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一、合作學習(cooperative learning)
黃政傑和吳俊憲(2006)認為合作學習是一種教學策略或方式,意指將個別的 學生組成異質的小組(group)或團隊(team),鼓勵小組成員間互相合作與協助,一起 討論和澄清想法、探究、思考、推理及解決問題,以達成特定教學目標的團體互 動歷程。教師扮演主動的角色,在小組間巡視並適時地給予協助和鼓勵,也提供 良好的問題以引發小組成員思考。不但促使學生自己和同儕的成長,教師亦獲得 專業成長,是一種利人又利己的教學策略。
本研究所指的「合作學習」係在國小五年級的數學科,進行為期七週的合作 學 習 課 程 , 使 用 的 是 「 學 生 小 組 成 就 區 分 法 」(Student Teams-Achievement Divisions,簡稱STAD)的概念。整個教學流程包含:全班授課、小組學習、小組報 告、個別測驗和表揚獎勵等五個步驟,其中的小組學習是以異質分組為原則,研 究者依所有學生上一學期兩次月考的平均分數、領導能力、性別、學習能力等因 素的考量,將學生分成五人一組的四個小組,且三位受試分別編派到不同小組,
小組成員彼此以分工互補或相互激勵的方式完成學習活動,並在每一數學單元結 束後,做團體歷程的檢核。
二、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Student Teams-Achievement Divisions, STAD)
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STAD)是由Johns Hopkins大學Slavin及其同事於1978年 共同研發的,在此法中,數位不同能力之學生被分為一組,教師先進行教學,之 後小組成員共同研習並協助同組其他同學學習,教師每週施予測驗,學生測驗分 數超越前次時將獲得點數,小組分數為全組成員點數之總和,當小組分數達到某 種標準時將受到表揚,其強調的是分工合作與享有努力的結果(黃政傑,林佩璇,1996)。
本研究的 STAD 法將 20 位學生分成四組,每組 5 人,將資源班四名學生(三 名受試學生加一位學習障礙的學生)打散於此四組之中,教學歷程為(Slavin, 1978):
(一)全班授課:在每個單元教學時,研究者先以講解、討論、圖片或電腦播放 的方式,呈現單元內容、教材重點、單元的學習目標與學習意義。
(二)小組學習:小組依據研究者發給的學習工作單,五人小組以一起研究、互 相問答及整組一起討論等方式進行學習,運用同儕指導及小老師制的形 式,精熟單元教材並確保學生有效進行合作學習。
(三)小組報告:小組呈現討論的結果,提供學習回饋和獎勵進步者。
(四)個別測驗:研究者於最後十分鐘給予學生小考,以評估每一組每一位學生 的學習表現。在測驗中,小組成員彼此之間避免互相幫助,每位學生必須 為自己的所學負責。
(五)表揚獎勵:研究者每週將個人進步的成績轉化成小組的表現分數給予表 揚,每週並表揚週冠軍,以增加學習者的學習動機。
三、智能障礙學生
教育部(2004)提出:智能障礙兒童是指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 結果低於平均數兩個標準差,在自我照顧、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學科學習表 現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困難情形者。
美國智能障礙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n Intellectual and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AAIDD;其前身為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Mental Retardation, AAMR) 的定義如下:智能障礙係指在智力功能和適應行為上存有顯著之限制而表現出的 一種障礙。所謂適應行為,指的是概念(conceptual)、社會(social)和應用(practical) 三方面的技能。智能障礙發生於十八歲之前(李崇信、周月清、陳寶珠、余丹鳳、
詹雪珍、張淑娟、李婉萍,2006)。」
本研究所指之智能障礙學生係指就讀於國小普通班五年級之三名輕度智能障 礙學生,以下以受試S1、S2、S3稱呼之,其智商介於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二個 標準差至三個標準差之間,在適應行為方面具有缺陷的輕度智能障礙學生,三人 皆為醫院鑑定通過的學生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其中受試S3為「其他--染色體異常」
的孩子,但因為染色體異常,醫生診斷證明上亦說明有智能與聽覺方面的困難。
四、同儕互動
同儕互動是指學生本身與同儕間所發生的各種交互行為(謝君琳,2002),以 及是否能夠與教師與同儕做有效的溝通,達到良好的學習成效和人際互動的情形 (胡菁萍,2003)。
Brady(1987)曾指出「同儕互動行為」是指同儕間雙向的一來一往互動行為。
而本研究所指的同儕社會互動關係是指此三名學生在「同儕接納評定量表」
之得分、「社會地位選填表」、「同儕提名問卷」正負向提名之次數、「國民中 小學社交技巧行為特徵檢核表(教師版)」之得分,以及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在實驗 教學中,與同儕之間的專注、溝通、合作等行為的變化情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