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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 自我調節(self-regulation)

自我調節一詞源自於社會認知論(social cognitive theory),Bandura(1977)以 交互決定論(Reciprocal Determinism)為基礎提出自我調節的概念,認為人是有主 動性的,在沒有外在的引導與監督下,透過個體和環境間的連續互動,自己產生 內在增強物或內在懲罰,影響自己的行動,以追求目標(Bandura, 1999; Harter, 1983)。自我調節之歷程如下:個體設定期望之目標,透過自我觀察、自我判斷及 自我回應,期間伴隨自我效能的產生,持續修正行為以達預期的過程(Maes &

Karoly, 2005)。本研究使用王偉存(2010)改編的自我調節量表,其翻譯並改編自 Carey、Neal 與 Collins(2004)的簡式自我調節量表(Short Self-Regulation Ques-tionnaire, SSRQ),簡短版改編自 Brown、Miller 與 Lawendowski(1999)的自我調 節量表(Self-Regulation Questionnaire, SRQ),用以測量個人的自我調節程度。

二、 人格(personality)

人格是指個體在生活歷程中對人、對事、對己及對整個環境適應時,所顯示異 於他人的獨特個性,具有相當的統整性與持久性(張春興,2009)。人格理論在心 理學上的解釋多有分歧,本研究採用特質論(trait theory)的觀點,認為人格是由 多個彼此相關聯、能互動的特質所形成的整體(Allport, 1937)。目前最常使用的特 質理論為大五因素,將特質分為五個因素:(1)神經質(Neuroticism)—代表一大 類群的負面情緒,包含焦慮、沮喪、易怒和神經緊張等;(2)外向性(Extraversion)

—概括描繪人際特質,包含主動、多話、樂觀、熱情;(3)開放性(Openness to

ex- perience)—描述個體心靈與經驗的廣度、深度與複雜性;(4)嚴謹性(Conscien-tiousness)—描述工作、目標取向的行為;(5)友善性(Agreeableness)—概括描 繪人際特質,包含溫和、好心、助人、可信賴(Costa & McCrae, 1989; Pervin, 1993)。 本研究將使用鄧景宜、曾旭民、李怡禎與游朝舜(2011) 發表的大五因素人格量 表(International English Big-Five Mini-Markers),翻譯自 Thompson(2008),作為 測量人格特質的量表。

三、 心理幸福感(Psychology well-being)

Ryff(1989b)以亞里斯多德的完善論為其哲學基礎,提出心理幸福感一詞,

相較於主觀幸福感,強調較為理性積極的層面,關注於正向心理功能,將幸福感定 義為努力發揮潛能並追求完美的體驗。有實徵證據指出,幸福(Eudaimonia)一詞 的意義包含了實踐自我實現的過程中發揮最佳心理功能(Waterman, 1993),是一 種更深沉的滿足感。本研究將使用改編自Ryff、Lee、Essex 與 Schmutte(1994)的 心理幸福感量表之簡式中譯版(李仁豪、余民寧,2016),共包含六個分量表:自 我接納(Self-Acceptance, SA)、正向關係(Positive Relations with Others, PR)、自 主性(Autonomy, AU)、環境精熟(Environmental Mastery, EM)、生活目的(Purpose in Life, PL)、個人成長(Personal Growth, PG)。在各分量表得分愈高,代表個人在 該面向的心理幸福感愈高;六個分量表的總分之高低則代表個人在整體心理幸福 感上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