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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問卷調查

評估指標之建立必須因應不同標的與使用者的需求,並符合使用者理解力 與操作可行性等,故問卷調查對象之選擇為建構指標內在效度之重要因素。本 節就調查對象之屬性、背景專長及人數等選擇意涵,以及問卷調查實施方式等 逐一說明,以確認本論文問卷調查結果之可信度。

一、研究對象

依據德爾菲法專家成員之選取原則,通常是對於研究主題有其專業見解或 有實務經驗人員。Dalkey(1969)認為,德爾菲法問卷之專家成員至少有 10 人時,

群體的誤差可降至最低,Stephen and William(1984)亦指出所提選擇參與者應考 量其背景,最好包含不同理念或地位的成員,以加強德爾菲法的過程。樣本數 原則上採小樣本,但如果專家成員之同質性高,人數宜 15 人至 30 人;如果專 家成員之的異質性高時,則5 至 10 人則已足夠(引自張聖麟,2011)。

本論文選取文建會及文資總處於 2006 年至 2011 年期間參與再生計畫之相 關人員,包括:中央政府(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4 人、地方政府 7 人、專家 學者16 人、產業界 25 人(含文史工作者)等,總計約 52 人。為確認產業文化資 產再利用評估指標,採取立意抽樣選取對象,選擇實際參與產業文化資產再利 用相關工作者為受訪調查之專家小組成員,這些調查對象具有不同專業背景與 不同職務層級,異質性高,可以透過實務工作者角度來檢視與反映產業文化資 產再利用評估指標之需求,可使指標更完備與具代表性。

本論文之問卷調查分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之德爾菲法問卷調查,選取產 業界6人(包括再生點承辦人員、業務督導主管、社區文史工作者)、政府部門4 人(中央及地方政府主管與承辦人)、學界5人(計畫主持人、審查或評鑑委員)等代 表專家共15名組成專家小組;先以電話、e-mail詢問專家是否願意接受問卷調 查,待受訪者表示願意後,再以e-mail方式發放問卷,以整合出適切之評估指標。

第二階段為層級分析法問卷調查,問卷發放對象為本論文設定之產、官及 學界之專家學者(包含第一階段德爾菲法問卷之專家)共計30名,調查對象選擇說 明及整理如表11:

(一) 學界:以各再生計畫之評審委員、輔導委員(含接受委託之計畫主持人、

協同主持人)等共計 11 人。

(二) 產業界:以各再生計畫之業務承辦人員、直屬主管、地方文史工作者、

以及產業部門之業務督導長官等共15 人。

(三) 政府部門:以文資總處及縣市政府文化局(處)之實際參與成員 4 人為主 要調查對象。

表11 德爾菲法及 AHP 法問卷調查專家小組名冊

學 界

◎教授 雲林科技大學

2002-2007 文化性資產清查小組 2010-2011 年度再生計畫評審委員

◎副教授 雲林科技大學

2007-2009 年再生計畫輔導委員 2011 年度再利用研習計畫主持人

◎助理教授 雲林科技大學 2008-2009 年再生計畫審查委員

◎副教授 中原大學 2006-2011 年文化性資產清查小組 2006-20011 年再生計畫輔導委員

◎教授 朝陽科技大學 2006-2009 年再生計畫輔導委員 2011 年再生計畫審查委員 副教授 朝陽科技大學 2006-2009 年再生計畫輔導委員 教授 中興大學 2008-2009 年再生計畫輔導委員 助理教授 虎尾科技大學 2008-2009 年再生計畫輔導委員 副教授 台北科技大學 2011-2012 年再生計畫審查委員 助理教授 逢甲大學 2007-2008 年再生計畫輔導委員 助理教授 逢甲大學 2007-2010 年再生計畫輔導委員

表 11 德爾菲法及 AHP 法問卷調查專家小組名冊(續)

二、問卷發放與回收

依據本論文研究方法之設計,先進行第一階段德爾菲法問卷調查,再進行 第二階段AHP 法問卷調查。

第一階段德爾菲法問卷之程序為將第一回合之問卷發送給選定之15 位專家 成員,俟其回覆之後,經過整理、分析與調整修正,並依據第一回合問卷調查 結果,進行評估指標構面及評估原則項目之修正,接著進行第二回合之問卷調 查,反覆進行直到專家小組成員對於評估指標之意見趨於一致,且對於各指標 之文字敘述及內容未再建議修正後,結束此階段之問卷調查。

第二階段AHP問卷調查程序為依據第一階段德爾菲法問卷最後之調查結 果,進行AHP法問卷之編製,並發放予所選取之30位專家小組成員;問卷回收 後,依所獲得的問卷資料,進行評估指標構面、評估準則等進行成對比較及分 析 。