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章結構教學對國小閱讀理解困難兒童,閱讀不同文體文章之閱讀理解之維 持成效為何?
(一)文章結構教學對國小閱讀理解困難兒童,在記敘文體之閱讀理解能力維 持成效如何?
(二)文章結構教學對國小閱讀理解困難兒童,在說明文體之閱讀理解能力維 持成效如何?
三、研究參與學生、導師對文章結構教學的社會效度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為使本研究所使用的重要名詞定義更加明確,茲將本研究所使用的重要名詞 釋義如下:
一、文章結構教學
文章結構是指文章內容所呈現出來的架構,有其邏輯性與關聯性,能夠提供 讀者建構文章的意義。本研究所指的文章結構分別為記敘文(故事體)結構,與 說明文結構兩種,茲分述如下:
(一)記敘文(故事體)結構
本研究歸納各學者所提出的故事結構要素,選擇了主角、情境、問題、經過、
結局等五項要素,作為實驗教學與記敘文閱讀理解評量之理論基礎。
(二)說明文結構
本研究依據各學者之歸納,採用五種模式,分別為簡單列舉、依序列舉、比 較與對照、因果關係與問題解決(王瓊珠,2012),作為實驗教學與說明文閱讀 理解評量之理論基礎。
二、閱讀理解困難兒童
目前國內的特殊教育法(2013),並未將閱讀障礙單獨成立為一類,成是包 含於「學習障礙」之範疇中,因此其標準比照「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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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2013)中對學習障礙定義,其中第十條指出:「學習障礙係指統稱神經心理 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問題,以 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 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其鑑 定基準包括:
1、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2、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3、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等學習表現有 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本研究所指之閱讀理解困難兒童,係指經屏東縣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鑑定通 過,就讀於屏東縣某國小資源班之三名五年級學生。
三、閱讀理解成效
閱讀的歷程可以分為「識字」與「理解」兩部分(柯華葳,2008),閱讀理 解係指學生閱讀文章後,能了解文章的字義、內容以及文章背後所隱含的意義,
更高層次的閱讀理解還包括能對於文章進行分析、批判或提出自己的見解的能力,
根據 PIRLS 所指出的閱讀理解能力四層次包括「提取訊息」、「推論訊息」、「詮 釋整合」及「比較評估」。
本研究所指之閱讀理解成效,係指受試者於自編之「記敘文閱讀理解測驗」
與「說明文閱讀理解測驗」中之分數表現,每一閱讀理解測驗均有十題四選一的 選擇題,每答對一題獲得一分,分數越高表示閱讀理解能力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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