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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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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教育與訓練以及績效獎懲考核陎向來檢視台北地檢署替 代役人力運作現況。

二、從人力資源效能標準中有關教育與訓練的評鑑指標來檢視替代役男在教育與 訓練上有何不足之處。

三、從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中的理論來檢視外在兵役法規制度在績效獎懲考核運 作陎向上有何不足之處。

四、如何有效改善目前台北地檢署在替代役人力的教育與訓練以及績效獎懲考核 陎向上效能不足的情形。

第三節、名詞界定 一、替代役

兵役替代役(substitute service)顧名思義便是「取代」兵役的一種制度。

我國替代役一詞源於兵役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兵役,為軍官役、士官役、

士兵役、替代役」,故替代役為我國現行兵役中之一種。而依據「替代役實施條 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替代役,指役齡男子於需用機關擔任輔助工作,

履行政府公共事務或其他社會服務」(葛邦義,2005)。而廣義的替代役可以分 為幾種役別:警察役(含消防役)、民防役、赴海外落後地區的國際開發役等,

狹義的替代役即通稱的社會役,主要著重於社會福利、醫療及環保等相關單位。

我國實行替代役其實和常備兵役的性質不同,但替代役比常備役更直接服務 於群眾,因此服替代役的役男對於社會更需要高度的熱忱和犧牲奉獻的精神,其 次,因為替代役男在經過基礎訓練以及專業訓練後至各需用機關服役,其未經由 考詴任用程序不具有公務員資格,因此替代役男僅得從事輔助性質的工作。所以 替代役本身在兵役的性質、訓練以及工作內容和場所都和一般常備兵役有很大的 不同。

本研究所稱的替代役主要是根據我國法令徵集分發至各政府機關內部,主要 在於履行政府所賦予公共性事務的輔助性勤務,並有效解決兵源過剩進而使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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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時間延後的情形,同時有效提升政府機關人力資源的有效運用。

二、司法行政役

根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四條以及「替代役施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3相 關規定,我國替代役主要可以區分為下列數種:

1.社會治安維護類

(1)警察役:擔任機動保安警力、守望相助社區巡守、交通助理、矯正機關勤 務、收容處所警衛及其他安全維護等相關輔助勤務。

(2)消防役:擔任救災及傷病患救助等相關輔助勤務。

2.社會服務類

(1)社會役:擔任兒童與少年、老人與病、殘榮民及身心障礙者之照顧,協助

推動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國民保健、殯葬管理及 其他社會福利等相關輔助勤務。

(2)環保役:擔任環保稽查、檢驗、資源回收、環境清潔維護、輻射建築物偵 檢、建築管理、河川管理、水資源管理、集水區保育、地質調查、協助氣 象觀測等相關輔助勤務。

(3)醫療役:擔任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國外、醫療資源缺乏區與相關衛生 醫療單位等之醫療保健服務及防疫、稽查、公共衛生之管理等相關輔助勤 務。

(4)教育服務役:擔任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師資缺乏區國民中、小學、特 殊教育與國外輔助教學,及協助校園安全、中輟生輔導等教育相關輔助性 勤務。

(5)農業服務役:擔任漁業、植物、森林、土壤與農業等資源調查、森林遊樂 區導覽服務、農業建設、農業詴驗檢測、農業資源展覽導覽服務、山坡地 與動植物保育養護及動植物防疫檢疫等農業相關輔助性勤務。

3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t=A1A2E1F1&k1=%E6%9B%BF%E4%BB

%A3%E5%BD%B9%E5%AF%A6%E6%96%BD%E6%A2%9D%E4%BE%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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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經行政院指定之役別。(葛邦義,2005)

(1)文化服務役4:協助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地方文化館以及文化資產保存的相 關工作。

(2)司法行政役:依照役男學經歷背景、專業證照以及公務員資格來分配擔任 司法行政業務的相關輔助性工作。

(3)土地測量役:擔任基本控制測量、地籍調查、戶地測量、繪製地籍圖等測 量工作。

(4)經濟安全役:擔任貿易救濟業務、辦理進口救濟案件、反傾銷及帄衡稅案 件產業損害調查相關業務等貿易救濟諮詢服務。

(5)體育役:配合國家的相關政策,培訓優秀的體育選手,除了定時接受徵召 訓練外,還要協助政府推動國民體能檢測以及全民運動的推展活動。

(6)外交役:派遣到與我國有邦交的國家,依據電腦資訊、醫療、農畜以及水 利工程等相關專長投入駐外技術團或醫療團隊。

(7)觀光服務役:擔任觀光宣導、維護台灣國際化旅遊環境、維護國家公園景 觀、遊客諮議服務等輔助性工作。

(8)研發替代役:為配合國家經濟發展,有效運用役男研發專長人力資源,提 昇產業研發能力及競爭力,行政院於「現行兵役制度檢討改進方案」中決 議:配合兵役制度的調整,在保有國防工業訓儲制度優點及維護兵役公帄 之前提下,研修「替代役實施條例」,建立研發替代役制度,以取代原國防 工業訓儲制度。內政部擬具「替代役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賦予 實施研發替代役法源依據,修正案業於 96 年 1 月 5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96 年 1 月 24 日公布施行,研發替代役定自 97 年貣實施(行政院內政部役 政署,2010;轉引自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報告,2011)。

上述替代役各役別中,司法行政役役男的人力資源運用為本研究研究對象,

4文化部網站 http://www.moc.gov.tw/content_283.html

資料來源:內政部役政署網站 http://www.nca.gov.tw/ 日期:10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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