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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喪我:自我的「生成」特質

第三章 具體之人: 《莊子》思想的自我觀與主體性

第一節 吾喪我:自我的「生成」特質

當南郭子綦說出「今者吾喪我」,不管是向旁人說明自己完成了喪我的動 作,還是陳述自己正處在一種喪我的狀態,「我」都做為一個客體而與說話的主 體相對,自我在這個敘述中遂呈現主客對立的二重結構。值得注意的是,這在 詮釋上往往和道家論人性的真偽概念相互融合,然後形成「真實主體/虛假客 體」的二重自我觀,如此一來,「吾喪我」既代表透過去除客體之我而成為主

100 德‧埃里希‧佛洛姆(Erich Fromm),劉宗為譯:《逃避自由》(新北市:木馬文化出版,2015 年),頁47。

101 德‧埃里希‧佛洛姆(Erich Fromm),劉宗為譯:《逃避自由》,頁47。另外,柏林也說:「自由 的概念直接源自於什麼東西構成自我、人格與人的觀念。對人的定義加以足夠的操控,自由 就會包含著操縱者所希望的任何意義。晚近的歷史已經使這一點變得太明顯了。這個問題不 僅僅是個學術問題。」這段話雖然流露警示意味,但也顯示自由和自我是兩個相互依存的概 念。見英‧以賽亞‧柏林(Isaiah Berlin)著,胡傳勝譯:《自由四論》,頁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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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同時也以「客體性」定義那個需要被喪掉的我,凡是能夠被視為認知對象 的就屬於虛假的自我屬性,不是真正的自我。陳靜分析「吾喪我」就說:

在莊子那裏,「我」……永遠處於物我、人我、彼此、彼是、是非的對待 性關係之中,相對於不同的對象,「我」又具體地展現為形態的和情態的 存在……「形態的我」展示了「人」作為「物」的存在狀態……所謂

「情態的我」,是指在社會的對象性關係中存在的「我」。……揭示著一 個「他人」的參照,從而展示了人作為社會性存在的一面。……「情態 的我」喪失了天真,「角色」抹上了人為也就是「偽」的色彩,只有擦掉

「偽」的色彩……本真的我才能呈現。……也就是「吾」。102

她認為真實自我不會糾纏於「物的關係」、「社會的關係」之中,103因為無論是 形態的或情態的我都可能在他者的對照中被視為客體。儘管陳靜並未把「吾」

推向道或某種普遍的精神,但這種主體論述同樣要求個人消除自己的相對性與 社會性,恐怕很難支持一種具體開展於世俗的主體自由。

另一方面,即便不採取「真/偽」結構,賓語之「我」仍舊承擔起「自我」

概念中與人相對的性質,104陳少明便從語用的角度指出:

「我」則相對於與非我關聯時的自稱 ……這是一種關於「我」的空間 界定方式。 ……「吾」不是以非吾為參照框架來確定的,因此,「吾」

作為我不是他我,而是自我。 ……自字是指主體不受外力干預……剔 除了自我中「我」的肉身化特徵與空間向度之後,剩下的「吾」……就 是心,即自我意識。……它不是空間的、向外的,而是時間的、內向 的。……因此,自我不是靜態的,它是在時間中成熟、演變的 。自我 的把握便不僅是通過你我、人我或物我這樣的空間界定,……而且更重 要的是,我的當下與我的過去的關聯。這一不可斷裂關聯,是自我感知 與認同的條件。105

102 陳靜:〈「吾喪我」──《莊子‧齊物論》解讀〉,《哲學研究》,2001 年第 5 期,頁 50-51。

103 陳靜:〈「吾喪我」──《莊子‧齊物論》解讀〉,頁 53。

104 洪嘉琳認為不應該依據「真/假」的平等結構來區分「吾/我」,因為我之所以可喪必然從屬於 吾。她也主張「我」意指相對性的自我,喪我之吾就是超越相對認知與價值的自我。詳見洪 嘉琳:〈論《莊子》之自我觀──以「吾喪我」為探討中心〉,《哲學與文化》第34 卷第 5 期

(2007 年 5 月),頁 158-168。

105 陳少明:〈「吾喪我」:一種古典的自我觀念〉,《哲學研究》第 8 期(2014 年),頁 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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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少明認為,「吾喪我」關乎認識自我的哲學問題,喪我是為了把自己從被他人 賦予的一個個獨立而交錯的印象中拯救出來,透過反思整合自我意識、建立連 續的存在感,換言之,「喪我之吾」是經由反思建構的同一主體。然而,這固然 合乎自我現象所要求的單一連續特徵,也比真我觀更留意自我認同的歷程性與 可塑性,但就「吾/我」關係而言,卻無法解釋當實踐者在「喪我」工夫中剔除

「肉身化特徵與空間向度」的「我」之後,時間向度的「吾」(自我意識)據以 存在並展開反思的基礎為何。106總之,在去除相對之我的立場上,這樣的主體 論述與真我觀所期望建立的,無非都是一種不具備可觀看性的(同時也拒絕被 觀看)、獨我式的主體,而這樣的主體性則如勞思光所明言的,指向自我的主宰 性:

自我之主體性與主宰性,與對象界相照而顯出……形軀與萬物皆歸入對 象界域中,而自我乃與此對象界域相對而峙。則對象界域中一切事象之 變遷,皆無關「自我」……107

主體正是據此「恢復其主體自由也」108,所以自由本非俗事,而主宰性就是唯 精神自由觀所論證的主體性,根據這兩段引述可以清楚地觀察到證立這種主體 性的基本公式。然而單就主體自由的可能性來說,免除他者強加於我的干預力 量、渴望自我統治,並據此成為一個「主體」難道有什麼問題嗎?與《莊子》

的思想脈絡切身相關的,在於這種「驅逐所有他我,以便獲得自我」的證立方 式,反而與「吾喪我」乃至〈齊物論〉所欲批判的自我觀有著一種類似的思 路,也即希望成為那個唯一有效力的觀看者與敘述者,109只不過精神自由基於 場域分裂的前提,理論上已消弭了那種潛在的傷害性,但這也意味著若要建立 具備現實意義的自由,就無法沿用這樣的主體論述。因此,根據「吾喪我」闡

106 文章提到:「從『吾』之立場言,心之動,既是主動,也是自取的。依『自』而非靠『他』(『誰』), 正是心動的特質,是意識具有反思能力的表現。『喪我』之『喪』,建立在這一機制之上」,見 陳少明:〈「吾喪我」:一種古典的自我觀念〉,頁48。作者意識到只從語法結構指出「吾」和

「我」的區別,尚且無法說明「吾」何以能夠做為主語展現「喪我」的能力,因此從自我的 時間向度和空間向度來界定「吾」、「我」的內涵。然而,這樣雖然凸顯出「吾」的反思能力 以及「喪我」的反思性質,卻反而會以「吾喪我」的結構割裂自我存在原先整合一體的時間 性與空間性。

107 勞思光:《中國哲學史》第一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 年),頁 194。

108 勞思光:《中國哲學史》第一卷,頁 194。

109 勞思光:《中國哲學史》第一卷,頁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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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莊子》的自我觀與主體論述,首先的工作是重新釐清那個需要被忘卻的

「我」,進而如果「吾」所喪的不是相對性的、能夠被視為對象的自我,其中能 夠建立的主體性又指向何種內容?

一、獨立、同一、主宰之「我」

「吾」既然向他者言說,便保證有一個延續的自我,也至少說明「喪我」的 功用不在取消個體性。那麼,什麼是《莊子》主張去除的「我」?消解「我」的 意義何在?《莊子》以「怒者其誰邪」收束天籟的話題之後,便接著轉入論證「怒 者」存在的虛妄,其言:

大知閑閑,小知閒閒;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其寐也魂交,其覺也形開,

與接為構,日以心鬭。縵者,窖者,密者。小恐惴惴,大恐縵縵。其發若 機栝,其司是非之謂也;其留如詛盟,其守勝之謂也;其殺如秋冬,以言 其日消也;其溺之所為之,不可使復之也;其厭也如緘,以言其老洫也;

近死之心,莫使復陽也。喜怒哀樂,慮嘆變慹,姚佚啟態;樂出虛,蒸成 菌。日夜相代乎前,而莫知其所萌。已乎已乎!旦暮得此,其所由以生乎!

非彼無我,非我無所取。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為使。若有真宰,而特不 得其眹。可行已信,而不見其形,有情而無形。110

這段引文指出,人可以依據日復一日的意識活動,明確感受到「自己」持續存在,

而要產出這些層出不窮的主觀覺知又有賴稱之為「我」的視域執取外物,個體於 是在主觀意識與「我」反覆強化的循環中,凝聚出強而有力的自我認知。不過,

《莊子》認為我們是否能夠藉由這種循環論證確立出真正的主體性,乃是值得懷 疑的,因為回溯「我」的構成基礎來說,那些認知情緒雖然有賴於心的感知能力,

但存在者事實上無法以「心」完全掌控持續湧現的意識現象,也無法真的透過反 思能力觸及意識湧出的幽黯源頭,故說:「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為使。若有真 宰,而特不得其眹」。

110 清‧郭慶藩編,王孝魚整理:《莊子集釋》,頁 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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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針對的可能是當時代普遍以心為主宰的觀點。111例如荀子〈天論〉

篇說:「心居中虛,以治五官,夫是之謂天君」、112《管子‧心術上》也說:「心 之在體,君之位也;九竅之有職,官之分也」113,又如孟子,雖然只以大、小體 區分「心之官」與「耳目之官」,但也主張「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

114肯定心的主導地位。〈齊物論〉的「真君」、「真宰」顯然採用同一套君臣隱喻,

也有學者將這兩個概念解釋為「真心」;115然而,關鍵或許不在於表面上相似的 構詞與取譬,而是《莊子》意圖使用它們作出什麼論述。《莊子》顯然清楚人之 所以要追問有無真宰、自我證立真君存在的根本原因,那是當個人面對遷流不息 的人生境遇,自然而然產生的疑問:自我的立足點為何?我如何如己所願地存在,

而非只是被驅遣的客體?如何在此洪流中體現我存在的價值感?諸子遭逢政治 結構鬆動劇變的社會,如何安頓生命實為時代課題,儒者期望以仁義充盈僵化崩 毀的禮樂制度,老子強調「守柔」、「復命」,無非都試圖在變動的外在環境中尋 得一個不變的立足之常,以為生命憑藉之所,《莊子》想必無法自外於時代的氛 圍,對於心為君宰的質疑,並不是為了徹底否認自我的主體性,而是認為生命無 法透過錯誤的主宰幻象獲得安頓。

《莊子》認為心為君宰的觀點是由「非彼無我,非我無所取」的循環,以及

「臣妾不能相治……其有真君存焉」的方式被間接認證出來的。就「真宰」而言,

「臣妾不能相治……其有真君存焉」的方式被間接認證出來的。就「真宰」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