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產學合作意涵與背景論述

壹、產學合作意涵及相關理論基礎

國、内外許多專家學者對「產學合作」此一主題已有相當的定義、註解及研究。因 此,本研究綜合各家理論針對產學合作先做一個明確的定義。就產學合作的意涵而言,

Bloedon and Stoke(1994)認為產學合作是由產業界提供經費,與高等教育機構共同進行研 究活動與計畫的合作方案。換句話說,獲取資金奧援為學術機構與產業界進行產學合作 及研究活動的主要目的之一。

湯堯、吳清山與林天祐(2004)認為產學合作進行中,企業界與學校除了互相合作 之外,藉由共同研發與輔助,一方面落實學術界先導性與實用性技術研究,一方面可藉 由企業的參與,培植企業研發潛力及人才,以達到研究、訓練、資訊提供和人才培育等 功能。因此,對企業而言利用學術界先導性與實用性技術,厚植研發技術能力及人才培 育為進行產學合作的主要目的之一。

蕭錫錡(1997)指出教師或教師指導之學生,參與企業機構進行研究發展、產品開 發、製程改善、有報酬的專業研究等均屬於產學合作計畫的一種。江義平(2000)與黃 英忠(2002)認為產學合作為學校提供學生應用理論與技術實務的機會,結合學校教學 資源及產業技術資源與產業界合作,而企業亦可藉由與學校合作,獲取策略性人力資源 僱用效益的一種合作策略。

吳亞君(2001)則進一步認為產學合作的廣義範圍應包括產、官、學、研、訓之合 作(即產業界、政府機關、以大學為主之學校、研究性質之社團組織或機構、訓練單位), 因係仍為學校與產業界為主,而統稱為產學合作。

綜合以上所述,產學合作之意涵係指學術界和產業界間,運用彼此資源互相輔助,

共同合作、研發,使理論與實務能有效整合之合作策略,進而達到研究、訓練、資源有 效利用和人才培育等目的。廣義來說,舉凡產、官、學、研、訓進行合作均屬之。而範 圍可包括:研究發展、行政配合、師資交流、設備支援、經費支助、人才培育等題目。

貳、我國產學合作背景

從1950 年代開始,台灣由農業社會發展到今日的高知識經濟產業為主的社會形 態。產業也由高人力密集轉型為以低人力、高知識與創新技術密集的趨勢。二十一世紀 是以知識經濟發展為主軸的世紀,大學競爭力更是國家競爭力之重要指標,因此,高等 教育學府在各國已成為知識創新與人力資源的基地。

紀家雄(2004)指出知識經濟時代中,由於基礎研究到商品應用間的時程大幅縮短,

因此,在傳統的分工上,原本由高等教育機構負責基礎研究,研究機構負責應用研究,

產業界包辦產品的研發等角色重新定位,和產業界的合作模式也重新調整。所以,產學 合作也一躍成為建構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關鍵與提昇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指標,以提昇國 家優勢地位與科技競爭力 (曾銘深,1999;楊朝祥,2002)。

Newman and Couturier (2002)就表示,在面對知識經濟的衝擊與全球化的競爭壓力 下,國家產業發展與國際競爭力受到科技與產業人才質與量的影響。在不確定與競爭的 年代中,大學為了興盛與生存,應該發展適合的策略管理方式,增加競爭優勢。因此,

科技人才創新能力的培養,不但影響國家產業結構的轉型與升級,企業創新與精緻程度 的提昇,也大幅增加專門領域、跨領域及高階人力的需求。

由於,台灣產業界多達百分之九十八屬於中小企業型態,因此,藉由學校資源共同 進行產學合作,可大幅降低企業投入在研發領域的人力與物力營運成本。網路零售商亞 馬遜(Amazon)創辦人與執行長 Jeff Bezos 在 2008 年 4 月接受美國《商業週刊》專訪中表 示:「創新不分景氣好壞,最壞的時間,也要不斷創新」(洪德生,2009)。目前我國大 專校院研究人力具博士學位與碩士學位者比例約為7:2,如此多的研發專才,如能透過 產學合作方式,培育產業界人才並作為技術支援的後盾;並藉由合作聯盟方式,成為產 企業界的諮詢與研發顧問,協助產業界生產技術、效率與台灣產業創新競爭力的提升。

為了全面提昇國家競爭力,並因應教育經費縮減與增加高等教育機構自籌經費比 例,教育部於民國91 年起陸續成立 6 所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及 40 所「技術研發中心」;

透過上述單位的媒合,提供產業界技術研發及升級的有力後盾與技術合作窗口。同時,

為鼓勵學界與業界進行合作,教育部於2009 年至 2012 年的「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

中也將「產學合作」政策視為施政重點。

綜合上述,面對全球化競爭與知識經濟模式的挑戰,如何充分運用國家知識做為經 濟發展的基礎,以促進產業創新與經濟競爭力,已成為政府要務之一,而大學做為國家 及社會的知識創造地,「產學合作」成為整體經濟與社會創新研發最主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