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第四節 名詞釋義

一、 「A/R/Tography」

「A/R/Tography」是一個理論,也是一種研究方法,更是一個實踐的歷程。其中,

A、R、T 分別代表著藝術家(artist)、研究者(researcher)及教師(teacher)的三種身 分,強調教師可以是藝術家,同時也是研究者,連結著三種身分的共依共存。因此,

「A/R/Tography」狀態下的個體,藉由持續地創作藝術、關注教學反饋的過程,同時輔 以研究者姿態進行反思與探究,進而證明這些概念透過藝術的觀點,能夠擁有多重身分 的實踐(Irwin, 2004)。杜威(John Dewey, J. 1859-1952)認為美感經驗(aesthetic experiences)

是涉及一個實作與經驗之間的連續性,其成就在於整合智性、情感與實踐功能(高建平 譯,2005),因此「A/R/Tography」作為一種藝術性的研究,其符號「/」帶有活動、游移 之意涵,具有跨界(métissage)及跨領域的概念,此符號更消弭了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E.)的理論之知(theoria)、實踐之知(praxis)、以及創作之知(poesis)間 的論述界線(Irwin & Springgay, 2008)。

「A/R/Tography」理論實踐者,再現其問題意識、實務、新興的理解及創新的分析 文本。他們生活在其工作之中,透過美學經驗、非事實的意義傳達之下,融合知(knowing)、 行(doing)、創作(making)表現他們的理解力、演繹其教學立場(pedagogical positions), 他們的工作是既藝術又科學的(Eisner& Powell, 2002),但這更接近於藝術,因為重點在 於追求意義的提升而非其確實性。許多分享其生活實踐的藝術家/研究者/教師,透過對 記憶、認同、反省、沉思、故事敘說、闡釋及再現的關注,嘗試開闢一條新路徑去理解 他們對此三種角色轉換的實踐。身為藝術家的教師,對於自己被賦予的基礎認知、以及 知識來源產生質疑,因此轉而尋取教學歷程中的記憶內容,將原本單一線性的模式,導 向一種連續性的、整體的、自傳式的、自我審視的思考及活動(Griffith, 2007)。另外,

Eisner 認為教師可以透過教育學習如何創造自己,因為課程可激發教師省思、自我發現 和自我創造,因此課程及教學的核心是充滿想像力、創意性和敏感性的(歐用生,2012)。

9

二、 性別意識

意識,是指人在當下時刻有所感(覺)及有所知(覺)的現象,簡單來說是個體可 覺知的部分(賴保禎、周文欽、張鐸嚴、張德聰,1999)。現代對於「性別」主要分為兩 種看法,一種為純粹的「生理性別」(sex),另一種為「社會性別」(gender),後者性別

(gender)可擴大解釋成「性的社會建構 」(Gender is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sex),被 視為是與生理構造無關的,例如個體的人格特質或行為模式,是受到長期社會的接觸與 互動、內化的思考或價值觀所影響的,而另一方面則認為「性別」可描述由生理差異所 建構的男女性別系統,包括經社會文化對身體的知識系統所形塑出不同性別的身體,因 此性別觀念大多是經由社會化建構的,從人類諸多的行為與社會制度內涵中,都能看出 現今男女差異樣貌之形塑(莊明貞,1999)。性別意識的形成,便是建立於社會建構下的 個人與群體機制互動中,透過認知歷程不斷地發展、轉變的結果。性別意識的發展過程 並非單一線性的,沒有所謂終點的情境預設,也沒有一套漸進式的階段發展歷程;它沒 有確切的起點,它的發展過程緩慢卻是永無休止的流動狀態,並且無時不受到影響與持 續進行的(畢恆達,2004)。本研究對於「性別意識」一詞之界定,並非建立在一個在生 理上或心理上具有明確差異的分別,而是社會架構下對於男性或女性的社會角色、社會 學習行為及期待,而在此的「性別」包含男性、女性及其他性別,在文化上具有某些特 性的組合,可用以區別兩性的社會行為及彼此之間的關係。

三、 創作意識

本研究中的創作意識,意指於成長過程中,所經歷的生理及心理狀態與經驗,此種 經驗可能受到大環境和社會架構的影響,也可能是研究者自身反思的沉澱與再造,皆對 創作意識的形塑產生巨大影響,因此藉由探討研究者的創作及論述,可觀察生命歷程的 發展與演變。在此,藝術家的創作意識內涵,包含著對於自身性別認知和對社會文化的 性別論題思考。藝術創作的過程是由「思維」和「情感」運作而成的,而「思維」及「情 感」皆由意識所產生;在此「思維」指的是一位藝術家對外界事物獲得之觀察或體驗,

而一般人所擁有的認知能力就包含感知、記憶、體驗、想像、回憶、分析、推理、判斷

10

等心理因素,將觀察或體驗重組或連結。其中,許多是以想像為中心的思維活動,透過 這些要素的綜合運用,創作於焉自由展開(李咏吟,2004);另外,我們所認知到藝術創 作及藝術鑑賞中的「情感」,是具有一定的概念成分才起了主導作用,由於語言無法脫離 字詞本身被賦予及被聯想的意義,因此非形象式的自然形式可作為藝術發展的根基,其 中難以意表的感覺、情緒等面向,透過藝術創作成為一個客體,而給定創作解釋的通常 是語言和藝術形式,但是沒有語言和藝術,「情感」則不能存在。因此意義上來看,藝術 的概念是以精神概念為基礎的(李惠斌等譯,1988)。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