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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政府科學技術發展策略與產學合作機制

壹、政府科學技術發展策略

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之規定,行政院於2009 年 1 月召開第八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

由我國的科技發展現況、科技發展總目標、策略及資源規劃、政府各部門及科技領域之 發展目標、策略與資源規劃及其他科技發展之重要事項,就以下六項議題:結合人文科 技,提升生活品質、培育科技人力;有效運用人才、完備法規制度,整合科技資源;追 求學術卓越、強化社會關懷;加強技術創新,完善產業環境;與結合科技能量,促進永 續發展等項目進行研議討論。

會後彙集共識完成編訂2009 年至 2012 年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以作為我 國擬訂科技政策與推動科技研究發展之依據。該計畫訂定六項國家科技發展總目標,包 括:強化知識創新體系、創造產業競爭優勢、增進全民生活品質、促進國家永續發展、

提升全民科技水準及強化自主國防科技等,並針對六項整體策略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包 括:建立大學校院系所特色、強化產學互動之整體規劃、促進科技教育之品質管制、提 升我國學術研究及人才之國際競爭力、創新突破教育機制、擴建全球科技與產業人才網 絡、檢討與改善目前國外科技與產業人才之延攬、大陸科技與產業人才延攬及兩岸科技 人才交流、推動人力資源培育與運用等項目。

由政府所研擬之措施分析,未來我國科技研發策略,對內以教育部強化產學互動之 整體規劃為主,促進大學校院依研發潛能、研發特色、產業服務潛能,結合地區經濟潛 能,分別發展產學合作機制,建立親產學校園文化,以建構「政府-產業-大學-研究」

連結之產、官、學、研科技人才培育模式;達到紥根校園、擴展科技人才之創新知識面 向與社會功能。對外則期望透過薪資制度的改革,吸納國外包含大陸優秀人才來臺服務 與進行研究,除可引進國外創新能量之外,並促進國內學術研究與國際接軌,提昇我國

研究人才研發能量及奠定永續研發的基礎。

為促進產學研界研發成果運用績效,政府相關政策可從法令改革鬆綁、研發成果運 用、衍生新創事業等進行探討。由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中政府各項政策之推動可歸納 出以下幾項改革與作法:

一、法令改革與鬆綁:包括人事、薪資制度、校務基金運用等回歸大學自治的精神,並 賦予管理者更多權限,以因應社會的快速變遷並強化國立大學競爭力。

二、開放研發成果的運用:因應研發週期與產品化時程的縮短,並加速成果專利化與佈 局,包括境外實施、技術移轉、授權與讓與等相關法令將不受國有財產法規範與限 制。

三、鼓勵衍生企業的發展:研擬獎勵措施鼓勵創新育成中心運用新創事業促進創新產業 的形成,以推動國家產業升級與經濟發展。

四、落實並建構退場機制:為了有效運用政府各項資源,運用評鑑機制淘汰績效不佳之 國家研究機構,並落實計畫審議機制,以確保資源有效利用與研發能量的提升。

貳、政府產學合作機制

產學合作在知識經濟與高等教育市場化的趨勢下,已成為國家提升競爭力的主要目 標。但由於學術界與產業界在背景與價值觀等本質上的差異,使得產學合作的最佳運作 方式尚未有所共識。我國產學合作運作機制,有賴產學合作理論與現行法令為基礎;運 作至今,由於產學雙方存在目標上的差異,與相關法令的限制,以至於所推行之產學合 作運作機制與各界意見仍有部份落差。因此,應有效整合產學合作運作實務與政府各單 位、產業界及學術界之意見並針對相關合作機制進行探討。

就台灣產學合作推動情況而言,廖盈琪(2003)認為主要規劃單位以教育部、國科 會、經濟部技術處、及文建會為主,各有不同的政策目的,如表2-1 所示。

表2-1 台灣公部門推動產學合作情況

資料來源:修改自”產學合作之創新分析”,廖盈琪,2003,科技發展標竿,3(2),4。

近幾年來教育部、國科會、經濟部及文建會等主要相關部會都有產學合作相關資源

其中,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以政府補助產學兩方進行合作研究為主,包括先導型、

開發型及應用型等產學合作計畫。其合作計畫模式由國科會提供主要研究經費,學術界 投入研究人力,企業界提供配合經費及派員共同研究,而研究成果係由計畫研究團隊、

出資合作廠商及國科會共同分享;經濟部技術處運用科技專案計畫以技術發展為主,由 產、企業觀點出發,引進學術研發資源,提供各式產學補助計畫申請,中小企業處則負 責協助推動創新育成中心經營模式;教育部以教育系統與產業界銜接為目的,進行學校 研發與現有技術推廣,提出各項與產、企業合作的鼓勵計畫方案,並由技職司協助成立 6 所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及 40 所技術研發中心,著力在整合產學相關資源及建立平台上 的推動。產學合作有社會、經濟與學校經營之效益層面考量,但就教育部立場而言,產 學合作是以智慧財產權為核心運作,其目的不單為提高學校收益,而是透過智慧財產權 的營運,將大學R&D 能力與重要產業趨勢結合,成立研發合作回饋至大學整體教學與 研究的機制。

1981 年文建會成立後,其功能主要在於提供藝文工作者和團體的補助與獎勵,包括 國際的交流活動及以首都地區為主的文化活動。自1993 年開始臺灣的文化政策開始進 入關鍵性的轉型期。其作法包括支持公共藝術設置、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 金會、地方性的藝術季與國際小型展演活動、國立文化藝術機構的建立等等。政策也由

「社區總體營造」的推動延續轉化為地方文化產業的行銷、包裝與社造模式,並化為「文 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的理念。而自2000 年開始一系列與文化相關的國家發展政策,

尤其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更把臺灣的文化政策思惟帶入新的時代。2005 年開 始,臺灣的文化政策方向更往前邁進了一大步,包括文化公民權運動的推展,及軟硬體 如地方文化設施的興建等等。2009 年開始則希以「向下扎根」及「走向國際」兩個基本 方針帶領推動各項文化建設(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10)。

再由2009 年至 2012 年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中探討政府各部門之產學合作機制與

發展策略,其中教育部以人才培育為主軸,包括:

一、大學國際化與提昇國際視野及能見度 二、科技人才培育與基礎能力的提升 三、建立親產學校園文化與推動課程改革

國科會以建立誘因機制,落實科技研發成果商品化,建構產業科技創新體系促進產 學合作為主,包括:

一、鼓勵原創前瞻產學計畫。

二、推動跨部會產學機制,養成產學專業人才及研發團隊。

三、修訂研發成果法規,活絡學術能量。

而經濟部技術處則以促進建立我國產業核心及提昇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為主,訂 定四項產業技術發展策略:

一、協助開發地方特色產業核心技術,建立產、學、研價值創新推動平台,推動產業價 值創新研發聚落,建立具差異化之核心競爭力。

二、加強傳統產業聯盟科技交流,催化跨領域、跨單位整合型創新構想,建立創新突破 性的技術或服務平台。

三、提供創新技術及創新服務/經營之研發補助,強化產業技術、產品或服務之創新研發 能力,提升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與協助進行知識佈局。

四、調整產業結構,以創新研發注入產業,提升產品的層次,朝高附加價值方向發展。

此外,為維護並管理我國產、學、研之研發成果及促進智慧財產權發展,隸屬於經 濟部之智慧局亦擬訂三項策略以為因應:

一、賡續執行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完成建置「智慧財產專業人員職能基準及能

力鑑定機制」。

二、推動本國專利全文數位化計畫,建置專利相關之資料庫。

三、推動國外專利資訊檢索優質化計畫,以提升專利審查品質並促進企業創新研發,提 昇產業競爭力。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則專注於推動產學合作育成加值,負責協助各公民營機構成立育 成中心,並建立專業育成服務網絡,鼓勵各育成中心間合作與共享資源,提升育成輔導 能量,及提供進駐育成中心企業各階段所需之專業服務,包括:技術研發、智財專利規 劃、市場行銷開發、財務管理、研發成果商品化等。

文建會則於中程施政計畫中將1.推動組織改造,充實文化設施、2.扶植藝文產業,

形塑文創品牌、3.基層扎根,資源平衡 4.藝術深耕,國際啟航 5.活化文化資產,厚植觀 光資源等列為業務面向策略績效目標;以凝聚各界對文化之共識,運用政策性補助專案 以提振藝文產業。期使藝術及美學運動深入生活的各角落,並透過國際文化交流以提高 台灣在國際的能見度。

為建立跨領域、跨產、學、研之創新性、整合性科技政策,除整合政府各部會機能 及策略之外,包括產、學、研之間的技術交流則更需運用策略聯盟,或透過合作機制來 推動。因此,在了解政府目前科學技術發展政策、相關部會推動現況與產學合作機制之 後,以下將針對大學產學合作類型、機制進行探討。

為建立跨領域、跨產、學、研之創新性、整合性科技政策,除整合政府各部會機能 及策略之外,包括產、學、研之間的技術交流則更需運用策略聯盟,或透過合作機制來 推動。因此,在了解政府目前科學技術發展政策、相關部會推動現況與產學合作機制之 後,以下將針對大學產學合作類型、機制進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