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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名詞解釋

第五節 名詞解釋

為確定本研究範圍,茲將本研究重要名詞界定如下:

一、工作限制(task constraints)

根據 Karl M. Newell 於 1986 年提出運動型態係受多重限制影響而形成的,

其中以三角限制是最為具體、最具代表性的論著。Newell 認為,運動行為的形 成,主要受到三種限制的影響:有機體限制(organism constraint)、工作限制 (task constraint) 及環境限制(environmental constraint )。而工作限制所 指的則是包含目標、規則、及工具等所欲執行工作內容涵蓋的限制。本研究的工 作限制係指,在獨木舟滾翻課程設計中,加入限制導向的理論模式工作限制的概 念,例如運用浮力袋使划槳的軌跡受到限制及頭肩部夾一顆球限制頭部動作等,

使學習動作有限制的概念,主要目標是要去探討應用工作限制對於獨木舟滾翻技 能的學習成效是否有差異。

二、獨木舟滾翻課程

獨木舟,基本上是具有「兩端尖且細長」特徵的小船,並利用單或雙槳葉槳 推進。其中獨木舟的基本技術可分成前進、平衡、操控及翻滾等四種。在翻滾動 作中包括撐地翻滾、壓槳翻滾、愛斯基摩滾(Eskimo Roll)及徒手翻滾等。愛 斯基摩滾是指在翻艇後利用划槳的力量使艇翻正的技術,在所有的翻滾動作中,

它最具代表性且也最實用 (楊明恩,2005)。在本研究中「獨木舟滾翻課程」是 指,以浮力袋掃槳練習、身體關節限制練習等工作限制應用於獨木舟滾翻教學,

並進行四週八節課的教學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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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習成效(learning achievement)

黃政傑(1997)指出,學習成效是一種經由練習而使個體在行為上產生較持久 改變的歷程。本研究中所謂的學習成效是指,參與四週八節課的工作限制之獨木 舟滾翻課程後學習者的差異,在實驗前後進行認知發展、情意態度、主觀技能及 技能遷移三個層面的差異比較,差異越多表示學習效果越好。

(一)認知發展

認知發展評量是體育教師根據平時教學講授體育知識之內容,以筆試、口試 測驗之評量結果,也可利用資料授課整理、剪貼有關體育運動文章及書寫體育筆 記方式來做評量(教育部,2007)。本研究依照獨木舟滾翻課程內容,依獨木舟 背景、滾翻動作技巧及運動保健常識等類目,並參考教育部(2007)學校體育教 材教法與評量,國內外獨木舟專書獨木舟滾翻教學資料,形成雙向細目表編製「獨 木舟滾翻課程認知發展評量試卷,15 題」,採選擇題筆試的方式進行測驗,其測 驗總分即為學習者認知發展評量之成果,獲得的成績分數越高,表示認知發展越 的學習效果好。

(二)情意態度

情意態度評量在瞭解學生學習態度、樂趣的養成、人際關係及適應能力等,

其考查內涵包括運動精神與學習態度兩方面(教育部,2007)。本研究引用郭豐 州(2009)所編製的「大學體育課程情意學習成效量表」為工具,內容包含「接 收」、「反應」、「評價」、「組織」與「內化」等五個層面。本研究中所指的情意態 度評量是指參與研究之學習者在「獨木舟滾翻課程情意態度量表,25 題」,所得 的分數越高,表示學習效果中情意態度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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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觀技能

主觀技能評量是指姿勢表現的優劣與正誤,如投球力量、姿勢與協調等。為 求主觀評量之客觀化應先將動作加以因素結構分析,再依各因素之比重給分(教 育部,2007)。本研究之技能評量為主觀技能評量,是指專業教師根據獨木舟滾 翻的動作形態,依照準備動作、掃槳動作、結束動作、流暢度與成功率等五部分 動作,再細分成十一分項等動作所占分數的比例做ㄧ主觀的給分,滿分 100 分,

將評分填入「獨木舟滾翻課程主觀技能評量表」及「獨木舟滾翻課程技能遷移評 量表」,其測驗總分即為學習者主觀技能與技能遷移評量之成果,獲得的成績分 數越高,表示主觀技能與技能遷移的學習效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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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研究的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的範圍與限制如下:

一、研究範圍

(一)研究對象方面

本研究對象為國立某大學體育學系學生,招募有意願參與本次研究計畫之初 學者,挑選 12 名學習者,做為研究對象。

(二)研究時間方面

本研究教學時間於一百零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利用課餘時間進行實驗教學,

教學時間為六週,前後一週為前測與後測週,中間四週每週 2 節,每節課 2 小時。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對象之人數因教學資源有限,所以人數以男性 12 名為限。另外研究 對象雖已簽屬同意書,但在實驗期間之閒暇時間是否完全不練習教學內容,無法 確實控制。所以研究者會與研究對象說明,期間是禁止進行實驗教學外的練習,

若有各自私下練習,需自行做紀錄並回報給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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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研究重要性

本研究旨在探討工作限制應用於獨木舟滾翻課程之學習成效。故本研究之重 要性分為下列加以說明:

一、符應政府推動海洋教育之政策

台灣四面環海,是一個典型的海島國家,但以往因知識、技術上的不足,國 人對於水域活動都非常的陌生。近幾年來國外開始重視海洋教育的議題,國內也 開始針對海洋教育推展ㄧ系列的政策。其中獨木舟運動簡單入門,可操作的場域 非常廣泛,只要水深約 50 公分的水域就可進行活動等特性,也是政府推動水域 活動的重要項目之ㄧ。所以本研究符合國家海洋教育政策推動之重要性。

二、結合工作限制之理論概念協助學習者提高複雜動作之學習成效

從教學者與學習者的角度來看,無論是教獨木舟滾翻或學習獨木舟滾翻都不 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常有學習很常時間還是無法學會,或是在學習的過程中造成 運動傷害等狀況發生。從學習ㄧ項新動作的複雜運動來看,這是需要時間與正確 的方法,才能有效率又不受傷的學會。本研究分析出獨木舟滾翻動作形態與常見 錯誤,依工作限制的概念,設計獨木舟滾翻課程期望有助於學習者,在學習這複 雜的技能學習時,更為順利建構動作型態,並有良好的保留、遷移與技術改變之 學習成效。

三、提供體育相關系所教學或課程設計之參考

因國家政策推動海洋教育的現況,對於國內相關專業技速人才的培育是非常 急迫需要的,國內相關大專院校體育系相關科系,也開始重視水域活動人才的培 養,把獨木舟運動編入重要術科項目,加以教學與推展,以辦理相關證照研習培 育專業技術與指導人員。本研究針對獨木舟滾翻進行實驗教學,其研究結果可提 供國內獨木舟教練與學校老師,作為專項訓練或課程設計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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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探討限制導向的理論應用於獨木舟滾翻課程的學習成效。本章內 容真對研究背景的描述,提出相關文獻做進一步的探討,以補強研究的理論基礎。

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為海洋政策與獨木舟運動;第二節為動作學習理論;第 三節為學習成效理論與相關研究。

第一節 海洋政策與獨木舟運動

本節針對海洋政策與獨木舟運動加以分析整理。茲分述如下:

ㄧ、臺灣與海洋政策

海洋約占地球面積71%,是地球生命的起源,維繫著無數生物的存活繁衍,

也是全球環境的調節中心。包括太洋、近海、海岸地區的整體「海洋環境」,在 聯合國研擬的「21 世界議程」中,被形容為「地球維生系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也是人類永續發展機會所在的重要資產。」(行政院,2006)。海洋對於人類的 發展是非常重要,全球也積極保護海洋環境,於是聯合國於1982 年制定了「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Law of the Sea, UNCLOS:

簡稱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約在1994 年開始生效,世界重要國家相繼批准,

並在國內推動其公約。

臺灣位於西太平洋群島的中間,是一個在政治、經濟非常用重要的地理位置。

15 世紀中葉,來自海上的葡萄牙人看著臺灣讚嘆「啊!美麗的島。」(Formosa,

福爾摩沙)。這讓我們發現外國人眼中,那「美麗的島」是從海上看台灣本島,

才會有那樣的感受。臺灣擁有得天獨厚四面環海,本島加上121 個以上離島與礁 岩,海岸線總長達約 1,566 公里,所轄領海面積約達 17 萬平方公里,為國土面 積的 4.72 倍,與人民生存、文化的形成息息相關。其地處歐亞板塊及菲律賓板 塊交錯之際,各方海流交會,具有不同的地形、水溫、水深、水流與底質,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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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棲地格外具多樣性,海洋生物種類多達全球物種數的十分之一,東沙島礁更是 與澳洲大堡礁同為世界級的珊瑚礁生態區(行政院,2006)。

全球對於海洋議題的重要政策推動,加上臺灣特別的地理位置與海洋資源,

政府也開始重視海洋議題,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於 2001 年首次公布「海 洋白皮書」,並宣示我國為「海洋國家」、以「海洋立國」,係以保護海洋永續 經營、推動海洋教育、整合多元海洋文化及強化國家海洋資源,全面規劃國家海 洋事務政策之藍圖; 2002 年體委會推出首部「海洋運動發展計畫」針對海洋運 動作為計畫主軸,目標以增加國人參與海洋活動之機會,推廣多樣化海洋休憩運 動;2004 年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發布「國家海洋政策綱領」做為我國整體國家 海洋政策指導方針,以引導我國邁向生態、安全、繁榮的海洋國家境界;而後為 貫徹綱領精神及目標策略,行政院於2006 年公布「海洋政策白皮書」,針對國 家海洋發展現況及願景,制訂整體、前瞻性海洋策略及海洋事務跨部會整合管理 機制,涵蓋七大海洋發展指標(行政院,2006);2007 年教育部繼續公布「海 洋教育政策白皮書」,把海洋教育落實在各級學校之中,向下紮根從教育觀點推

政府也開始重視海洋議題,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於 2001 年首次公布「海 洋白皮書」,並宣示我國為「海洋國家」、以「海洋立國」,係以保護海洋永續 經營、推動海洋教育、整合多元海洋文化及強化國家海洋資源,全面規劃國家海 洋事務政策之藍圖; 2002 年體委會推出首部「海洋運動發展計畫」針對海洋運 動作為計畫主軸,目標以增加國人參與海洋活動之機會,推廣多樣化海洋休憩運 動;2004 年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發布「國家海洋政策綱領」做為我國整體國家 海洋政策指導方針,以引導我國邁向生態、安全、繁榮的海洋國家境界;而後為 貫徹綱領精神及目標策略,行政院於2006 年公布「海洋政策白皮書」,針對國 家海洋發展現況及願景,制訂整體、前瞻性海洋策略及海洋事務跨部會整合管理 機制,涵蓋七大海洋發展指標(行政院,2006);2007 年教育部繼續公布「海 洋教育政策白皮書」,把海洋教育落實在各級學校之中,向下紮根從教育觀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