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七節 問卷前測結果分析
本研究的前測問卷發放期間為2017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受測對象為參 加東海岸國家風景區小野柳遊憩區舉行夜訪小野柳遊程之遊客作為研究對象。問 卷前測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語意測試,以每回合 5 人次共 6 回合方式 填答,每回合作答結束,立即針對部份題項內容來進行語意修飾;第二階段是用實 體問卷前測發放,做為正式問卷前的最終確認,以確保本研究問卷的完整性及準確 性。根據Boomsma (1982)的研究認為,樣本的數量最少達 100,而最好能大於 200。
因此,本研究前測取得樣本數共計 250 份,扣除遺漏填答及同變數內缺乏一致性 作答等無效問卷,前測有效樣本數為207 份,有效樣本率為 82.8%。
本問卷前測採用共同方法變異問題檢測、收斂效度與信度檢測,以及區別效度 檢測等方式,其目的在檢測本研究變數的題項,以確保有效性及一致性,則檢測的 結果分析如下:
一、共同方法變異問題檢測
本研究共同方法變異(CMV)問題,其檢測方式是採用 Harman’ s 單因子檢定法,
並且分為探索性因素分析(EFA)及單因子驗證性因素分析(CFA)。其中第一部分,將 所有變數之題項進行EFA,檢測結果第一因子的解釋力為 41.440%,並未超過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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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判定本研究的前測樣本資料,尚未受到共同方法變異的影響(其彙整資料於 附錄三)。另外,第二部分,將本研究的九個構面共 37 題項,檢測結果所有題項因 素負荷量,並未全部高於0.5 以上,且達顯著性(p 值小於 0.001)(其彙整於附錄四)。
最後,CFA 的配適度結果(Chi-square=4102.958, DF=629, χ2/DF=6.523, GFI=0.401, AGFI=0.330, IFI=0.486, CFI=0.483, RMSR=0.053)與本研究測量模式的配適度結果 (Chi-square=1780.762, DF=593, χ2/DF=3.003, GFI=0.779, AGFI=0.738, IFI=0.875, CFI=0.874, RMSR=0.042)進行比較後,本研究模型整體配適度結果較好。因此,可 證明本研究前測樣本資料,並沒有深受到共同方法變異的影響。
二、收斂效度與信度檢測
本研究採用各構面變數之組合信度與平均萃取變異量,作為收斂效度分析;而 各構面變數的因素負荷量與SMC 值,以及構面變數的 Cronbach’s α 係數,做為信 度分析之測量,下列是各變數題項之分析,其較詳細統計結果資料則彙整於附錄五 及附錄七。
(一) 環境信念(EB)
環境信念構面量表收斂效度分析中,構面的組合信度(CR)為 0.893,平均 萃取變異量(AVE)為 0.737,顯示變數題項與構面衡量模式具有收斂效度;在 信度分析中,量測變數所有題項之因素負荷量,結果介於為0.721 至 0.921 之 間,因為數值均大於 0.5,表示該變數所有題項有足夠的信度(Hair Jr. et al., 2010),而 SMC 值介於 0.519 至 0.848 之間,符合 Bentler & Wu (1993)與 Jöreskog
& Sörbom (1993)所建議的標準(SMC>0.2),在構面信度 Cronbach’s α 檢測係 數為0.881,符合信度檢測標準(α>0.7)。雖然檢視發現環境信念構面題項一刪 除題項後之構面信度可以提高至0.912,但是整體環境信念構面量表題項信度 仍超過0.8 以上。其二,該題項於全量表信度檢測之刪除題項後之信度並未超 過全量表信度,且修正的項目總相關大於0.3 以上(陳寬裕、王正華,2011)。
其三,為了維持相關學者說法,每個潛在構面至少要有三個題目,五至七個為 佳(Noar, 2003)。因此,綜合上述原因且考量維持原作者所提出的三個題項內 容,故保留該題項未予以刪除。由以上檢測結果可知,環境信念構面在前測中 均符合各項檢測標準,其變數所有題項均可用於正式問卷之發放。
(二) 環境態度(EA)
環境態度構面量表收斂效度分析中,構面的組合信度(CR)為 0.914,平均 萃取變異量(AVE)為 0.780,顯示變數題項與構面衡量模式具有收斂效度;在 信度分析中,量測變數所有題項之因素負荷量,結果介於為0.838 至 0.908 之 間,因為數值均大於 0.5,表示該變數所有題項有足夠的信度(Hair Jr. et al., 2010),而 SMC 值介於 0.702 至 0.824 之間,符合 Bentler & Wu (1993)與 Jöreskog
& Sörbom (1993)所建議的標準(SMC>0.2),在構面信度 Cronbach’s α 檢測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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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為0.913,符合信度檢測標準(α>0.7);由以上檢測結果可知,環境態度構面 在前測中均符合各項檢測標準,其變數所有題項均可用於正式問卷之發放。
(三) 地方認同(PI)
地方認同構面量表收斂效度分析中,構面的組合信度(CR)為 0.864,平均 萃取變異量(AVE)為 0.680,顯示變數題項與構面衡量模式具有收斂效度;在 信度分析中,量測變數所有題項之因素負荷量,結果介於為0.792 至 0.851 之 間,因為數值均大於 0.5,表示該變數所有題項有足夠的信度(Hair Jr. et al., 2010),而 SMC 值介於 0.627 至 0.724 之間,符合 Bentler & Wu (1993)與 Jöreskog
& Sörbom (1993)所建議的標準(SMC>0.2),在構面信度 Cronbach’s α 檢測係 數為0.859,符合信度檢測標準(α>0.7);由以上檢測結果可知,地方認同構面 在前測中均符合各項檢測標準,其變數所有題項均可用於正式問卷之發放。
(四) 地方依附(PA)
地方依附構面量表收斂效度分析中,構面的組合信度(CR)為 0.924,平均 萃取變異量(AVE)為 0.708,顯示變數題項與構面衡量模式具有收斂效度;在 信度分析中,量測變數所有題項之因素負荷量,結果介於為0.743 至 0.882 之 間,因為數值均大於 0.5,表示該變數所有題項有足夠的信度(Hair Jr. et al., 2010),而 SMC 值介於 0.552 至 0.778 之間,符合 Bentler & Wu (1993)與 Jöreskog
& Sörbom (1993)所建議的標準(SMC>0.2),在構面信度 Cronbach’s α 檢測係 數為0.923,符合信度檢測標準(α>0.7);由以上檢測結果可知,地方依附構面 在前測中均符合各項檢測標準,其變數所有題項均可用於正式問卷之發放。
(五) 地區環境敏感度(LES)
地區環境敏感度構面量表收斂效度分析中,構面的組合信度(CR)為 0.906,
平均萃取變異量(AVE)為 0.707,顯示變數題項與構面衡量模式具有收斂效度;
在信度分析中,量測變數所有題項之因素負荷量,結果介於0.794 至 0.879 之 間,因為數值均大於 0.5,表示該變數所有題項有足夠的信度(Hair Jr. et al., 2010),而 SMC 值介於 0.631 至 0.772 之間,符合 Bentler & Wu (1993)與 Jöreskog
& Sörbom (1993)所建議的標準(SMC>0.2),在構面信度 Cronbach’s α 檢測係 數為0.901,符合信度檢測標準(α>0.7);由以上檢測結果可知,地區環境敏感 度構面在前測中均符合各項檢測標準,其變數所有題項均可用於正式問卷之 發放。
(六) 地區環境覺察(LEA)
地區環境覺察量表收斂效度分析中,構面的組合信度(CR)為 0.780,平均 萃取變異量(AVE)為 0.571,顯示變數題項與構面衡量模式具有收斂效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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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度分析中,量測變數所有題項之因素負荷量,結果介於0.736 至 0.774 之間,
因為數值均大於0.5,表示該變數所有題項有足夠的信度(Hair Jr. et al., 2010),
而SMC 值介於 0.542 至 0.598 之間,符合 Bentler & Wu (1993)與 Jöreskog &
Sörbom (1993)所建議的標準(SMC>0.2),在構面信度 Cronbach’s α 檢測係數 為0.796,符合信度檢測標準(α>0.7);由以上檢測結果可知,地區環境覺察構 面在前測中均符合各項檢測標準,其變數所有題項均可用於正式問卷之發放。
(七) 一般負責任環境行為(GERB)
財務風險構面量表收斂效度分析中,構面的組合信度(CR)為 0.948,平均 萃取變異量(AVE)為 0.723,顯示變數題項與構面衡量模式具有收斂效度;在 信度分析中,量測變數所有題項之因素負荷量,結果介於為0.752 至 0.957 之 間,因為數值均大於 0.5,表示該變數所有題項有足夠的信度(Hair Jr. et al., 2010),而 SMC 值介於 0.593 至 0.915 之間,符合 Bentler & Wu (1993)與 Jöreskog
& Sörbom (1993)所建議的標準(SMC>0.2),在構面信度 Cronbach’s α 檢測係 數為0.947,符合信度檢測標準(符>0.7);由以上檢測結果可知,一般負責任 環境行為構面在前測中均符合各項檢測標準,其變數所有題項均可用於正式 問卷之發放。
(八)特定場域負責任環境行為(SERB)
使用者滿意度構面量表收斂效度分析中,構面的組合信度(CR)為 0.929,
平均萃取變異量(AVE)為 0.685,顯示變數題項與構面衡量模式具有收斂效度;
在信度分析中,量測變數所有題項之因素負荷量,結果介於為0.744 至 0.919 之間,因為數值均大於0.5,表示該變數所有題項有足夠的信度(Hair Jr. et al., 2010),而 SMC 值介於 0.553 至 0.844 之間,符合 Bentler & Wu (1993)與 Jöreskog
& Sörbom (1993)所建議的標準(SMC>0.2),在構面信度 Cronbach’s α 檢測係 數為0.927,符合信度檢測標準(α>0.7);由以上檢測結果可知,特定場域負責 任環境行為構面在前測中均符合各項檢測標準,其變數所有題項均可用於正 式問卷之發放。
(九)生態友善購買行為(EFPB)
轉換意圖構面量表收斂效度分析中,構面的組合信度(CR)為 0.915,平均 萃取變異量(AVE)為 0.782,顯示變數題項與構面衡量模式具有收斂效度;在 信度分析中,量測變數所有題項之因素負荷量,結果介於為0.826 至 0.928 之 間,因為數值均大於 0.5,表示該變數所有題項有足夠的信度(Hair Jr. et al., 2010),而 SMC 值介於 0.683 至 0.861 之間,符合 Bentler & Wu (1993)與 Jöreskog
& Sörbom (1993)所建議的標準(SMC>0.2),在構面信度 Cronbach’s α 檢測係 數為0.914,符合信度檢測標準(α>0.7);由以上檢測結果可知,生態友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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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構面在前測中均符合各項檢測標準,其變數所有題項均可用於正式問卷 之發放。
三、區別效度檢測
本研究區別效度檢定是依據Gaski & Nevin (1985)提出的兩項準則,以及 Fornell
& Larcker (1981)提出的第三項準則進行檢定。並且使用 SPSS 及 AMOS 統計軟體,
進行各個變項衡量,以及相關係數之矩陣分析,若資料能符合上述區別效度檢測之 準則,顯示本研究中各個構面區別效度良好。
綜合上述,所有題項的因素負荷量,皆超過Hair Jr. et al. (2010)所提出的 0.5 標 準,SMC 檢測也達到 Bentler & Wu (1993)與 Jöreskog & Sörbom (1993)所建議大於 0.2 標準,各構面信度檢測都超過 Nunnally (1978)所建議 Cronbach’s α 大於 0.7 水 準,顯示本研究題項與構面具有良好信度;而各構面收斂效度,皆能超過Anderson
& Gerbing (1988)建議收斂效度分析準則,以及超過 Bagozzi & Yi (1988)提出驗證性 因素分析的評估標準,則顯示本研究構面有良好收斂效度;除此之外,本研究構面 間具有良好區別效度,正由於各構面區別效度皆符合Gaski & Nevin (1985)與 Fornell
& Larcker (1981)的三項準則。分別在附錄一、五、六及七整理出,前測問卷、前測 各構面量表收斂效度分析、前測區別效度分析暨變數相關係數表,以及前測各構面 信度分析的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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