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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節針對研究主題之相關名詞加以釐清,將重要名詞之定義說明如下:

壹、教育大學

師範校院在臺灣分為師範大學與教育大學,屬於高等教育層級。師範大學以培育中 等學校(高中、高職、國中)師資為目的。教育大學(前身為師範學院)則大多以培育

小學師資為主,授課內容多半以從事小學教育所需的知能為主。

過去有3 所師範大學,9 所師範學院,在臺灣教育發展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後來 嘉義師院與嘉義技術學院合併為嘉義大學,臺南師院、臺東師院轉為普通大學;其餘 6 所師院則升格為教育大學,仍屬於師範院校;後來國立花蓮教育大學與國立東華大學合 併為東華大學。所以目前共有3 所師範大學(臺灣師範大學、彰化師範大學、高雄師範 大學),5 所教育大學(臺北市立教育大學、臺北教育大學、新竹教育大學、臺中教育大 學、屏東教育大學)。

師範院校雖屬於高等教育機構,但早期由教育部中等教育司所管轄。為因應師資多 元化與少子化的衝擊,近年各校皆積極轉型,同時 2008 年各校已改隸教育部高等教育 司管轄(維基百科,2009)。

貳、產學合作

本研究之產學合作係指學術界與產業界在互惠原則下,以契約方式構成合作關係共 同進行研發計畫,以求資源之有效交流或理論與實務之有效整合,而達成雙方的合作目 標。其中學術界係指政府學術相關研究單位、各級學校教育研究相關單位及各級學校教 育體系,產業界則包含公、民營企業廠商或事業單位(Bloedon & Stoke,1994;康自立、

蕭錫錡,1997)。

參、建教合作

建教合作的定義,依據教育部於 1996 年修正發布之「建教合作實施辦法」第二條 指出:建教合作係指各級學校為發揮教育、訓練、研究、服務之功能,與政府機關、事 業機構、民間團體、學術研究機構等合作辦理與學校教育目標有關事項,其範圍包括:

辦理專案研究計畫、辦理各類學術與技術性服務事項、辦理實習或訓練事宜、其他有關 建教合作事項。

產學合作與建教合作同為學術界與產業界的合作,由其程度上的差異,可作進一步 的闡釋。在名稱上,吳亞君(2001)研究指出 Cooperative Education 為美國聯邦政府 1968 年在職業教育修正案中的定義,是以高工層次與企業廠商合作之輪換式教學為主,我國 稱為建教合作。

林海清(1991)認為產學合作源於建教合作,但卻不等於建教合作,其關係如下圖 1-1 所示。

1-1 產學合作及建教合作之關係

資料來源:影響工職教師支援企業界研究發展關鍵因素之研究(頁 4),林海清,1991,

政治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在圖1-1 中,定義產學合作主要乃是指學術界與產業界合作之各項研發活動,而建 教合作則偏重學生在實務方面的教育及實務經驗傳承。

肆、產學合作機制

機制一詞原指機器的構造和原理,這裡指的是有機體的構造、功能和相互關係,泛 指一個工作系統的組織或部分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和方式,如:市場機制、競爭機制、

用人機制等。這裡泛指推動產學合作時,各類產學合作組織規劃、業務運作及相互間協 廣義的意義:教育與訓練制度配合國家經濟發展的全面協調

教 合 作

狹義的意義

產學合作:學校與產業從事發展 建教合作教育 職業合作教育

專業實習

工作經驗教育方案 工讀

其他

模式或教育部(技職司)協助成立6 所區域產學合作中心、技術移轉中心及技術研發中 心等均屬之。

伍、發展策略

策略代表組織資源分配重點的選擇,也是為達成特定目標所採取的手段,其內容是 一套協調一致的、全面性的整合性計畫。Ansoff(1998)提到策略是企業與環境間的共同 脈絡(common thread),是由產品與市場範疇(product/market scope)、成長向量(growth vector)、競爭優勢(competitive advantage),以及綜效(synergy)四要素所交織而成的。林 建煌(2003)提到策略是指組織在評估本身資源的強弱勢,與衡量外界環境的機會與威 脅後,為了發揮其強勢和隱藏其弱勢,掌控環境的機會迴避其威脅所採取的一種企圖達 成組織目標的行動方案。

綜合上述本研究針對發展策略定義如下:教育大學在面臨強大競爭壓力下,為達成 某特定目標及永續經營的目的,並因應外界環境機會與威脅,運用團隊的力量並制訂一 廣泛性的整合性計畫,以強化本身體質創造與眾不同的差異化優勢,並提昇高等教育市 場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