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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中小學

「花東地區中小學」名錄的來源是參考自教育部全球資訊網內,「各級學校 及統計─各級學校名錄」中,國民中學(教育部統計處,2006a)與國民小學(教 育部統計處,2006b)的資料;此外基於中小學各項背景條件因所在位置、過去

歷史災害、未來可能致災情境、學生人數、教職員編制、經費來源不同而影響防 災規劃的考量與基準,本研究所提之「花東地區中小學」僅限於位於本島的公立 學校,至於附設於大專院校內的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和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 校內的附設國中部,因為校地規劃、人員編制和一般中小學不同,所以不列入本 研究調查分析和應變系統規劃內。

依照研究範圍內所設定的研究對象,少部份學校將會被排除,包括離島地區 的學校、私立學校、大專院校附設國民中、小學,和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內 的附設國中部;另外一種學校制度─分校,也不列入研究的對象,分校原則上附 屬於原學校,人員編制也與原附屬學校合併,但是校園空間卻又獨立於原屬學 校,使得防災規劃上有另一層的困難,尤其分校分佈於偏遠地區,在防災資源與 系統規劃上更需要經過實地考察的過程,因本研究尚未及實地考察階段,因此與 上述另四類學校在本研究中,不列為調查分析與發展防災應變系統的研究對象。

貳、校園

蔡保田(1986)將校園定義為:「一所學校內,除校舍與運動場地所佔校地 之外的空間」,這是以學校建築、校園規劃為出發點的校園定義;而吳清山(1992)

和湯志民(1991、1997)則將學校建築定義為:「為了達成教育目標所設立的各 種教學活動場所,包含了建築物本身、校園、運動場和各種附屬的設施」。在本 研究中,為衡量應變系統規劃之避難空間與逃生路線的設計,將校舍建築物及運 動場地均納入校園範圍,所以校園是指在學校裡面,校舍建築物本身和專為體育 而設的運動場地,及其他任何師生會使用到的空間,如:走廊與走道、花園與苗 圃、師生停車場或停車棚、資源回收室與垃圾場等區域,換言之,凡學校管轄之 處,均是本研究「校園」所涵蓋的範圍;這些包含在內的空間其功能和性質迥異,

卻是在校園防災應變系統規劃時,必須全盤列入考量並且賦予適當的防災任務。

參、天然災害

「災害防救法」所稱災害,分為天然災害和其他重大災害;而天然災害又分 為風災、水災、震災、旱災、寒害和土石流;「教育部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 施要點」中,再將校園內可能遭遇之天然災害定義在風災、水災、震災和土石流 等四項,本研究所提之天然災害即指此四種類型;其定義、影響敘述如下:

一、颱風

颱風(typhoon)是誕生在熱帶海洋上的劇烈氣旋(中央氣象局,1976;王 時鼎,2003;任立渝,2001b;黃朝恩,1991);北半球颱風近地面的風以颱風中 心點呈逆時針轉動,南半球的颱風則相反;颱風的強度劃分以近中心最大風速分 為輕度颱風、中度颱風、強烈颱風和超級颱風。依目前的氣象技術,颱風是可以 預測的,但是颱風的路徑千變萬化,加上大氣中有不同氣流相互影響,還有颱風 行經路線的地形,都會導致預測與警報的發布不如預期(劉昭民,1996),好的 一方面是颱風減為熱帶性低氣壓,但若結合其他不利因子,則可能轉為更強的颱 風,甚至挾帶大量水氣,造成豪大雨的狀況,讓災害損失更為嚴重(吳俊傑,1999)。 颱風造成的災害和其強度並非總是成正比,最明顯的例子就是 1959 年的「八 七水災」,造成一千多人死亡、經濟損失無法計算的元兇竟只是個「熱帶性低氣 壓」(任立渝,2001b);所以,防災要注意的恐怕不僅僅是颱風本身的影響,而 是還要把所有相關聯的因素皆考慮進去,才能讓歷史的悲劇不再重演。

二、颱風、洪水、土石流

台灣面臨的颱風多由東或東南方海面上來,所以登陸地點東部居多,再者,

往往令人聞風色變,必定造成重大損失的「秋颱」,根據紀錄也多在東部肆虐(王 時鼎,2003;任立渝,2001b),這對花東地區而言,不啻為需要好好防範的天然 災害;颱風可能造成的災害有強風、豪雨、海水倒灌等幾類,詳細說明如表 1:

表 1 颱風災害分類表

災害 影響說明

強風 強風吹斷電線、電纜,造成電力中斷;樹倒、房屋受損;強風吹翻船隻及陸地上的車輛或其他各 種設施;強風也會吹起巨浪,威脅漁業的生計,並且毀壞堤防、影響近海居民的安全。

豪雨

山區降雨機率高,降雨量也高於其他地區(任立渝,2001a),而短時間內降下豪大雨,會造成山 洪爆發(柳中明、陳嘉琪,1999),引起土石流;挾帶過多砂石的水累積在水庫,影響飲用水品質 或導致水太過混濁而必須停水;一般地區排水系統無法負荷,低窪地區淹水,積水不退又引發衛 生問題;河流溪水高漲,河堤毀壞,附近地區淹水;豪雨帶來的損失以土石流和農業損失最為驚 人(俞川心,2001;黃朝恩,2000a)。

海水倒灌

陸地上河流水勢大增,排水系統無法負荷,流至出海口處又可能受阻絕,無法順利將水排出,若 加上漲潮時刻,海平面升高,就會引起海水倒灌致堤防毀壞,近海地區淹水情況更形嚴重,若淹 水情況無法改善,將引發用水清潔、環境衛生等問題。

間接影響

漁塭養殖業、農田、畜牧業等的生產會受到上述各種災害的影響,減少產量或破壞產品品質;而 一般住家、學校、商店則會因颱風造成日常生活停擺和額外的損失,對整個社會而言可說是資源 的浪費。

資料來源:整理自王時鼎(2003)、任立渝(2001a、2001b)、俞川心(2001)、柳中明與陳嘉琪

(1999)、陳正改(2000)、黃朝恩(1991、2000a)、楊敦熙(2002)、劉昭民(1996)。

從颱風造成的影響中可以發現,因為颱風帶來的豪雨,會引發山區的土石流 災情(Tarbuck & Lutgens, 2003);土石流形成的原因相當多,一來台灣的山勢較 陡峻,二來是對山林長期的濫墾濫伐(丘樹華,2003;陳宏宇,1998),如果再 加上長時間的大雨,或因地震造成的土石鬆軟,就會引發土石流。圖 4 為 2004 年 6 月 28 日敏督莉颱風後,由松鶴一溪、松鶴二溪圍繞的松鶴部落,慘遭土石 流夾擊,近溪處被淹沒,僅學校和部分民房倖存的空照圖;而圖 5 則是同年 8 月 23 日,松鶴部落遭受艾利颱風侵襲,並再次被嚴重的土石流所威脅,連博愛 國小的操場也完全被土石流覆蓋。

圖 4 敏督莉颱風後的松鶴部落

(圖圈處為博愛國小)

資料來源:摘自歐晉德(2005)。專題演講簡報:災害防救與永續 發展的省思。在國立臺東大學主辦,94 年度防災科技 教育人才培育先導型計畫成果研討會,臺東市。

圖 5 艾利颱風後的松鶴部落一角

(圖圈處為博愛國小操場)

資料來源:摘自歐晉德(2005)。

土石流發生地點可從地質研究中看出端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曾 委託學者調查台灣地區土石流潛勢高危險區域分布,但在近年屢有重大天然災害 的情況下,土石流潛勢區域有必要進行持續追蹤與重新調查;目前在 2002 年 3 月全國第二次調查中,台灣地區共有 1420 條土石流潛勢溪流(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水土保持局,2006b),花蓮和台東地區各有 160 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 持局,2006a),這意味著一旦發生連續大雨,這些土石流潛勢溪流附近的區域就

可能面臨土石崩塌、竄流的威脅,尤有甚者,颱風季時颱風頻繁造訪,都會使得 土石流氾濫區域未及復原就接連遭受更大的破壞(吳正雄,1998;Elsom, 2000)。

三、颱風、洪水、地震、土石流

在許多因素的促成下,土石流成為一個不容小覷的天然災害,尤其是合併其 他天然災害的症候群,更使得土石流的預防日形重要(陳宏宇,1999);桃芝颱 風的襲台證實了多種天然災害後遺症合併所爆發的可怕土石流災情:2001 年桃 芝颱風挾帶的豪雨,加上南投地區因為 921 大地震後,地底土石已經震鬆,卻又 還未回復到地質平衡的狀態,兩因素的相乘效果下,引發中部地區嚴重的土石流 災情(王時鼎,2003;王筱雯、朱芝緯、林秀梅、劉正湖、劉雲漢、鄒恬慈,2000;

林俊全,2000;俞錚皞、劉桓吉、紀宗吉,2000)。

四、地震

A student’s guide to earth science(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 Inc., 2004)一 書對「earthquake(地震)」的定義是:「兩個相連板塊滑動造成能量釋放,所引 發的地殼搖動」。地球是由數個板塊所組成,板塊之間並非密合,也不是完全靜 止不動的,當板塊互相擠壓或是有錯開的情形時,交界的地方就有可能發生地 震,若此地震發生在海底,則海底地形因受到急遽的壓力變化,海水就會因地殼 猛然變動的能量影響,而引發海嘯,影響海上作業的船隻,同時若海嘯的力量非 常強大,則也會將影響力蔓延到陸地(周易,1995;黃朝恩,1991;Smith, 1996)。

由於地震到目前為止尚無法有效預測,再者台灣位於板塊運動非常活躍的歐 亞大陸板塊和菲律賓海板塊之上,因此地震災害對台灣的影響,名列天然災害第 一名實不為過(羅俊雄,1999)。台灣地震帶主要有三:西部地震帶、東部地震 帶和東北部地震帶(或稱橫斷地震帶)(王學研編著,1994);西部地震帶的地震 次數相較於東部而言雖然較少,但持續的餘震頻繁,加上震源深度淺也使得地震

帶來的災害更加嚴重(周易,1995);東部地震帶的特徵則是地震次數多,震源 較西部深;東北部地震帶則屬淺層震源活動帶(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2004)。

地震發生的主要原因常常是活動斷層出現錯動的現象(周易,1995;阿部勝 征、馬國鳳,2000;俞川心,2001;蕭謙麗、林明聖,2000),而斷層活動引起 的地震更是造成傷亡慘重的元兇之一,因此活動斷層上最好不要有建築物、橋

地震發生的主要原因常常是活動斷層出現錯動的現象(周易,1995;阿部勝 征、馬國鳳,2000;俞川心,2001;蕭謙麗、林明聖,2000),而斷層活動引起 的地震更是造成傷亡慘重的元兇之一,因此活動斷層上最好不要有建築物、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