適的刺激環境,增強、回饋及

所以行為學習論是著眼於團體增強物和報酬對學習的影響,假定學習行動 若受到外在報酬的增強,便會反覆出現。提供合適的刺激環境,增強、回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