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聆聽研究參與者如何解釋他們自己的陳述與行為,引導資料的蒐 集,也期盼研究者自身能思考這些資料可能的意涵,於理解了研究參與 者認識自己經驗的方式後,進行分析意義與行為,進而歸納或建構新的 概念。誠如 Charmaz(1990)所提的由行為塑造分析的過程,不是在資料中 發現秩序,而是創造解釋、組織資料以及呈現資料。期待在整理特教組 長對於自我角色認同、功能與感受的歷程經驗後,更貼近特教行政工作 者的世界。
因此,在瞭解特教組長們的真實表現時,研究者在專注於其特殊教 育專門知識外,期進一步探究各個特教組長的自身個人角色知覺、價值 觀、與所在情境的互動關係,以深入瞭解國中特教組長在特教行政工作 上的各個情形。簡而言之,本研究目的為透過聆聽任教於國中階段教師 兼任學校特教行政工作者真實的聲音中,探究特教行政的整體樣貌,並 進一步探索特教組長在角色知覺、角色認同與角色實踐的情形,瞭解各 個特教組長對特教行政工作的想法。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名詞釋義 名詞釋義 名詞釋義 名詞釋義
一、特教行政(special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特教行政工作乃透過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據特殊教育法令規章,採 取合理、適當且有效的作為,以推展各項特殊教育業務(林三木,1993)。 本研究所稱之特教行政,係指學校內整體特教工作之相關事宜。
二、特教組長(special education coordinators)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 辦法規定:「學校(園)應視其特殊教育班級數及學生人數,設組辦理
6
特殊教育業務;組置組長一人,由教師兼任」。為全面性瞭解國中特教 組長在特教行政工作上的角色認同、實踐與需求等情形,本研究所稱之 特教組長,係指於 98 學年度至 100 學年度曾任教於新北市國中階段教 師,包含特殊教育教師及非特殊教育教師,於此段期間兼任特教組長辦 理學校特教行政工作者。
三、角色
本研究所稱之「角色」涵蓋角色知覺、角色認同、角色實踐與角色 衝突概念:
(一) 角色知覺(role perception):係指個體主觀認定社會對其各項行 為表現與特質的期許,而個體所知覺的並不一定真實存在。本研 究將角色知覺界定為國中特教組長對環境事物的反省、判斷、選 擇與統整後,透過行為表現出對該角色的主觀想法。
(二) 角色認同(role identity):Biddle(1979)及 Callero(1985)指出個體 在不同時間當中呈現出持續性的行動表現,可以與其他角色有所 區分,有時實際的行動甚至可用來代表與定義其角色認同的內 涵,並可反映出個體對此一專業角色本質的確認,反映出如何覺 知到他人對其持有的期待,以及反映出在自我角色期待與他人角 色期待之間的差異與調適(引自許維素,1998)。本研究將角色認 同界定為國中特教組長思考並決定將如何居於這個位置,如何選 擇、確認與扮演這個角色,並認定自己的表現方式,以及如何去 成為這個角色。
(三) 角色實踐(role performance):係個人在其心理上接受及認同此 角色的重要性,故在行為上表現出的角色行為,意即角色的實際 行使,當個人被指定或託付某一職位時,其行為的結果(黃意舒,
1994;李玉林,2000)。本研究所指的角色實踐是指國中特教組長
7
對其角色實際執行的實踐程度而言,探討的面向包含執行特教行 政工作、辦理業務、協商特殊教育人事事務工作、參與特殊教育 教學活動、辦理家長相關事宜、建立社區服務工作、處理其他雜 項事務等。
(四) 角色衝突(role conflict):Parsons(1961)指出角色衝突係指角色實 踐者面對他人與自身對自我不同的角色期待,使得其在角色知覺 與認同上,無法完全滿足所有的人而產生的衝突。本研究所指的 角色衝突是指國中特教組長在其角色知覺、認同與實踐之間,彼 此產生矛盾與不相符時所產生的衝突。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