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商圈相關理論與研究
(一)商店街
商店街一詞主要來取自於日文當中的「shyotengai」音譯而來。商店街
(shopping street)也稱購物帶(shopping strips)、主街(main street)是指在都 市商區中,商業活動較為集中,氣氛較為熱鬧的商街,所形成的聚落(蕭雅帆,
2009)。對於商店街的定義,各家均有不同的說法,表 2-1-1 歸納了各研究者對 商店街的定義:
表 2-1-1 商店街定義彙整表
Ellis(1978) 都市街道中行經二排以商店交易為主要機能的建築間之路徑,
通常包含人行道、騎樓及車道,且建築與路徑緊接在一起。
翁俊雄(1990) 商店街經由不同商業機能的商店或商場,聚集在特定環境,提 供各式各樣的服務功能,滿足多元化的生活需求,進而產生新 的生活文化和社會經濟。
李孟熹(1993) 商業活動是經過有組織的集聚化,讓各個經營個體在某一街區 裡為了整體共同繁榮的目標,進行個體化的營運,以創造商機,
並帶動人潮。
邱明民(1994) 商店街是多數店鋪聚集在一起的商業聚集體,其主要以小規 模、零售業及服務業為主,有是偏向於同性質業種的聚集。
龔林昀(1995) 商店街是一種由多數的中小零售業(包括部分的服務業者)所 組成的商業性聚集體,集合於一特定地區,發揮因商業聚集所 產生吸引顧客的相乘效果。
羅榮鑫(1996) 提出商店街乃是許多店家因自然發展或規劃安排所形成的帶狀 商業街道且隨著時代的進步而產生朝立體發展的商業型態。
洪國爵(2003) 提出商店街乃是以中小零售業者為主,集中於某一特定區域而 形成商業聚集體,由於商家聚集之效,使該區域展現出更多元 的商業性、服務性以及娛樂性之功能,以滿足該區域消費者之 生活需求,並發展出該區域特有文化及特色。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合上述所言,商店街主體為中小零售業者,範圍則是集中於一特定區域,
特性為一商業聚集體。由於商家的聚集,使此區域吸引更多的消費者前來。
蔡大猷(1994)由於商業的型態隨著消費者的需求變化及應用技術的進步,
商店街的「街」已從狹義定義中的「條狀」店鋪聚集型態,轉變為區域的「塊 狀」、上下「立體」或「地下化」等樣貌,故以現在的商業發展型態來詮釋,商 店街的「街」所代表的意義是商店的「複數」、「多數」的意思,因此「商店街」
的規模也許是一般所謂的「商圈」,但大多是商圈內的核心地帶。中衛發展中心
(2001)亦提出同樣的觀點,認為國內的商店街是作為商業活動的核心地帶,
依其擴展至腹地之外部環境,所以將商店街併歸為商圈。因此,本研究將「商 店街」及「商圈」兩者統稱為「商圈」。
(二)商圈
商圈代表的是工業化人口向都市聚集後產生之零售店地理匯集的結果(魏 正元,1996)。商圈是屬於帄面化的商業交易空間,在當中的主角上有像是百 貨公司、電腦商品、街道空間及大學等,其相對配角搭配如:固定商家、流動 商家、活動、行銷等(劉曜華,2003)。由於國民所得提高及生活品質提升,
都市居民消費模式由過去「滿足民生基本需求」與「對商品價格的重視」轉為「講 求購物方亲性及感官上的滿足」。。在市場由消費者主導時代下,零售業的經營 型態隨此調整,單一商店無法滿足顧客多樣化需求,同時缺乏集客魅力,因此 商圈經營型態應運而生。而隨著第三級產業的發展,商圈的觀念逐漸受到重視。
有關於商圈的定義,主要分為兩大類(沈泰全、朱士英,2007):
(一)主觀定義:指商圈為消費者的來源地,即零售商店吸引客戶來店的距離 圈,主體為零售商店,以零售商店為圓心劃出的圓圈,這個圓圈代表該零售商 店的主要客群分布範圍,也就是該零售商點的覆蓋市場範圍。如圖 2-1-1。
(二)客觀定義:指商圈是許多商店的集合區,亦有人認為是商店街。也就是 說許多類型相同或不同的商店聚集,吸引消費者前往進行特定消費,它代表商 店群集所形成的吸引力。如圖 2-1-1。
Ghosh and Mclafferty
(1987)
Davies(1972) 是在一塊有許多消費者會前往的土地或地理區 域的商店或商店群。
魏正元(1995) 由小商店群所形成的商圈,可視為超商店(hyper store),此種商店不同於大商店的性質及構成,
對於顧客的吸引力也不同。
陳嘉民(1999) 商圈即變相的商業區域(business district)的定義 及消費者會前往購物地理區域裡的商店群。
根據上列的看法中,可以了解到不論是主觀定義或是客觀定義,商圈本身 必頇包含有地理空間、商店與消費者三種概念。而本研究中的「商圈」乃採用 商圈中的客觀定義,狹義的表示「商圈」為商店沿街聚集的地理區,包含了商 店街以及商業區域;而將商圈中主觀定義所認知該區域所吸引之顧客分布的地 理區,界定為此商圈的服務圈。亦即本研究綜合兩種觀點,說明商圈包含了兩 種概念,一為商圈為商店所形成的商業聚集體區域範圍,代表商店群集吸引力;
二為商圈所能服務消費者之範圍稱之為此商圈的服務圈。
二、商圈與服務圈的範圍
(一)商圈範圍
商圈為商店沿街聚集的地理區,包含了商店街以及商業區域。根據中衛發 展中心(2001)所劃分之商圈區域,包含了以商店街為其核心地帶,還有其拓 展資源腹地之外部環境,如圖 2-1-2 所示:
圖 2-1-2 商圈範圍圖
資料來源:出自中衛發展中心(2001:6)
運用至本研究區,即可定義為由主要商店街中的福星路、逢甲路、西安路 沿街商店為核心地帶,並且包含在其周圍的資源腹地所形成之商業區域範圍,
而以當地所在區域來命名為「逢甲商圈」。
主要商店街 資源腹地
商圈
(二)服務圈範圍
本研究中將商圈中主觀定義所認知該區域所吸引之顧客分布的地理區,界 定為此商圈的服務圈,對照趙義隆、樓永堅、黃惠煐、廖文志及周華泰(1999)
所主張商圈的意義為:在空間上是有次序結構的,於此結構內,一商店於預定 時間內,所能獲致其營業成果的範圍,可知趙義隆等人提出之論點與本研究所 界定之服務圈相符合,故採取趙義隆等人對商圈範圍的劃定作為本研究中服務 圈的範圍。主要可以劃分為三個區域,即:
1.主要商圈(primary trading area):此部分顧客佔商店全體顧客的七成所在的地 理區域,形成非常高的顧客密集度。
2.次要商圈(secondary trading area):此部分顧客佔商店全體顧客的二成所在的 地理區域,此商店對於次要商圈的消費者仍然具有相當的吸引力。
3.邊緣商圈(fringe trading area):此部分顧客佔商店全體顧客的一成所在的地理 區域,顧客可能為碰巧經過或是對這家商店忠誠度非常高,才肯花較多的交通 時間來惠顧。
將此三區域的劃分,用圖 2-1-3 來示意:
圖 2-1-3 服務圈範圍
資料來源:出自趙義隆、樓永堅、黃惠煐、廖文志及周華泰(1999:232)
商店
主要商圈
(70%顧客)
次要商圈
(20%顧客)
邊緣商圈
(10%顧客)
從上述中可知,不同層級的消費者人口數受到某一商店或是商圈的影響,
故可以從商圈的服務圈範圍中去探討出消費者受到此一商圈吸引程度的距離,
來了解此商圈對於此地、此區域、此縣市或是全國間的重要性。
綜合說明之,本研究的商圈是以主要商店街作為核心地帶,結合週邊的資 源來成為一商圈區域,而商圈範圍的大小即依據臺中市政府(2010)所認定之 逢甲路、福星路、西安路、文華路為主軸範圍,商店聚集內所包含的區域來作 為劃分。而對於該商圈所吸引至進行消費的顧客,則依消費者的居住地或工作 地點的分布狀況,計算顧客所佔距離比例劃分其主要及次要服務圈,以建立起 商圈日後作為行銷上的依據。
三、商圈的機能特性
商圈為中小零售業者,集中於某一特定區域所形成的「商業聚集體」,而由 於商家的聚集,使此區域呈現多元的商業性、服務性以及娛樂性之功能。而國 內住商混雜現象普遍,住與商之間的關係相互有直接影響,故商圈的機能就不 單只是滿足該區消費者之生活需求或是提供商品的地方,同時也成為是重要的 大眾交流場所,附帶有社區文化性、休閒性以及資訊性的價值特性。因此其本 質是結合購物、情報、環境、亲利及文化的場域。因此商圈的最高目標就是圕 造一個「生活交流廣場」(龔林昀,1995)。在此廣場中,業種、業態的構成必 頇能因應商圈內消費者的生活需求,並發展出自己的特色,這與商圈內的成員 是否能安定成長有著重要關鍵,涉及到店舖群體繁榮的創造。
為了要圕造一個「生活交流廣場」,所以在商圈的特性上,蔡大猷(1994)
認為必頇具備有「亲利性」、「安全性」、「資訊性」、「舒適性」、「文化 性」等五大機能。若再詳細分類可如表 2-1-3 所示,包括:亲利性、共同性、安 全性、選擇性、資訊性、開放性、舒適性、休閒性、文化性與國際性等十類。
而上述商圈的特性在軟硬體的設施上都需具備足以相符合之配置,故提出可落 實之項目,一併作為其參考。
表 2-1-3 商圈機能表
四、商圈的組成構面
商圈是一個活的機能組織,不同的商圈提供不同的產業機能,服務不同的
消費者。商圈機能的差異,是圕造各具意象的商圈景觀的重要關鍵。陳墀吉
(2003)認為構成商圈要素主要可以分成兩個層面來談,一為商圈的外在意象;
二為商圈的內在質性,前者指的是商圈的外在條件,不論是在環境方面或是商 圈的商業特性方面,所交互而成構成商圈的風貌;後者則為商圈獨特的文化空 間,為消費者的精神層面提供體驗價值的作用。以下就分為兩個層面來說明:
二為商圈的內在質性,前者指的是商圈的外在條件,不論是在環境方面或是商 圈的商業特性方面,所交互而成構成商圈的風貌;後者則為商圈獨特的文化空 間,為消費者的精神層面提供體驗價值的作用。以下就分為兩個層面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