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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災害與防災

壹、災害的特質

天然災害的發生若是足以影響任何人的日常生活次序,就有可能造成人員傷 亡或是財產損失,也因為台灣是地震、颱風頻繁的地區,因此,天然災害是我們 不得不嚴加防範的生存天敵;天然災害所具備的特質包含:發生機率低、不確定 性、突發性、具威脅性、多重因素、連續影響、影響全面性、時間有限性、兩難 的困境、壓迫性和報導價值等特徵,這些特徵讓人們更需要記取過去災害損失的 教訓,並及早在未來的損失未發生前,擬定好各項因應措施,甚至進行估計可承 受損失的危險度高低,劃定受損的最大影響範圍,讓天然災害再度發生時,能將 生命與財產的損失降到最低;表 3 即詳細說明災害的各種特質。

表 3 災害的特質一覽表

9. 兩難的困境 兩難的困境指的是決策的困難點。天然災害發生後,任何應變措施都是步步關鍵,所謂「黃金 七十二小時」指的是救人最關鍵的時間範圍,但是超過七十二小時,仍有人生還的機率並非是 零,那麼掌握救災工具與指揮決策的人,如何調適「繼續努力」或「找下一個目標」的兩難情 境就顯得更加艱辛,而這也正是隨著災害一定會顯現的特質。

10. 壓迫性 災害的壓迫性來自於事件突發性、時間的有限和兩難的困境,不管是對誰而言,壓迫性都是存 在的;對政府或救難單位而言,把握時間和正確決策是壓力的根源;對受災民眾而言則是未獲 救家人的生死與否和財產的損失;社會上的其他民眾即使未受災,也會擔心災情是否蔓延。

11. 報導價值 現代人離不開媒體的全天候放送,尤其是災害具有高度報導價值,一旦有災害發生可能,各種 媒體便會前仆後繼地挖掘出「真相」;但媒體的力量「水可載舟,亦可覆舟」,透過媒體,人民 能享有知道各種最新災情的權利,但是卻不能避免媒體為了炒作而造假,誤導大眾;甚至因為 錯誤訊息的傳達,引發民眾恐慌,造成更多社會問題。

資料來源:整理自王武章(2003)、丘昌泰(2000)、朱愛群(2002)、許龍君(1998)、黃坤錦(2001)、 詹中原(2004)、蕭新煌等(2005)。

貳、防災應變系統實施模式

一、防災系統階段理論探討

完整的防災應變系統應該包含幾個階段並無定論,從災難管理、危機管理和 校園安全維護的行政管理角度切入,可得知一個完整的防災系統階段分為:二階 段、三階段、四階段和五階段等不同理論分類方式;其中,詹中原(2003、2004)

是採用三個階段作為危機管理模型的基礎,包括:(1)危機爆發前(災前)的活 動、(2)危機爆發時(災中)的活動及設備、(3)危機解決後(災後)的活動;

而朱愛群在「危機管理」(2002)中則將危機管理分為四個時期:潛伏期、爆發 期、延續期(後遺症期)和解決期,藉由這四個時期再加以區分不同時期應進行 的管理措施,並且提及若以災難發生前後應進行的重點工作來看,則可分為預 警、回應、撤離和收容、善後救濟等四個階段;丘昌泰(2000)則說明災難管理 的 概 念 多 以 四 階 段 作 發 展 , 也 就 是 分 為 :( 1 ) 災 難 預 防 階 段 ( pre-disaster prevention)、(2)災難準備階段(pre-disaster preparedness)、(3)災難因應階段

(disaster response)、和(4)災難回復階段(post-disaster recovery)。

另外在國內現行法規中,防災範疇的最高指導原則-災害防救法,並無明確 指出防救災系統中究竟是分為幾個階段,但是依據其對「災害防救」的名詞定義,

及條文中所規範的執行、督導措施,可以歸納出災害防救法是以三個階段作為基

礎,包括:(1)災害之預防-第 22 條至第 26 條;(2)災害發生時之應變措施- 部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台軍字 0920146958)、行政院 災害防救委員會(http://www.ndppc.nat.gov.tw/)。

二、防災系統內容

如表 4 所示,完整的防災流程包含災害發生前一直到災害因素消失,所造成 之影響也完全平復後,這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沒有起點,更沒有終點;所以 長久以來,人類面對各種天然災害時,總是想盡辦法要突破這些災害發生的天 性,包括建立預警制度:趕在災害發生前提出警告、預作準備,或是藉由高科技 方式去控制、改變災害發生的影響(任立渝,2001b),但是這些都無法完全避免 災害的產生,也因此,防災制度的建立更形重要;以不同學者的研究和不同單位 防災工作的流程可以看出,防災基本上是圍繞在「災害發生」這個時間點上,然 後區分出「災害發生前」、「災害發生後」兩大階段,再針對這兩個階段作更進一 步的切割;目前應用於天然災害的防災應變系統多用四階段作區分,即包含「減 災、整備、應變、復原」四階段,並在各階段下分列共計有七項實施內容,說明 如下:

(一)減災階段

1. 評估:預測災害發生的可能性,推估災害發生週期、發生地點、影響 大小等,此階段的工作著重在對歷史災害事件的推演,以及對 當地物理條件的分析,例如土質研究;這個時期的投入並非與 災害發生的可能性成正比,因為天然災害的發生是許多自然界 本身的運作模式和人為干擾的因素促成,進行評估、預測不一 定等於真實發生的情境。

2. 減災:在評估有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後,對可能致災地區作大規模的防 治工程,例如河川整治工程,目的是在減低災害發生後,所可 能引起的連續影響,同時也藉著有系統的整治工作,對地區災 害做永續的防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此階段雖名為「減災」, 仍沒有任何一種方法能保證災害損失一定不發生。

(二)整備階段

3. 整備:災害發生的可能性提升到全民都必須投入準備的階段,例如颱 風季的到來;這個階段著重的是每個人的準備,也包括家庭裡 面的儲備物資和學校的防災教育等(黃明豐,2002);更深一層 探究,整備的時間其實並不僅於此,尤其是防災教育的推廣,

是一連串、不間斷的長期培養,無論對象為何,都需要接受防 災概念的灌輸並且熟悉災害防救的程序,這是一個防災的準備 策略,因為沒有人能料想到,災害發生的當時,自己會處於什 麼樣的危機,所以投入整備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三)應變階段

4. 應變:應變是指在災害發生當時乃至於整個災害告一段落時可以採行 的措施,目的有二:(1)搶救受災人員和緊急撤離-必須在救 災人員自身也處於安全的情境下進行;(2)減少災情的擴大-

建立緩衝區,讓受災區域控制在一定範圍內。應變階段可以進 行的步驟和決策是在災害發生前就可以預先模擬的,也可以藉 由大規模演練來熟悉各種情境的發生與應變的最佳示範。

(四)復原階段

5. 復原:是指當災害告一段落,而受災地區要回到正常生活秩序的前半 段過程,這個階段主要是排除任何影響正常生活的災害損失,

例如災區的環境衛生和傳染病的控制,還有民生問題的解決。

6. 重建:是復原的後半段時期,當災害損失已經獲得控制,政府也配合 重建工程擬定好各種優惠、補助措施之後,所進行的大規模重 建工程就是這個階段的重要目的;基於重建是由零開始,經歷 過大破壞之後的重建就要特別考量應運而生的各種防震、消防

法令規章,並且配合這些為減低災害損失所制定的各種標準去 進行重建工程。另外一種重建工程則是指心靈的重建工程,包 括經歷大災難後失去家人、失去一切財產的災民,還有造成身 體殘障以及協助處理救災的所有工作人員的心理創傷輔導,這 種心靈重建工程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卻比任何實體的新建設 都來得更重要也更困難。

7. 回饋:回饋是最重要的防災工作項目,因為每一次的災難發生都會讓 社會付出非常大的成本,不管是經濟上的,還是心理上的,以 九二一大地震而言,至今已經走過六年多的歲月,實體的重建 工程還沒有結束,而所謂的重大災害創傷症候群想要在心靈上 獲得平復也非一朝一夕;而這個回饋機制就是提供給所有的人 反省和檢討的階段,除了既定法令規章的修正,尚需一個更完 整、更詳盡的防災規劃來支持,此外災後的救災工作並非盡善 盡美,也都需要在回饋時期提出意見、進行改善。

參、防災的形式

朱愛群(2002)的「危機管理」一書中指出,面對危機時,可以用兩個思考 方向去尋求化解危機的方法,一是減輕損失,一是轉移危機;依據這兩個概念延 伸出來的解決方法有六項:(1)災害迴避;(2)損失預防;(3)損失減輕;(4)

災害分散;(5)災害整合;(6)災害轉移。這些方法同樣可以應用在天然災害的 防救災工作上,只要依據不同防救災項目的屬性作最有效的方式推演,就能讓最 少的資源投入發揮最大的功能;這六種防災形式的進行概念和防救災的應用說明 如下:

一、災害迴避

要避免災害的發生,最簡單也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加速災害的爆發;例如:

順向坡地區禁止建設、禁止開採、禁止伐木;以及民眾在建築房屋或選購房屋時,

避免選擇活動斷層、較軟弱的地層、容易沙土液化等區域(周易,1995)這些「危 險地帶」;另外,在災害來時,直接遠離災害源,例如:易淹水低窪地區禁止耕 作、禁止搭建屋舍,以防洪水氾濫,造成人員或財產的損失;有颱風警報時,不 到海邊釣魚或出海捕魚等。

二、損失預防

對於可能發生的損失,預作防災準備,就是損失預防;例如:加強對房屋結 構的耐震設計,可以在地震發生時,維持屋內人員最起碼的安全空間;或是依據 法令規章向專業機構申請定期檢查消防避難設施,這一類措施的進行與災害並不

對於可能發生的損失,預作防災準備,就是損失預防;例如:加強對房屋結 構的耐震設計,可以在地震發生時,維持屋內人員最起碼的安全空間;或是依據 法令規章向專業機構申請定期檢查消防避難設施,這一類措施的進行與災害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