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無待而遊」所衍生的詮釋問題

第二章 在世界之中:主體實踐的世俗脈絡

第一節 「無待而遊」所衍生的詮釋問題

第一節 「無待而遊」所衍生的詮釋問題

一、 隱匿「世俗」的場域性

「遊」被視為《莊子》的重要概念,而「逍遙遊」則總提《莊子》推崇的生 命理想,因此在其無端涯而漫衍的意義之流裡,如何實踐生命之遊便是始終存顯 的問題──何謂「遊」?如何才能使自身以「遊」的方式生存?作為一個幾乎由 寓言構成的思想文本,解《莊》者需要自行探索那些在觀點上留白甚多的敘述,

從中提煉、確定出某些主題,時至現代,「遊」則常常與「自由」相互等同,並 且基於「遊」的核心地位,《莊子》於是被視為一門思考如何使生命向自由轉化 的思想。29如此,「什麼是自由」、「存在者如何自由」的問題就基於這種概念轉譯,

而在解讀《莊子》文本的工作中取得相當的重要性,似乎無論從哪個論題切入,

詮釋者或多或少都能觸及《莊子》的自由論述。不過,值得關注的一點是,儘管

「自由」作為能指擁有相對多元的詮釋空間,當其成為《莊子》思想的主題,某

28 詳細說明請參考本文緒論之研究方法。

29 徐復觀指出,《莊子》思想肇端於現實人生的深刻觀察,政治、社會與生存上的身不由己促使 其將「自由」作為人生重要的實踐問題。請參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臺北市:

臺灣商務印書館,1969 年),頁 389。

20

種程度上卻在各個論題中表現出一種共同的詮釋傾向,也即遠離世俗、走入主體 內在的實踐路線,這種劉笑敢稱之為「內在感受式的」自由,30其內涵指向一種 超然自得、無拘無束的心靈境界、精神狀態。31

那麼,首先需要釐清的問題是:逍遙遊何以和內感式的自由畫上等號?一個 明顯且值得注意的線索就是「待」和「遊」在〈逍遙遊〉裡呈現的關係。對於詮 釋者來說,「列子御風」是相對直接、且能明確界定《莊子》之遊的文本線索,

〈逍遙遊〉提到:

夫列子御風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後反。彼於致福者,未數數然也。

此雖免乎行,猶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遊無窮 者,彼且惡乎待哉!32

在「猶有所待」與「惡乎待哉」的對比之下,遊的內涵與條件被扼要地理解為「無 待」,個體唯有去除自身「所待」,才能以遊的方式行動。徐復觀早已注意到待與 遊的密切關聯,他以「外力的牽連」來解釋「待」的意義:

莊子認為人生之所以受壓迫,不自由,乃由於自己不能支配自己,而須受 外力的牽連。……這種牽連,在莊子稱之為「待」。 ……要達到精神的自 由解放,一方面要自己決定自己;同時要自己不與外物相對立,以得到澈 底地和諧。自己決定自己莊子稱之為「自然」、「自己」、「自取」,或稱之 為「獨」。……莊子之所謂「獨」,是無對待的絕對自由的精神境界…… 33 徐復觀認為,《莊子》用「待」概括人生不得自由的狀態與原因,自由的實踐取 決於個體能不能脫身於牽連之外。在他的理解下,「待──遊」在理路上構成互 斥關係,只要主體不能解除與物相待的存在狀態,就無法圓滿實踐自身的「逍遙 遊」。然而,問題是縱使「去除不自由的因素,主體便得自由」從邏輯上看來十 分合理,一旦觸及實踐面,卻勢必面臨來自「存在者」的挑戰,畢竟正是人的存 在使得「牽連」持續發生,換言之,「待」除了用以描述主體被限制的經驗,表 達否定之意以外,其實也同時肯定了一個「存在著的」、「不斷生發經驗的」個體。

30 劉笑敢:〈兩種逍遙與兩種自由〉,《哲學與文化》第 33 卷第 7 期(2006 年 7 月),頁 29-42。

31 徐復觀進一步定義:「得到自由解放的精神狀態,莊子稱之為「遊」,亦即開宗明義的『逍遙 遊』。」也就是說,「遊」一方面被理解為「自由」,一方面被界定為主體的精神狀態,因此如 果從《莊子》之「遊」提煉出對自由的理解,則自由所關涉的便是一種主體內在狀態的轉變。

32 清‧郭慶藩編,王孝魚整理:《莊子集釋》,頁 17。

33 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頁 389-391。

21

從這個層面來說,「無待」將因為抗拒存在現象而不可能被真正實踐,徐復觀顯 然意識到這個困境,故而進一步說明:

但在現實生活中,無一不互相對立,互相牽連,互相困擾,這如何能

「獨」?……忘己忘物,乃能從形器界各種牽連中超脫上去而無所待,而 能見獨。34

他自問現實生活本來就由各種對立與牽連組成,如何能獨、能無待?這個提問是 需要留意的,因為它透露「待」不得不遷移其意義範圍的理由。隨著引文看來,

「待」一開始所總括的是物我在現實生活中的「具體牽連」,隨後則轉換為個人 對於外物的「主觀認知」,也就是所謂形器界的「存在相與分別相」,基於這種概 念暨實踐範圍的遷移,35「無待」所對治的對象便已不再涉及現實生活的各種物 我關係,而指向個人與其自身的認識活動。就詮釋效果而言,進一步調整「待」

的指涉範圍能夠明確劃分出自由的實踐場域,一方面確保自由在「無待為遊」的 邏輯中具有實現的可能性,避開其與存在的經驗性質之間的矛盾,一方面也紓解 了「自我決定」與「同外物徹底和諧」這兩個目標內在隱含的衝突。

徐復觀無疑整合文本,為《莊子》揭顯出一種精神的、形上的自由觀,呼應 了「獨與天地精神往來而不敖倪萬物」的重要面向;不過,這也讓另一個值得思 索的問題浮上檯面:如果接受〈天下〉篇為《莊子》所做的註解,就必須進一步 考慮內感式的自由觀是否具備「不遣是非,以與世俗處」的面向,亦即:當個人 獲得上述這種精神自由,是否能在物我關係有所指引?若然,又指向什麼樣的物 我關係?根據前文的梳理,實存之物在無待的實踐過程中已經被主體心靈的「映 顯」所取代,「無待而遊」所成立的自由乃是個人在其精神領域的獨我修養,之 所以說「獨我」,是因為個人所面對的僅是內在產物。誠然,無待的自由觀也談 物我關係,當個人憑藉工夫修養達到逍遙境界,便能與萬物「為一」,在主體的 觀照下體會到物我乃是和諧不分的整體;但是,這種物我關係只是理想主體的個 人體驗,僅僅存在於具備形上視域的心靈世界,而無法成立於世俗──從場域性 質來說,比起物的殊異性,對物做出整體式的把握乃是更為優先的,物我關係遂 呈現出穩定、普遍而抽象的性質。然而,當物我是以世俗作為關係的場域,則物

34 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頁 391。

35 另可參吳怡:《逍遙的莊子》(臺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頁 129-131。

22

我關係也當體現這個界域本身所具備的特質,也即存在現象的變動、殊異性以及 相對性。換言之,這牽涉到詮釋者如何理解「世俗」的意義。

上述的自由觀傾向把「世俗」視為對象,故而「以與世俗處」的實踐內容就 指向個人用形上高度認識萬物的真實面貌,「與之處」所代表的關係性意味著一 種不待人為加手的、等待被重新發現的有機結構。但是從文本可知,「世俗」在

《莊子》的脈絡裡顯然不只是被形上力量所保存的從屬對象,反而時時展現其容 納與規範事物的力量。《莊子》以「人間世」相當具體地描述這個運作著力量的 場域乃是由無數他者所構成的,在這個意義上,「以與世俗處」所帶出的問題比

「不敖倪於萬物」更進一步指向:當個體「置身」其中,要以何種方式參與、回 應這個交織各種力量的既存結構,從而與物「建立」起某種關係。這個問題是當 我們站在內感式自由觀的基礎上,需要進一步重新為《莊子》的自由思想提顯出 來的。

二、 即自由即異化:二元分裂的主體圖式

前文以〈天下〉篇的評論為標準,檢視「無待而遊」所推出的自由觀是否滿 足《莊子》思想承認人間世的面向,接下來則要進一步討論以精神超越為內涵的 自由觀,由於弱化世俗的場域性而在主體設定上產生的疑慮。劉笑敢闡述《莊子》

的自由觀時,回應了兩個重要的問題:什麼是實踐自由的主體?以及自由可以在 何處被實現?他對後者大致與徐復觀抱持相同的立場,以下先看到他的觀點:

逍遙遊的主體是自己的心。心在哪裡遊呢?莊子說要「遊乎無人之野」(〈山 木〉)、「無何有之鄉」(〈逍遙遊〉),又說要「遊乎四海之外」(〈逍遙遊〉)、

「遊乎塵垢之外」(〈齊物論〉)。這一類世界既不是現實世界,也不是海外 仙境或伊甸樂園,莊子所遊之處僅僅是個人的精神世界,思想在頭腦中飛 翔,「逍遙遊」是純精神的享受,是沒有任何現實內容的玄想式的自由。36 劉笑敢認為文本一再提及非關現實的場域,用意不在隱射真實存在的仙鄉樂園,

而是要象徵「個人的精神世界」,換言之,他並不認同逍遙遊與宗教常出現的解 脫模式相同。這種區別自然是必要的,不過若就「達成自由的形式」來說,這兩

36 劉笑敢:《莊子哲學及其演變(修訂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 年),頁 289。

23

者或許在本質上沒有太大不同,它們或隱或顯地共同潛藏著一種「自由乃在彼岸」

的思路,也即認為現實世界的苦難是可以透過「不在此地」而實現的,因為我們 所渴望的東西,例如真實的自己、本真的生活等等本來就不在此地,而是存在於 即將前往的地方,在那個地方個人可以免於被現實世界束縛的痛苦,回到自己。

故而,「個人的精神世界」在某種程度上顯露出如同海外仙鄉一般的他域性,同 樣具有排他、阻隔的意象。37內在心靈正是透過遠離現實世界而得以被劃為自由 的領地。

進一步需要考慮的問題在於:回到《莊子》的思想脈絡來說,當心靈在詮釋 中獲得一種他域性,將會導引出什麼結論?首先,如同前述,較為明顯的疑慮就 是可能削弱〈人間世〉在整體文本中的地位,因為假設自由可以被轉譯為逍遙遊,

進一步需要考慮的問題在於:回到《莊子》的思想脈絡來說,當心靈在詮釋 中獲得一種他域性,將會導引出什麼結論?首先,如同前述,較為明顯的疑慮就 是可能削弱〈人間世〉在整體文本中的地位,因為假設自由可以被轉譯為逍遙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