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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一、青少年

青少年期前期的年齡層約為十一至十四歲之間,故本研究中的研 究對象以青少年為對象,此處的青少年乃指國中生一~三年級學生,

年齡介於13-15 歲之間,至於 16-18 歲之高中生,則不在本研究範圍 之內。

二、後設認知

約為國小五年級之後的認知發展達形式運思期,較高的抽象能力 思考趨於成熟,後設認知能力較穩定(胡永崇,1995;吳青蓉、張景 媛,2003)。後設認知是指一個人對其內在的認知歷程產生覺察與調 整的能力,共包括兩種類型的活動,分別是「認知的自我評估知識」

(cognitive self-appraisal ) 與 「 認 知 的 自 我 管 理 」( cognitive self-management)。所謂的「認知的自我評估知識」乃是指陳述性知 識、程序性知識及條件性知識;而「思考的自我管理」則是計畫、監 控及調整的能力(Cross & Paris, 1988 ; Paris & Parecki, 1993 )。本研究 所提及之後設認知能力是針對 Paris 的自我計畫、自我調整、自我評 鑑等三個方面,加上 Brown 提及的監控,為自我計畫、自我監控、

自我調整、自我評鑑共四個方面,採用自編的後設認知量表作為評定

標準。分數高者,代表後設認知能力強,反之,若分數低者,代表後 設認知能力差。

(一)自我計畫

學習者對目的、資源、及自身能力作一評估後,了解教材裡 的學習重點及掌握學習目標,並且規畫出可行的學習策略包含策 略的安排及各種嘗試錯誤的形式及對各種結果的預測來幫助學 習(Jacobs & Paris, 1987;王子華、王國華、王麗龍、黃世傑,

2002;吳志峰,2003)。在本研究的操作型定義為:「後設認知量 表」的「自我計畫」得分越高,表示自我計畫能力越高;得分越 低,表示自我計畫能力越低。

(二)自我監控

在學習歷程,隨時注意各方面的狀況,發現自己不懂的概 念、學習困難的地方、流程的順暢,檢視學習對學習內容的瞭解。

簡言之即為找問題、檢視執行情形。學習過程中,我會自我發問 來發現自己不懂的地方(Brown,1987;王子華等人,2002;吳志 峰,2003)。在本研究的操作型定義為:「後設認知量表」的「自 我監控」得分越高,表示自我監控能力越高;得分越低,表示自 我監控能力越低。

(三)自我調整

不斷的監控認知的過程,依據自我計畫及監控的結果,透過 評估、計畫以隨時因應調適作修正。學習者能自己覺察自己學習 方式不對或沒有效率,或表現不佳時,聽取別人建議,或自己找 出更好的方式、策略來調整心態、策略、改善學習狀況與表現

(Jacobs & Paris, 1987;王子華等人,2002;吳志峰,2003)。簡 言之即策略修正。在本研究的操作型定義為:「後設認知量表」

的「自我調整」得分越高,表示自我調整能力越高;得分越低,

表示自我調整能力越低。

(四)自我評鑑

對自身能力及眼前情況的衡量能力,能了解自己的學習表現 及所要達成學習目標的學習狀況,確實知道執行效果(Jacobs &

Paris, 1987;王子華等人,2002;吳志峰,2003)。在本研究的 操作型定義為:「後設認知量表」的「自我評鑑」得分越高,表 示自我評鑑能力越高;得分越低,表示自我評鑑能力越低。

三、父母婚姻狀況

本研究將父母婚姻狀況區分為:父母結婚並共同居住、父母分居 父母離婚、父母之一方已過世、父母之一方已再婚、父母均再婚以及 其他七部分。

四、學業表現

學業表現意指在學校內的課業學習反應結果,亦即學業成就,包 含學習習慣、學習興趣、符合自己需求或他人期待、實際學業成績、

基本的課業技巧(連廷嘉,2004)。本研究所探討之學業表現,係以 連廷嘉(2004)之「學業表現量表」的得分表示。分數高者,代表是學 業表現優異;分數低者,代表學業表現低落。

五、學校人際關係

學校人際係指學校中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學校人際與學校依 附有關。學校依附乃青少年對學校的依賴與認同程度,取決於個人與 老師同儕與學校之間的感情連結(連廷嘉,2004)。本研究所探討之 學校人際,係以連廷嘉(2004)所編之「學校人際關係量表」的得分 表示之。學校人際特質分為正向與負向兩種,正向特質正向計分,負 向特質反向計分,分數高者,表示是正向的學校人際關係,也就是學 校的人際關係是和諧的;分數低者,表示是負向的學校人際關係,也 就是人際關係是孤離不和諧的。

六、地區別

本研究之母群,將全國依地理位置,分為北、中、南、東四區,

四區,所屬之縣市分配如下:

(一)北區:包括台北市、台北縣、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

市、宜蘭縣。

(二)中區:包括苗栗縣、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 縣。

(三)南區:包括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台南市、高雄市、高雄 縣、屏東縣、澎湖縣。

(四)東區:包括花蓮縣、台東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