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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經過本意義化識字教學策略介入後,國小學障生對教學的滿意度為何?

第三節 名詞解釋

為求本研究的探討主題與處理更明確,以下將針對「意義化識字教學策 略」、「學習障礙學生」、「識字成效」做名詞釋義。

一、意義化識字教學策略

意義化識字教學策略是運用中國文字的六書造字原理與文字本身具有的音義 線索做連結,以精緻化字形的學習策略設計有助於學生記憶中文字的意義化教學 內容,協助學生記憶文字,例如「瞎」字的意義化教學內容即為「眼睛被害,就是 瞎子了」,而「愧」字的意義化教學內容為「心中有鬼,就會感到慚愧」(吳欣怡,

2014;胡永崇,2003;賴詩婷,2012)。

本研究運用意義化識字教學策略的教學目標字取自一百零六學年南一版小學 五年級國語課本,配合研究期間教師授課進度,以課程本位的模式進行研究,每課 挑選十個目標習寫字,挑選目標字的標準為生活常用之高頻字為主,使用意義化識 字教學策略進行識字教學,根據部件與中文字的形音義做連結。

二、學習障礙學生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第十條,學習障礙的定義:

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 有問題,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 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其 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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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三)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等學習表現有 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本研究對象係經由「雲林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安置於某國小 不分類身障資源班之二名國小學習障礙學生與一名具有教育鑑定文號的疑似學習 障礙學生,皆有識字困難的問題。

三、識字學習成效

識字應包含字形辨認(letter recognition)、字音辨讀(phonetic activation word naming)及字義搜尋(sematic enconding)三種活動,亦即認識字形、書寫以 及應用(孟瑛如、張淑蘋、鍾曉芬、邱佳寧,2003;Perfetti,1986)。黃沛榮(2001)

也曾提出,中文字教學的重點在於「辨識」、「書寫」及「應用」,由此可知,識字 教學應加強字音、字形與字義等方面。

本研究所指的識字學習成效是指三名研究參與者在研究者自編之「國語識字 成效測驗」(附錄三)中「生字認讀」、「聽詞選字」、「生字聽寫」等三個分測驗 的得分表現,分數將採用各個分測驗的正確答題數轉換為答對百分率,百分率以 四捨五入取整數表示,數字愈高代表識字學習成效愈佳,評量時間無限制,直到 研究參與者完成所有題目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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