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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臺灣原住民知識的形成

第一節 命名與分類

清朝統治臺灣之初,統稱臺灣原住民族群為「番」;此一稱呼,是延續明朝 時期對臺灣既有稱呼與印象而來。2 而「番」的意涵,是中國用來指稱對邊境 少數民族或外國的稱呼,就像「夷」、「蠻」等字彙一樣。

01 關於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對臺灣原住民展開的調查與形成的「蕃情」知識的討論,請參考:

陳偉智,〈殖民主義、 「蕃情」知識與人類學──日治初期台灣原住民研究的展開(1895-1900)〉(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8)。

02 在明代,概稱臺灣北部地區的雞籠山,與北港、東番等名,皆為臺灣全島的泛稱。見《明 史》〈外國傳〉「雞籠山」一條詞語。另外在陳第的〈東番記〉中,也稱呼臺灣原住民族群為

「夷」,也稱呼臺灣為「東番」:「東番夷人不知所自始」見陳第,〈東番記〉,收入沈有容,

《閩海贈言》(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文叢第 56 種,1959),頁 26。

當時臺灣全境並不在清廷的管轄範圍之下,3 清廷為了統治與管理上的便

地理區位或有無被清廷統轄作為命名與分類的依據。

而相較居處於平原地帶的「土番」,也有分布於山外的「野番」。此在郁永 河在康熙 36 年(1697),因採硫磺而來到臺灣而完成的遊記《裨海紀遊》中,

亦可得到驗證:

番有土番、野番之別:野番在深山中,疊嶂如屏,連峰插漢,深林密箐,

仰不見天,棘刺籐蘿,舉足觸礙,蓋自洪荒以來,斧斤所未入,野番生其 中,巢居穴處,血飲毛茹者,種類實繁,其升高陟巔越箐度莽之捷,可以 追驚猿,逐駭獸,平地諸番恆畏之,無敢入其境者。10

行文至此,可以明顯發現,官員與時人眼中的臺灣原住族群有「野番」與

「土番」之分:「土番」係指清朝統轄下餉納的原住民;而不在清朝統治之下 者,則被稱為「野番」或「化外野番」。對於清帝國來說,「野番」是他們接觸 甚少,所不熟悉、陌生的群體,因此對於「化外野番」的敘述,亦是充滿想像 與誇大。《臺灣府志》的敘述,可見一斑:

山外係化外野番巢穴,番獰路險,人煙罕到,亦不知山在何處,與山之高 大幾何也。至如仙人之山,云有絳衣、黑衣仙子,時常下遊,石蹬、碁盤 儼然在焉,則別一洞天世界也。11

清帝國初領有臺灣之時,由於神仙志怪印象的移嫁以及統治上的陌生感,

乃多側重於原住民生活景況的描述,也對其野蠻未開化的一面深感驚奇與懼 怕。12 而自康熙 30 年代後,清朝對於未受統治的原住民已漸漸不用「野番」

或「化外野番」一詞,此時對臺灣原住族群的人群分類與命名,漸漸已有固定 的指涉與用法,13 開始出現了「生番」、「歸化生番」與「生番歸化」,還有

「熟番」等詞彙。此種人群分類與命名之語彙字詞上的轉變,應當與清廷官員 在臺統治日久,與對臺灣原住族群的認識加深,甚至是與康熙末年至雍正初年 興起的生番歸化政策有關。

而生番歸化風潮的興起,應源於康熙末年朱一貴事件的爆發,使清廷對漢 人的疑懼加深,轉而致力攏絡熟番以為控制漢人的憑藉,因而大力推展「熟番 教化」與「生番歸化」的文化政策,並希望藉此彰顯帝國文化的兼容並蓄與偉

10 郁永河,《裨海紀遊》,頁 32。

11 蔣毓英,《臺灣府志》(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1985),頁 26。

12 莊勝全,《萬文遙寄海一方:清帝國對臺灣的書寫與認識》(新北市:稻鄉出版社,2013),

頁 311。

13 溫振華,《臺灣原住民史‧政策篇(二):清治時期》(南投:臺灣文獻館,2007),頁 10。

大之處。14 在覺羅滿保的〈題報生番歸化疏〉中,亦提及:

自入版圖以來,所有鳳山縣之熟番力力等十二社、諸羅縣之熟番蕭壠等三 十四社數十餘年仰邀盛澤,俱各民安物阜,俗易風移。其於南、北兩路生 番,自古闢處山谷,生教未通;近見內附熟番,賦薄徭輕、飽食煖衣、優 游盛世,耕鑿自安,各社生番亦莫不歡欣鼓舞,願附編氓。……臣因海外 生番輸誠歸化,若非撫綏安置備極周詳,無以仰副皇上德洋恩溥,遠至邇 安之意。…15

該奏疏紀錄了臺灣生番第一次大歸模歸化現象,而自康熙末年一度風起的 生番歸化可視為文化主義理想的具體實現。16

而在清初最早由蔣毓英所編寫的《臺灣府志》中,提及各種對番人的命 名,曾出現「熟番」一詞:

在山以西者為外番、在山以東者為內番;外番者南北兩路之熟番也。……

番民性雖剛狠、喜酒,易爭殺;然無所知識,無意外之想。故臺灣之難,

不難於治土番,而難於治奸民……。17

據此,則 1680 年代以來,官員對臺灣的原住居民,除了土番、野番之分外,另 有「外番」、「內番」之稱。18

只是,「熟番」一詞似乎直到康熙末年才較普遍被使用,19 因為要到了康 熙 55 年(1716)左右,諸羅縣知縣周鍾瑄寫作《諸羅縣志》時:「內附輸餉者 曰熟番,未服教化者曰生番或曰野番」,20 才又再度出現「熟番」一詞並漸漸 廣為流傳與使用。而「熟番」直到康熙末年才比較為人所使用的緣故,應與清 廷的邊疆治理發展,以及漢人移民漸多,與生、熟番的互動增多,對熟番的了 解越多有關。

此種區分「生」與「熟」的概念,應源自於傳統中國對四夷的一種分類方 式,像是宋代稱呼與漢人較為接近的韃靼為「熟韃靼」,較遠者為「生韃靼」; 唐代也將西番(即是吐番)分為熟番與生番。另外,清代亦將西南邊區一帶的

14 莊勝全,《萬文遙寄海一方:清帝國對臺灣的書寫與認識》,頁 311-312。

15 覺羅滿保,〈題報生番歸化疏〉,收錄於周鍾瑄主修、陳夢林纂修,《諸羅縣志》(臺北:臺灣 銀行經濟研究室,文叢第 55 種,1958),頁 251-252。

16 柯志明,《番頭家:清代臺灣族群政治與熟番地權》,頁 39。

17 蔣毓英,《臺灣府志》,頁 10-11。

18 洪麗完,《熟番社會網絡與集體意識:臺灣中部平埔族群歷史變遷(1700-1900)》(臺北:聯 經,2009),頁 44。

19 洪麗完,《熟番社會網絡與集體意識:臺灣中部平埔族群歷史變遷(1700-1900)》,頁 47。

20 周鍾瑄,《諸羅縣志》,頁 154-155。

少數民族,如苗人、猺人與黎人等族群,分為生苗、熟苗,或是生猺、熟猺, 人的區別,詳見:歐立德(Mark C. Elliott), The Manchu Way: The Eight Banners and Ethnic

生活方式即是文化的具體表現。由此可知:當時鑑別生番與熟番的方式之 一,可以以「文化」為判斷,以此作為族群分類的基準。但更重要的是,有無 服勞役、納餉、薙髮與編番戶等饒富政治意涵準則。在政治意涵上,所謂

「生、熟」的區辨與統治的範疇,特別是與餉稅的概念有關。以上的人群分類 方式,至遲 1740 年代以來,已見於當代方志、遊記的記載中。29

然而,在清廷區分臺灣原住民為「熟番」與「生番」之外,尚有「化番」、

「歸化生番」等此種語彙充滿曖昧,定義模糊不明的存在。「化番」即是所謂的

「歸化生番」,對於「化番」的理解,在曾任職北路理番同知的鄧傳安眼中看 來,他是這樣說的:「所謂歸化,特輸餉耳;而不薙髮、不衣冠,依然狉狉榛 榛,閒或掩殺熟番而有司不能治,為之太息!」因此「歸化生番」,仍屬生番的 範疇,「界內番或在平地、或在近山,皆熟番也;界外番或歸化、或未歸化,皆 生番也。」30 但嚴格來說,就與清廷的統治關係,特別是在餉稅關係上,「歸 化生番」和「生番」還是有所區別。

時序推演至十八世紀中葉之後,時值清朝的乾隆時期(1736-1795),臺灣 的拓墾活動變得非常劇烈。土地與生存資源的爭奪,不但使得漢、番之間衝突 增加,甚至是造成部分熟番離開其原居地,另闢家園,因其流離失所與離開原 番籍而成為「流番」,31 多集中於噶瑪蘭與埔里等新入帝國版圖處開墾。另 外,由於部分生番有「出草」的習俗,且生番多性情兇悍,常因與漢人的交易 爭執或是挾怨報復,而有伏林匿草獵殺人頭之舉,且往往抓不到兇手,因而被 清廷視為「兇番」,造成臺灣漢人移民的恐慌與臺灣治安上的死角。以下是史密 在〈籌辦番地議〉中對「兇番」的描述與定義:32

卑轄內山南北中三港,南港社多性柔,從不多事;北港社少性悍,常有殺 人;中港界乎其間,近南者似南、近北者似北。是以中、北二港數十社,

其名為兇番者,止有中港之卓社、干達萬社、北港之致霧社、平來萬,沙 里興社,計共五社,並無大患。所謂兇者,或因交易相爭、或因挾仇伺 殺,極其伎倆,伏林匿草,潛殺一、二行人,隨即逃走。所謂兇者,或因

Ident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Stanford, Calif.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一書的討論。

29 洪麗完,《熟番社會網絡與集體意識:臺灣中部平埔族群歷史變遷(1700-1900)》,頁 49。

30 鄧傳安,〈臺灣番社紀略〉,收錄於《蠡測彙鈔》,頁 1。

31 所謂的「流番」,按照《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所載:「蘭地生番只有三十六社,自三籍民人 進墾之後,有彰化之阿里史、阿束、岸裏、東螺、馬賽等社熟番先後流入羅東沿山一帶開 墾,謂之流番」。見: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臺北:臺灣銀行經 濟研究室,文叢第 152 種,1963),頁 928。

32 史密,〈籌辦番地議〉,收錄於丁日健編著,《治臺必告錄》(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文 叢第 17 種,1959),頁 258。

交易相爭、或因挾仇伺殺,極其伎倆,伏林匿草,潛殺一、二行人,隨即 逃走。往年全山歲常百餘起,官因處分不報。

而且當時的漢人社會也是民變不斷,其中影響最鉅大的民變,便屬乾隆 51 年(1786)的林爽文之變,對於當時整個社會產生很大的衝擊。在平定林爽文 之亂以後,清朝設立了「番屯」的制度,以期利用臺灣的原住民來控制漢人移 民的動亂。清朝利用「民」與「番」之間的磨擦,以「番」治「民」,多次利用

「番」兵敉平民變。

因此,自十八世紀下半葉的志書中,常可見到「官番」、「屯番」、「兇番」、

「流番」等字詞,這些字詞的出現,其背後是以「政治上的歸順與否」作為其 分類的基準。簡單的來說:「官番」與「屯番」是從政府立場出發,協助官方政 策者;而「兇番」與「流番」,在官方眼中看來是不友善與潛藏的叛亂者。

「流番」等字詞,這些字詞的出現,其背後是以「政治上的歸順與否」作為其 分類的基準。簡單的來說:「官番」與「屯番」是從政府立場出發,協助官方政 策者;而「兇番」與「流番」,在官方眼中看來是不友善與潛藏的叛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