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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臺中教育大學轉型及產學合作現況

臺中師範學院原為師範體系培育小學教師的專科校院之一,2002 年 7 月教育部修正 公布「師資培育法」,為因應「優質適量」師資培育政策與少子化的衝擊,於2005 年 8 月改制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並著手進行大學轉型之準備。為擺脫「師資培育」刻板印 象,於2006 年 8 月開始進行第一次系所整併,除縮減師資培育名額之外,並陸續設置 包括資訊科學學系及數位內容科技學系等非師資培育的系所。之後於2008 年成立管理 學群,包括國際企業學系、事業經營研究所、永續觀光暨遊憩管理研究所及文化創意產 業發展學位學程等。期望藉由非師資培育系所的成立,走出有別於其他師範校院「綜合 大學化」的格局,發展成為師資培育與非師資培育並重─以師資培育為根本,以新興專 業為特色的「雙軌性」校園。除了改變師資培育機構的學分化、學系化、理論化、形式 化等問題,積極發展為師資培育重點大學之外,更期許臺中教育大學能夠成為「地區第 一、國內一流、國際知名」以培育優質學生為主的文理型大學。

有感於學術研究與產學合作推動的需求,臺中教育大學於2007 年 2 月成立研究發 展處,以因應各項學術研究與交流業務的推展與支援。研究發展處下轄二組一中心,分

別為學術發展組、學術合作組及教育研究中心。產學合作相關業務原由學術合作組負責 辦理,經調整為負責國際交流與交換留學生等業務之後,產學合作相關業務亦隨之調整 至教育研究中心負責辦理。同時,為協助各項技術之管理與運用,於2005 年 9 月改制 為教育大學之後,訂定「研究發展成果之管理及運用辦法」,以規範「智慧財產權益委 員會」之組成、專利申請、技術移轉相關程序及權益分配等事宜。後迭經兩次修改,於 2009 年 3 月通過修改名稱為「研究發展成果管理要點」以規範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及權 益分配等相關事項。同時,為鼓勵本校教師積極參與產業界應用性研究,並提昇產學實 務研發能量,於2009 年 3 月訂定「產學合作管理作業要點」及「產學合作補助作業要 點」,並於2009 年起提撥校務基金 1500 萬元專款專用,供本校教師提出產學合作補助 申請,期待透過與企業合作發展之契機,進行新技術開發與促進合作關係,以鼓勵教師 進行產學合作。

臺中教育大學的產學合作各項業務,也由於非師資培育系所的加入得以持續擴展,

並逐漸增進產學合作視野與廣度,以引導其他系所進行跨系所合作,相關產學合作成果 如表4-1。同時,為應用教育專業特色,並發展自有技術;臺中教育大學亦運用校務基 金補助校內特定系所,研發教育測驗技術;除獲致相當成果之外並已完成數次技術移轉 授權,相關技術移轉授權成果如表4-2。由表 4-1 之數據可得知,臺中教育大學產學合 作件數及金額確呈逐年增加之趨勢,該數據之呈現亦呼應前述非師資培育系所的設置,

已使學校產學合作能量逐漸開發出來。

表4-1 產學合作成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