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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基本情緒、處境與「我們是誰?」

第三章 「我們是誰?」

第二節 哲學、基本情緒、處境與「我們是誰?」

延續著教授就職演說的基調,海德格在 1929 至 30 年間於弗萊堡大學開授了 一門名為〈形上學的基礎概念〉(Die Grundbegriffe der Metaphysik)的課程。27在 課程記錄的篇頭,海德格便開宗明義的表示,他在這門課所要探討的是形上學,

而形上學正是哲學中最重要的部分(1995: 1)。在此筆者便不再逐步跟隨海德格的 解說與詮釋,而是直接指出,這份講稿在什麼方面有助於我們理解在海氏這段期 間的思路,也就是哲學、形上學與作為此有之我們的必然關連。

如同海氏曾經在講稿裡處理過的形上學問題,哲學-形上學並非一個手前的學 問或科目,而始終是此有的「基本發生」。在〈形上學的基礎概念〉裡,他更強調 哲學即是所謂「進行哲思」(philosophizing, Philosophieren)(1995: 4)。此有的基 本發生源自《存有與時間》中所揭示的,即是此有的「在之中」或「此之在」所 具有的開顯意義。在〈形上學是什麼?〉裡,海德格所借重的開顯結構乃是此有 的心境,在心境之中他所把握的則是某種「基本情緒」(fundamental attunement, Grundstimmung)。先前海德格所談論的基本情緒是「(深沈的)無聊」、「憂懼」,

他認為這兩種情緒(特別是後者)適足以讓此有開顯出自身與存有者的關係,並 由此談論科學、形上學與哲學。但是在 1929-30 的課程講稿中談論之基本情緒所扮 演的角色卻有所不同。首先海德格認為,如果哲學的確是一種基本發生、一種「進 行哲思」,那麼當我們討論哲學(形上學),我們反而背離了哲學的此一原初意義。

因為每當我們提出一個對哲學的問題時,我們卻將哲學視為一個對象了。我們談 論著(about/of)哲學,與哲學打交道(deal with),但是卻沒有從哲學本身出發(from

out of)

,在哲學內部(within)採取行動,因此我們就不是在哲學作為我們此有的

此之在的角度上思考哲學問題(Heidegger, 1995: 57)。對此海德格所提出的出路則

27 課程內容之後成為全集第二十九與三十卷:《形上學的基礎概念:世界、有限性與孤獨》。

是:喚醒一種基本情緒。此處的基本情緒一樣不脫《存有與時間》的視野,即此 有的存有結構,但是海德格所強調的又不若〈形上學是什麼?〉中那種開顯存有 者的力量,而是側重情緒作為一種屬於此有的存有結構的角度來看。《存有與時間》

第 三 十 九 節 中 已 經 說 明 , 心 境 、 理 解 與 詮 釋 共 同 屬 於 此 有 的 在 世 存 有 結 構

(Heidegger, 1962: 225-228)。三者的位階是同等原初的。因此當我們理解與進行 詮釋時,必然也是在某種具有開顯意義的心境之下理解與詮釋。所以若要瞭解哲

或是指那屬於這所大學、共同涉及我們的精神教育過程的『我們』?而這個 精神的歷史-僅僅是一個德國的事件,或是西方且確實是歐洲的歷史?或是 我們應當將我們所立足的範圍畫的更廣?在此談論的是『我們』,但是在何種 處境之下的『我們』?而又應如何界定與限定這個處境(Heidegger, 1995: 69)?

海德格整理出當時學術與文化圈裡盛行的四種對當代處境(contemporary situation)所做的詮釋,分別是以史賓格勒(Oswald Spengler)為代表的西方精神 衰落說、Ludwig Klages 所倡言,卻是首先來自於尼采的那種以生命對抗精神的詮 釋、謝勒(Max Scheler)在精神與生命間追求平衡的觀點、以及 Leopold Ziegler 所認為的,精神與生命相互對立最終將遭揚棄(sublation)而達至另一個新時代的 說法(1995: 70-71)。但是海德格卻對這四類的詮釋不予苟同。他認為這些主張及 其 詮 釋 方 向 , 至 多 只 能 作 為 一 種 「 文 化 哲 學 」( philosophy of culture, Kulturphilosophie)。文化哲學所做的僅僅在於對於現狀,對於其「設定」(setting, Stelle)做出分析、「診斷」、「預斷」(diagnosis, prognosis; Diagnose, Prognose)。在 文化哲學之中只見人們對當代「文化」的陳述與評斷其價值,卻不見最關鍵的「我 們」。「我們自身完全被摒除在考慮之外」。更重要的是,文化哲學是否把握了作為 此有的我們的本質?文化哲學研究的是我們的文化,以符號等表意之符碼來界定 與研究文化的內涵。在這裡,此有,也就是人,被當作是被設置(setting-out, Dar-stellung)的對象。從而,人之作為此有、作為此之在的存有學意義完全被抹 去了。對海德格來說,人的本質必須從他的存有及其存在上來把握。人類學式的、

對象性的思考並沒有觸及核心的問題。核心問題在於:「在我們給予自己某個身分 且必須如此時,其背後的原因為何?我們自己是否變的無足輕重,因此需要某個 身分?為何我們再也無法為自己尋獲任何意義,換句話說,缺乏本質上的存有之 可能?」(Heidegger, 1995: 77)海德格認為,哲學是離不開此有的本質的,哲學總 是作為此有之存有的基本活動,因此正是此有之本質的一部分!要原初且本真地

研究哲學,必須從此有的存有結構,也就是心境中的基本情緒開始著手。而基本 情緒則與此有當下的處境有關。基督徒的處境不僅僅是遵守神的訓示謹行謹止,

同時也包含了在那種懸臨於未決之上的惶惶不定。正是在這種處境之下,基督徒 才獲得了他們之所以如是的基礎。處境決定了如何回答「我們是誰」的問題。而 這個「誰」又不僅止於單純的身分問題,不是找到一個身分然後將自己置入其中 的問題,而是如同《存有與時間》中曾經思考過的,此有是否回到了最屬己的問 題之處,是否能夠面對自己的存有而思及存有的意義,並且在歷史性延展之中決 定自己如何延續、如何存有的問題。基本情緒、處境、身分在此相互貫通,而哲 學的任務也從對此有的本質(人與存有的關係)進行追問,經由基本情緒與處境 的連結,搖身一變成為「我們是誰」的恆常思索。

因此綜合本節前後兩個段落的探究,我們或可以說:海德格在這段期間已經 逐步確立並且規定了哲學的本質與任務。首先,哲學的位階高倨於眾科學之上。

哲學是此有存有的展現,而諸科學是在此有之存有結構的開顯中確定其正當性

(legitimacy),以及它們對於區域的、個別的存有者進行研究的可能。因此哲學必 須扛起其屬於自己的責任,也就是思考最為原初的存有問題,並藉此領導科學的 發展。其次,對於哲學基本問題的思考,海德格從哲學的基礎特徵出發,途經基 本情緒、處境,最終意外的翻轉為一個獨樹一格的問題,也就是「我們是誰?」。 此一翻轉與隨之而來,其所賦予哲學的任務,可謂意義深遠。深遠之處並不僅僅 表現在海德格個人生涯的重大事件,也就是接下來他那曾經有所期待,卻又迅速 殞落,並且開啟後世論辯無窮的「政治行動」。同時,他也深具原創性地,從現象 學乃至存有學的角度,替哲學這門千古流傳的學問開啟了嶄新的面向。哲學不是 對事間萬物所進行的探究,不是對傳統真理的永恆追問,而是「超越」存有者整 體而往更為本源的現象,也就是存有本身所為的思索。而這個思索並非高高在上、

虛無縹緲的某種心靈的、智性的活動,而是由我們的事實性生命出發又返回自身

的不斷運動與開展。面對這般運動與開展,哲學所問的不是其他的存有者,而是 提問者本身,因為哲學的本源即是提出哲學問題的提問者。我們是誰?我們正在 面對自己的事實生命嗎?事實生命是永遠脫離不開它的世界的,自然也無可避免 地總是落入某種處境之中。這就是一己的命運,同時也是與我共同在此的此有之 整體的共同命運。我是在何種處境之下面對著自己的有所繼承,並且存在的、向 前的延續?作為民族的共同體一樣有其繼承與向前投射,因此「我們」就有在共 同地承擔這個命運的前提下,在歷史延展之中進行思索。「我們是誰?」絕非一個 單純的問題,而是攸關全體在此的民族「如何」延續下去的「存有問題」。並且,

在這個超出一己之事的「我們」之上,存有問題也成為眾人必須共同面對的「政 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